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台州市补充定额子目)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3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3 第十三章门窗工程说明一、本章中木门窗、厂库房大门等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编制;金属门窗定额按现场制作安装与成品安装两种形式编制;金属卷帘门、特种门等定额按成品安装编制。
二、采用一、二类木材木种编制的定额,如设计采用三、四类木种时,除木材单价调整外,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35。
三、定额所注木材断面、厚度均以毛料为准,如设计为净料,应另加刨光损耗:板枋材单面加3mm,双面加5mm。
其中普通门门板双面刨光加3mm,木材断面、厚度如设计与下表不同时,木材用料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木门窗用料断面规格尺寸表单位:cm 门窗名称普通门镶板门胶合板门半玻门自由门厂库房木板大门普通门四、装饰木门门扇与门框分别立项,发生时应分别套用。
五、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的门扇上所用铁件已列入,除成品门附件以外,墙、柱、楼地面等部位的预埋铁件,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六、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取定的钢材品种、比例与设计不同时,可按设计比例调整;设计木门中的钢构件及铁件用量与定额不同时,按设计图示用量调整。
七、厂库房大门、特种门定额中的金属件已包括刷一遍防锈漆的工料。
八、普通木门窗一般小五金,如普通折页、蝴蝶折页、铁插销、风钩、铁拉手、木螺丝等已综合在五金材料费内,不另计算。
地弹簧、门锁、门拉手、闭门器及铜合页另套用相应定额计算。
九、木门窗定额采用普通玻璃,如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单价调整;厚度增加时,另按定额的玻璃面积每10㎡增加玻璃工0.73工日。
十、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定额子目中,如设计门窗所用的型材重量与定额不同时,定额型材用量进行调整,其他不变;设计玻璃品种与定额不同时,玻璃单价进行调整。
十一、断桥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套用相应铝合金门窗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1.1。
十二、弧形门窗套用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型材弯弧形费用另行增加;内开内倒窗套用平开窗相应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与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总说明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有关规定,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节能预算定额》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的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本定额。
三、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不适用于修建和其他专业工程,也不适用于国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及实行产品出厂价格的各类建筑构配件。
四、本定额是按现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编制的,是本省境内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建筑分项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反映本省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额的工作内容扼要地说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一一列出,定额均已考虑。
六、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可按本省其他相应工程计价定额计算,如任缺项的,应编制地区性补充定额,并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
七、有关定额人工的说明和规定。
1. 本定额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现行《全国建筑安装工程统一劳动定额》为基础,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编制的,已考虑了各项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运距、工种搭接、安全和质量检查以及临时停水、停电等)及人工幅度差。
浙江省清单补充规范及定额综合解释全(2010版)

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一)浙建站计﹝2013﹞63号一、通用部分(一)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以下简称“计算规范”)中规定对于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增加的工程量是否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应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实施,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应按照计算规范有关规定,将因挖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因工作面和放坡所增加的工程量并入各土石方工程量中计算。
如各专业工程清单提供的工作面宽度和放坡系数与我省现行预算定额不一致,按定额有关规定执行。
(二)计算规范本次增补了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对于其工程量的计算,规定了“相应专项设计不具备时,可按暂估量计算”。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对于技术措施项目清单,工程数量可以计算或有专项设计的,必须按设计有关内容计算并提供工程数量;否则,对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且无需组织专家论证的,按以下原则处理:1.其工程数量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可为暂估量,并在编制说明中注明。
办理结算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计算;2.以“项”增补计量单位,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自行报价。
