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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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工程是指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图纸以外不可预见的被下一道工序所覆盖,不能直接看到的分项工程。

2、隐蔽工程完工前48小时施工单位必须通知矿基建科,并准备好相应的验收资料,矿提前24小时通知集团公司基建部,组织
3、基础建设部收到出现隐密工程的通告后,必须及时非政府有关部门至施工现场确认处置方案,核实工程量。

少于24小时,建设单
位和施工单位有权进行实施,其发生费用应予以认可。

4、隐密工程处置方案必须合乎集团公司工程管理规定及设计规范建议,严禁虚意减少工程量和不断扩大隐密范围。

5、隐蔽工程方案一经确定,必须及时通知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

6、隐密工程处置方案下发后,建设、施工、质监、监理等有关单位在管理上要按施工图内工程管理办法继续执行,隐密工程顺利完成
,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进行签字,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7、对于总承包工程,隐密工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减少,一律严禁减少投资。

8、执行第八章第五条规定(aq1055-20xx)。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建筑工程安全,加快工程建设进度,促进工程质量提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工作。

第三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确保结果的真实、准确、可靠。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的义务,确保工程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第五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和本制度要求,对隐蔽工程进行监督检测工作,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检测情况。

第六条隐蔽工程的检测验收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质量检测机构共同参与,各方应各自负责,合作配合,确保检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流程第七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流程包括前期准备、实际检测、结果评定、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八条前期准备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准备完善的相关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材料清单等,以便进行隐蔽工程检测验收。

第九条实际检测阶段,由质量检测机构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测,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条结果评定阶段,监理单位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评定,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验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机构的意见,出具隐蔽工程验收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第三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要求第十二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隐蔽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四条质量检测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规范进行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隐蔽工程检测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方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工作。

第四章隐蔽工程检测验收记录和归档第十六条隐蔽工程检测验收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检测报告、验收报告、监理意见等。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检查制度一、概述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已经完成但尚未进行表面装饰的工程部分,主要包括墙体、地面、结构等。

隐蔽工程的验收是施工单位对其工程质量负责的表现,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的重要手段。

为了规范隐蔽工程的验收,保障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范围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砖墙、混凝土墙、隔墙等的墙体验收,要检查墙体的平整度、垂直度、强度等指标。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水泥地面、地砖贴面等的地面验收,要检查地面的平整度、硬度、防水性能等指标。

3. 结构隐蔽工程验收:主要包括梁、柱、板等结构的验收,要检查结构的尺寸、强度、连接方式等指标。

三、验收程序1. 隐蔽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当通知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

验收人员应当是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

2. 验收人员首先要对隐蔽工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包括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3.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表面进行检查,检查墙体、地面、结构的平整度、垂直度、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材料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5.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的施工工艺进行检查,确保施工工艺符合规范要求。

6. 验收人员要对隐蔽工程进行非破坏性检测,包括超声波检测、探伤检测等,确保结构的安全性。

7. 验收人员要编制验收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蔽工程的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必要时可以进行复检。

四、验收标准1. 墙体隐蔽工程验收标准:砖墙的平整度≤3mm/m,垂直度≤5mm/3m,砂浆接头宽度≤10mm;混凝土墙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 地面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水泥地面的平整度≤3mm/2m,硬度≥3.5级;地砖贴面的平整度≤3mm/2m,防水性能良好。

3. 结构隐蔽工程验收标准:梁、柱、板的尺寸、强度、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无裂缝、变形等质量缺陷。

五、验收结果1. 如果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验收人员应当出具合格证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规范一、验收准备1.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施工特点,提前制定隐蔽工程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地点和参与人员。

2. 技术资料准备:施工单位应准备好相关的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验记录等。

3. 现场条件确认:确保验收现场清洁、安全,无障碍物影响验收工作。

二、验收程序1. 通知相关方: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以及业主代表参加验收。

2. 现场检查:验收小组对隐蔽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结构尺寸、材料质量、连接方式等。

3. 问题记录:如发现问题,应详细记录,并由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措施。

4. 整改与复验: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后,应重新进行验收,直至合格为止。

5. 签署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所有参与方应签署验收记录,作为后续工程继续进行的依据。

