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解释说明及实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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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实现合同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减少或者降低合同管理过程中潜在的法律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xx 有限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试行)》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总部职能部门、事业部,以及公司下属各级企业。

本制度下文所称“公司”,除特殊说明外,指 xx 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是指无论其形式和标题如何,由公司或者其下属企业作为一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平等法律主体之间签订的双方或者多方协议,它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招标书、投标书、结算书、意向书、备忘录、框架合作协议或者其它设定了具体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契约性文件。

本制度包括了合同资信管理、合同谈判、合同文本的起草、审核及审批、签署与用印、履约监控、策划及交底、合同变更与解除、合同文件的管理及重大合同的备案、合同纠纷管理、奖惩等与合同事务有关的全部管理工作。

合同实行法人管理原则,以公司名义签署的合同,原则上均应由公司按本制度进行管理,公司下属各级法人公司以自己名义签署合同的,由下属公司进行管理,上级公司对下属公司重大合同进行监督管理。

上级法人公司工程承包项目委托下属法人公司实施的,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以及与分包商、材料商等签订的各类合同也可以委托管理,委托单位应采取措施加强监督。

公司可根据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管理层级安排及经济业务性质,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进行分级评审、审批及监控。

属于上一级单位管理权限的合同,下一级单位不得签订。

如下一级单位认为确有需要签订超越权限的合同,应当提出申请,经上级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批准后,依授权或者委托签订。

合同实行合同归口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合同管理需要,指定业务主管部门为其主管业务所涉及的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终结等相关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负责对本级及下级合同管理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2024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2024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合同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规定。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适用于本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属单位、派出机构、授权的组织等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合同等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诚信、自愿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切实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行政事业单位设立合同管理机构,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本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二)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三)指导、监督和检查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等活动;(四)处理合同纠纷和违约行为;(五)负责合同档案的归档、保管和查询工作;(六)组织合同管理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

第五条合同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能力,并定期接受合同管理培训。

第三章合同的签订(一)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合同签订申请,明确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二)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签订申请进行法律审核和风险评估,提出审核意见;(三)合同承办部门根据审核意见,与合同相对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四)合同承办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合同管理机构审批;(五)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草案进行审批,同意签订的,报请单位负责人签署;(六)合同承办部门与合同相对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将合同副本送合同管理机构备案。

第七条签订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明确约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条款。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终止第八条合同履行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标的的质量、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符合合同要求。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2024年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

合同签订管理制度(精选)第一条合同的制定1.1为规范公司的合同签订流程,保证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明确合同签订的权限和程序,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等签订的各类合同。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2.1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2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合同和附件。

第三条合同签订的原则3.1合同签订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公平、诚信的原则。

3.2合同签订应当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对公司造成损害。

第四条合同签订的权限4.1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有权签订合同。

4.2代理人签订合同,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

4.3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第五条合同签订的程序5.1合同签订前,应当进行合同谈判,明确合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2合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合同起草人根据谈判结果起草合同。

5.3合同起草完成后,应当进行法律审核,确保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合规性。

5.4法律审核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订合同。

5.5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并将合同归档保存。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6.1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经合同各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6.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合同的纠纷处理7.1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应当及时协商解决。

7.2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保密8.1合同各方应当保守合同内容、合同签订过程等相关信息,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8.2合同各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附件9.1合同附件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合同附件应当与合同一并签订、备案和归档。

第十条本制度的解释和修订10.1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

项目合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为了规范公司项目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合同的执行,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订立本规定。

2.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和管理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部承接的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涵盖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和停止等全过程管理。

2.全部涉及项目合同管理的员工都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术语定义1.项目合同: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明确商定项目目标、范围、责任和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2.项目经理:指负责具体项目实施的管理人员,统筹协调项目的各项工作。

3.合同管理人员:指负责项目合同管理的专职人员。

第二章项目合同签订管理第四条合同签订流程1.项目经理依据项目需求编制项目合同开标文件,提交给合同管理人员。

2.合同管理人员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开标文件进行评审,确认是否满足公司要求。

3.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向项目经理提出修改看法或建议。

4.项目经理依据评审看法作出修订,再次提交给合同管理人员。

5.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最终审核,并将合同发送给客户进行签字。

6.客户签字后,合同管理人员将正式合同归档,并通知项目经理。

第五条合同内容及要求1.合同应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执行时间、付款条件和标准等关键内容。

