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安局市区28个派出所报警电话及管辖范围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市县两级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做好受理群众举报投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市县两级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做好受理
群众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起诉和受理
【发布部门】河南省公安厅
【发布日期】2009.02.02
【实施日期】2009.0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市县两级110报警服务台进一步做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公安局:
省公安厅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并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开设专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的做法,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进一步拓宽、畅通社会监督渠道,通过受理并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推动执法规范化和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全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要按照公安部《地级(含)以上城市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县市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工作规范(试行)》(公办[2007]86号)和《河南省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04]1号)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还要在公安机关的政府网站上开设专栏,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工作的认识。
各级公安机关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
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刘亮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刘亮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10.20【案件字号】(2020)豫71行终228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建锋吴林轶李小菲【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刘亮【当事人】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刘亮【当事人-个人】刘亮【当事人-公司】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代理律师/律所】王辉展河南九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辉展河南九格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辉展【代理律所】河南九格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原告】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被告】刘亮【本院观点】本案中,南关分局不能证明其在受案后进行了及时、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也不能证明案件确系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调取证据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行政不作为【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认定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中,南关分局不能证明其在受案后进行了及时、全面的调查取证工作,也不能证明案件确系因客观原因无法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南关分局未在法定办案期限内作出处理的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适当,应予维持。
南关分局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郑州市公安局南关街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更新时间】2022-08-20 