三、验收标准1. 符合设计要求:隐蔽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执行。

2. 质量合格:所有使用的材料、设备和工艺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

3. 无安全隐患:隐蔽工程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建筑物安全使用的隐患。

4. 完整性与连续性:隐蔽工程应保证结构的完整性和连续性,不得有断裂、错位等现象。

四、责任与义务1. 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按照规范执行,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验收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准确的设计图纸和技术指导,协助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

4. 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参与验收,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后续管理1. 归档资料:验收通过后,所有相关资料应归档保存,作为工程质量的重要记录。

2. 质量追溯:建立隐蔽工程质量追溯机制,一旦发现质量问题,能够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措施。

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篇)

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篇)

第1篇一、制度背景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道工序完成后被下道工序所掩盖,无法再次进行其自身的质量检查的工程部位。

隐蔽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

为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我国制定了施工隐蔽工程验收制度,以下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说明。

二、制度目的1. 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缺陷。

2. 规范隐蔽工程验收流程,提高工程管理水平。

3. 明确各参建单位在隐蔽工程验收中的职责,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制度内容1. 隐蔽工程验收范围隐蔽工程验收范围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等各个阶段的隐蔽工程。

2. 隐蔽工程验收程序(1)自检: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填写自检记录,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复检: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应将自检记录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复检。

(3)验收: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邀请设计、施工、勘察等相关单位参加。

验收内容包括:①隐蔽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②隐蔽工程相关资料是否齐全;③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否完整。

(4)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根据监理单位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后重新进行验收。

3. 隐蔽工程验收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包括:(1)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表;(2)隐蔽工程相关设计图纸;(3)隐蔽工程相关质量检验报告;(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隐蔽工程验收责任(1)施工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施工和自检,确保隐蔽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2)监理单位:负责隐蔽工程的复检和验收,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3)设计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

(4)勘察单位:负责提供隐蔽工程的勘察报告。

四、制度实施1.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进行隐蔽工程施工,确保隐蔽工程的质量。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隐蔽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隐蔽工程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设计、勘察等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理单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隐蔽工程是将其他工序施工所覆盖的分项工程,在隐蔽前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它是保证工程质量,消除隐患的主要措施。

2、隐蔽工程验收由项目经理组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有关部门代表以及项目部质量员、施工员参加,基槽验收应邀请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有关人员参加。

3、隐蔽工程验收时,应详细做好验收记录,每次验收项目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参加验收单位人员签署检查意见并盖章。

4、如在验收中,发现有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之处,应立即纠正,并在纠正后再进行验收。

经验收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需隐检处未进行隐检或记录不符实际者,对该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分别给予罚款100元以上处理。

5、隐蔽工程验收单份数应结合合同规定,按建设单位要求的数量填写,妥善保管作为交工验收资料。

6、单位工程各工序所需隐检的部位及内容:(1)地基工程:基槽土质情况,基槽尺寸和基底标高,槽底坟、井坑和橡皮土等的处理情况,地下水的排除情况,派水暗沟及暗沟的设计情况,土的更换情况,试桩和打桩记录等。

(2)钢筋砼工程:钢筋砼基础及结构中梁、柱、板、阳台、雨罩、楼梯等构件所配置的钢筋品种、规格、尺寸、间距、数量、接头位置、搭接倍数、平直、弯折、弯钩、箍筋、绑扎、保护层钢筋。

(3)钢筋代用及预埋件装配式构件的接头,钢材焊接的焊条品种,焊缝接头形式,焊接长度、宽度、高度及焊缝外观质量,沉降缝及伸缩缝等。

(4)砌体工程验收内容:基础砌体及砌体中的配筋。

(5)地面工程验收内容:一完成的地面下的地基,各种防护层,以及经过防腐处理的结构式配件。

(6)保温、隔热工程验收内容:将被覆盖的保温层和隔热层。

(7)水工程的验收内容:将被土、水、砌体或其他结构所覆盖的防水部位及管道、设备穿过防水层处。

(8)管道和电工工程验收内容:各种暗管及暗配电气线路。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规定

隐匿工程验收规定隐匿工程验收规定隐匿工程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未暴露在表面、难以直接察看的施工工程,如水电路、管道、隔墙、地坪等。

隐匿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难免显现一些质量问题,假如在隐匿工程完成后才发觉问题,将会给后续的施工和使用带来很大的隐患,而且后期再进行修复也会带来更大的工作量和费用。