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一)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的空桩长度=孔深-桩长,此处的桩长应包括加灌长度。
加灌长度设计有注明时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未注明时,按我省现行预算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二)计算规范“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工作内容中包括了打桩场地硬化的费用。
我省在具体贯彻实施时根据本省实际情况,该费用应按措施项目单独列项计算,不包括在“附录B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和“附录C桩基础工程”相应清单项目的工作内容中。
(三)计算规范“附录C桩基础工程”中预制钢筋混凝土管桩(清单编码:010301002)、沉管灌注桩(清单编码:010302002)工程量计算规则为“以米计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七章

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说明一、刚性屋面:1.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定额,以综合考虑了檐口滴水线加厚和伸缩缝翻边加高的工料,但伸缩缝应另列项目计算。
细石混凝土内的钢筋,按第四章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水泥砂浆保护层定额以综合了预留伸缩缝的工料,掺防水剂时材料费另加。
二、瓦屋面:1.本定额瓦规格按一下考虑:彩色水泥瓦420×330(mm)、彩色水泥天沟瓦及脊瓦420×220(mm)、小青瓦200×180~200(mm)、粘土平瓦380~400×240(mm)、粘土脊瓦460×200(mm)、石棉水泥瓦及玻璃钢瓦1800×720(mm);如设计规格不同,瓦的数量按比例调整,其余不变。
2.瓦的搭接按常规尺寸编制,除小青瓦按2/3长度搭接,搭接不同可调整瓦的数量,其余瓦的搭接尺寸均按常规工艺要求综合考虑。
3.瓦屋面定额未包括木基层,发生时另按第五章相应定额执行;定额未包括抹瓦出线,发生时按实际延长米计算,套水泥砂浆泛水定额。
三、覆土屋面的挡土构件及人行道板等,发生时按其他章节相应定额执行。
四、屋面金属面板泛水未包括基层做水泥砂浆,发生时另按水泥砂浆泛水计算。
五、防水防潮工程有刚性防水防潮、柔性防水两部分组成。
1.防水卷材的接缝、收头、冷底子油、胶粘剂等工料已计入定额内,不另行计算。
设计有金属压条时,另行计算。
、2.防水定额中的涂刷厚度(除注明外)以综合取定。
3.冷底子油定额适用于单独刷冷底子油。
、六、设计采用的卷材及涂膜防水材料品种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材料及价格按实调整换算,其余不变。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按相应定额执行。
八、变形缝适用于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屋面、防水、防潮的工程量计算,均不扣除房上烟囱、风帽底座、通风道、屋面小气窗、屋脊、斜沟、伸缩缝、屋面检查洞及0.3㎡以内孔洞所占面积,除另有规定外洞口翻边也不加。
二、屋面:1.刚性屋面按设计图示面积计算,细石混凝土防水层的滴水线、伸缩缝翻边加厚加高不另计算;屋面检查洞盖另列项目计算。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10-12章含注解

第十章楼地面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中凡砂浆、混凝土的厚度、种类、配合比及装饰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间距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按设计规定调整。
二、整体面层设计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根据厚度每增减子目按比例调整。
三、整体面层、块料面层中的楼地面项目,均不包括找平层,发生时套用找平层相应子目。
四、块料面层粘结层厚度设计与定额不同时,按水泥砂浆找平层厚度每增减子目进行调整换算。
五、块料面层结合砂浆如采用干硬性水泥砂浆的,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乘以系数0.85。
六、除整体面层(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楼梯外,整体面层、块料买面层及底板面层等楼地面和楼梯子目不包括踢脚线。
水泥砂浆、现浇水磨石及块料面层的楼梯均包括底面及侧面抹灰。
七、楼地面找平层上如单独找平扫毛,每平方米增加人工费0.04工日,其他材料费0.50元。
八、现浇水磨石项目已包括养护和酸洗打蜡等内容。
九、块料面层铺贴定额子目包括块料安装的切割,未包括块料磨边及弧形块的切割。
如设计要求磨边者套用磨边相应子目,如设计弧形块铁面时,弧形切割费另行计算。
十、块料面层铺贴,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可根据设计图纸调整定额损耗率。
十一、块料离缝铺贴灰缝宽度均按8mm计算,设计块料规格及灰缝大小与定额不同时,面砖及勾缝材料用量作相应调整。
十二、块料面层点缀适用于每个块料在0.05㎡以内的点缀项目。
十三、防静电地板、玻璃地面等定额均按成品考虑。
十四、广场砖铺贴定额中所指拼图案,指铺贴不同颜色或规格的广场砖形成环形、菱形等图案。
分色线性铺装按部品图案定额套用。
十五、踢脚线高度超过30cm者,按墙、柱面工程相应定额执行。
弧形踢脚线按相应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0,材料乘以系数1.20。
十六、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定额子目,人工与机械乘以系数1.1,块料面层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15,其他材料用量乘以系数1.05.十七、木地板铺贴基层如采用毛底板的,套用细木工板基层定额,除材料单价换算外,人工含量乘以系数1.05。
浙江省10定额说明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10版定额说明2010年12月浙江杭州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文件浙江省财政厅建建发[2010]224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和计价依据(2010版)的通知各市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发改委、财政局: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适应建设市场发展需要,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根据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修订<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03版)>的通知》(建建发[2009]165号)要求,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编制的《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基期价格》(2010版)[以下简称计价依据(2010版)]已通过审定,现予颁发。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计价依据(2010版)是指导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投标报价的编制以及工程合同价约定、竣工结算办理、工程计价纠纷调解处理、工程造价鉴定等的依据。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招标控制价应执行计价依据(2010版)。