08:15:14【一审法院查明】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查明,刘亮于2019年10月27日20时许向南关分局报警称其电动车座被损坏,南关分局于次日对案件受案登记,并向刘亮出具受案回执,至今南关分局未对该案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陈西红、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陈西红、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公安行政管理:其他(公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其他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12.01【案件字号】(2020)豫71行终28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陈西红;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当事人】陈西红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当事人-个人】陈西红【当事人-公司】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代理律师/律所】管云鹏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管云鹏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管云鹏【代理律所】河南程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陈西红【被告】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本院观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管辖证人证言证据确凿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基本一致,但一审认定“当日,经嵩山路分局即对陈西红的尿液进行现场检测,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的事实不当,应认定为“7月24日,经嵩山路分局对陈西红的尿液进行现场检测,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本案中,陈西红于2017年10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隔离戒毒,2019年7月23日因吸毒再次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西红的供述、证人证言、现场检测报告、指认照片等相关证据等足以证明陈西红符合吸毒成瘾的认定条件。
浅析河南警务改革的背后

浅析河南警务改革的背后职侦1001班林婉璐 1005050107摘要警务改革是个时讲时新的话题,2010年11月河南郑州市警务改革,把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剪去了公安分局这一指挥层级。
这一举动在提高警务工作效率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如何提高民众的接受程度,如何进行警力的科学设置成了改革顺利推行的重中之重。
关键词派出所基层警务改革社区第一章改革的实行2010年初,河南省公安厅决定在新乡、商丘、济源、郑州4个省辖市进行警务机制改革试点,拉开警务改革的序幕。
2010年6月,新乡在河南省率先推行“撤销分局,警力向派出所一线倾斜”等警务改革。
2010年8月30日,河南省公安机关警务机制改革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会在新乡召开,决定在全省公安机关推广“新乡模式”。
2010年11月9日,郑州市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对市区重新网格化布局,指挥层级由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减少为“市公安局-派出所”,延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模式成为历史。
第二章改革的原因是什么促成了这次大刀阔斧的改革?原因有二。
其一,警力不足,机关与基层警力倒挂。
河南是人口大省,总人口数超过一亿,有8万多民警,警力占千分之0.8。
全国来看,警力在千分之1.2至千分之1.3间,从比例看河南算中下等。
此外,基层一线警力更显不足,一部分警力闲置在机关和办公室,一线派出所警力还没有一个小分局的行政人员多,形成了严重的倒挂现象。
机关行政人员缺乏一线实战经验,导致指挥与实战脱节,而一些突发案件在通过指挥中心传达到公安分局这一级再向派出所下达任务,很容易贻误时机。
据郑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武清介绍,公安分局撤销后,精简机关,警力下沉基层,基层一线警力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到56%。
其中社区民警增加到900多人。
这些民警今后常态工作时间在社区,不参加派出所的日常值班,真正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其二,由静态管理模式转为动态管理模式的需要。
郑王杰、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

郑王杰、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公安行政管理:治安管理(治安)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撤销【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理法院】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结日期】2020.07.31【案件字号】(2020)豫71行终16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审理法官】侯红伟王伟王婧【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郑王杰;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当事人】郑王杰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当事人-个人】郑王杰【当事人-公司】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帆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帆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帆【代理律所】河南方邦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郑王杰【被告】新郑市公安局龙湖派出所【本院观点】上诉人郑王杰针对被上诉人龙湖派出所2019年3月9日作出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书提起本案诉讼。
