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
待产室、产房、母婴室消毒隔离制度

待产室、产房、母婴室消毒隔离制度(一)待产室、产房消毒隔离制度1、工作人员进入待产室、产房、手术室要更换手术衣、口罩、帽子、鞋子。
2、待产室、产房整齐清洁,地面无污迹,每天用3-5%来苏尔液拖地,墙壁、无影灯与桌面等处,每日擦抹一次,晨晚均要开窗通风,避免室内空气污浊。
3、消毒液浸泡,每周更换一次,各种消毒液浓度要达到要求。
4、待产室、产房每周彻底清扫一次,每日用紫外线或电子灭菌灯定时消毒,一周要用乳酸或甲醛薰蒸一次,每月作空气细菌培养一次。
5、物品排列有序,消毒与未消毒物品严格分开,并有标志。
6、污染手术后随时消毒,被污染的器械用3%来苏尔溶液浸泡,处理后送高压灭菌,乙肝患难夫妻者手术后器械等待高压灭菌后清洗消毒。
(二)母婴同室消毒隔离制度1、室内定时开窗通风换气,每日一次,备有紫外线消毒时,作出院终末处理。
2、室内日常清洁消毒,湿式打扫,病房地面与走廊每天用含氯制剂拖扫,上下午各一次。
3、工作人员注意手的清洁,治疗操作及接触产妇、新生儿前后洗手,必要时消毒液浸泡。
喂哺前帮助母亲清洁手、乳头。
4、护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多人次接触产妇及婴儿而引起交叉感染。
5、婴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淋浴液、浴四、待产室、产房、母婴同室清洁卫生制度一、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地面无污迹,墙上无蛛网,插口摆放有序。
二、地面用3-5%来苏尔液拖抹,湿式打扫,每日2次。
三、产妇出院后,床、床头柜、椅、橱均应用“84”消毒液擦抹。
四、每日定时开窗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五、吐痰入盂,每日清洗痰盂。
六、加强卫生宣教,要求产妇及家属饭前便后洗手,不吃生冷、变质食物,坚持母乳喂养。
七、严禁吸烟、饮酒、控制陪客人数和探视人数、频次。
待产室工作制度

待产室工作制度待产室工作制度「篇一」1、凡是妊娠合并血源传播性疾病、性病、活动性肺结核的产妇必须在隔离产房分娩。
2、医务人员消毒隔离管理。
(1)入隔离产房前穿隔离衣和鞋套,接触病人需戴手套。
(2)离开时应脱下衣、帽子、口包及鞋套,消毒双手。
3、隔离产房消毒隔离管理(1)每天定时通风换气,空气消毒每天2次,地面每天使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拖2次。
接生后常规拖地,地面不得有血迹。
(2)桌椅、床头柜、门、窗每天抹洗一次。
(3)室内物品固定专用地拖、毛巾,所有物品用后要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
(4)使用后的接生布类用品必须使用双层黄色袋子进行密封装好,并在袋外标示病人的传染疾病。
(5)病人转出产房后,产床用1000mg/L含氯消毒抹洗,室内空气消毒2小时。
4、医疗器械消毒隔离管理(1)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管、各种导管和引流管要严格执行一人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2)使用一次性物品如产包、中单、导尿包用后用黄色垃圾袋密封装好,由运送工人送医院垃圾房。
(3)产妇分娩后在隔离产房观察2小时无特殊后,用平车将产妇转至爱婴区,平车使用的床单、中单转送产妇后放入黄色垃圾袋密封,并在袋外注明传染的疾病,送洗衣服,平车立即用1000mg/L含氯消毒抹洗。
(4)所有的器械需用1000mg/L含氯消毒浸泡消毒后方可进行清洗新色儿使用后的喉镜、面罩用75%的酒精进行抹洗,血压计袖带哟1000mg/L含氯消毒浸泡。
5、吸氧、吸痰机装置一人一用一消毒,拆机前使用1000mg/L含氯消毒抹洗,按以下程序处理(1)吸氧瓶、玻璃瓶使用1000mg/L含氯浸泡30分钟后清洗。
(2)导管按一次性医疗废物处理。
待产室工作制度「篇二」(一)严格划分限制区、半限制区与非限制区、区域之间须有门隔开,标志明显,洁污分流。
设置正常分娩室和待产室、隔离分娩室和待产室。
(二)进入产房的工作人员应更衣,换拖鞋、带帽子、口罩。
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医护人员患有皮疹、腹泻、呼吸道综合征、其它传染性疾病时不能在此岗位工作。
护理工作制度 产房(待产室)工作制度

产房(待产室)工作制度1、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应热情接待产妇,态度和蔼,严肃认真,严密观察产程,作好接生和抢救新生儿窒息的准备工作。
2、值班人员进入分娩室,更换洗手衣、裤和专用鞋,戴好帽子、口罩,非本室工作人员不得随便出入。
3、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严格交接班制度。
4、产程中所必须的用品、药品、急救设备等做到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
5、按常规做好分娩三产程的护理,及时准确的填写产程观察记录,画产程图,如有异常及时和医师联系,及早处理,接生后认真填写分娩记录和新生儿出生记录。
