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几个问题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摘要:应社会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新会计准则对会计业务范围和形式方法等均提出了新要求,同时,对股权投资会计核算更是给予了高度重视,助推会计核算工作的真实性、科学性和规范性。
相关工作人员应该充分认识到企业发展契机,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分析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与应对策略。
关键词: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引言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企业流动资金不充裕,抗风险能力较弱,扩张能力受到一定局限性,因此,激发企业引入战略合作者,吸收直接投资者的投资成了一种形式。
不仅可以解决企业资金问题,便于企业快速扩张经济业务,还可以与自己共同承担企业的经营风险。
1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1.1合并范围的问题股权投资,又称权益性投资,是指通过现金方式或者是非现金方式等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持股比例。
其中,最特殊情况就是股权投资基金,通常称为“私募股权基金”包括未上市企业和上市企业非公开发行交易的普通股、依法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和可转债券。
股权投资与非上市企业中股权投资基金最主要区别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投资时候会附带考虑,将来的投资退出机制和投资年限,采用一定退出方式获得收益,以及在基金协会做了备案。
1.2会计核算时间存在缺陷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企业投资活动得以不断增加,多阶段持股以及交叉持股的情况随处可见。
在促进企业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增加了核算人员的负担和压力,并对其会计核算的及时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方须以被投资方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作为参考,从而对其权益进行分析。
但是,多阶段持股和交叉持股等现象易对投资方的核算时间和报告编制时间产生影响,直接导致会计核算信息滞后与财务分析偏颇,从而直接导致核算信息有误,影响企业股权投资的决策。
1.3公允价值操作困难对股权投资进行权益法核算,且初始投资与被投资方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相比,前者份额更高时,对已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不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指将持有的股权按照所占比例计入投资者的权益中,而非按照成本核算。
在这种方法中,投资者要持续跟踪被投资公司的业绩,根据股权所占比例计算出相关收益或亏损。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需要决定所要持有的股权数量,以及投资期间内是否要增加或减少这些股权。
同时,需要跟踪被投资公司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信息,以便对其未来的业绩进行分析和预测。
这样,投资者可以根据投资回报率,评估被投资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1. 股权计入投资者权益的时间点问题: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和中国会计准则(CAS),投资者应该在持有股权后的第一个财务报告期结束时开始计入权益。
也就是说,如果股权在年末购入,则该投资应该从下一年的年初开始计入。
2. 股权计算方式的问题:投资者应该根据股权所占比例计算其应计入的权益,而非按照成本核算。
投资者应该在每个报告期结束时重新计算持股比例,以反映被投资公司的股本结构的变化。
3.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与可能的收益:投资者需要跟踪被投资公司的业绩,以便对其未来的业绩进行分析和预测。
这有助于投资者提前预警被投资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例如市场变化、竞争压力等。
如果被投资公司的预期业绩不佳,投资者可能需要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
但如果被投资公司业绩好转,投资者可以获得未来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是一个重要的财务问题,涉及到投资者在投资决策、投资报告和资产评估等方面的决策。
投资者应确保他们理解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具体细节,以便更好地评估被投资公司的价值和风险。
同时,他们应考虑将投资组合分配到不同行业或企业,以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活动日益频繁,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账户中所占比重不断增加。
而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和处理方式也出现了一些变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如何有效地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以及应对会计处理中的不确定性问题,成为企业面临的新挑战。
传统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主要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即按照购买该股权投资时支付的成本进行核算。
而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和处理更加注重市场价值和实际价值,可能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更直接的影响。
企业需要重新审视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和核算方法,及时调整会计处理方式,以适应新的会计准则要求。
本文将围绕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定义、核算方法的变化、会计处理的不确定性、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以及应对措施等方面展开探讨,希望能够为企业在新会计准则下更准确地处理长期股权投资提供一些建议和思路。
1.2 问题引入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备受关注。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也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特点。
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准则针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和处理规定都发生了较大变化,给企业带来了一系列挑战和困扰。
企业在实践中面临着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的情况,如何准确地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新会计准则给企业的财务报表带来了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不确定性也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决策。
企业在应对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问题时,需要加强内部控制,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时更新财务会计手段,以更好地适应新的会计准则的要求。
对于企业而言,如何正确应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课题。
企业需要深入研究并及时调整自己的会计核算方法,以应对不确定性因素,保证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稳定性,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思考在新会计准则的指导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问题备受关注。
长期股权投资,即持有其他企业股权超过一年的投资,通常包括对他企业的股权、债券、债务工具等。
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规定作出了一系列的改变,这些改变主要是为了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可比性,提高投资者对长期股权投资的理解和判断。
在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使用: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可以选择使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核算,也可以选择使用成本模式进行核算。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会随市场变化而变化,但是这种模式下会增加企业的财务成本和复杂性。
