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用火制度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4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防火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一套完善的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一份针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制度,包括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常见防火措施和火灾应急处理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确保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工地、道路施工、隧道、桥梁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的具体情况和环境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顺利进行。
第四条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并将其作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基本准则。
第二章施工人员的安全要求第五条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和持证上岗,熟悉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具备施工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施工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的劳动安全法规和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七条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防护鞋、耐火服等。
第八条施工人员禁止抽烟、吸烟或携带易燃物进入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使用明火。
第九条施工人员应严格控制用火,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明火进行焊接、切割等作业,必须采取安全可靠的替代方法。
第十条施工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防火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施工人员应密切关注施工现场的火灾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第三章常见防火措施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应设置清晰的防火标志和标识,明确禁止烟火和明火作业的区域。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龙头等设施,确保及时发现和扑灭火灾。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材的专用区域,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可靠运行并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六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和合理位置的应急疏散通道,确保人员迅速疏散。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5篇)

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1、总则1.1.为加强昌江中西医结合医院门诊住院综合大楼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明确在动火作业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基本要求2.1.动火定义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木柴加热;喷灯作业;明火熬制沥青;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焚烧垃圾;碘钨灯照明(广场式除外)等。
2.2.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组织班组加强防火、防爆安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2.3.生活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2.4.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防雷、防静电)大检查。
2.5.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所有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
2.6.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十不准”要求进行作业。
焊接作业“十不准”规定如下: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未办理“动火工作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
③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④监火人员不在场。
⑤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⑥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⑦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⑧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⑨未有防止焊、接火星飞溅的隔离防患措施。
⑩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2.7.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
邻近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2.8.火灾发生坚持“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2.9.安全动火管理部门是本单位的保卫消防部门或安监部门(没有独立设置保卫消防部门)。
2.10.安监部门是实施检查督促的组织者。
有权提出整改和对违章者的处罚决定。
3.“三级动火”范围、审批手续、监护规定。
3.1.一级动火:3.1.1.动火范围:特别危险的重点部位发生火灾,影响大、危害性大、损失大的场所,炸药库、石油化气储气站,如燃油润滑油系统、已投料的煤粉管路及煤粉系统、氢冷系统、蓄电池室、氧气、乙炔库及管路、化学危险品库、易燃易爆物品的管路及容器等部位。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是指为了预防施工现场火灾的发生,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的一系列防火措施和安全规定。
1. 建立防火责任制度:明确施工单位和项目经理对防火安全负有的监督和责任,并且建立防火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2. 制定防火预案:编制详细的防火预案,包括火灾风险评估、火灾报警处理、灭火器材配置、疏散逃生通道设置等。
3. 确保施工材料的安全:对施工材料进行验收,杜绝使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易燃材料,定期检查储存的易燃物品,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4. 安全电气管理:检查电线、电缆是否完整,确保电气设备正常运行,禁止私拉乱接电源,加强对电焊作业、电动工具使用等的安全管理。
5. 管理烟火风险: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提供专用的吸烟区域,加强对明火作业的管理。
