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4篇)

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的经营需求,制定本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的目的是明确员工在岗位上的职责,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促进员工个人能力的发挥和工作绩效的提升。
第三条员工的考核将以岗位责任制为基础,重点考核员工职责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第四条岗位责任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奖惩等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所有。
第二章岗位责任划分第六条公司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确保各个岗位的责任清晰明确。
第七条岗位责任划分应符合以下原则:(一)充分发挥员工的专业特长和个人能力;(二)明确员工工作的重点和关键任务;(三)体现工作流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第八条对于存在特殊岗位或者职责交叉的情况,公司应制定详细的岗位责任划分说明,以便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
第三章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第九条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包括以下要素:(一)岗位职责完成情况:考核员工是否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和指标;(二)工作质量:考核员工工作成果的质量和合规性;(三)工作效率:考核员工工作完成的时间和速度;(四)团队协作能力:考核员工在团队中的协作表现和能力;(五)创新能力:考核员工对工作中的问题是否能够独立思考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方案。
第十条公司将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和工作要求,确定每个要素的具体考核指标和权重。
第四章岗位责任制考核流程第十一条岗位责任制考核的流程如下:(一)目标制定:员工与直接上级确定考核周期内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二)定期反馈:直接上级定期与员工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三)绩效评估:考核周期结束后,直接上级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评估,形成绩效评估报告;(四)面谈评议:直接上级与员工进行面谈评议,共同商讨绩效评估结果;(五)考核结果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面谈评议结果,将最终的考核结果通知员工。
办公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具体考核细则

办公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具体考核细则一、背景近年来,随着企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办公室岗位目标责任制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每个员工都需要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目标进行明确的规划和考核,以实现公司整体目标的达成。
为了更有效地管理和激励员工,办公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具体考核细则变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设定1.明确职责: 每个员工应清楚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和在年度内需要完成的工作任务。
2.量化目标: 目标应具体可衡量,便于员工在考核时进行明确的自我评估。
三、绩效考核指标1.工作完成情况: 考核员工在年度内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包括完成时间、质量和效率等方面。
2.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 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积极态度和团队合作精神,包括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合作和协作情况。
3.个人发展与学习: 考核员工在年度内个人发展和学习的情况,包括参加培训学习的次数和学习效果等方面。
4.创新能力: 考核员工在工作中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包括提出的建议和解决方案的实际效果等。
四、考核标准和评定方法1.优秀: 达成及以上工作任务指标,工作态度积极,能与团队有效合作,个人发展情况良好,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2.良好: 达成工作任务指标,工作态度一般,能与团队基本合作,个人发展情况一般,具备一定的创新能力。
3.合格: 达成部分工作任务指标,工作态度尚可,能与团队合作,个人发展情况一般,具备基本的创新能力。
4.不合格: 未完成工作任务指标,工作态度消极,不能有效与团队合作,个人发展情况差,创新能力欠缺。
五、奖惩措施1.奖励: 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公司将给予相应奖励,如提升机会、奖金等。
2.处罚: 对于表现不佳的员工,公司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如降职、减薪等。
结语办公室年岗位目标责任制具体考核细则的制定和执行将有助于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团队凝聚力,使企业整体目标得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岗位目标责任制的宣传和解释,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附件2: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稿一、总则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局协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二、考核对象局协所有在编在职人员;三、考核内容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共性内容、岗位内容、领导交办工作、招商引资四部分,标准分100分;其中,共性内容20分,由局协统一规定要求;岗位内容60分,按局协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人岗位职能,逐项列出岗位内容及考核办法呈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局协考核组审核后,报局长主席审定;领导交办工作10分,指局协党组、局协负责人以及办公室受局协领导委托下达的有关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临时工作、突击活动等,责任书中不设具体内容,考核时按各部门、各人完成局协交办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实绩等考核计分;招商引资10分,按局协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折算计分;四、考核机构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领导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建立由纪检组长牵头的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五、考核办法1、每年初逐级签订岗位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分年中、年终两次考核;其中,年中只考核共性内容、交办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程序、方法与年终考核相同;2、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全局协的考核工作;3、年终考核程序⑴述职;由被考核人报告全年履行责任书和招商引资的情况并自评得