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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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咱们要聊聊这 2019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里的重要知识点啦,这可关系到您能不能在考试中顺顺利利,成功拿到证书呢!先来说说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这一块。

您知道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之前在备考的时候,就因为没把这部分搞清楚吃了大亏。

他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想着考个一级建造师提升一下自己。

结果呢,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太模糊,什么法人制度、代理制度,都没弄明白。

比如说代理这一块,他就搞不清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的区别。

结果在做题的时候,那是错得一塌糊涂。

后来他痛定思痛,静下心来仔细研究,这才发现,原来委托代理是基于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产生的,而法定代理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

就这么一个小细节,让他明白了搞清楚概念的重要性。

还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也特别重要。

就像上次我去一个建筑工地上,看到两个项目经理在那争论。

一个说招标的流程没弄对,另一个说投标的文件有问题。

这其实就是因为他们对发承包的法律规定不够熟悉。

比如,在招标这方面,您得知道招标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什么项目必须招标,什么可以不招标,这里面的门道可多着呢。

再比如投标,投标保证金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要求等等,都得弄得明明白白。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也是重点。

我记得有一次,我路过一家公司,听到里面的员工在抱怨,说公司跟他们签的合同有问题,什么条款不清楚啦,违约责任不明确啦。

这其实就是因为对合同法律制度不了解。

在一级建造师的考试里,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还有违约责任,都得掌握得扎扎实实。

劳动合同也是一样,什么试用期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这些都是经常考的点。

再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有一回,我去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看到一个工人没戴安全帽就上去干活了。

工头发现后,立刻把他叫下来批评教育。

这就反映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啊。

在法规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领条件、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事故的报告和处理,都是必须要牢记的。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咱们搞工程的都知道,这一级建造师的《法规》那可是相当重要!要是没整明白,说不定哪天就掉坑里了。

今天我就给大伙好好唠唠2019 年这一建《法规》的重要知识点。

先说这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啥是法人?法人可不是咱随便理解的那个意思。

比如说,咱们建筑公司就是个法人,它能独立承担责任,像签合同、打官司啥的。

这里面有个细节,我之前碰到过一事儿。

有个小施工队,他们接了个活儿,结果出了问题,甲方找他们赔偿,可这施工队根本没注册成法人,最后责任全落到负责人身上,那叫一个惨!所以弄清楚法人的概念和责任,对咱搞工程的太重要了。

然后是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要开工,得有施工许可证,这证咋来?条件得满足一堆。

像有地、有规划、有资金等等。

我就见过一个工地,啥都没准备好就着急动工,结果被监管部门叫停,损失惨重。

这就是不了解法规吃的大亏啊!再说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招投标那可是重点。

招标得公平公正公开,不能搞猫腻。

曾经有个项目招标,有人私下勾结,想内定中标单位,结果被查出来,相关人员都受到了严厉处罚。

所以咱可别碰这红线。

还有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一签,那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得遵守。

有个工程,施工方干到一半觉得钱少不想干了,想毁约,这能行?最后被甲方告上法庭,赔了不少钱。

所以签合同前一定要仔细斟酌,把条款都看清楚。

另外,环保、节能、文物保护这些法律制度也不能忽视。

环保不达标的工地要整改,甚至停工。

节能措施不到位,验收都过不了。

有个工地因为夜间施工噪音太大,被周围居民投诉,不得不调整施工时间,增加隔音设备,多花了不少钱。

最后说说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和质量法律制度。

安全和质量那是重中之重,出了事谁都担不起。

曾经有个项目因为偷工减料,质量不过关,房子建成没多久就出现裂缝,这可把开发商坑惨了,不仅要返工,还得赔偿业主损失,名声也臭了。

总之,2019 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的这些重要知识点,咱们都得牢记在心,千万别因为不懂法规给自己找麻烦。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前必背知识要点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法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2)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法律的效力低于宪法但高于其他法,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和法律。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法人的分类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代理的法律特征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2、代理的种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基于授权委托而产生,法定代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