6. 建立消防设施:设置可燃气监测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手提式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7. 开展防火培训: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防控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8. 加强消防演练: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检验消防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9. 加强施工现场监管:设立专门的防火监督检查岗位,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控和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10.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施工现场火灾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统计,并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及时改进防火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建筑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第三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由本单位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并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落实。
第四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应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理念,推行全员参与,层层抓好的防火安全管理模式。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综述施工现场动火作为一项高风险作业,对安全管理要求极为严格。
为确保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制定本《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中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和单位。
三、作业准备1. 动火开始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申请,并经安全主管部门批准。
2. 动火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灭火器材的准备和调试。
3. 动火前必须对现场危险物品进行清理和整理,将易燃物品移除。
4.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线,以确保非作业人员不进入作业区域。
四、人员要求1. 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具备动火作业相关知识和技能。
2.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检查其完好性。
五、设备要求1. 使用的动火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并保养良好。
2. 所有动火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禁止未经培训人员操作动火设备。
3. 动火设备使用后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故障。
六、动火操作1. 动火现场必须设置专人负责监控作业情况,遇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上级。
2. 动火前必须清除作业区域内可燃物,确保周围环境无明火等火源。
3.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严禁私自修改动火操作流程。
4. 动火过程中,必须随时保持警惕,注意作业区域内的异常情况。
5. 动火作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确保作业安全。
七、事故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动火现场人员必须立即按照紧急预案进行撤离,并报告上级。
2. 在火灾事故发生后,动火现场人员必须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灭,不能扩大事故范围。
3. 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安全主管部门,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八、行为规范1. 禁止在无防火措施的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2. 禁止私自擅自进行动火作业,必须经过批准和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
3. 禁止在作业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使用、临时用电、消防设施管理等。
第三条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的组织领导,确保安全施工,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未经特殊许可,不得擅自更改电缆线路、接线和插头规格等。
第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施工现场用电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现场各类用电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电力公司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七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供电线路必须按照线路规划和布置进行布线,不得乱拉乱接,不得搭建私拉乱接的临时线路。
第八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线路必须制定专门的标志,清晰标明电缆型号、电流负载、敷设路径、敷设方式和供电方向等。
第九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线路必须符合安全电压和电流的要求,不得超负荷使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私拉乱用其他电源。
第十条施工现场的用电设施必须专人、专线、专用,不得与其他线路共用。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电缆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敷设,并保持良好的保护状态,避免受到损坏。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和线缆在进行安装维修等操作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由电工负责操作,确保安全可靠。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必须定期进行漏电保护装置的检查和测试,确保漏电保护装置的正常工作。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用电线和插头必须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不得使用老化或破损的线缆,不得擅自更换插头。
第十六条临时用电设施必须设置在封闭的防水箱中,确保用电设备的安全。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有效的接地装置,确保施工现场的电气安全。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____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防火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
第四条施工现场动火作业的责任分工: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动火作业人员负责具体的动火作业。