6、产妇分娩后观察1~2小时,无特殊情况送回病房,向病房护士详细交班。
新生儿处理完毕,抱给产妇辨认性别,5分钟内评分满10分者抱给母亲哺乳,然后送婴儿室。
7、分娩室每日随时清扫定期消毒,保持清洁、整齐,接生及手术用物及时清洗、消毒、每周一次大消毒。
8、对有传染病的产妇采取隔离措施,分娩后按隔离要求及时消毒处理。
9、室内空气细菌培养每日一次、工作人员指纹,咽拭子培养每月一次,并做好登记。
分娩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定工作岗位,严格无菌操作,保持室内整洁和肃静。
10、分娩室工作人员必须更换专用工作服、拖鞋、帽子、口罩。
11、分娩室的药品和急救设备要专人保管,定期检查补充和更换及维修,麻醉药与剧毒药应有明显标志,加锁保管,根据医嘱并经过仔细查对后方可使用。
12、值班人员应严密观察产程(正常产妇30分钟听一次胎心),并有记录,如有异常情况不能处理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及时处理。
13、严格交接班,接班者要测血压、听胎心,并做好记录。
14、接产人员做好一切接产准备工作,待婴儿娩出后,在分娩30分钟内进行母婴裸体接触,让产妇辨认性别,全身检查按脚印,系手镯。
15、产后在分娩室观察1小时后无异常将产妇及婴儿送回病房与当班护士交接病情并签字。
16、为保持分娩室清洁,每日常规清扫、消毒,每天紫外线照射1小时,每周大清扫一次。
妇产科待产室新生儿产房职责、制度、抢救流程

妇产科待产室新生儿产房职责、制度、抢救流程一、职责1. 负责新生儿的接生、护理和监护工作。
2.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
3. 负责新生儿的体温、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和记录。
4. 及时发现并处理新生儿的异常情况,确保新生儿的安全。
5. 参与危重新生儿的抢救工作,配合医生完成抢救措施。
6. 负责新生儿的喂养、洗澡、换尿布等工作。
7. 负责新生儿的病房管理,保持病房的清洁、安静和舒适。
8. 参与新生儿的定期检查和健康教育。
9.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制度1. 新生儿病房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新生儿病房管理制度,确保病房的安全和卫生。
2. 新生儿喂养制度:按时喂养,保证新生儿充足的营养和水分。
3. 新生儿洗澡制度:定期洗澡,保持新生儿皮肤的清洁和干燥。
4. 新生儿换尿布制度:及时换尿布,保持新生儿臀部的清洁和干燥。
5. 新生儿生命体征监测制度:定时监测新生儿的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6. 新生儿异常情况报告制度:发现新生儿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处理。
7. 新生儿抢救制度:参与危重新生儿的抢救工作,配合医生完成抢救措施。
8. 新生儿病房清洁制度:定期清洁新生儿病房,保持病房的清洁和卫生。
9. 新生儿健康教育制度:定期进行新生儿健康教育,提高家长对新生儿护理的知识和技能。
三、抢救流程1. 快速评估:接生后立即对新生儿进行快速评估,包括体温、呼吸、心率等生命体征的监测。
2. 保持呼吸道通畅: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清理呼吸道,确保呼吸通畅。
3. 正压通气:如新生儿呼吸微弱或暂停,立即进行正压通气,保证组织的供氧。
4. 气管插管和胸外按压:如新生儿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气管插管和胸外按压,恢复呼吸和循环。
5. 药物治疗:根据医生的指示,给予新生儿必要的药物治疗,如抗生素、呼吸兴奋剂等。
6. 扩容:如新生儿循环不稳定,给予扩容治疗,维持血压稳定。
7. 监测和记录:在整个抢救过程中,密切监测新生儿的生命体征,并做好详细记录。
待产室工作制度(通用)(二)2024

待产室工作制度(通用)(二)引言概述:待产室工作制度是指为了保障孕妇和新生儿的安全和健康,对待产室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进行阐述待产室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正文:一、待产妇入院工作1. 挂号登记:待产妇入院前需提前挂号登记,并填写详细的个人信息和病史。
2. 评估与检查:由专业医护人员对待产妇进行全面评估和检查,包括胎心监测、血压测量等。
3. 安排住房:根据待产妇情况和医院资源,合理安排住房和病床,确保舒适和安全。
二、待产妇入院后的护理工作1. 个体化护理计划:根据待产妇的身体状况、孕周等因素,制定个体化的护理计划。
2. 相关检查与监测:根据医生的要求,在入院后进行必要的妇产科检查和监测,如羊水分析、宫缩监测等。
3. 心理关怀:对待产妇的心理状态进行关怀和疏导,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缓解焦虑和恐惧感。