【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非法拘禁合法性证据不足不予受理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的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郑王杰针对被上诉人龙湖派出所2019年3月9日作出决定不予受理的告知书提起本案诉讼。
龙湖派出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龙湖派出所接警后对郑王杰报警事项进行了调查了解,并没有违法事实发生,也不属于治安违法案件。
龙湖派出所对郑王杰作出决定不予受理的书面告知并无不当,且对该告知书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已经生效判决确认。
龙湖派出所对郑王杰的报警事项已经履行了法定职责。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依法应予维持。
郑王杰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郑王杰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郑州市各派出所汇总(个人搜集)

1.【金水区】金水路派出所东风路派出所丰产路派出所柳林派出所凤凰台派出所南阳路派出所文化路派出所郑州市金水路派出所:市民新村北街;南;二七路-杜岭街辖区范围:原花园路派出所、原人民路派出所、原金水河派出所、原杜岭街派出所、原经八路派出所、原紫荆山派出所、原体育场派出所。
郑州市公安局东风路派出所:索凌路;西;三全路-国基路辖区范围:原东风路派出所、原庙李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丰产路派出所:经一路;西;农业路-丰产路辖区范围:原北林路派出所、原丰产路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柳林派出所:花园北路与高速路东南角辖区范围:原柳林派出所、原马头岗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凤凰台派出所辖区范围:原凤凰台派出所、原未来路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文化路派出所:信息学院路;西;俭学街-农业路。
辖区范围:原文化路派出所、原南阳新村派出所、原沙口路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南阳路派出所:岗杜北街;北;南阳路-海滩街。
辖区范围:原沙口路派出所(部分)、原大石桥派出所2.【二七区】嵩山路派出所洁云路派出所大学路派出所解放路派出所马寨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红云路派出所:红云路与涟云路东南角辖区范围:原洁云路派出所、原红云路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派出所辖区范围:原蜜蜂张派出所、原大学路派出所、原五里堡派出所。
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沿河路;东;铭功路-北闸口辖区范围:原解放路派出所、原一马路派出所、原德化街、原公园派出所。
郑州市公安局解放路派出所:沿河路;东;铭功路-北闸口辖区范围:原解放路派出所、原一马路派出所、原德化街、原公园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马寨派出所辖区范围:原马寨派出所、原侯寨派出所、原尖岗派出所。
3.【中原区】建设路派出所桐柏路派出所须水派出所帝湖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建设路派出所:市场街;南;前进路-计划路辖区范围:原建设路派出所、原绿东村派出所、原颍河路派出所、原三关庙派出所、原中原西路派出所、原碧沙岗派出所、原华山路派出所。
郑州市公安局桐柏路派出所:秦岭路;西;五龙口南路-化工路辖区范围:原桐柏路派出所、原电厂路派出所、原棉纺路派出所、原秦岭路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须水派出所:郑上路与西四环交叉口向南50米路东辖区范围:原须水派出所、原凯旋路派出所、原植物园派出所、原唐庄派出所、原西流湖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帝湖派出所:桐柏南路金盾街1号辖区范围:原帝湖派出所、原汝河路派出所4.【管城区】商城路派出所二里岗派出所南关街派出所十八里河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商城路派出所:清真寺街;东辖区范围:原西大街派出所、原东大街派出所、原城东路派出所、原北下街派出所、原汇龙城派出所郑州市公安局二里岗派出所:航海路与芦邢庄村口向南1000米路西辖区范围:原二里岗派出所、原航海路派出所、原紫荆山南路派出所、原中博派出所。
论中国公安警务机制改革

论中国公安警务机制改革去年11月,河南省郑州市公安局警务机制改革办公室对外发布消息,11月6日,该市124个公安分局、派出所整合为29个派出所,延用60多年的公安管理模式成为历史。
据了解,此举使公安指挥层级由过去的“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派出所”减少为“市公安局-派出所”,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
新组建的派出所内设“四队一室”,其中组建的交管巡防大队,打破了该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负责全市交通勤务的格局,由各个派出所负责本辖区的交通秩序,交巡警支队负责业务指导。
此举旨在精简机关,使警力下沉基层,改善基层警力缺乏的现状,真正便民服务水平,同时更好得履行以防范、管理、打击、服务于一体的派出所工作。
这次郑州的警务机制改革,对于我国的公安机构改革,有着重大的意义。
我认为,我国的警务机制改革,应着重于以下三点:一、警力配置由“倒三角”变为“正三角”。
此次郑州的警务机制改革,使得过去上百名民警坐班分局成为过去式。
公安分局撤销后,基层一线警力占市区总警力的比例由改革前的23%提高到66%。
社区民警增加到900多人。
目前我国公安机关的普遍现状是一个公安分局机关科室队所约有三十个,这些科室人少的有两三个,多的有十几人。
