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本工作流程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 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 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 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
招聘工勤岗位人员,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或 工作技能
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 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 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 续
组织报名
发布招聘信息
资格审查
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 备案通知书》 确定面试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 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 的从其规定
面试
面试可采用专业测试(专业笔试、技能测 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 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 面试方案备案后方可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 门组织实施 确定拟聘用人员
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聘 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附件2: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基本流程
制定招聘方案 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考试 考察体检 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 缺确定招聘岗位,制定招聘方案 发布平台为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 保障厅网站()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 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 关备案 招聘信息主要内容:公开招聘范 围、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相关 待遇;招聘方式;考试的方式、 时间、内容、范围;面试人选比 例;报名时间、方法等
审核招聘方案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和管理岗位人员,笔试 内容为综合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 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 察体检工作
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 机关统一公示 () 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笔试
招聘中级管理和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或业务理论
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

2015年山东省直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报名由市人事考试中心与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月12日9:00—15日16:00。
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2015年1月12日11:00—1月16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站,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报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应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枣庄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4年枣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者初审合格进入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14年枣庄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应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的,须同时提交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
在职人员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实行人事代理的,还须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信。
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9名)

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119名)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5年5月6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市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以及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2015年济南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 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以2015年5月13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2015年山东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告

2015年山东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录用公告2015年山东泰安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2015年泰安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预计9月发布,请参考2014年考试公告: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四)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五)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6月12日至1996年6月12日期间出生), 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六)具有泰安市常住户口(研究生学历人员不限户籍;2014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泰安市。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4年6月12日9:00-16日16:00查询时间:2014年6月13日9:00-17日16:00报名网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具体办法是: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应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山东省直机关2015年考录公务员公告

山东省直机关2015年考录公务员公告公务员资讯频道讯:山东省直机关2015年考录公务员公告已发布,希望对您会有所帮助:2015年山东省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山东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现将2015年度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社会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录用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下同),以及从在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部分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招录条件(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4.大学本科毕业以上文化程度;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9年5月5日至1997年5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4年5月5日以后出生);6. 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招录条件要求1.由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协议书)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含201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的到村任职优秀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可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考录职位。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考录职位。
报考省直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必须是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从我省基层工作的选调生中考选补充工作人员的选调生职位报考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工作扎实,肯于吃苦,甘于奉献,工作创新意识强,干事创业,实绩突出。
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清正廉洁,作风正派,群众威信高。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5.12.24•【字号】鲁人社发[2015]67号•【施行日期】2016.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67号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5年12月24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成长环境,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工作,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事业单位聘用在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
其中,管理岗位人员选拔任用,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是指事业单位内部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通过竞争方式择优产生岗位聘用人选的用人方法。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产生岗位人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竞聘上岗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和人人皆可成才的科学人才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注重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用人导向,逐步构建起能上能下的竞争性用人机制。
第四条竞聘上岗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设置总量、类别、等级及其数量内进行。
2015年山东德州市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考报考条件

2015年山东德州市禹城市事业单位招考报考条件2015年山东德州市禹城市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tZzNe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
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一、招聘范围、条件(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岗位另有要求的依照岗位要求。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之间(1982年4月16日至1997年4月1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三)专科毕业生限禹城市常住户口,本科毕业生限德州市常住户口,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口;禹城生源;具有禹城市常住户口及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的配偶也可报考。
(四)师范类毕业生限报考教师岗位。
(五)在我市服务和禹城市常住户口的项目生,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选派和续聘的)应聘的,可以报考项目生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能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
项目生: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
(六)禹城市常住户口或禹城市兵源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报考大学生士兵岗位,符合其他岗位条件要求的也可报考其他岗位,但二者只能选报一个。
(七)考生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人员所在单位或部门的规定岗位。
(八)经市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且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2、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3、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有定向、委培合同的毕业生,未经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的;4、在2012年、2013年、2014年各类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处分未过处理期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015年山东枣庄市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

2015年山东枣庄市事业单位考试报考条件2015年山东枣庄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招聘范围和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四)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不限年龄;其他人员应聘的,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78年7月23日至1996年7月23日期间出生)之间;(五)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应聘的,不限户籍;应聘急需紧缺岗位的,不限户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具有枣庄市户口(须在2014年7月23日前办理完毕落户手续)或是枣庄市生源(岗位对户口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除外);(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七)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4年7月23日前取得。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由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报考教师岗位的各种证明需在备注栏注明,并在网上资格审查前将信函或证明交枣庄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4年7月23日为截止日期。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党纪或行政处分仍在处分期的、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类人事考试中严重违纪被通报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参加应聘。
其中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参加应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招考报名方式及要求201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tZzNe
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历年真题及模拟题下载。
在线刷题,提高笔试成绩,就用华图砖题库在线做题平台: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4月16日9:00-4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试地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
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5年4月16日11:00- 4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15年5月19日9:00-5月23日开考前半小时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按指定的日期、地点和程序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具体负责实施,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5年4月16日为截止日期。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
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