三、待产妇分娩时的工作要求1. 分娩环境准备:保持待产室的整洁和卫生,准备分娩所需的设备、药物等,并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2. 产程监测与记录:对待产妇的产程进行严密的监测和记录,包括宫缩强度、胎儿心率等,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3. 分娩援助与辅助措施:按照医生的指导,提供必要的援助和辅助措施,如按摩、呼吸指导等,帮助待产妇顺利分娩。
四、新生儿照护与评估1. 婴儿安全保障:确保新生儿的安全,如正确使用安全床、固定和调整床栏等,防止误伤和意外发生。
2. 早期皮肤接触:鼓励新生儿与母亲进行早期皮肤接触,促进母婴亲子关系的建立和新生儿健康的发展。
3. 新生儿常规检查:对新生儿进行常规的体温、体重、呼吸、心率等指标的检查与评估。
五、待产室清洁卫生与管理1. 地面和空气消毒:对待产室进行定期清洁,包括地面的清洁和消毒,以及空气的净化与消毒。
2. 医疗废物处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对待产室产生的医疗废物进行正确的处理和处置。
3. 待产室管理与督导:建立待产室的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待产室工作的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待产室工作制度

待产室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保障孕产妇的安全,提高分娩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院制剂质量管理规范》及医院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职责1. 负责待产室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 负责孕产妇的待产观察、接生、产后护理等工作。
3. 密切观察孕产妇的生命体征、产程进展、胎心变化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4. 做好孕产妇的心理健康工作,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安慰。
5. 负责待产室的消毒隔离工作,确保医疗环境的安全。
6. 参与孕产妇的术前讨论和术后随访工作。
7. 负责待产室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管理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孕产妇入院后,由护士进行初步评估,安排合适的待产室。
2. 医生对孕产妇进行全面检查,制定分娩计划。
3. 孕产妇进入待产室,护士进行床头交接,了解孕产妇的基本情况,进行相应的护理工作。
4. 医生定时进行产程观察,指导孕产妇正确使用分娩力量。
5. 产程进展顺利,医生进行接生工作。
6. 产后,医生对孕产妇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处理。
7. 孕产妇康复出院,护士进行床头交接,告知注意事项。
四、工作制度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安全。
3. 保持待产室安静、整洁、舒适,温度适宜。
4. 定时进行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 医生、护士按时查房,密切观察孕产妇病情变化。
6. 做好护理记录,确保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7. 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8. 尊重孕产妇的隐私权和知情权,保护孕产妇的权益。
9. 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五、考核与奖惩1. 每月对医生、护士进行业务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3. 对表现突出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待产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孕妇在待产期间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院待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待产孕妇及医护人员。
第三条待产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待产孕妇管理第四条待产孕妇入院后,医护人员应立即对其进行评估,包括健康状况、生育史、孕期检查结果等,并建立个人档案。
第五条医护人员应向待产孕妇及其家属详细讲解待产期间的注意事项,包括饮食、休息、情绪调整等。
第六条医护人员应定时巡视待产室,观察孕妇的生命体征和宫缩情况,确保孕妇安全。
第七条如遇紧急情况,医护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孕妇及新生儿的安全。
第八条待产孕妇应穿着舒适,避免穿着紧身衣物,以免影响宫缩。
第九条医护人员应提供心理支持,帮助待产孕妇缓解紧张情绪,增强分娩信心。