这样,一个公安分局机关有上百名民警坐班,而一线派出所平均也就八九人。
一个小分局,一线派出所警力还没有分局的行政人员多,形成了严重的倒挂现象。
而改革措施增强了公安机关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
“有困难找民警”,一直是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工作目标和响亮口号。
但长期以来,由于受一线警力不足困扰,在维持治安、保护群众、服务百姓等客观需求日益增长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确实存在基层警力单薄的问题。
相反,处于指挥位置的上级公安分局、局机关里的干部配备却相对较为充足,形成机关人多事少、基层人少事多的格局。
这样的机构设置增加了指挥层级和运行成本,降低了工作效率,危害不可小觑。
裁减机关、下沉警力,建立反应灵敏、工作高效的警务新体制,让“倒三角”成为“正三角”这样的改革符合社会发展实际,践行执法为民理念,值得肯定。
王新爱与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

王新爱与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案由】行政行政管理范围行政作为公安治安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处罚【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5.11【案件字号】(2020)豫01行终73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审理法官】何信丽侯贇魏丽平【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王新爱;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经开分局)【当事人】王新爱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经开分局)【当事人-个人】王新爱【当事人-公司】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经开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彭鹏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张志恒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张学军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彭鹏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张志恒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张学军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彭鹏张志恒张学军【代理律所】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二审改判【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新爱【被告】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经开分局)【本院观点】一、街道办事处有权将其发现的违法行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权责关键词】行政处罚合法违法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拘留移送管辖证人证言质证证据不足缺席判决维持原判改判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2-08-22 05:26:35王新爱与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治安处罚纠纷上诉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20)豫01行终7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新爱,女,1963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委托代理人彭鹏,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张志恒,河南英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郑州市公安局经开派出所(经开分局),住所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八大街某某,组织机构代码:11410100785064783K。
法定代表人刘萌,该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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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马寨派出所
西四环郑少高速路口
86251110 67860478 86251200 86251210 67637510
13 建设路派出所
市场街66号原中原分局 院内
14 桐柏路派出所
86251300 农业路与秦岭路交叉口 86251310 向北200米路西 67548391 中原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向西1.5公里路北 86251400 86251410
原边界管辖不变。