2. 投资收益的确认:在新会计准则下,投资收益的确认方式也发生了变化。
在过去,企业可以直接确认投资收益在利润表上,而现在必须通过其他综合收益确认。
这样做可以更好地反映长期股权投资的价值变化,但也增加了企业的财务处理压力。
3. 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区分与核算: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区分与核算更加严格和细化。
这对企业在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和信息披露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是企业必须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4. 商誉的处理:如果企业通过长期股权投资取得了对其他企业的控制权,那么会产生商誉。
在新会计准则下,对于商誉的处理更加严格和细化,企业必须对商誉进行准确的估值和核算,以确保财务报告能够体现出商誉的真实价值。
5.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根据新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在每个会计期间都必须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以确保长期股权投资价值的准确反映。
这对企业来说也是一项挑战,因为必须掌握准确的减值测试方法和技巧。
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企业需要对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规定进行了解、学习和实践,以尽可能减少出错的可能。
企业也需要提高内部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以确保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投资者对其他公司拥有股权超过50%但少于100%的情况。
该方法要求投资者按照持有的股权比例核算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的核算涉及到几个重要的问题,下面将对这些问题进行研究。
对于被投资公司的账面价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通常情况下,投资者根据购买股权支付
的现金金额确定被投资公司的账面价值。
如果被投资公司存在既往未经确认的损益项目,
投资者需要重新评估被投资公司的资产和负债,以确定其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问题。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投资
者应将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收益按照持股比例列报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
具体来说,投资者应将其所持有的股权计入投资公司的股东权益部分,并按照持股比例计提被投资公
司的应收股利或股息。
然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如何处理被投资公司的资产减值问题。
根据会计准则,
投资者需要及时对被投资公司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据此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具体来说,投资者应当将被投资公司的减值损失通过权益法确认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减少投资公司
的股东权益。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涉及到被投资公司账面价值的确定、长期股权投资权益
法在会计核算中的具体应用、资产减值的处理以及投资收益的确认等方面。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应根据相关会计准则和法规的规定,合理进行核算,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财
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

设公司所得税税率为!!",则根据年金现值表可知固定资产折旧产生的净现金流量#$%%%&’(!))!&($*!!")#+,$-(%)$(万元)。
!"加速折旧法。
年数总和法下,折现率为$%",根据复利现值表计算得到,固定资产折旧的净现金流量#($.$’&%(,%,$/$’+,&%(-+0’/$$’!&%(.)$!/-).&%(0-!/).$&%(0+%,/+-0&%()0’))&($*!!")#!$’-(’)(万元)。
同理,在二分法下固定资产折旧净现金流量为!$’!(0)万元,在双倍余额递减法下固定资产折旧净现金流量为!$-$(0’万元。
通过不同折旧方法下产生的净现金流量的比较,会发现二分法继承了加速折旧方法产生更多的净现金流量从而给企业带来更多价值的优点。
同时,对于磨合期、试用期较长的固定资产而言,二分法较之其他加速折旧方法更符合配比原则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更利于提供真实信息、强化经济管理,符合决策有用的会计目标,因此二分法应作为供企业选择的折旧方法之一。
!随着我国企业经营的多元化,长期股权投资业务得到了快速发展。
为了规范企业的投资核算、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投资》(以下统称《制度》)。
但在实践中,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仍有以下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商榷。
!"#$%&’()*+,-./0123.456-789《制度》规定,在成本法下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但投资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
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部分,作为清算股利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具体计算时又区分“投资当年”和“投资以后年度”进行处理:投资当年按下列公式计算确认投资收益和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当年投资持有月份1$+);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被投资单位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企业持股比例*投资企业投资年度应享有的投资收益。
【会计实务获奖文档】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注意四大问题
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会计实务获奖文档】事业单位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注意四大问
题
事业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财政部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可以对外进行投资,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股权性质的投资,面临相应的核算问题。
目前,核算中有4个问题容易混淆,应引起财务人员的注意。
不单独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总科目进行核算
根据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事业单位应设置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科目,对事业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进行相应核算,没有比照企业的做法,单独设置长期股权投资总科目进行相应核算,这是由于事业单位发生长期股权投资业务较少,遵循会计核算重要性原则的结果,体现了核算的简便性。
对取得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处理方法不同
根据现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以货币资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购买价款以及税金、手续费等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同时,按照投资成本金额,借记事业基金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以固定资产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评估价值加上相关税费作为投资成本,借记长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科目,贷记非流动资产基金长期投资科目。
按发生的相关税费,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费等科目。
同时,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借记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投出固定资产已计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投出。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及核算思考