第五条本制度属于动火作业管理的基本文件,具体动火作业操作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第二章动火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动火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试,持有合格的动火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的施工现场动火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程序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最新的动火安全知识和技术。
第九条动火人员应佩戴专用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耳塞、防护手套等。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动火作业交底,对动火人员的作业内容、安全注意事项等进行详细说明和提醒。
第三章动火作业的审批第十一条所有动火作业必须提前报批,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二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手续包括:作业单位的动火申请、现场安全检查、申报材料的审查等。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的审批流程为:作业单位编制动火作业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组织现场安全检查,确认安全合格后批准动火作业。
第十四条动火作业审批的时间限制为:一般情况下,动火作业前24小时提出申请;特殊情况下,动火作业前12小时提出申请。
第四章动火作业的准备工作第十五条动火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彻底的清理,清除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确定动火作业区域,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前,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设备,确保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灭火。
第十八条动火作业前,必须检查动火器材的完好性和正常工作状态。
第十九条动火作业前,必须确认气体、电力等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四篇)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为明确施工现场防火要求,配备防火器材,预防火灾的发生制定此办法。
一、施工用火管理职责施工负责人对施工用火管理负责,设备安全部对施工用火进行监督、检查。
一般规定:1.用火作业施工人员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上岗前的用火安全教育,掌握用火作业的安全基础知识,并会使用消防器材,熟悉周围环境和撤离路线;2.用火作业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保持消防通道畅通;3.用火部位附近有可燃物、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前,不得动火;4.与外部相连接的管道与设备,在未查清有无险情之前,不得动火;5.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动火;6.在有可燃物、易燃气体的区域进行爆破和锤击作业时,应先对现场的可燃、易爆气体含量进行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7.熬制沥青作业时,沥青锅距建筑物的距离应大于____米,上方不得有架空电线,作业间歇应有专人看火,停止作业时应彻底将火熄灭;8.进行静电喷漆作业时,应进行静电接地,防止产生静电火花;9.施工完毕,应仔细检查清理现场,熄灭火种、切断电源后方可离开;10.氧气瓶、乙炔瓶严禁存放在工具房内,以防气体泄漏,发生火灾;11.工具房内严禁使用电炉、碘钨灯取暖或照明,防止发生火灾;12.仓库、材料堆放场应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二)为明确施工现场用电的安全要求,防止用电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措施。
一、工程项目HSE风险控制计划的内容____项目基本情况____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公司____万吨/年炼油扩能改造项目-柴油组分罐区。
____项目起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1.3总包单位:CPECC大连设计分公司施工单位: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1.4监理单位:大连七星工程建设监理公司2HSE风险管理小组组成员及岗位职责2.1HSE放线管理小组名单组长:项目经理王升亭副组长:项目部副经理刘振成员:赵文华、赵俊华、刘兴翠、郑淑阳项目部HSE监督员:刘正文施工现场用电用火安全制度(三)一、电工QHSE岗位职责、责任风险、及操作指南1.电工岗位职责(1)遵章守纪,执行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的QHSE方针,为实现公司的QHSE目标和胡石化项目部的控制目标,完成好本岗位工作;(2)在班长和施工员的指挥下,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3)执行QHSE规定,佩戴好劳保用品;(4)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进入生产装置检修时遵守业主的各项安全规程,定期维护和保养本岗位负责的设备;(5)参加中国电子系统工程总公司胡石化项目部的QHSE活动,接受QHSE培训;(6)不经授权,不许操作或启动不是本岗位的任何设备;(7)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及时报告;(8)在没有用电票、火票或上级领导部门指令的情况下,禁止用电作业;(9)当有疑问或情况不明时,要进行询问,切忌自揣妄动;(10)熟悉本岗位存在的风险和应急保护逃生知识,在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按应急计划要求惊醒迅速撤离或是投入救急工作;(11)坚持原则,拒绝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12)对事故目击情况要如实出具客观事实证据;(13)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举报享有保护;(14)对QHSE管理提出合理建议;(15)认真履行岗位QHSE职责,出色完成本职任务,业绩突出者应享有组织的奖励。
施工现场安全用火制度范文(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用火制度范文一、用火管理制度1. 施工现场应设立专门的用火管理岗位,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的用火管理工作。
2. 在施工现场,严禁私自携带、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
所有用火活动必须经过安全负责人审批并进行书面记录。
3. 施工现场内所有用火活动必须按照统一的操作规程进行,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法规进行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内严禁在无火源处存放大量易燃易爆物品,必要时可设置消防柜进行存放。
5. 临时使用的电焊设备必须经过维修保养人员的检查和验收,并保持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6. 电焊和气焊作业必须在专门的焊接工作区域进行,必须经过安全负责人和焊接负责人的检查并办理相关手续。
7. 用火活动结束后,必须对火源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的可燃物和火源。
二、储存和使用易燃物品的管理制度1. 易燃物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储存区域内,远离明火和高温源,并确保通风良好。
2. 易燃物品的储存要求:分类存放、分区管理、标识清晰、定期检查和整理、定期巡查。
3. 易燃物品的使用必须通过专门的操作规程进行,并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操作。