分;⑵考评;岗位内容:由个人自查申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局长主席审阅后,报考核小组逐项考核打分;共性内容: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全体人员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共性内容的考核得分;交办工作:由考核组先通报局协各项交办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全年迟到、早退、事假、旷工以及违规、违纪的情况,然后由全体人员根据各人完成的情况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交办工作的考核得分;招商引资工作,按年初下达的任务和完成实绩计分;以上四项考核分由考核领导组核实汇总后,确定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得分;六、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对科、室、部及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的综合评价,作为定等、评优、奖惩、上岗、干部使用和评定职称等的依据;1、定等;年终考核低于60分者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满60分含60分低于70分者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满70分含70分者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其中90分及以上且完成局、协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者可以参加评优评先;2、评优、评先;1年度优秀等次的评选;按县考核办要求上报的最后时限,根据各人的考核得分结果,经局协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后上报;2先进科室、部、先进个人的评选;先进科室、部评选:按年终考核人平均分占70%,负责人打分占20%,其他人员打分占10%进行计算,综合得分高的为先进;先进个人评选:按部门综合考核得分在局协机关处于前三名,且个人综合考核得分为全局协除负责人外为第一名、第二名;3年度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先、评优;4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二十条一至四,第二十四条二至七规定所涉及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5凡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指标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科室、部,除按规定相应扣分外,其科室、部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6各分管负责人和中层正职完成任务的情况、年终考核的结果、其分管工作和职能工作,在全市的位次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通报;3、奖惩;1所有考核对象均按其考核得分兑现考核奖金;2年终被评为局协机关先进科、室、部,其部门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分别增发其科、室、部人均年度应得奖金的10%、8%、6%,年终被评为局协机关先进个人的,增发其本人年度应得奖金的10%;3各科室、部连续两年,对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指标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且在局协机关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其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并扣发其本人和科、室、部、中心人员应得年度考核奖的30%,其工作人员不得定为称职,并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奖的30%;4各科、室、部,年度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部门最后一名的,其部门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分别扣减人均年度应得奖金的10%、8%、6%,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个人,扣减其本人年度应得奖金的10%;5一年内连续两次年中考核按共性内容、交办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计分考核得分为本局协最后一名的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应得奖金的30%,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待岗3个月,并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奖金的50%;待岗期间只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发给生活费;待岗期满,由本人申请,经群众评议满意、局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上岗;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6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或形象建设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在全县中层科室民主测评中居后十位的科、室、部,在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责任人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年度奖金,其部门正职定为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并扣减年度应得奖金的50%;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当年不参加百分考核者,百分考核记为零分,并作待岗处理,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者予以辞退;七、考核奖金1、奖金来源1上级规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2每人每月提取100元岗位津贴和事业单位职工津贴;3获市以上各类奖的奖金;4部门预算的奖金;5单位增收节支和其他收入中按人均2400元提取和自行筹措的适当奖励费用;2、奖金发放的原则1按年终考核结果兑现;2凡考核得分低于70分、试用期见习期内、当年受处分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参加当年奖金分配;3获市以上考核单项奖的奖金8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20%缴由办公室自行分配;4获市以上综合先进的奖金且由局协直接分配的2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80%由局协考核统筹分配;5局协每年按中层正职人均1000元,中层副职人均800元筹措部分奖金,按其实绩予以考核奖励;奖金总量=中层负责人数×1000元;八、说明1、考核工作必须在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查处;2、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局协考核领导组书面申请复核;考核领导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如复核等次与原定等次发生变动,应报县备案;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考核结果的执行;3、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格式、责任书中的共性内容,由局协考核领导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统一制定;岗位工作内容由个人提出,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4、本办法及附件由局协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5、本办法自2007年1月起执行;。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5篇)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司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深入发展,进一步规范安全目标及责任制的考核工作,以便正确评价各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目标及责任的完成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第三条考核各部门及人员的任务完成情况,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