3、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无权代理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1、物权的种类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土地所有权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3、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取得。

4、地役权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

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1Z: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工程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包括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等方面,以及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和建筑法等相关法律。

1Z: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法律形式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等,效力层次则是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

1Z:法人应具备的条件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都应该依法成立,具备财产、名称、组织机构、场所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等条件。

其中,企业法人主要指公司,非企业法人则包括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等。

1Z: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因此在违约责任和被告等方面会受到企业法人的影响。

1Z: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代理特征包括被代理人A代理人B,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第三人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代理种类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等。

1Z: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禁止全部转包、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应由总承包人完成。

1Z: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代理和被代理人在代理行为中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一般代理、转托他人复代理、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和默示代理等。

此外,代理行为中还存在连带责任的情况,如授权不明和BC串谋等。

C故意与B实施民事活动,尽管知道B无权代理,给他人造成损失,因此BC连带责任。

违法代理指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但不反对,因此AB连带责任。

物权分类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所有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出让或划拨获得。

不动产物权变动需要登记,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才会发生效力。

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是指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仍然有效。

201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2019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知识点总结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核心差别)。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行为或者其他执行职务的行为,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的章程或者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的代表权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不知情)。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法人承担民事责任。法人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2、法人的分类
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大类。
(1)营利法人经依法登记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需要登记的,自登记之日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有的需要登记,有的不需要登记)
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建筑法》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中止
《民法通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2、代理的主要种类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委托代理授权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法定代理:法定代理是指根据法律的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3、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建设工程中,招标活动、采购活动、诉讼活动均可委托代理(但工程承包活动的代理实际上是挂靠行为,为法律所禁止)。

2019年《一级建造师》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资料

2019年《一级建造师》2019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资料

一级建造师考点资料《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一我国法的形式主要分为七类:二、【法的效力层级】1、法的纵向冲突(当两个法处于不同层级,一般无需裁决,适用上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同级别人大制定的法律高于政府制定的法规,法规主要是法律的具化。

2、法的横向冲突(当两个法处于同一层级,一般需要裁决) 同一机关制订的法:1、新法与旧法的就同一事项规定冲突,无需裁决,按新法2、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冲突,无需裁决,按特别法3、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不按新法也不按特别法,谁制定谁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的法:1、地方法规(人大制定)与部门规章(部委制定)冲突:①国务院认为应适用地方法规,国务院裁决 ②国务院认为应适用部门规章,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2、不同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3、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三、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 30 日内依照有关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法人应具备的四条件1、依法成立;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的分类1Z301030 建设工程代理制度 代理制度 1、转代理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2、无权代理表现形式:(1)自始未经授权(2)超越代理权(3)代理权已终止 效力:代理行为是否有效,在于被代理人是否予以追认 3、表见代理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须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2)须本人存在过失;(3)主观要件:须相对人为善意。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各章节数字考点总结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各章节数字考点总结

2019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各章节数字考点总结1.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 30 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 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 30 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 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 10 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 注册商标有效期为 10 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 年。

应在到期前 12 个月内申请,还有 6 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 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 2 年。

6. 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 50 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 50 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 50 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 50 年的 12 月 31 日;但作品完成后 50 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 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 50 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 年,开发完成 50 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8. 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 6 个月内;有约从约。

9. 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 20%.10. 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 3 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1. 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或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完整版)2019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完整版)2019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1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可以划分为7个法律部门:【宪法部门】(国家大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选举法、国籍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民商法部门】(民~民商~商)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公司法、招投标法等。

【经济法部门】(为公共利益需要,国家对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土地管理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等;【行政法部门】(官~官官~民)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社会法部门】(为保护弱势,国家对社会活动进行干预)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等;【刑法部门】【程序法部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三大诉讼程序法)、仲裁法(非诉讼程序法)。

考点: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为制定法。

习惯、宗教、判例不是法的形式我国立法权包括:立法机关立法、行政机关立法、地方立法和部门立法。

【立法权限】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自治区域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税率、税收征管;(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外贸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其他。