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管理及核算思考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合作与竞争也日益激烈。
在这个过程中,许多企业会选择通过投资其他企业的股权来获取利益,这种长期股权投资已成为企业经营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与核算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思考。
本文将从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的内涵、新会计准则对其影响、常见问题及解决措施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长期股权投资管理的内涵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持有其他企业股份,并且拥有较长时间内进行投资的意愿。
这种投资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包括股息、红利等。
长期股权投资还可以帮助企业拓展业务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获取技术、人才等资源。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战略经营的重要手段之一。
长期股权投资的管理包括了对投资对象的选择、股权收购、持有期间的监管和管理等多个方面。
在股权投资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考虑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管理层水平、行业前景等多个因素,以确保投资的稳健性。
企业还需要密切关注投资对象的运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最大程度减少投资风险。
二、新会计准则对长期股权投资的影响新会计准则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式将发生一些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变化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准则,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每一个会计期间内,其公允价值若发生变化,变动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这就意味着企业需要按照市场价格对股权进行重新估值,并将可能带来的投资收益或损失进行核算,这一改变将极大地增加了企业对股权投资价值的监测和管理难度。
2. 股权投资跨期计量问题。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跨期计量,新准则规定了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
企业在截至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公允价值与其初始成本或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损失,而不是计入当期损益。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合理评估股权投资的变动价值,以及对相关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程度。
3. 投资成本的确认和跟踪。
新准则要求企业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当同时确认这一笔投资的成本,并及时跟踪其价值变动。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几个问题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几个问题:一、成本法转化权益法的核算投资因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法调整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成本。
如何按照追溯法调整?我们认为,可以合并编制追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也可以分项编制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
而不应该只按照《企业准则――投资》上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
例如:某企业已经于2000年1月1日以525万元的价格购入B公司10%的股份,B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525万元。
2000年5月,B公司分配1999年利润200万元。
200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该公司现于2001年1月1日再以银行存款追加投资购买B公司10%的股份,并将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B公司于2001年5月分配利润600万元,该公司全年发生亏损2000万元。
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1)2001年1月1日,追溯调整:A、调整股权投资账户: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32.5;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7.5;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5这里,主要是将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数额转为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核算数额,以便及时摊销股权投资差额。
B、追溯摊销上年度股权投资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5C、按权益法追溯调整上年损益: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100;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上述A、B、C三组会计分录可以合并为: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32.5;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100;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4.75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5;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2.75(2)追加投资:A、付款: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B、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投资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二、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记账。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问题研究然而,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也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将分别说明:1. 投资方对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力的判断难以准确由于被投资公司并未与投资方直接合并,并且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况,投资方很难准确判断被投资公司实际控制力,这会导致核算所得的利润或损失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偏差。
2. 交易价格存在不确定性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是根据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来计算交易价格的,但是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和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对于投资方来说,交易价格的确定性存在一定风险。
3. 账面价值不一定等于市场价值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是根据其财务报表上的账面价值来计算的,而这种账面价值不一定等于市场价值,因此在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时,可能会出现被投资公司实际价值高于账面价值而导致未能充分反映的情况。
4. 投资方在非控制权下难以获得信息由于被投资公司并未处于控制权下,投资方在获取被投资公司的信息时可能会受到限制,这会对投资方的决策和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投资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 建立合理的投资标准和流程,对被投资公司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和评估,判断被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力和市场价值。
