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计分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
(18分)
1、有当事人基本情况(公民: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法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2分)
2、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4分)
3、有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4分)
4、有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并告知若逾期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规定;(3分)
7、有被调查取证人签名或盖章(被取证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签名的,应有见证人或两名以上执法人员签名并说明原因);(1分)
8、有行政机关的印章和日期;(1分)
9、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须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l分)
l0、先行登记保存的物品应在法定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1分)
鉴定文书(4分)
1、有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1分)
2、载明听证主持人、记录人、当事人、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的基本情况;(1分)
3、载明当事人对案件涉及的事实、证据、依据方面的陈述和申辩内容;(1分)
4、有当事人的签名。(1分)
听证报告(4分)
1、载明案由;(1分)
2、载明听证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情况;(1分)
3、当事人针对处罚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情节、适用法律等提出的理由和依据及从轻、减轻或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及依据;(l分)
1、案件名称准确、被申请人基本情况、案情叙述完整准确;(1.5分)
2、申请执行项目准确、强制执行理由正确;(1分)
3、案件主要材料齐备。(0.5分)
结案报告(3分)
1、案由清楚;(0.5分)
2、载明结案理由;(0.5分)
3、载明行政处罚决定执行情况,未执行部分应有说明;(0.5分)
4、罚没财物应有处理结果;(0.5分)
4、有法制机构的审查意见;(l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表(附件)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评分说明: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附录I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附录I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第一部分:基础标准一、执法主体适当(一)被处罚主体资格适当1.处罚决定书中被处罚主体资格认定正确,即被处罚主体符合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认定要求:(1)应认定公民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人或其他组织;(2)应认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被处罚人的,不得错认成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公民;(3)应认定法人为被处罚主体的,不得错认成其他组织。
2.被处罚主体确认清楚、准确,在主要法律文书中前后一致。
被处罚主体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不得使用简称;不得丢字或错字。
(二)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适当。
1.实施行政处罚的部门具备行政处罚的主体资格并符合法定权限;2.执法人员具有执法资格,持有交通行政执法证件。
二、事实清楚、主要证据具备(一)基本违法事实与主要情节的认定和表述明白、准确。
(二)违法事实和主要情节有相关证据证明。
三、适用法律正确(一)适用甲法的,不得适用乙法。
(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写全称,不得使用简称(内部文书除外)。
(三)条、款、项、目及其内容的引用,必须准确、完整。
(四)做出行政处罚的依据,不得为法律、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四、程序合法(一)先调查取证后决定行政处罚,时间不得倒置。
(二)决定处罚前向当事人履行了告知义务并听取其陈述、申辩。
(三)符合听证要求的,履行了听证程序。
(四)有法定前置程序的履行了该程序。
(五)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送达。
第二部分文书评查标准一、适用一般程序的文书评查标准(一)立案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应当建立立案文书,并载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基本情况,包括当事人名称、住所地等;2.案件来源,即案件是来自自查、举报、移送或交办等;3.涉嫌违法行为的基本情况;4.适用的法律依据。
即处理该案件所援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及具体条款;5.承办人、承办机构的意见和签名;6.立案时间。
(二)调查取证1.两名(含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案卷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记载或在调查取证文书中有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的签名)。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

类
序号
评查内容
满分
评分方法及标准
归
档
8
分
1
一案一卷,使用统一规范的
卷皮,且书写规范清楚。
1
查案卷。
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未一案一卷的扣1分,未使用统一规范的卷皮、卷皮书写不清楚的扣0.5分。