【地方立法权限】省级人大及常委会,可以制定本省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常委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部门立法权限】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命令、决定的事项。

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简记为:不得减少民的权利增加民的义务,不得增加官的权力减少官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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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反垄断法建筑法▲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地方规章▲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条件:依法成立有财产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 A 代理人 B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第三人 C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法定代理:监护人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BC串谋———连带责任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违法代理———B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但仍代理,或A知道B行为违法不反对的——AB连带责任3、连带含义:找谁都行1、物权分类——所有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核心)3、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划拨2、、物权变动:(1)不动产物权变动——登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债权与物权区分原则——合同生效的,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Z301050 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债发生的依据————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2、建设工程债的种类——施工合同之债、买卖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Z301060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Z301061 知识产权法律特征1、知识产权特征——财产人身双重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1Z301062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常见种类1、专利权——种类——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0年)——申请日计算授予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现有技术申请日前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没人申请并记载在公布的文件中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文件——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权利要求书申请日——收到申请文件日——寄出的邮戳日2、商标权——具有显著性——标识义务10年——核准注册日计算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3、著作权——单位作品——著作权∈单位——单位主持——代表单位意志——单位承担责任(招投标文件)职务作品——著作权∈作者——完成单位工作任务+未主要利用单位物资单位优先使用——未经单位同意,2年内不得许可第三人使用著作权∈单位——主要利用单位物质+ 由单位承担责任——作者只有署名权委托作品——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的,著作权∈受托人终生及死后50年4、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软件开发者——终生及死后50年(第50年12月31日)▲1Z301064 建设工程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1、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2、赔偿损失计算——实际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综合考量●1Z301070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1、担保方式——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2、保证:(1)书面保证合同(2)保证方式——一般保证——先找债务人,再找保证人——有顺序连带保证——可找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没有顺序约定不明——连带保证(3)保证人——国家机关×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团×分支机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作保)(4)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约定不明——全部范围担保(5)保证期间——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3、抵押:(1)概念——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占有——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抵押物——×——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学校、幼儿园等事业单位、社团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3)抵押权的生效——强制登记——不动产、车辆等抵押权==登记时生效自愿登记——其他抵押权===========签订时设定(4)清偿顺序——登记优先、时间优先3、质权:(区别)(1)转移占有——质押权自交付质物时生效(2)质物——动产、权利(票据、股票、知识产权)4、留置权:(1)动产——留置后2个月内不履行——折价、拍卖、变卖——优先受偿(2)留置权的适用范围——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5、定金:(1)定金————守约——定金抵做价款或收回违约——给付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接收方违约,双倍返还(2)定金合同==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3)定金≤总标的的20%●1Z301080 建设工程保险制度1、当事人——保险与、投保人关系人——被保险人、受益人2、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1)被保险人宽——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技术顾问(2)保险责任范围——自然事件意外事件(3)除外责任——设计错误、自然磨损、原材料或工艺缺陷、非外力、维修费、文件等损失、盘点短缺、领有公共运输行使执照或已保险的机动车、工程开始前形成的损失、保险期终止前已验收合格的P41 (4)第三者责任险——第三者人身、财产损失+ 诉讼费、经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费用(6)保险期限——从工程动工或材料设备抵达工地——至验收合格或所有人占有、接受工程2、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3个月3、建筑职工意外伤害险4、保险代理人与经纪人的区别——代理人——接受保险公司委托——推销保险经纪人——接受客户委托——选择保险公司●1Z301090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1、行政处罚——外部行政行为——警告、罚款、拘留等2、行政处分——内部行政行为——警告、记过等1、刑罚种类——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注意:刑罚————拘役、罚金行政处罚——拘留、罚款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3、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安全规定、或强令他人违章作业,造成重大伤亡或严重后果●▲1Z302011 