4. 使用易燃物品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服,并配备灭火器等安全设备。
5. 易燃物品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封存,并进行记录。
三、电焊和气焊的管理制度1. 电焊和气焊的作业必须在专门的工作区域进行,确保周围没有易燃物品、可燃气体或易燃液体。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如灭火器、灭火器具等,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扑灭。
3. 电焊和气焊的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证书和经验,并在作业前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
4. 电焊和气焊的作业过程中,必须戴上防护面罩和防火工作服,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设置防护隔离区域、贴上警示标志等。
5. 电焊和气焊作业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现场,确保没有残留的火种和可燃物。
四、对火源的管理制度1. 火源的使用必须经过安全负责人批准,并进行书面记录,明确用火的时间、场所和目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安全用火制度一、施工现场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制,设备配备齐全,并设昼夜明显标志,库房及木工棚等重点防火部位,每处不少于干粉灭火器,制定防火制度,并有明显标志。
二、易燃品库房前设烟火警告标志,严格领料制度,照明线安装符合防火要求。
三、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
开用火证,准备可行的措施并有专人看火,清理周围易燃物,各项措施落实后在动工。
四、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木工棚内刨花、锯末随时处理,废料清运到指定地点。
五、建筑内不准随意堆放物料,不准随意在楼内居住,油类、气类等易燃物,下班时带出放回库房。
六、木材存放安平面图布置并码放整齐。
七、木材远离库房,堆放不宜过多,垛与垛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木材加工的废料及清运,以防引燃。
八、木工加工区配备灭火器材,并设专人负责。
九、电线和闸箱要远离易燃物。
十、油漆、稀料等要专库存放,保证通风良好,用电符合防火规定。
十一、稀料应随使随领,剩余的材料及时交回,不得乱倒乱放,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制稀料。
十二、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三、氧气乙炔瓶分开存放,空瓶设标记单独存放,氧气乙炔瓶距明火间距不小于10米,氧气,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米。
十四、电气焊作业场地消除或隔离(覆盖)易燃物品,采取防火措施。
十五、使用易燃,易爆品,制定防火责任人,配备灭火器,确保施工安全。
十六、冬季施工保温材料得存放与使用,必须配备灭火器。
十七、施工现场3.5米宽消防道路保持畅通,消防器材周围3米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十八、职工宿舍一律采用非易燃物搭键。
十九、库房使用防爆灯,电源线全部穿阻燃管,库房有保管员得岗位责任制,库房内不准住人,门窗一律向外开,宽度不小于1米。
二十、宿舍灯具符合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二十一、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二十二、生活区内设置两组灭火器材,设专人负责,并严禁挪用。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一、临时用电必须按部颁规范要求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临时用电工程图纸必须单独绘制。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
三、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铜、铝线。
设专用电线杆,严禁成束架空、架设在树上、脚手架上或沿地敷设。
四、施工机具、车辆及人员,应与内外线路保持安全距离,达不到规范在最小距离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护措施。
五、单项线路照明必须项线与零线相同,三项五线制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项线截面的50%,非独立系统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设两极露电保护装置,形成完好的漏电保护系统。
六、临时工棚、仓库、办公室、食堂、宿舍等在选用额定电压220∨的照明时,必须按正式工程敷设线路,而且电流侧设漏电保护。
局部照明灯、行灯、不超过36∨。
喷淋场所或金属管道照明不超过12∨,行灯变压器应用防水、防潮措施,符合安全要求电压。
七、开关箱箱体要端正牢固,不得电源负荷进出在箱两侧,要求防水性能良好,箱内无杂物整洁开关箱必须达到标准。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项目管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施工现场、职工办公生活区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京沈客专辽宁段TJ-13标项目经理部、各工区、作业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为牢固树立“建重于防,防重于抢”的工作理念,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杜绝火灾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工区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常务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副经理、为副组长,工区各部室负责人为组员的消防管理领导小组。
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质部,负责日常项目安全管理工作。
各工区、作业队必须配备与本单位所担负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消防管理机构。
并在各施工现场、职工办公生活区成立义务消防队。
第二条消防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及属地政府各项消防安全规定、条例、标准。
2、负责编制本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3、主持召开工区消防安全工作专题会议。
4、主持工区消防安全活动,对消防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的事迹进行总结、交流、推广。
5、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针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6、指导各工区、作业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相关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制定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
8、指导各工区、作业队开展消防管理工作。
第三条相关人员、部门职责:一、架子队、作业队负责人职责:1、主持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
2、主持编制火灾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火灾应急演练。
3、拟订本单位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4、督促相关部门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5、积极改善现场、职工办公生活区防火条件,主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6、管理好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督促相关部门开展灭火训练。
