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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

合同法案例分析(最新6篇)合同法案例分析篇一8月5日上午,某客运公司的长途客车上的检票员发现甲、乙、丙3人没有买票,于是让某补票。

三人蛮不讲理,司机说;"你们没有买票,我们就可以把你们赶下车,干嘛那么多废话。

"三人听后,感到害怕,其中甲、乙马上就补了票,但丙由于身上没带钱,央求汽车把他带到某某站。

检票员不同意,把丙赶下车,当日下午1点,售票员发现客人太多,已经超员5人,于是便拒载后来的客人。

丁由于有急事,央求上车,售票员说,"客车运输不能超载,出了问题,我们要负责任的。

"丁说:"出了问题,我负责。

不管什么问题,我都一人负责。

"售票员无奈便让其上了车,还说:"出了问题可由你一个全部负责!"下午3点,售票员发现戊某携带危险品,便随之把危险品拿到车下销毁。

戊坚决反对。

售票员说;"要么你拿着危险品下车,要么让我销毁。

"后来,由于拥挤,王某把孕妇赵某挤得流产了。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1)乘车人甲、乙、丙3人没买票,售票员可否把其赶下车?(2)由于丙身上没带钱,售票员最终还是把他赶下车?是否合法?为什么?(3)售票员是否有权销毁旅客携带的危险品?为什么?(4)对于赵某的流产,丁是否应负责?为什么?(5)对于赵某的流产,售票员和其运输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6)对于赵某的流产,王某是否应该承担责任?(7)设检票员未把丙赶下车,在赶往某某站的途中,由于司机突然刹车致丙倒地重伤,谁应对丙的损失负责?答案:(1)乘车人没买票,售票员不能直接把人赶下车,应先让其补票。

(2)合法。

因其享受坐车的权利,就应承担付款买票的义务。

(3)有权。

因其携带的危险品已危及所有旅客的安全。

(4)丁某对于赵某的流产应负主要责任之一,因其明知超载运输,而强行上车,对造成并加剧引发赵某流产的拥挤状态负有一定责任。

(5)对于赵某的流产,客运公司负责违约损害赔偿。

关于合同法的模拟法庭案例

关于合同法的模拟法庭案例

关于合同法的模拟法庭案例一、案例背景。

原告:小明,一个自由摄影师。

被告:某广告公司。

二、事情经过。

小明和广告公司签订了一份摄影服务合同。

合同约定,小明为广告公司即将推出的新系列产品拍摄一组宣传照片,广告公司支付小明拍摄费用共计10000元。

拍摄内容包括产品特写、产品使用场景等共20张不同风格的照片,要在一个月内完成拍摄并交付。

小明那可是个实诚人,接到这个活儿后,又是找场地,又是准备各种拍摄道具,忙得不亦乐乎。

按照合同要求,他精心拍摄、精心修图,在规定的时间内把那20张超棒的照片交给了广告公司。

可这广告公司呢,却开始耍赖了。

他们收到照片后,鸡蛋里挑骨头,说什么有几张照片的色调不符合他们想象中的那种高大上的感觉,虽然合同里并没有对色调有什么特别精确的规定。

然后就一直拖着,不愿意支付那10000元的拍摄费用。

小明去催了好几次,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就跟小明打太极,一会儿说财务不在,一会儿说还得再审核审核照片。

小明心里这个气啊,自己辛辛苦苦完成了工作,却拿不到应得的报酬,就像种了一年的地,到收成的时候被人把粮食全抢走了一样。

于是,小明就把广告公司告上了法庭。

三、法庭审理过程。

1. 原告陈述。

小明站在法庭上,有点激动地说:“法官大人啊,我按照合同规规矩矩地做了事。

我花了好多精力,从找合适的模特,到选那些能体现产品特点的场景,那可都是精心策划的。

我按时把照片交上去了,他们却找些莫名其妙的理由不给我钱。

合同里可没说色调必须是什么样的,我都是按照摄影行业的通用标准来做的。

他们就是想赖账,这就好比我把饭做好端到他们面前,他们却说这饭颜色不对,就不给钱,这哪有道理啊?”2. 被告陈述。

广告公司的代表辩称:“法官大人,我们公司对这个产品宣传照片的要求是很高的。

虽然合同没有精确到色调,但是我们在和小明沟通的时候,暗示过我们想要那种明亮、时尚的色调。

他交上来的照片,有几张看起来有点暗沉,这会影响我们产品的宣传效果。

我们觉得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所以不能给他钱。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