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1、施工许可证——要办理———建设单位——开工前——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建设部门——施工许可证不办理———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30万以下或建筑面积300㎡以下抢险救灾工程有批准的开工报告的军用不重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二选一另行规定———军用2、批准开工报告——≠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工作▲1Z302012 申请主体和法定批准条件1、申请主体——建设单位2、批准条件——人——地——钱——证——图纸——质量安全措施——拆迁进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工期不足1年,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1年,不少于30%)1、许可证————建设单位——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不延期又不开工,废止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恢复施工的————————————————向发证机关报告+ 核验施工许可证(中止1年的)2、开工报告——中止、延期——向批准机关报告不按期开工6个月以上的——重办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1Z302020 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1Z302021 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2、法定条件——有符合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有符合规定的技术装备有符合规定的已完成的工程业绩6、资质证书有效期——5年▲1Z302022 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1、禁止无资质承揽——挂靠、个人承揽×——无效合同实际施工人损失——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赔付●1Z302030 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3、注册程序:(1)申请聘用单位——(聘用单位工商注册地的)省级建设部门申请注册——报国务院建设部审批初始注册: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申请——证书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期限届满30日前申请(2)不予注册情形65岁以上——不完全行为能力人——2单位——继教——刑罚3、5年——吊销证书2年——事故3年(3)证书和印章失效情形:人不在了、单位不在了、65以上、没证书了▲1Z302034 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2、签章:施工管理文件、质量合格文件——必须由建造师签章修改签章——应征得企业同意,由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单位指定同等资格的建造师修改,并签章分包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质量合格文件——分包企业建造师签章+ 总包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签章▲1Z302035 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1、虚假注册——未注册的——不予受理或注册+ 警告+1年内不得申请注册已注册———撤销注册+ 3年内不得注册+ 罚款1万或3倍—3万3、无证————警告+ 责令停止违法活动+ 罚款1-3万4、其他————警告+责令改正+ 罚款1万或3倍—3万2、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施工——单项——200万↑重要采购——单项——100万↑勘察、设计、监理的采购——单项——50万↑项目总投资额————3000万↑4、评标委员会组成——招标人代表+ 专家——5人以上的单数技术、经济专家不少于2/3————与投标人无利害关系6、几种情形:废标================ 不按规定交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没密封、没签章、没委托书、没按格式、内容不清不一致——2份标书、2个报价、名称、组织机构联合体没附共同投标协议拒收、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标书或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标书的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人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中标通知书签发日1、投标保证金:(1)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放弃、不签合同、不交履约保证金(2)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超过80万有效期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1、中标——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30天内2、阴阳合同——无效——按备案的中标合同计算工程款3、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其他违背意愿4、认定投标人报价低于成本的===不推荐位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低于成本——设有标底——低于标底一定幅度未设标底——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1、分包类型——专业分包————总承包企业发包劳务作业分包——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发包2、分包的要求——总承包协议中约定可分包√经建设单位认可√——建设单位直接指定×行为记录3、公布——一般———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7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月—3年招投标——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20日内公布——建设部——公布期6个月良好记录———————————————————建设部——公布期3年●1Z304010 建设工程合同制度1、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2、建设工程合同——有名合同(承揽合同)——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主合同30.2(09单)30.45(07多)单务(赠与)实践合同(保管)从合同(担保合同)1、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承诺2、要约——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价目表、招标公告、拍卖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要约生效——到达要约撤回——要约生效前——同时或先要约撤销——要约生效后、承诺前不得撤销之要约—— a.有承诺期、表明要约为不可撤销之要约b.受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习惯)3、承诺——承诺内容——与要约内容一致承诺方式——通知、行为承诺生效——达到生效实质变更===新要约——8大条款4、招标公告==要约邀请投标======要约中标======承诺▲1Z304014 建设工程工期和支付价款的规定1、竣工日期——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竣工日;?发包人拖延验收的==============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竣工日?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竣工日2、工程款的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按合同约定结算程序——承包人在验收合格后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在收到结算书后28天内审核——承包人收到工程款后14天内交付工程承包人未在28天内交结算书,发包人可要求交付工程——发包人不要求的,承包人有保管责任4、争议解决:(1)发包人在接到竣工结算文件时,没有在约定时间内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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