2
有安全生产案件案卷(首页),书写规范。
1
查案卷。
无安全生产案件案卷(首页)扣1分,内容缺项、书写错误或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4
查合议记录。
无记录的扣4分,内容缺项或书写错误的每1项扣1分,书写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2、
告知和申辩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告知当事人有陈述和申辩权利。
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应当有陈述申辩笔录。当事人放弃此项权利的应当有书面记载。
6
查行政处罚告知书和陈诉申辩笔录。
无行政处罚告知书的扣6分。无陈诉申辩笔录的扣3分,内
容缺项或书写错误的每1项扣1分,书写不清楚的每1项扣0.5分。
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且有书面记载的不扣分。
3、
听证程序
法律规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权利的必须有听证告知书。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必须有听证会通知书、听证笔录、听证会报告书。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的,应有书面记载。
8
查听证告知书。
无听证告知书的扣8分。
四川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试行)·表二
分类
序号
评 查 内 容
满
分
评 分 方 法 及 标 准
调
查
取
证
25分
1、
执法人数
案卷中应当有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共同执法的文书记载。
2
行政处罚案卷评分表送卷单位案卷评分

40、无处罚依据(无法律、法规、规章、本部门制订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 准和“三步式〃程序规范等),扣2分
41、无承办人处理意见、签名及日期,扣2分
42、无承办机构负责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审核意见、签名或盖章及日期,扣1分
34、听证公告中无文号、无听证公告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无举行听证的时间、 地点、案由;未告知利害关系人、其他申请参加听证人员参加听证的途径;无行政 处罚实施机关的联系人、电话、地址;无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名称、印章及日期等内 容,扣1.5分
35、听证笔录中无听证时间、无听证地点、无听证内容、无听证主持人签名、无听 证记录人签名、无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名等内容,扣1分
32、无当事人是否申请听证的记载和当事人的签名或者盖章及日期,扣1.5分(当 事人申请听证的,若无当事人申请的记载和当事人的签名或盖章及时期,扣1.5分; 当事人未申请听证的,若未在听证告知书上备注或另附页的,扣L5分)
评查项目
序号
评查内容
分值
评 查 标准
扣分及原因
得分
(二)调查取 证阶段(36分)
评查结论:
评查时间:2021年月 日
评查项目
序号
评查内容
分值
评 查 标准
扣分及原因
得分
笔录
10、无当事人或者被询问人基本情况,扪1分
11、无完整的询问或者检查(勘验)笔录,扣1分
12、无询问人员或者检查(勘验)人员签名,或者在格式文书中未记载询问人员或 者检查(勘验)人员和记录人姓名,扣1分
13、无被询问人或者被检查(勘验)人签名(未逐页签名并在末页签注“笔录上述 内容,记录属实〃等字样及签名和日期),或者无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对被询问 人或者被检查(勘验)人拒绝签名的说明和自己的签名;检查(勘验)时有见证人 在场的,无见证人签名及日期,扣1分
行政执法文书案卷评查评分细则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分细则一、基本要素问题。
是指案卷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标准,在主体资格、事实证据、适用法律和履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评审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零。
(一)以非法定行政主体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二)被处罚主体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三)明显不属于本部门管辖,应当由其他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四)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不足的;(五)以尚未生效、已废止法律法规或者仅以规范性文件作为认定违法事实或者处罚依据的;(六)认定违法事实或者作出行政处罚引用的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七)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八)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明显不当的;(九)弄虚作假、制作虚假案卷的;—1 —(十)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一般要求问题。
是指案卷违反标准规定的一般要求,在案卷和文书制作与使用规范上存在的问题。
评审中发现存在以下问题的,扣除该项所标注的分数。
一、立案阶段(一)立案审批表(5分,每处扣0.5分)1、应当立案而没有立案文书的,该项不得分;2、案由、案件来源与所附材料不符的;3、案件基本情况中提出定性意见或者行政处罚意见的;4、未记载承办人意见或审核、审批意见的;5、未记载申请立案或者批准立案时间的;6、其他不符合一般标准要求的。
二、调查取证阶段(二)询问通知书、询问笔录(7分,每处扣0.5分)1、应使用而未使用询问通知书的,扣3分;—2 —2、一份笔录同时询问两名以上被询问人的;3、笔录中主要事实(包括姓名、地点、时间、行为、数量等)涂改处未做按压指印、加盖印章等技术处理的;4、被询问人未签署“以上记录属实”等意思表示的;5、未记载询问时间、地点或被询问人基本情况填写不全的;6、文书空白处未注明“以下空白”等技术处理的;7、使用诱导性或者推测性语言的;8、被询问人未逐页签名的;9、被询问人拒绝签名,执法人员没有说明情况的;10、其他不符合一般标准要求的。