因此,在隐匿工程完工时,需要进行验收,以确保其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一、验收机构隐匿工程验收应由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专业验收机构(包括施工监理机构)进行。

二、验收人员隐匿工程验收应由至少3名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验收人员构成。

其中1名验收人员为质量验收负责人,其余验收人员为质量检验员。

三、规范标准隐匿工程验收应依照相关规范标准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1.《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00);2.《吊顶工程暗保护层石膏板安装规范》(JGJ/T20-2011);3.《建筑给排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2)。

四、验收流程1.隐匿工程验收应在施工前进行计划,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施工完成隐匿工程后,应将其暴露出来,开展验收工作。

3.验收人员应对隐匿工程进行认真测量和检查,并记录相关数据和发觉的问题。

4.对于隐匿工程的材料和设备,验收人员应对其进行检查,确认其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符合工艺要求,在安装和使用上不存在问题。

5.验收人员应依据相关标准和规定,检查隐匿工程的质量、结构、安装情况和施工工艺。

其中,应重点检查难以修复、易被忽视或者对整个工程质量有重点影响的隐匿工程。

6.测试隐匿工程完成后的功能性能,确保符合设计要求。

如:检测水电管道是否通畅,检查隔音效果等。

7.依据检查和测试结果制作隐匿工程验收报告,并将报告上报给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

8.如发觉问题,工程总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协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复验。

五、验收标准隐匿工程的验收标准应依据相关规范标准进行,以确保其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5篇)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1、工程完工后无法进行检查的那一部分工程,特别是重要结构部位及有关特殊要求的部位,工程部和副总经理都要督促资料员现场管理进行隐蔽工程验收。

2、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副总经理和工程部及施工员会同质检员进行自检,并签发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在指定日期内,由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签具验收意见。

3、隐蔽工程在未进行验收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有违反验收制度,造成返工损失时,应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4、管道无损探测由有资质专业单位负责,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单位由工地资料员保管,竣工整理成册,纳入工程档案。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是指对建设工程中的隐蔽部位进行验收的相关措施和标准。

隐蔽部位指在建设过程中被覆盖、封闭或隐藏起来的部分,如墙体内部、管道布置、电线敷设等。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防止隐蔽工程存在质量隐患和安全隐患。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 隐蔽工程验收的时间点:通常在完成建设工程的隐蔽工程施工后,但在最终竣工验收之前。

2. 验收范围:包括各类隐蔽部位,如墙体、地板、天花板、管道、电线等。

3. 验收标准:根据相关技术规范和设计要求制定验收标准,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估,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4. 验收方法:通过对隐蔽部位进行拆开、测量、检查等方式,进行实地检验,确保施工质量。

5. 验收记录:对隐蔽工程验收过程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验收日期、验收人员、施工单位、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6. 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情况,对隐蔽工程进行评定,确定是否合格,并及时整改不存在问题。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可以确保建设工程隐蔽部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提高工程质量和可靠性,减少质量问题的发生。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3)一、引言隐蔽工程验收制度是指在建设工程中,对隐蔽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检查和验收,以确保隐蔽工程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达到设计要求。

隐蔽工程是指在建筑物中无法直接看见或不容易查看的部位,如墙体内部的管线、电器布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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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
审核:
审批:
武汉方正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6月
1 、总则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内部层层把关,把质量问题消除在隐蔽之前,从而有效地控制施工质量,求得工程项目整体质量得到保证,使用户得到一个质量上放心的工程。

2 、隐蔽工程的概念
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项目。

例如:基础工程;钢筋工程、防水工程等内部质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参见有关验收技术规范和验评标准,其中地基验槽应有监理专业人员签字认可。

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3.1、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

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3.2、一般部位:由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质检部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3.3、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经理部隐蔽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联系建设(或监理)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4、隐蔽工程验收程序
4.1 施工单位应提前二个工作日向监理部提交“隐蔽工程报验单”,并同时
提供以下资料:
1)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并注明验收时间和内容;
2)隐蔽工程验收必须由监理人员、施工单位施工员及施工班组长共同验收,有必要时要有下一工序施工班组负责人参加。