第三章医护人员管理第十条医护人员应具备待产护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一条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预防感染。
第十二条医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尊重孕妇的隐私,保护孕妇的个人权益。
第十三条医护人员应加强与其他科室的沟通协作,确保孕妇的医疗服务连贯性。
第四章待产环境管理第十四条待产室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温度适宜,光线充足。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待产室进行消毒,确保室内空气质量。
第十六条医院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待产期间能够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第五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医院应定期对医护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服务态度等。
第十八条对表现优秀的医护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达标者进行培训和处罚。
第十九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医院护理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订。
医院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
医院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一、待产室管理1.待产室应布置整洁、安静、明亮,保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安静的环境。
2.待产室应配备充足的床位,并提供舒适的床铺及床上用品。
3.待产室设有专门管理的医护人员,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服务。
4.待产室应安装监测设备,如胎心监护仪等,以及应急设备,如胎儿复苏设备等,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安全。
5.待产室应提供充足的饮食和饮水,保证孕妇及其家属的生活需求。
6.待产室应提供必要的娱乐设施,如电视、音乐等,以缓解待产期间孕妇的紧张情绪。
7.待产室内禁止吸烟、喧哗和携带宠物,保证待产室的清洁和安静。
二、产房管理1.产房应设有专门管理的医护人员,配备齐全的医疗设备和应急设备。
2.产房应保持洁净和无菌,提供安全的手术环境。
3.产房设有专门的手术台及隔离设施,保证产妇手术的安全和隐私。
4.产房内配备专业的助产设备和药品,确保产妇和胎儿获得及时的医疗护理。
5.产房应配备充足的床位,并提供舒适的床铺及床上用品。
6.产房内应设置紧急按钮和报警设备,以便及时呼叫护士或医生进行急救。
7.产房内应配备充足的无菌手术手套、护目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8.产房内禁止非专业人员入内,确保手术室的安全和无菌。
三、产房和待产室管理的注意事项1.医院应定期检查产房和待产室的设备和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2.医护人员应定期接受专业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急救水平。
3.孕妇及其家属应签署知情同意书,并遵守待产室和产房内的相关规定。
4.医院应建立完善的投诉反馈机制,接受孕妇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
5.医院应加强对待产室和产房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无菌操作。
6.医院应定期进行满意度调查,以了解孕妇及其家属对待产室和产房服务的满意度,并进行改进。
以上是一份医院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有效的管理措施能够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境,满足孕妇及其家属的需求,并确保他们得到适时的医疗护理和支持。
待产室管理制度
待产室管理制度一、目的待产室是产妇待产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提供优质的待产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待产室的医护人员、产妇及其家属。
三、环境管理1、保持待产室清洁、整齐、安静、舒适,温度适宜(一般为 22-24℃),湿度适中(50%-60%)。