7、督促相关部门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活动,使职工懂得安全用火、用电和其它防火、灭火常识,增强职工消防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8、组织本单位人员进行火灾自救,安排人员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单位对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
二、工区安质部职责:1、负责编制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抓好落实。
2、负责编制本单位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3、负责制定本单位及义务消防队的消防工作计划。
4、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5、负责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置、安装。
6、组织义务消防队在施工现场开展灭火演练。
7、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8、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自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并参与火灾原因的调查工作。
三、工区物资设备部职责:1、负责本单位物资存放区、炸药库、材料库房、油库的消防管理工作,并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2、确保现场的物资存放、堆码,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符合消防管理规定。
3、结合实际需要购买灭火器材,并定期维护、保养。
4、为施工现场、职工生活区、办公区购买的电缆等物资应符合国家标准。
5、负责物资存放区、材料库房、油库灭火器材的配置安装。
6、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7、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自救,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四、工区综合管理部职责:1、负责职工生活区、办公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2、负责职工生活区、办公区灭火器材的配置、安装。
3、组织义务消防队在职工生活区、办公区开展灭火演练。
4、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
5、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火灾自救,并保护好火灾现场。
五、义务消防队职责:1、遵守和贯彻本单位的防火制度,对违反规定者及时劝阻。
2、了解施工现场的防火措施,定期进行检查。
发现不安全因素立即要求整改,并向领导汇报。
3、经常维修、保养消防器材设备,保证完好可用,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需要报请领导添置各种消防器材。
4、参加消防业务学习和技术操练,不断提高消防业务水平。
5、在火灾易发期间,组织队员轮流值勤。
6、协助相关部门制订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发生火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灭火与抢救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提出改进措施。
7、积极参加当地举行的消防联防活动。
8、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小火灾。
六、现场电工职责:1、作业电工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
2、作业时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安装检修电气线路和设备。
3、配合技术人员正确计算配电线路负荷,做到配线正确,对配电线路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不得随便乱拉乱接。
4、严禁使用铜丝、铁丝等物品代替熔丝,根据容量正确选择适用熔丝。
5、经常检查电气设备运行情况,对超负荷和擅自加大熔丝容量等隐患,及时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6、积极主动向用电人员宣传安全用电常识,制止违章用电行为。
7、配合义务消防员对电气防火器材进行维护。
8、掌握排除电气故障的方法,并会使用灭火器扑灭电气火灾。
七、仓库管理人员职责:1、严禁携带火种入库。
2、严禁在库房内使用电加热器具、燃气具等。
3、不准在库房内设置办公室和工作间。
4、不准在库房内随意架设临时线路。
5、不准在库房内存放已使用的油棉纱、油手套等物品。
6、将各类物资分类、限额存放;堆放的物资四周应留出防火间距。
7、认真检查物资堆放安全情况,离开仓库时切断电源,并关闭门窗。
8、掌握储存物资性质和防火灭火知识,发现火灾后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及时扑救。
八、电气焊工职责:1、从事焊工作业的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严禁无证人员从事焊、割作业。
2、在危险区域进行焊、割作业,在未落实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3、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准焊、割。
4、不了解焊、割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准焊、割。
5、盛装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各种容器、管道、罐柜等,未经清洗和测爆,没有安全保障时,不准焊、割。
6、用可燃材料作保温层、冷却层、隔音、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7、在压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内,不准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彻底清理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准焊、割。
9、因火星飞溅、导体传热和感应能引起焊割部位毗连的物资材料燃烧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前,不准焊、割。
10、在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下,不准焊、割。
九、工地看守、值班人员职责:1、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对违反防火规定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
2、加强责任心,严禁任何人擅自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带入或带出施工现场。
3、加强夜间巡逻,认真检查火源、火种和电源等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4、掌握工地现场重点部位生产储存物资的性质和灭火器材的分布情况,会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5、熟悉火灾、救护、公安报警和上级主管部门电话号码,发生火灾,及时报警。
十、现场施工人员职责:1、学习消防知识,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积极参加义务消防活动。
2、爱护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
3、自觉遵守项目的消防管理制度,听从职能人员的劝告。
4、严禁在床上吸烟及乱扔烟头,严禁私自乱拉乱接电器设备。
5、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加热器具、燃气具等。
6、发现有火灾险情立即向上级领导反映,避免事故发生,并使用灭火器材扑灭初起火灾。
第三章日常管理制度第一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各架子队长、各作业队队长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抓好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