2.合同中的条款应合法、合理,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

3.合同应有明确的更改、索赔和争议解决机制。

4.合同应具备法律效力,且项目经理应确保实施过程符合合同商定。

第三章项目合同履约管理第六条项目启动和组织1.项目经理应在项目启动后,召集相关人员进行项目组织和分工会议,明确项目目标、任务和职责。

2.项目经理应负责订立项目计划,明确项目进度、资源和质量要求,并向合同管理人员报备。

第七条项目实施和监控1.项目经理应依照项目计划,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施和监控工作,确保项目定时、按质、按量完成。

2.项目经理应每周向合同管理人员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并及时报告项目风险和问题。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模板(通用6篇)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

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模板(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第1章总则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销售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第3条: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经理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合同管理规定修订(3篇)

合同管理规定修订(3篇)

第1篇一、修订背景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合同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确保公司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的合法、合规、高效,特对《合同管理规定》进行修订。

二、修订目的1. 优化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管理水平;2. 规范合同签订、履行、变更和终止等环节,降低合同风险;3. 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4.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保障公司合法权益。

三、修订内容1. 合同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环节;(2)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为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管理工作全面负责;(3)合同管理部门下设合同管理岗位,负责具体合同管理工作。

2. 合同签订管理(1)合同签订前,需进行合同风险评估,确保合同风险可控;(2)合同签订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3)合同签订前,需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4)合同签订后,需及时将合同归档,建立合同档案。

3. 合同履行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3)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违约行为,应按照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4)合同履行过程中,需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 合同变更管理(1)合同变更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2)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3)合同变更协议应明确变更内容、变更原因、变更期限及违约责任等;(4)合同变更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将变更内容通知相关方。

5. 合同终止管理(1)合同终止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及行业标准;(2)合同终止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终止协议;(3)合同终止协议应明确终止原因、终止期限及违约责任等;(4)合同终止协议签订后,应及时将终止内容通知相关方。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通用16篇)合同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保护学校财产及利益不受侵犯,规范对外活动中订立合同行为,预防合同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订立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严格履行规定的程序,合同条款应当明确、完备;形式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第四条从事经济活动或进行经济交往,标的在二万元以上的事项,除及时清结的外,都应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凡以学校名义与外单位订立的工程项目、物资设备购置、办学、开发、技术、承包等重大事项合同,必须经学校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或明确权限委托签订。

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明确委托而以学校名义签订合同的为侵权行为,学校追究侵权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后果由签订人负责。

第六条学校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未注册有限责任的、学校对其行为负有连带责任的单位,要制定科学、规范的合同订立制度,经学校批准后,严格按其操作,并对合同结果负全责。

合同标的在30万元以上的,签订前由签订单位负责人向学校法定代表人报告。

不得将合同金额分解规避报告。

第七条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经学校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订立任何合同或协议。

否则为侵权行为,学校追究其侵权责任,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其它后果由签订人负责。

第八条合同订立后,要尽快完善财务登记手续。

不入账记载的,经济责任自负。

财务人员有责任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单位领导报告。

第九条合同签订后,应当全面履行。

如出现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损失。

合同承办部门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送主管领导和法定代表人审批后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对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建议的,我方应在接到通知后,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期限予以明确答复。

第十条变更、解除合同以及对质量、数量等提出异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合同履行中,如发现对方违约,合同承办部门应按法律规定及时处理,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营行为,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对外签约的主体应当是公司或公司的控股公司,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未经依法办理登记的单位或部门不得以其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部门),公司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细则。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合同,指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之间,以及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相互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意向书、备忘录及其他文件。

第五条公司实行“统一授权、分工管理、专业把关、归口审查”的合同管理体制。

(一)统一授权:与生产、经营相关的一切对外经济活动,由公司总经理统一授权;(二)分工管理:严格落实合同管理责任制,按照谁订立、谁履行、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三)专业把关:公司业务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合同内容分别进行专业审查;(四)归口审查: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所有对外签订的合同,需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综合审查。

第六条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管理权限的划分第七条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公司统一组织,指定相关所属单位签订的跨专业板块项目合同;(二)公司组织签订或审批的重大融资类合同;(三)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股权类合同;(四)公司所属单位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五)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复杂的合同。