2、每日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照射或空气消毒机消毒,每次消毒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3、地面、台面、物品表面等应每日用含氯消毒剂擦拭消毒,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处理。
4、定期进行环境卫生学监测,确保环境符合卫生标准。
四、人员管理1、医护人员(1)医护人员应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医疗护理操作规程。
(2)着装整齐,佩戴工作牌,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
(3)对待产妇应热情、耐心、关爱,尊重产妇的隐私和意愿。
(4)密切观察产妇的产程进展、生命体征及胎儿情况,及时发现异常并处理。
(5)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包括产程记录、护理记录等。
2、产妇及家属(1)产妇进入待产室前应更换待产服,排空膀胱。
(2)产妇及家属应遵守待产室的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3)家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探视,探视时应注意保持安静,不得影响其他产妇休息。
(4)产妇及家属不得随意触摸、摆弄待产室内的仪器设备和物品。
五、物品管理1、待产室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急救药品、器材应齐全,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和更换,保证随时可用。
3、一次性物品应严格按照无菌要求存放和使用,使用后及时清理和处理。
4、产妇的个人物品应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应告知产妇及家属自行保管好。
六、产程管理1、产妇进入待产室后,医护人员应详细询问病史,进行全面的体格检查和产科检查,评估产妇和胎儿的情况。
2、根据产妇的产程进展,定时进行胎心监护、宫缩监测、宫口扩张及胎先露下降情况的检查。
3、鼓励产妇在产程中适当活动,采取自由体位,促进产程进展。
4、指导产妇正确呼吸和用力,减轻分娩疼痛。
医院待产室分娩室工作制度
医院待产室分娩室工作制度
1、一般情况下初产妇宫口开大3cm左右、经产妇宫口开大2cm 或有规律宫缩进入待产室。
2、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产妇,态度和蔼,关心体贴产妇,宣传有关临产时的相关知识,增强产妇自然分娩的信心,解除产妇的思想压力,促进产程进展。
3、严密观察产程,并详细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值班医师。
4、待产过程中鼓励产妇进食,以增加体力。
5、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必须监测胎心,、血压,宫缩及宫口开大情况,并作好记录。
6、一般情况下,初产妇宫口开全,经产妇宫口开大3cm,送入产房,做好接产准备。
7、检查产妇前后要洗手;接产和各类助产按常规进行外科手消毒;严格遵守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
8、产包打开后1小时,产妇未分娩者,应更换产包再进行接生。
助产士接生前后均应与巡回班一起清点带尾纱布。
9、新生儿娩出后,及时给产妇确认性别,仔细核对母亲床号、姓名、住院号、新生儿性别等,认真落实腕带标识制度及各项记录,做好早吸吮。
10、产后2小时内严密观察产妇生命体征、子宫收缩、阴道出
血情况,无特殊情况2小时后方可送回病房,并详细交接班。
11、工作人员应进行有关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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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产室及产房管理制度
第一条产妇临产住院,工作人员介绍爱婴医院常规,并进行有关母乳喂养好处及管理的强化教育。
第二条对无母乳喂养禁忌症者,不允许携带婴儿奶粉、奶瓶、奶头人院。
第三条产程中鼓励产妇吃高营养食物及补充足够水分,以增强体力,准备产后哺乳。
第四条新生儿娩出后,擦干皮肤,清理呼吸道,处理脐带后,正常新生儿在生后30分钟内即抱放在产妇胸前行皮肤接触,时间不得少于30 分钟,并继续协助新生儿吸吮,观察觅食、吸吮、吞咽情况,有异常情况未能进行早接触、早吸吮的新生儿,应在分娩记录中注明原因,实施皮肤接触中要注意保暖。
第五条剖宫产术后可行母、婴面颊皮肤接触。
进入母婴同室,产妇有应答反应者30分钟内正规进行皮肤接触、早吸吮,皮肤接触至少持续30分钟。
第六条对早产、轻度窒息新生儿,由儿科医师决定早接触和早开奶时间。
第七条不宜早接触、早吸吮的指征:
1.新生儿重度窒息、产伤或其他合并症,经新生儿复苏抢救后需送高危新生儿病房继续抢救或观察者。
2.高危母亲抢救者。
3.剖宫产母亲麻醉未清醒者。
4.有母乳喂养禁忌症者。
5.34周及以下的早产儿,吸吮、吞咽不协调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