部门考核结果均分优、良、合格、差四个档次。
第二章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及考核标准第五条各部门及岗位人员。
第六条考核内容:1、安全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目标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主要以年初各部门上报汇总的年度目标计划、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一是看目标完成情况以及工作任务饱满程度;二是看各级岗位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发挥情况;三是工作中有无显著成绩或较大失误;具体要求。
一是逐项说明目标要求、采取措施和完成结果;二是要说明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原因。
第八条考核等次划分标准优。
圆满完成本年度考核目标和领导交办的其它重要任务。
工作饱满,受到上级部门领导的表扬,年度内未发生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良。
安全管理意识较好,基本能发挥各职能的作用,基本达到了安全目标的要求,年度内未发生过任何重大责任事故。
合格。
安全管理意识不强,勉强完成安全管理任务,工作缺乏主动性。
差。
安全管理意识较差,没有落实安全职责的作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要求或标准,年度内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第三章考核时间、考核程序第九条每个季度监测考核一次,年终汇总综合分数纳入年度绩效评分。
第十条考核程序1、各部门,每年底按照责任目标要求完成情况进行本部门工作总结。
2、听取汇报,由考核组主持召开被考核部门全员会。
3、评议。
汇报后,各部门及人员对汇报内容进行评议,出具意见。
由考核组负责统计,作为考核依据。
4、分析总结。
考核组根据年度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各部门工作总结,核实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核实的重点是年度内所取得的重大成绩、主要数据、受表扬及奖励情况和未完成任务的主要原因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5、考核评价。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三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中的安全生产岗位,考核的目标是通过对岗位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评定,促使岗位负责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发生。
第三条本考核办法的基本要求是:严格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加强安全培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职责。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岗位责任制的建立与履行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事故隐患排查与处理、应急救援能力、安全培训与教育等。
第五条考核结果按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评定,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六条岗位责任制的考核是整个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不履行岗位责任的人员,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并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七条岗位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基石,岗位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责任人。
各安全生产岗位的责任制要明确岗位负责人的职责,让岗位负责人承担到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八条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包括:(一)岗位负责人的任命情况和岗位责任书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二)岗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三)岗位负责人是否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四)岗位负责人是否能够正确处理日常安全事故和应急事件;(五)岗位负责人是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和整改隐患;(六)岗位负责人是否能够正确使用和维护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七)岗位负责人是否具备辨别、预防和处置安全风险的能力;(八)岗位负责人是否能够有效组织员工进行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九)岗位负责人是否能够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和隐患。
第九条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是岗位负责人的主要职责之一,考核内容包括:(一)是否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会议;(二)是否能够准确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案;(三)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四)是否能够及时组织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五)是否按照规定的要求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公司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1. 目标设定:公司设定明确的目标,并将其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员工的工作岗位上。
目标应具体、可衡量、可行和有挑战性。
2. 责任分配:将公司目标逐级分解,明确每个部门和员工的责任和任务,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的工作职责。
3. 考核指标:根据目标的不同性质和部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指标。
这些指标应与公司目标相一致,并具有可衡量性、可比性和公正性。
4. 考核周期:确定考核周期,一般可以按季度、半年或年度进行考核。
考核周期不宜过长,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纠正措施。
5. 考核方法:采用多种考核方法,包括绩效评估、个人目标达成情况、团队合作能力、工作质量和效率等方面的评估。
6. 考核结果:根据考核指标的达成情况,给予相应的评价,并对结果进行奖惩激励。
同时,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为下一阶段的目标设定和改进提供参考。
7. 考核反馈:及时向被考核人员反馈考核结果,并与他们讨论目标达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以促进个人和团队的进一步发展。
8. 改进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和反馈意见,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执行情况,确保问题的解决和目标的实现。