前款合同的管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办理。

第八条公司管理或审批以下合同:(一)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二)以控股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三)公司授权管理的合同;(四)其他合同。

公司签订的单项标的金额在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3亿元人民币以下的设备采购或支出类工程合同,需在合同签订后及时报公司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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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解释说明及实施要求》
2010.01.10
(征求意见稿)
一、《合同管理制度》有关解释说明
(一)《合同管理制度》第二条所述“重大合同”,具体应包括:1.所有资本性投资合同,包括购买商标等无形资产;2.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年度大宗采购合同;3.所有融资、投资、抵押担保、借贷款合同、租赁合同;4.对外合作、联营合同或建立合资公司合同;5.技术转让、技术受让合同;6.对外担保协议;7.债务重组协议;8.公司终止运营协议;9.关联交易协议;10.重大债权债务转让、豁免协议;11.重大资产捐赠协议;12.法律诉讼调解协议;13.土地出(转)让合同及商品房买卖合同;14.重大期货交易及其他衍生品交易合同;15.重大矿产采购、销售合同;16.任何金额超过人民币万元数额的合同;17.集团风险控制部认为的涉及集团重大利益的其他合同;18.集团董事会认为的涉及集团重大利益的其他合同。

(二)《合同管理制度》第二条所述之“一般合同”,具体应包括:1.日常小额采购合同(金额为万元);2.保险合同;3.房屋及场地租赁合同;4.律师、会计师、审计师委托聘用及代理协议;5.各种培训、咨询服务协议;6.重大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

二、《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实施若干要求
(一)各种合同范本制作、修订与采用
1.合同范本制作与修订。

集团风险控制部拟订集团投资项目及业务需要的合同示范文本计划,负责收集各种合同范本。

集团各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应配合风险控制部拟定计划,配合组织、编写、修订合同示范文本,提交集团董事会审核或授权签批后执行。

但应注意合同文本的有效性;其余应考虑先行使用集团合同示范文本。

(1)确无示范文本的,承办部门及合同草拟人在草拟合同草稿时应特别关注与具体业务相关的技术内容、指标和要求是否合规与合理,集团风险控制部负责审核和规避合同有关法律风险;
(2)合同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应由集团风险控制部审核后方可决定是否采用。

(二)一切对外经济合同合同审批、签约、履行监控与管理
1.合同签约前逐级审批
集团各部门及各单位具体承办有关对外经营活动项目和业务时,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及各单位实施细则有关要求,详实填写《合同签约审批单》,履行事前逐级审批手续。

(1)程序要求。

重大合同一律严格按照流程书面逐级报请各级审批机构阅签,直至集团董事会审批同意并由董事长/总裁签字后方可签约;一般合同、经常性合同应书面报请集团风险控制部阅签后交提交有审批权限的机构审批同意后签约。

上述合同事前阅签审批因特殊情况如业务事项紧急、相关职能部门及审批机构缺岗或各单位业务合同异地审批等情况导致无法当面阅签的,可通过传真或电邮形式予以阅签,并由具体承办单位及阅签或审批机构各自保留相应的《合同签约审批单》传真件或相应的电脑数据资料。

集团风险控制部或其他会审部门、各单位负责人、集团分管高管在履行阅签或审批权限时应及时在《合同签约审批单》相应意见栏内填写详实意见,后报送上一级机构阅签或审批,一律不得以口头形式表示同意或事后补签;对承办单位未填写《合同签约审批单》或越级阅签的,应及时督促予以纠正,补充提交后方可阅签或审批。

(2)阅签事项要求
各级机构阅签合同时应着重注意如下事项:
A. 承办单位提交阅签或审批的合同文件除《合同文本》、《合同签约审批单》外,还应包括:合同对方当事人主体资格如营业执照、组织机
务经济技术指标或信息等有关必备资料;已存有上述资料的经常性合同或常单性合同、信用等级高的合作方除外;
B. 合同业务涉及两个以上业务单位的,承办单位应转交相关部门审核,所有相关部门均应按照要求履行阅签职责;未经相关部门阅签而直接送交风险控制部阅签的,予以退回,直至经过相关部门阅签后方可。

C.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会阅会签,应在本部门或单位业务职责范围内履行专业审慎义务,对合同经济指标、技术条款、财务信息的合规合理性、风险大小进行评估,并填写具体、明确的审阅意见。