有关合同法的案例最新7篇劳动合同法案例篇一一、年底,“北大假博士”刘志刚(曾用名刘育豪)伪造了北大的本科、硕士、博士学历,应聘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以下简称郑州航院)教师职位,该学院信以为真,即与刘志刚商谈招聘事宜。

为了能让刘志刚毕业后到学院工作,郑州航院决定让其毕业前即可上班。

12月份,刘志刚到郑州航院上班,学院按博士生待遇支付给刘志刚4万元安家费,三个月工资6000元,并分配120平方米住房一套。

刘志刚上班后,多次以自己是北大博士为由,要求提高待遇,不断和学院提出需要配置电脑、打印机和科研启动资金等要求。

郑州航院经向北京大学查询,发现刘志刚北大博士是假的。

问:1、该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答:无效,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于“欺诈”劳动部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论是用人单位欺诈劳动者还是劳动者欺诈用人单位,都会导致合同无效。

本案中刘志刚的行为无疑符合欺诈的特征。

他与郑州航院的劳动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法中是如何规定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的?合同法案例分析题篇二第一章因劳动合同的签订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例一:单位发出offer后是否可以反悔季某是成都某公司的技术总监,北京一家公司招聘技术副总裁,季某经过网上视屏面试,北京这家公司正式向季某发出offer,通知其国庆后即来北京上班报到。

季某为此很高兴,请亲朋好友多次聚会,花费上万元。

国庆后季某刚到北京,公司就通知其撤回offer,原因是该职位已经有更合适的人员。

季某大为光火,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北京公司履行与自己的劳动合同。

本人观点:北京这家公司的做法非常不妥,有违诚信的市场原则,但是从劳动法角度,季某的主张不会得到支持。

单位发出offer,应视为要约邀请,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还没有建立。

Offer不等于劳动合同,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合同法律风险典型案例(3篇)

合同法律风险典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方将一项技术成果转让给乙方,乙方支付技术转让费用。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约定支付了部分款项,但在验收技术成果时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成果存在重大缺陷,无法满足合同约定的使用要求。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以各种理由推脱。

乙方遂将甲方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2. 乙方能否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是什么?三、案例分析1.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已构成违约。

2. 乙方能否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3. 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以下违约责任:(一)继续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甲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1)继续履行: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满足乙方的使用需求。

(2)采取补救措施:甲方应采取措施,消除技术成果的缺陷,确保乙方能够正常使用。

(3)赔偿损失:由于甲方违约,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具体损失包括:乙方支付的技术转让费用、因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技术成果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甲方违约而导致的间接经济损失等。

四、法律风险提示1. 在签订合同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合同履行情况,发现违约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3篇)

合同法法律案例题(3篇)

第1篇甲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乙公司是一家从事建筑材料供应的企业。

2018年5月,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约定乙公司为甲公司提供一批建筑材料,总价款为500万元。

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应在2018年6月底前交付给甲公司,甲公司应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二、案情介绍2018年6月底,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建筑材料交付给甲公司。

然而,甲公司在验收货物时发现,部分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则辩称,其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货物,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2.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四、案例分析1. 乙公司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公司提供的建筑材料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因此乙公司构成违约。

2. 甲公司应如何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1)要求乙公司采取补救措施:乙公司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如更换、修复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确保甲公司能够正常使用。

(2)要求乙公司赔偿损失:由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给甲公司造成了损失,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赔偿其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合理费用等。

(3)解除合同:如果乙公司拒绝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公司返还已支付的货款。

五、判决结果经过审理,法院判决乙公司构成违约,并要求乙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 在规定期限内更换不合格的建筑材料;2. 赔偿甲公司因违约行为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3. 返还甲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合同法在生活中的案例
案例1:在线电视购买的纠纷
小明在网上买了电视,但是收到的商品是坏了的二手电视。

由于卖方违反了合同内容,小明享有要求退货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根据买卖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例2:公寓的设备问题
小红租了一间公寓,入住后发现水电设备存在重大问题,影响了日常生活。

土地主有责任保证租赁物的设备处于可用状态。

小红有权要求修理设备,并要求减免或退还部分租金。

这个案例已经根据租赁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3:装饰工程的延迟和质量问题
小李与装饰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但公司拖延施工,施工质量也不符合合同内容。

服务提供者有责任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提供服务。

小李有权要求改善工程或者赔偿损失。

这个案例,根据工程合同法的规定解决了。

案例4:不履行雇佣合同
小华虽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支付工资,也没有提供合法的工作环境。

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工资和其他损害赔偿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解决的。