通过上述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可以使公司的目标与个人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责任和任务,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推动公司的持续发展。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4篇)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制定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办法。
第二章考核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以保障员工安全为核心,确保生产过程中没有安全事故发生。
2. 公平公正原则:考核组织应公平、公正地对各岗位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3. 透明公开原则:考核结果应公开透明,方便企业全体员工了解和监督。
4. 计划与实施相结合原则:考核计划要与实施相结合,避免考核与实际工作脱节。
第三章考核内容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制度执行情况:对岗位所属部门的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是否落实制定、执行安全规章制度,是否进行定期巡检、整改,是否做好安全操作守则的宣传教育等。
2. 风险防控情况:对岗位所属部门的风险防控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是否做好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是否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3. 安全培训情况:对岗位所属部门的安全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培训内容是否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是否设立安全技能培训考核等。
4. 安全事故处理情况:对岗位所属部门的安全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是否立即组织应急处理措施,是否及时上报并进行事故调查和整改等。
5. 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对岗位所属部门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包括是否明确安全责任人,责任人是否履行职责,责任人是否与员工建立良好的安全沟通渠道等。
第四章考核流程1. 制定考核计划: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每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考核计划,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和标准。
2. 考核组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考核工作,设立考核组,并明确考核人员和任务分工。
3. 考核实施:考核组按照考核计划进行实地考核和文件查阅,记录考核情况并填写考核表格。
4. 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组对考核结果进行评定,并根据评定结果给予岗位所属部门相应的评价。
某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某某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加强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能力建设,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与工作效率,切实履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职能,确保年度岗位目标的实现和工作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办法。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把握国家卫生健康工作新机遇,积极探索医共体模式下公共卫生工作新机制,围绕“健康柯桥”建设,深入推进“三服务”活动,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为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二、主要工作任务(一)持续推进中心内涵建设。
1.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中心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落实全过程,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化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明责确责追责,遵循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抓,纪检工作各线各科室全覆盖的总基调。
3.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按照《柯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工手册》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推进中心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管理。
4.加强信息化建设,探索信息化管理模式,落实信息技术,保障信息安全,提高信息工作水平,传递疾控声音。
5.加强人才和队伍建设,加强岗位培训、学习进修和技能比武,不断提高个人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增强团队凝聚力和向心力,提升团队整体合力。
(二)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水平。
1.加强基孔肯雅热、中东呼吸综合征等国际输入性传染病的监测和预警,提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能力,防止疫情扩散。
2.加强卫生应急管理和公共卫生风险评估工作,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公共卫生风险预测预警研判能力;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强化快速、准确、全面报送事件信息。
3.巩固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成果,加强艾滋病早期发现,提高患者随访管理率、抗病毒治疗率、配偶检测率;继续保持结核病、乙肝、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成绩,控制结核传播,减少乙肝感染,巩固血防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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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试行稿)
一、总则
为加大考核管理力度,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规范管理水平,促进全局(协)干部职工圆满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工作目标责任制百分考核(以下简称考核)应坚持公正、
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局(协)所有在编在职人员。
三、考核内容按照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分共性内容、岗位内容、领导交办工作、招商引资四部分,标准分100 分。
其中,共性内容(20 分),由局(协)统一规定要求;岗位内容(60 分),按局(协)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要求,结合各人岗位职能,逐项列出岗位内容及考核办法呈分管领导审阅把关、局(协)考核组审核后,报局长(主席)审定;领导交办工作(10 分),指局(协)党组、局(协)负责人以及办公室受局(协)领导委托下达的有关全局性工作、中心工作、临时工作、突击活动等,责任书中不设具体内容,考核时按各部门、各人完成局(协)交办工作的数量、质量、时限、实绩等考核计分;招商引资(10 分),按局(协)招商引资考核办法折算计分。