《合同签约审批单》各审批栏不足以写明意见的,可在附页或另附纸张予以说明。

D.集团风险控制部对各承办部门及单位提供的合同和资料,审核其合法性、严谨性与可行性、法律风险大小并填写法律意见,以保证所签合同合法有效且我方权益获得最大法律保障。

2.合同审批后盖章签约
(1)签约准备。

我方持有重大合同正副本原件份数至少在二份以上;一般性、经常性合同正副本原件份数可持有一份。

国家机关或合同对方或集团董事会另有要求的除外。

(2)盖章审核。

各合同印章或公章保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和印章使用管理要求,审核需要加盖公章的合同是否附带《合同审批表》、各级阅签机构是否已签署意见、审批人是否有权限签署意见以及是否签署同意意见;核实无误无缺后予以加盖印章,并督促承办人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

3.合同履行监控
(1)重大合同。

集团风险控制部配合集团董事会负责对重大合同进行合同履行全程监控。

(2)一般性、经常性合同由各单位负责进行全程监控,集团风险控制部认为必要时可配合监控。

(3)合同履行监控主要包括:我方及相对方具体履约情况或回款情况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可能或已存在违约情形;特别是合同相对方的
人或自然人资产信用因第三方诉讼或债务或担保或行政处罚可能或已经导致履约风险加大等等。

(4)合同履约监控报告。

各监控单位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出现异常,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负责人、集团风险控制部及分管高管逐级报告请示,以便于集团风险控制部配合集团董事会或分管高管进行事中风险评估与防范,决定是否采取追究违约责任或补充增加担保等其他事中权利救济方式确保集团资金和信用安全。

(5)合同履行监控过程中发现异常而发出或出具的任何警告、交涉、通知、答复等文件仍须按照合同签约流程予以办理后方可。

4.合同保管、归档与台帐管理
(1)合同保管与归档
A.集团业务所涉及的各方签约盖章后的合同正副本原件、合同有关资料及《合同签约审批单》原件均由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涉及多部门的,为主承办部门)交由集团风险控制部统一保管、归档并建立集团业务合同台帐;业务承办单位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签约审批单》复印件,并提交一份合同复印件交由集团财务审计部留存以便办理付款审批或以备入账。

B.各子公司各单位业务所涉及的各方签约盖章后的合同正副本原件、合同有关资料及《合同签约审批单》原件原则上均由各子公司各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统一保管、归档并建立合同台帐;重大合同须由各子公司各单位交由集团风险控制部留存一份原件,一般性、经常性合同在集团风险控制部认为必要时由各子公司各单位提交并留存一份复印件;业务承办单位留存一份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签约审批单》复印件,并提交一份合同复印件交由各子公司各单位财务部门留存以便办理付款审批或以备入账。

C.合同台帐管理。

合同保管归档部门应分别建立合同台帐,对合同编号、名称、签约单位、合同标的、金额、签约时间、合同有效期、付款条件、付款进度、履约情况、合同变更、责任部门以及经办人等重要
予以备案,由集团风险控制部通报集团业务部门,必要时上报集团董事会备案。

5.合同风险事后救济
合同发生纠纷时,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公司各单位均须及时逐级报告集团风险控制部、分管高管直至集团董事会。

处理合同纠纷时,各业务部门及各子公司各单位应指定熟悉业务、了解案情的人员参与纠纷的处理;合同保管归档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协助及时提供处理纠纷所需要的所有证据材料。

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由集团风险控制部及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三、合同管理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集团风险控制部协助配合集团董事会及下设专委会对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子公司各单位合同管理工作按季度进行监督检查。

合同管理工作将作为各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各单位相关绩效考核的组成部分,与定级定岗定薪及年终奖金等待遇挂钩。

对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因工作失职或未尽专业岗位审慎义务或循私舞弊而疏忽放任,已经或可能导致集团利益受损的,按后果及其责任大小,依照规章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相应责任。

四、其他
本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合同管理制度》中关于“法律事务部”表述均统一修改为“风险控制部”。

五、信息反馈与组织实施
具体过程中对《合同管理制度》以及本《解释说明及实施要求》存有疑问或建议的,可及时向集团风险控制部咨询与反馈,集团风险控制部对合同管理工作在必要时统一组织培训与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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