案例5:网络游戏会员的服务问题
小刚购买了网络游戏的会员服务,但是在服务期间游戏平台频繁出现问题,导致游戏无法正常运行。

在这种情况下,服务提供者对提供的服务没有问题负有责任。

小刚享有要求改善服务和赔偿损失的权利。

这个案例是根据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商务交易法的规定解决的。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关于要约承诺内容的十个案例

合同法案例1. A公司和B公司签定一份儿童服装购销合同。

A公司在4月1日发出要约,要求B公司在1个月内承诺。

B公司于4月5日收到后即承诺。

由于发生洪水导致该地区通讯中断,至5月5日承诺才到达A公司。

A公司没有提出疑义。

至5月20日,市场上儿童服装价格上涨,B公司以“市场价格有变,不能执行原合同”为由拒绝履行,而与C公司签定了买卖合同。

B公司的承诺是否有效?为什么?答:(1)承诺的生效的含义: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B公司的承诺有效;《合同法》规定,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在本案当中,虽然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但是“发生洪水导致通讯中断”属于不可抗力,B公司具有正当的抗辩理由。

该承诺生效。

2.A向B发出要约,要约规定:“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 收到要约后,立即电复:“接受贵方要约,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买方的承诺是否有效?答:买方的承诺无效。

在本案中,B在接到要约后“立即装船”的回复已经对A 的要约“两个月后装船”进行了根本性的变更和实质性的修改,所以不符合承诺的构成要件,属于新要约。

而A并没有做出回复,视为合同未成立。

3.张某被某公司录用,于是决定请朋友王某餐馆吃饭以表庆祝,王某欣然同意,并依约而至。

然张某最终未依约而至。

王某为此花费费用(贺礼)约几百元。

王某能否以张某违约为由,要求赔偿或另请吃饭?答:(1)要约的含义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2024版关于合同法的案例案例一: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案情摘要:2024年3月,A公司与B公司通过电子平台签订了一份电子合同,约定A公司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设备。

合同签订后,A公司因市场行情变化,决定不履行合同。

B公司诉至法院,请求A公司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11条规定,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

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电子合同有效,A公司应履行合同或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合同的解除案情摘要:2024年5月,C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租赁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D公司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时支付租金。

C公司要求解除合同,D公司不同意。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94条规定,D公司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C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D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案例三:合同的变更案情摘要:2024年7月,E公司与F公司签订了一份销售合同,约定E公司向F公司销售一批机械设备。

合同履行过程中,F公司因生产需要,要求变更合同内容,增加购买数量。

E公司同意变更,但要求提高价格。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77条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E公司与F公司之间的合同变更有效,双方应按照变更后的合同履行。

案例四:合同的无效案情摘要:2024年9月,G公司与H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G公司向H公司出售一批非法走私的货物。

合同签订后,H公司发现货物来源非法,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G公司与H公司之间的合同无效,G公司应返还H公司已支付的货款。

案例五:合同的撤销案情摘要:2024年11月,I公司与J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合同。

合同签订后,I公司发现J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行为,要求撤销合同。

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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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案例-
1、在某银行存有万元资金的储户公司发现该银行的经营非常混乱,经常不对贷款人进行任何信用考察就贷给巨额款项。

公司的总裁王某非常担心该银行会因此而无法保证偿还其存款万元,因此决定在该银行再次将一笔万元的款项贷给一个信用非常差的企业公司时,向法院主张债权保全。

问:A公司应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2、甲于1999年3月1日向某信托投资公司贷款1万元,期限1年,即2000年3月1日归还本息。

该贷款由乙担保,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还,由乙偿还。

”还款期限届至,甲没有主动归还贷款。

信托投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直到2002年6月新任经理组织全面清理时才发现,才找甲催收。

因甲已去外地打工,没有找着,信托投资公司转而找担保人乙追收,遭甲拒绝。

信托投资公司即起诉乙。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3、2000年2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再生布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同年5月3日前,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再生布20mX104m,每米0.81元,价款总额16.2万元。

交付方式为乙公司到甲公司仓库分批验收自提。

合同签定后,乙公司因内部承包,新承包人认为再生布制品市场销路不好,遂向甲公司提出减少货物数量,该提议未得到甲公司的同意。

恰好乙公司得知丙公司需要该批货物销往外地,遂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将货物直接发到丙公司的仓库。

合同订立后,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函,
称该批货物已经转让给丙公司,请甲公司直接将货物于同年5月3日运到丙公司的仓库。