2. 随时了解被投资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避免因被投资公司净资产变化导致交易价格不确定性问题。
3. 建立合理的会计制度,确保被投资公司的账面价值能够准确地反应其实际价值。
4. 对于非控制权下的投资,投资方应该与被投资公司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获得充分的信息和资源支持,从而确保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总之,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投资方采取合理的对策和管理措施,就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应对,实现长期资产的优化配置和业绩的稳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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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几个问题
:
一、成本法转化权益法的核算
投资因追加投资由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投资企业应在中止采用成本法时,按追溯法调整确定长期股权投资帐面价加上追加投资成本等作为初始成本。
如何按照追溯法调整?我们认为,可以合并编制追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也可以分项编制溯调整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首次股权投资。
而不应该只按照《企业准则――投资》上的一种账务处理方式。
例如:某企业已经于2000年1月1日以525万元的价格购入B公司10%的股份,B
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为5525万元。
2000年5月,B公司分配1999年利润200万元。
2000年全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
该公司现于2001年1月1日再以银行存款追
加投资购买B公司10%的股份,并将股权投资核算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核算。
B公
司于2001年5月分配利润600万元,该公司全年发生亏损2000万元。
B公司股权
投资差额按10年摊销。
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2001年1月1日,追溯调整:
A、调整股权投资账户: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32.5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7.5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5
这里,主要是将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数额转为权益法下的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核算数额,以便及时摊销股权投资差额。
B、追溯摊销上年度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75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75
C、按权益法追溯调整上年损益: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1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
上述A、B、C三组会计分录可以合并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532.5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损益调整)100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24.75 ;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505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2.75
(2)追加投资:
A、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B、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股权投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B公司(投资成本)
二、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问题
现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收到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时应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实收资本记账。
而不论投资方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为多少。
而投资者将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则属于非货币性交易。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有关规定,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换取长期股权投资时,应以换取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例如:甲企业以固定资产一项,原值为15万元,已经计提折旧6万元投资于乙企业。
经投资各方确认,该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为10万元。
甲、乙企业有关账务处
理为:
甲企业: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9
;累计折旧6
;贷:固定资产;15
乙企业:
借:固定资产10
贷:实收资本10
上述会计处理很明显是不妥当的。
我们认为,投资与被投资双方应该均按照被投资单位投资者各方能够确认的价值入账。
按照谨慎原则,投资方投资非现金资产的确认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投资非现金资产的确认价值高于其账面价值部分计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
同时,按照适用的所得税税率,核算递延税款。
因此,上例账务处理为:
:
甲:
借:长期股权投资――乙企业;10
;累计折旧6
;贷:固定资产;15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0.67
;递延税款;0.33
乙企业:
借:固定资产;10
;贷:实收资本10
三、成本法下的分红
现行《企业制度》规定,企业投资年度以后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或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可按以下公司: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投资企业的持股比例―投资企业已冲减的初始投资成本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投资企业当年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
问题是:该公式并不适用于所有成本法下的分红情况。
譬如:甲公司1999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入C公司10%的股份,并准备长期持有。
初始投资成本110000元,采用成本法核算。
C公司于1999年5月2日宣告分派1998年度的现金股利100000元。
假设C公司1999年1月1日股东权益合计为1200000元,其中股本为1000000元,未分配利润为200000元;1999年实现净利润500000元。
2000年5月1日宣告分派现金股利300000元。
2000年5月1日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
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100000+300000)―500000]×10%―10000=―20000(元)
应确认的投资收益=300000×10%―(―20000)=500000(元)
显然,上述举例中,由于企业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不能够用前述公式计算由投资企业确认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
而不少人在介绍该公式时却没有指明这一点。
其中,发行量较大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用书《中级会计实务(一)》就漏掉了这一关键解释。
因此,我们认为,在介绍前述公式时,应注意在公式下,重点注释说明:如果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大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则按照上述公式计算有关项目。
否则,企业投资后至本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小于投资后至上年末止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净损益,不能够用前述公式计算由投资企业确认的应冲减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和应确认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