四、考核机构建立由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考核领
导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
建立由纪检组长牵头的考核小组,负责日常考核工作。
五、考核办法
1、每年初逐级签订岗位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分年中、年终两次考核。
其中,年中只考核共性内容、交办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程序、方法与年终考核相同。
2、考核领导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全局(协)的考核工作。
3、年终考核程序
⑴ 述职。
由被考核人报告全年履行责任书和招商引资的情况并自评得分。
⑵ 考评。
岗位内容:由个人自查申报,分管负责人审核、局长(主席)审阅后,报考核小组逐项考核打分。
共性内容:采取无记名方式,由全体人员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共性内容的考核得分。
交办工作:由考核组先通报局(协)各项交办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全年迟到、早退、事假、旷工以及违规、违纪的情况,然后由全体人员根据各人完成的情况当场、独立打分,其中考核领导组成员打分占60%,其他人员占40%,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和的平均数(保留两位小数),即为交办工作的考核得分。
招商引资工作,按年初下达的任务和完成实绩计分。
以上四项考核分由考核领导组核实汇总后,确定每个人的最终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考核结果是对科、室、部及工作人员年度工作的综合评价,作为定等、评优、奖惩、上岗、干部使用和评定职称等的依据。
1、定等。
年终考核低于60 分者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满
60 分(含60分)低于70 分者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满70 分(含70 分)者定为称职(合格)等次,其中90 分及以上且完成局、协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者可以参加评优评先。
2、评优、评先。
(1)年度优秀等次的评选。
按县考核办要求上报的最后时限,根据各人的考核得分结果,经局(协)考核领导组研究决定后上报。
(2)先进科(室)、部、先进个人的评选。
先进科(室)、部评选:按年终考核人平均分占70%,
负责人打分占20% ,其他人员打分占10%进行计算,综合得分高的为先进。
先进个人评选:按部门综合考核得分在局(协)机关处于前三名,且个人综合考核得分为全局(协)除负责人外为第一名、第二名。
(3)年度未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4)按照《国家公务员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第二十条(一)至(四),第二十四条(二)至(七)规定所涉及的人员,不得参加优秀等次的评选。
(5)凡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指标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科(室)、部,除按规定相应扣分外,其科(室)、部人员当年不得评先、评优。
(6)各分管负责人和中层正职完成任务的情况、年终考核的结果、其分管工作和职能工作,在全市的位次向县委、县政府、县人大、县政协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县委组织部、纪委(监察局)通报。
3、奖惩。
(1)所有考核对象均按其考核得分兑现考核奖金。
(2)年终被评为局(协)机关先进科、室、部,其部门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分别增发其科、室、部人均年度应得奖金的10%、8%、6%,年终被评为局(协)机关先进个人的,增发其本人年度应得奖金的10%。
(3)各科(室)、部连续两年,对被市科技局、市科协列入考核的所有单项工作指标达不到在全市六县(市)中年
终考核结果第三名、综合考核第二名要求的,且在局(协)机关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其部门负责人予以降职,并扣发其本人和科、室、部、中心人员应得年度考核奖的30%,其
工作人员不得定为称职,并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奖的30%。
(4)各科、室、部,年度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部门最
后一名的,其部门正职、副职和工作人员分别扣减人均年度应得奖金的10% 、8%、6%,年终综合考核为局(协)机关最后一名的个人,扣减其本人年度应得奖金的10% 。
(5)一年内连续两次(年中考核按共性内容、交办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计分)考核得分为本局(协)最后一名的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应得奖金的30%,连续两年年终考核得分最后一名的待岗3 个月,并扣发其应得年度考核奖金的50%。
待岗期间只按本人基本工资的60% 发给生活费。
待岗期满,由本人申请,经群众评议满意、局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方可上岗。
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6)凡因工作不到位造成负面影响,或形象建设被县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在全县中层科室民主测评中居后十位的科、室、部,在评先时实行一票否决。
直接责任人定为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年度奖金,其部门正职定为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并扣减年度应得奖金的50%。
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当年不参加百分考核者,百分考核记为零分,并作待岗处理,连续两年不参加考核者予以辞
退。
七、考核奖金
1、奖金来源
(1)上级规定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奖金;
(2)每人每月提取100 元岗位津贴和事业单位职工津贴;
(3)获市以上各类奖的奖金;
(4)部门预算的奖金;
(5)单位增收节支和其他收入中按人均2400 元提取和
自行筹措的适当奖励费用。
2、奖金发放的原则
(1)按年终考核结果兑现。
(2)凡考核得分低于70 分、试用期见习期内、当年受处分的在编在职人员,不参加当年奖金分配。
(3)获市以上考核单项奖的奖金8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
职能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20%缴由办公室自行分配。
(4)获市以上综合先进的奖金且由局(协)直接分配的20%,由分管领导及相关科室(部)人员自行分配,80%由
局(协)考核统筹分配。
(5)局(协)每年按中层正职人均1000 元,中层副职
人均800 元筹措部分奖金,按其实绩予以考核奖励。
奖金总量=中层负责人数X 1000元。
八、说明
1、考核工作必须在考核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办法及有关规定。
对考核中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者将予以查处。
2、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 日内向局(协)考核领导组书面申请复核。
考核领
导组在接到书面申请之日起10 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如复核等次与原定等次发生变动,应报县备案。
申请人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 日内,向县公务员考核办公室提出申诉。
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原考核结果的执行。
3、《工作人员工作目标百分考核责任书》的格式、责任书中的共性内容,由局(协)考核领导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统一制定。
岗位工作内容由个人提出,呈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局长(主席)审定。
4、本办法及附件由局(协)考核领导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