甲公司收到该函后,一直未予答复,同年4月31日,甲公司给丙公司发函,请丙公司前去提货,丙公司于5月3日将货提回,并同时付清了16.2万元。

经检验发现规格不符合规定,且有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甲公司予以拒绝。

于是,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运输保管费用。

问:对于丙公司的主张,法院该如何认定?
4、某市甲公司欠乙公司贷款共计500万元,法院因乙公司的申请而于1999年5月20日,将某市甲公司对该市的工商银行的债权合计300万元人民币予以扣押,并将该事实通知工商银行并催告工商银行按存款单上所载存款期限,将存款给付债权人甲公司。

工商银行收到通知时,对甲公司也有贷款债权,合计360万元,其中200万元于1999年5月20日到期,其余尚未到期。

1999年5月30日,工商银行以该贷款债权为主动债权,对甲公司在工商银行存款中的500万元不顾法院的扣押主张抵销。

经查,甲公司与工商银行事先有特约,规定凡有人主张对甲公司存款扣押时,贷款债务立即届清偿期(即提前到期),工商银行可以存款主张抵销。

现乙公司起诉至法院。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5、某市朝阳玻璃制品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天然气供应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常年供气合同。

合同规定,乙方每天向甲方供应生产用气4000立方,如减少或停供须提前五天通知甲方做好准备。

甲方按月结清天然气款。

双方约定,甲方向
乙方交付定金5万元。

合同签订后不久,随着用气单位的增多,天然气供应日趋紧张,有些用气单位向乙方许诺可以购买高价气。

乙方为追求本单位的经济效益,要求甲方减少用气2000立方,甲方不同意。

乙方在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单方突然停止向甲方供气,致使甲方生产设备受损,造成损失约4万元。

甲方派人前去乙方交涉,要求其保证供气,并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

乙方不同意。

甲方遂向某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合同,双倍返还其已交付的定金,赔偿其他损失。

问:本案应如何处理?
回答意见一:
甲于1999年3月1日向某信托投资公司贷款1万元,期限1年,即2000年3月1日归还本息。

该贷款由乙担保,约定“如果甲到期不还,由乙偿还。

”还款期限届至,甲没有主动归还贷款。

信托投资公司内部管理混乱,直到2002年6月新任经理组织全面清理时才发现,才找甲催收。

因甲已去外地打工,没有找着,信托投资公司转而找担保人乙追收,遭甲拒绝。

信托投资公司即起诉乙。

问:本案该如何处理?
————————————————————————————
法院应当驳回信托投资公司的诉讼请求。

首先,原告的起诉已超过诉讼时效,其债权已丧失了法律强制保护力,债务人甲和保证人乙都有权拒绝偿还,法院可以此为由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同时,保证人乙应享有先诉抗辩权。

根据《担保法》第17条的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本案中乙的保证应属于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应享有先诉抗辩权。

因此,原告应当先起诉贷款人甲,只有在甲无力偿还时,才能起诉保证人乙。

而甲外出务工找不到,并不能说明他无偿还能力。

由此,保证人乙有权拒绝偿还,法院应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3、2000年2月3日,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再生布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同年5月3日前,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再生布20mX104m,每米0.81元,价款总额16.2万元。

交付方式为乙公司到甲公司仓库分批验收自提。

合同签定后,乙公司因内部承包,新承包人认为再生布制品市场销路不好,遂向甲公司提出减少货物数量,该提议未得到甲公司的同意。

恰好乙公司得知丙公司需要该批货物销往外地,遂与丙公司达成协议,由甲公司将货物直接发到丙公司的仓库。

合同订立后,乙公司遂向甲公司发函,
称该批货物已经转让给丙公司,请甲公司直接将货物于同年5月3日运到丙公司的仓库。

甲公司收到该函后,一直未予答复,同年4月31日,甲公司给丙公司发函,请丙公司前去提货,丙公司于5月3日将货提回,并同时付清了16.2万元。

经检验发现规格不符合规定,且有质量问题,遂要求退货,甲公司予以拒绝。

于是,丙公司向法院起诉,要求甲公司与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其承担运输保管费用。

问:对于丙公司的主张,法院该如何认定?
————————————————————————————
从本案看,乙公司与丙公司在债权转让达成协议后,甲公司事实上(丙提货甲交付)是完全同意乙公司将其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据此可见,在本案中已经发生了债权的转让,那么该乙公司已经退出了与甲公司的合同关系,由丙公司代替了它的地位,那么因甲公司向丙公司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的规定,乙公司不应承担违约责任。

另外,甲公司并没有同意合同关于交付方式条款的变更,甲公司无义务承担运输及保管的费用。

那么乙公司应承担运输义务。

对于保管费用而言,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应由货物的占有人即丙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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