东起西环路东人行道路沿石,西至与荥阳交界,南至与航西办事处交界,北至与西开 发区交界。主要下辖须水镇的22个行政村及西流湖、常庄水库的水面及管理处。 东起工人路东侧人行道路沿石,(淮河路以北)东起嵩山路东侧人行道路沿石,北起 汝河路南侧人行道路沿石,南到长江路南侧人行道路沿石,西至与须水镇交界。 东起未来大道、西沈庄、熊耳河、玉凤路、建业路,西起北二七路、南顺城街、大同 路、钱塘路、北乔家门,南起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东三马路、熊耳河、城南路,北 起管城后街、商城城墙、城北路、司家庄西街、省中医研究院北墙。 东起未来大道、玉凤路、中州大道、中州大道辅道,西起京广铁路、通站路、冯庄 路,南起南三环,北起郑汴路、陇海铁路、货运铁路专线南侧。 东至紫荆山路、城东路、城东南路,西至一马路、青云里、京广铁路、西天成里,南 至陇海铁路、货运铁路线,北至城南路与紫荆山路熊耳河桥、熊耳河、东三马路、操 场街。 北起中州大道与陇海铁路交汇处,沿机场高速向南至机场高速西300米处,沿七里河 向南至毛庄与小郎庄田地交汇处,机场高速路铁丝网向南至机场高速交汇处,以张华 楼村、苏庄村、野曹村东侧地为界,属于张华楼村、苏庄村、野曹村、河刘东村、河 东起花园口镇石桥村,与郑东新区姚桥乡马渡村交界,以石桥村地界为准,北至老鸦 陈办事处、新城办事处与大河路派出所辖区大河路办事处、古荥镇的交界,西至南阳 村与石佛乡孙庄村交界,以南阳村地界为准。 东起大河路办事处岗李村地界以西,南至老鸦陈办事处双桥村、师家河村地界以北, 西起与荥阳市广武镇交界,北至黄河边。 东起新107国道东基石以西,南起中州大道与陇海铁路交汇处东侧南岗村公墓西侧向 南→经北六路南基石以北→向东至李南岗村西侧向北至陇海铁路向东→李南岗村东侧 田地向南沿小店村外缘向东至新107国道,西起中州大道东基石以东,北起连霍高速 东起至中牟边界,南起至陇海铁路,西起至新107国道东基石以东,北起至龙子湖办 事处的马渡村→黄河。 东与中牟县边界相邻,南与中牟县边界相邻,西与二里岗派出所、十八里河派出所边 界相邻,北与郑东派出所、龙子湖派出所边界相邻。 东起石佛办事处欢河村—孙庄村—老俩河村—陈庄村东地界,南起百炉屯村—兰寨村 —沟赵办事处的郭庄村—赵村—张伍寨村南地界,西起任寨村—枣陈村西地界,北起 岗崔村—榆林村—郭村—庄王村—岳岗村—关庄村的北地界。 原边界管辖不变。
25 东开派出所
26 高新派出所
86252500 翠竹街与银屏路交叉口 86252510 向西500米 67679398 二马路21号原火车站分 局院内 86252600 86252610 66941110
27 火车站派出所
28 航空港派出所
新郑机场航空港区创业 86252700 中心原航空港区分局院 86252710 内 62538200
东起马林村,西至东风渠,南起北环路,北至贾鲁河南岸。
东起中州大道,西至未来路、东明路、姚寨路,南起货栈街,北至黄河路。
东起黄河北街、东三街、健康路,西至沙口路、嵩山路,南起金水路、金水河,北至 农业路、红专路。 东起花园路、经五路、经七路、南阳路、嵩山路,南起红旗路、红专路、农业路,北 至三北小区北围墙、江海啤酒厂北围墙、东风路。 东起陇海路京广铁路东线至郑平公路,南起荆胡村与管城交界,西起黄岗寺至陇海中 路,北起陇海中路南沿石到京广铁路东线。 东起航海路铁路桥东线沿石柱路向南至长江路,南起邱寨、佛岗、贾寨向西至郑平公 路东沿石,西起郑平公路东沿石向北至大学南路与航海中路西南,北起大学南路与航 海中路西南至航海路铁路桥东线。 东起二环支路铁路东线向南沿京广铁路至北闸口以西,南起陇海中路向西至嵩山南 路,西起嵩山南路东沿石向北至二环支路东南角,北起二环支路东南角向东至二环支 东起二七路向南至陇海路,南起陇海路至一马路,西起一马路至金水河桥南岸,北起 金水河桥南岸至二七路。 东起南岗刘村—大田垌村,南起荆寨村—红花寺村—黄龙岗村—大路西村—樱桃沟村 —上李河村—桐树洼村—三李村—闫家嘴村,西起申河村—张河村—程炉村—坟上 村,北起马寨村—湾刘村—八卦庙村—刘庄村—罗沟村—郭家嘴村—铁三官庙村。 东起嵩山路东侧人行道路沿石,南起汝河路南人行道路沿石,西至西环路东人行道路 沿石,北至建设路南侧人行道路沿石。 东起嵩山路东人行道路沿石,北边起开元小区北围墙、五龙口南路南人行道路沿石, 西至西环路东人行道路沿石,南至建设路南人行道路沿石。 东起西环路东人行道路沿石,西至与荥阳交界,南至与航西办事处交界,北至与西开 发区交界。主要下辖须水镇的22个行政村及西流湖、常庄水库的水面及管理处。
15 须水派出所
15 须水派出所
中原路与西四环交叉口 向西1.5公里路北
67811595 86251500 86251510 693829891ຫໍສະໝຸດ 帝湖派出所桐柏南路金盾街1号
17 商城路派出所
86251600 清真寺街49号原管城分 86251610 局院内 66220110 航海路63中对面小路向 86251700 南600米 86251710 86251800 紫荆山路与金城街交叉 86251810 口向西300米 66827181 86251900 新郑路与南三环交叉口 86251910 向南200米路东 68299110 生产路4号原惠济分局 院内 86252000 86252010 63931980
18 二里岗派出所
19 南关街派出所
20 十八里河派出所
21 长兴路派出所
22 大河路派出所
大河路与古须路交叉口 86252100 向北300米路西 63591110 黄河东路与兴荣街交叉 口原郑东新区分局院内 86252200 86252210 86006000
23 郑东派出所
24 龙子湖派出所
郑开大道与博学路交叉 86252300 口向北1.5公里路东 86252310 经开第八大街原经济技 术开发区分局院内 86252400 86252410 66777688
市区28个派出所报警电话及管辖范围
管辖范围
东起东明路、花园路,西至铭功路、健康路、东三街、黄河北街,北起红专路、红旗 路、黄河路、纬五路,南至城北路、管城后街、华荣街、太康路。 东起东风渠、渠西路、渠西路向南延伸无名路,西至丰庆路、索凌路,南起白庙社区 南侧小路、双铺路、丰庆路、东风路,北至贾鲁河南岸。 东起中州大道,西至经三路、花园路、东风渠,南起纬五路、黄河路,北至北环路、 21世纪北围墙。
4 柳林派出所
5 未来路派出所
6 南阳路派出所
岗杜北街2号
86250510 63936648
7 文化路派出所
86250600 农业路与信息学院路交 86250610 叉口向北100米路西 63932173 淮南街8号原二七分局 院内 86250700 86250710 68867000
8 嵩山路派出所
郑州市公安局市区28个派出所报警电话及管辖范
序号 派出所名称
1 金水路派出所 2 东风路派出所 3 丰产路派出所
办公地址
市民新村北街6号老金 水分局院内
报警电话
86250000 86250010
索凌路与国基路交叉口 86250100 86250110 向北300米 86250200 农业路与经一路向南 86250210 100米路西 65718584 86250300 花园北路与连霍高速立 86250310 交桥交叉口 67358110 86250400 青年路与玉凤路交叉口 86250410 66758110 86250500
9 洁云路派出所
86250800 长江路与祥云路交叉口 86250810 向北100米路东 68736199 中原路京广路地下道东 86250900 南角向南100米路东 86250910 86251000 沿河路9号 86251010 66226901 86251100
10 大学路派出所
11 解放路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