二、计价依据(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3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03)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参考单价》(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装材料统一分类编码及2003年基期价格》同时停止使用。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定额库(2010版)

定额号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259.9 249.87 413.06 661.47 900.95 671.05 1130.91 1819.39 2463.15 0 0 0 2059.72 2748.85 3746.39 5364.08 1228.38 1517.41 2095.47 0 0 4149.16 1227.81 6193.42 6976.52 1624.85 0 0 580.61 744.76 306.14 446.69 166.14 4194.48
材料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机械费 35.3 35.3 35.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8.72 0 43.58 43.58 0 0 331.76 68.88 741.31 715.65 1931.64 2265.54 2714.33 2014.18 1795.18 2078.88 2391.21 2254.75
1040 1108 984 2752 1396 1428 1260 1136 732 828 740 1892 1040 1108 984 2752 1396 1428 1260 400 460 460 529 192 192 192 0 192 192 192 0 4512 192 192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说明及计算规则)—第四章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一、本章定额包括现浇混凝土构件、预制和预应力混凝土构件、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预制构件运输与安装。
二、本章内各节有关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除另有具体规定外均互相适用,也适用本章外所涉及且未规定注明的相关定额。
三、现浇混凝土构件:1.现浇混凝土构件的模板按照不同构件,分别以组合钢模,复合木模单独列项,模板的具体组成规格、比例、支撑方式及复合木模的材质等,均综合考虑;定额未注明模板类型的,均按木模考虑。
后浇带模板按相应构件模板计算,另行计算增加费。
2.现浇混凝土浇捣按现拌混凝土和商品混凝土两部分列项。
现拌泵送混凝土按商品泵送混凝土定额执行,混凝土单价按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换算,搅拌费、泵送费按构件工程量套用相应定额。
商品混凝土定额按泵送考虑的项目,实际采用非泵送时,套用泵送定额,混凝土单价换算,其人工乘以以下相应系数,其余不变。
人工调整系数表4.定额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当混泥土的设计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作换算。
毛石混凝土子目中毛石的投入量按18%考虑,设计不同时混凝土及毛石按比例调整。
5.型钢混凝土劲性构件分别按模板、混凝土浇捣及钢构件相应定额执行。
钢管柱内灌注混凝土按矩形柱、圆形柱定额执行,不再计算模板项目。
6.基础:(1)基础与上部结构的划分以混凝土基础上表面为界;(2)基础与垫层的划分,一般以设计确定为准,如设计不明确时,以厚度划分:15cm 以内的为垫层,15cm以上的为基础。
(3)有梁式基础模板仅适用于基础表面有梁上凸时,仅带有下翻或暗梁的基础套用无梁式基础定额。
(4)满堂基础及地下室底板已包括集水井模板杯壳,不再另行计算;设计为带型基础的单位工程,如仅楼(电)梯间、厨厕间等少量部位采用满堂基础时,其工程量并入带型基础计算。
(5)箱型基础的底板(包括边缘加厚部位)套用无梁式满堂基础定额,其余套用柱、梁、板、墙相应定额。
(6)设备基础仅考虑块体形式,其他形式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柱、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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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测量放线,桩机移位,定位、钻孔、调制水泥浆,提升,旋喷水泥浆。
10m3
定额编号
台补2-2
项目
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
基价(元)
2321
其中
人工费(元)
399.90
材料费(元)
1613.85
机械费(元)
307.64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消耗量
人
工
二类人工
工日
43.00
9.30
材
料
水泥32.5
附件:
搅拌式钢管土钉
单位:100m
工作内容:钢管锚杆制作、锚杆定位、钢管锚杆打入;水泥浆制作、压力注浆、堵洞、封管、养护。
定额编号
台补2-1
项目
搅拌式钢管土钉
基价(元)
3417
其中
人工费(元)
738.31
材料费(元)
2476.43
机械费(元)
202.57
名称
单位
单价(元)
消耗量
工人
二类人工
工日
43.00
3、单重管法高压旋喷桩补充定额子目适用于市政工程专业。
kg
0.30
4702.00
水
t
2.95
65.00
其他材料费
元
1.00
11.50
机
械
按单头搅拌桩机喷浆
台班
301.90
0.49
灰浆搅拌机400L
台班
64.74
0.98
高压注浆泵GZB-40C
重管法高压旋喷桩水泥掺入量按26%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水泥、水用量按比例调整。
2、空钻部分套用定额时扣除材料及灰浆搅拌机、高压注浆泵用量。
17.170
材
料
低合金螺纹钢综合
t
3780.00
0.018
钢管Φ48x3mm
t
4344.00
0.353
水泥32.5
kg
0.30
2525.000
水
m3
2.95
1.375
螺纹套筒
只
8.00
11.000
电焊条E43系列
kg
5.40
1.000
其他材料费
元
1.00
20.000
械
机
轻便(简易)钻机
台班
84.90
0.830
管子切断机Φ150
台班
26.75
0.08
套丝机
台班
27.95
0.13
交流弧焊机32KV.A
台班
90.34
0.06
灰浆搅拌机400L
台班
64.74
0.830
液压注浆泵HYB50/50-1型
台班
80.93
0.830
1、水泥注浆按25kg/m考虑,设计不同按比例调整。
2、搅拌直径按Φ25cm内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