(三)勘验笔录(4分,每处扣0.5分)1、当事人拒绝签名,执法人员没有说明情况的;2、勘验时间、场所和当事人基本情况记录不全的;3、被邀请人不具备专业技术资格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4、勘验情况记载不规范的;—3 —5、其他不符合一般标准要求的。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一、目的本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三、评查标准1. 执法主体合规性(1)执法主体具有法定职权,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执法人员具备法定资格,持证上岗。
(3)无越权执法的情况。
2. 事实认定准确性(1)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证据种类合法,取证程序合规。
(3)关键事实无争议。
3. 法律适用准确性(1)适用的法律法规准确,无歧义。
(2)引用法律法规条款符合逻辑,无矛盾。
(3)法律文书制作规范,无错误。
4. 执法程序合法性(1)执法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无违法情形。
(2)行政执法决定合法、合理、适当。
(3)执法文书齐全,填写规范。
5. 执法文书规范性(1)执法文书格式统一,内容完整、准确。
(2)执法文书语言规范、简明扼要。
(3)执法文书无错别字、语法错误等问题。
6. 案卷整理规范性(1)案卷材料齐全,分类清晰。
(2)案卷材料整理有序,易于查找。
(3)案卷材料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7. 执法效果与社会影响(1)行政执法决定得到有效执行,达到预期效果。
(2)行政执法工作得到社会认可和好评。
(3)行政执法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有积极贡献。
四、评查方法与程序1. 评查方法:采用综合评查法、比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方法进行评查。
评查过程中要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种方法,确保评查结果客观、准确。
2. 评查程序: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制定评查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评查方案,包括评查目的、范围、标准、方法等。
方案要明确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2)成立评查组:根据评查任务和实际情况成立专门的评查组,确定评查人员和分工。
评查组成员要具备相关领域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胜任评查工作。
(3)开展现场评查:按照评查方案要求,对被评查单位或案件进行现场评查。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标准

评查类别
序号
评查项目
标准
分值
得分
评查记录
立案审批表(10分)
1
当事人基本情况。案件来源信息。
2
2
涉嫌违法行为的简要情况。
4
3
承办人的立案建议及签名、日期。审批意见及签名、日期。
4
现场检查(勘验)笔录(10分)
4
现场检查(勘验)的起止时间、地点。现场检查(勘验)情况与涉嫌违法行为相关,且记录详实。
2
结案表(10分)
53
立案基本信息。当事人名称、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复议、诉讼基本信息。
2
54
案件执行的基本信息:(1)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的执行情况。(2)罚款缴纳的情况、违法所得、非法财物的处理情况等。(3)行政执法主体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4
55
附执行有关文书。如省财政厅统一印制或者监制的罚没票据、罚没收据;关于先行登记保存、查封、扣押、没收的涉案财物,后续处置凭证;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文书等。
3
19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送达回证。
2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0分)
20
当事人基本情况。
2
21
违法行为信息。证据信息。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款、项)序号。
3
22
责令改正的具体内容和期限。
2
23
行政执法主体名称、印章、日期。送达回证。
3
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0分)
24
当事人基本情况。违法行为信息。证据信息。违反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和条(款、项)序号。
3
调查询问笔录(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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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许可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中凡存在一项基本要素部分问题的扣除全部分数,案卷得分为O分;
3.文书规范和立卷归档部分按照不同内容设定为相应分值,凡存在其中一项问题的,扣除相应分数;
4.案卷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扣分合计=案卷分数。
扣分合计超过100分的案卷得分为O分;
5.评查名次按照得分多少依次排列,分数相同的,案卷文书种类多的在前;单位按照参评案卷的平均得分排列。
附件3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措施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评分说明:
1、案卷评分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至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
附件4
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执行案卷评查评分细则表
评分说明:
1.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法,按照扣分余额计算案卷分数。
90分以上为优秀,60-89分为合格,59分以下为不合格;
2.案卷的满分为100分,其最终得分的计算方式为:100-合计扣分=案卷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