3)项目经理部要指定专人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督,工程隐蔽前对隐蔽部位进行录象或拍照留存。

4)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监理人员和工程分管人员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后,施工单位方可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5)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经整改后必须重新验收,合格后方可签署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允许下一工序施工。

6)关键部位验收程序:由该项关健部位工程技术主管组织自检,经认定全部符合技术要求后,报分管技术负责人,由分管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部,安质部等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验收记录。

自验合格后由专职质检工程师检查签证认可,报请驻地监理工程师检查验证,验证合格后并签字。

隐蔽工程在下一道工序开工前必须进行验收,按照《隐蔽工程验收控制程序》办理,具体包括:
1)基坑、基槽验收
结构物基础按设计标高开挖后,项目经理要求监理单位组织验槽工作,项目工程部、质检部、监理工程师要求尽快现场确认土质是否满足承载力的要求,如需加深处理则可通过工程联系单方式经设计方签字确认进行处理。

基坑或基槽验收记录要经监理验收确认,验收后应尽快隐蔽,避免被雨水浸泡。

2)基础回填隐蔽验收
基础回填工作要按设计图要求的土质或材料分层夯填,而且按施工规范的要求,以确保回填土不产生较大沉降。

3)钢筋工程隐蔽验收
(1)对钢筋原材料进场前要进行检查是否有合格证,即合格证要注明钢材规格、型号、炉号、批号、数量及出厂日期、生产厂家。

同时要取样进行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检验,合格方可批量进场。

(2)检查验收钢筋绑扎规格、数量、间距是否符合设计图纸的要求,同一截面接头数量及搭接长度必须符合《规范》的要求。

对焊接头的钢筋,先试验焊工焊接质量,然后按《规范》的要求抽取样品进行焊接试件检验,对不合格焊接试件要按要求加倍取样检验,确保焊接接头质量达标。

(3)对钢筋保护层按设计要求验收。

(4)对验收中存在不合要求的要发送监理整改通知单,直至完全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进行砼浇筑。

4、砼结构上预埋件的隐蔽验收。

在砼浇筑封模板前要对其进行隐蔽验收,首先验收其原材料是否有合格证,是否有见证送检,只有合格材料才允许使用;再次要核对其放置的标高、轴线等具体位置是否准确无误;并检查其固定方法是否可靠,能否确保砼浇筑过程中不变形不移位。

能否满足要求。

验收合格后方可在《隐蔽验收记录表》上签字同意隐蔽。

5、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及内容:
5.1、地基基础工程与主体结构工程隐检
1)土方工程:基底、台背回填前检查基底清理、基底标高情况等。

2)支护工程:检查锚杆、土钉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插入长度、钻孔直径、深度和角度等。

检查地下连续墙的成槽宽度、深度、垂直度、钢筋笼规格、位置、槽底清理、沉渣厚度等。

3)桩基工程:检查钢筋笼规格、尺寸、沉渣厚度、清孔情况等。

4)结构工程(基础、主体):检查用于绑扎的钢筋品种、规格、数量、位置、锚固和接头位置、搭接长度、保护层厚度和除锈、除污情况、钢筋代用变更及胡子筋处理等。

检查钢筋连接型式、连接种类、接头位置、数量及焊条、焊剂、焊口形式、焊缝长度、厚度及表面清渣和连接质量等。

5)预应力工程:检查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端部预埋垫板;预应力筋下料长度、切断方法、竖向位置偏差、固定、护套的完整性;锚具、夹具连接点组装等。

6、隐蔽工程验收表格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所用表式,施工单位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提出样式报监理部认可。

7、隐蔽验收工作出现下列情况的处理原则:
7.1 被确定为见证点的项目,监理部未按约定的检查时间按时派员到场检查验收,施工单位在等候八小时后可自行隐蔽,但必须作好记录。

被确定为停工待检点的项目,必须等待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后方可隐蔽。

7.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向监理部报验而自行隐蔽,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开挖、剥露或解体,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办理,其检查费用和有关的施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7.3 隐蔽后,如对其中质量提出疑问,无论监理部或业主(含质监站)是否参加隐蔽前的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后如质量合格,由建设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费用,赔偿施工单位的损失,必要时相应顺延工期。

如检验后质量不合格,施工单位须全面剥露,修复或返工后重新检验,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影响工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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