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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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高校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高校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高校巡视巡察整改专项整治工作是针对高校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全面监督和整改的一项重要工作。

本方案旨在建立并完善高校巡视巡察整改工作机制,深入挖掘问题,明确整改要求,推动高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整改目标1.提高高校治理水平2.推进高校内部管理的改革3.提升高校办学质量和办学声誉三、整改内容3.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高校巡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

2.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制度,提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3.2 深入调研和问题发现1.组织专业团队进行深入调研,明确巡视巡察的重点和目标。

2.制定细化的调研计划,对高校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和分析。

3.3 明确问题整改要求1.根据调研结果,明确高校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制定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间表,各相关部门要按要求认真整改。

3.4 推动整改落地1.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任务按计划完成。

2.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3.5 加强工作成果评估1.组织专业团队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对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进行宣传和倡导,推动整改经验的分享。

四、工作步骤4.1 拟定工作计划1.成立高校巡视巡察整改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

2.制定整改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时间表。

4.2 组织调研和问题发现1.根据工作计划,组织专业团队对高校进行调研和排查。

2.分析调研结果,确定问题发现的重点和目标。

4.3 制定整改要求和时间表1.根据问题发现的结果,制定整改要求和具体的时间节点。

2.各相关部门按要求认真开展整改工作。

4.4 推动整改落地1.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任务按计划完成。

2.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

4.5 进行工作评估和总结1.组织专业团队对整改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

2.宣传和倡导整改工作中取得的成效,推动整改经验的分享和推广。

五、预期成果1.高校治理水平得到提升,学校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1]68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1]68号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潭政办发〔2011〕6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及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湘潭市行政违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2007年)、《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2008年)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违法责任,是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受委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组织(以下统称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职责而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本办法所称不履行职责,是指应当履行而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所称不正确履行职责,是指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规定权限、规定程序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违法责任追究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行政违法责任追究遵循权利与责任相平衡,教育与惩处相结合,惩处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

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

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具体而言,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确保整改工作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其次,要加强问题整改。

各级党组织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对巡视发现的问题要一项一项进行梳理,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限,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

再次,要加强宣传教育。

要充分利用党的各类宣传阵地,深入宣传巡视整改的重要意义和举措,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整改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强整改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最后,要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健全巡视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

要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督导,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总之,要紧紧围绕落实巡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这一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问题整改,加强宣传教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只有如此,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巡视整改工作规程

巡视整改工作规程

巡视整改工作规程一、引言巡视整改工作是党的巡视工作的重要环节,通过巡视整改,可以发现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党的建设和事业发展。

为了确保巡视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巡视整改工作规程具有重要意义。

二、巡视整改工作的目标巡视整改工作的目标是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全面分析问题,明确整改任务,科学制定整改措施,推动问题解决,实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目标。

三、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巡视整改工作的主体是党委(党组)和巡视组。

党委(党组)是整改工作的领导者和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实施整改措施、推动整改工作。

巡视组是整改工作的执行者,负责督促和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四、巡视整改工作的程序(一)问题发现与分析巡视组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进行全面分析。

在问题发现与分析阶段,应综合运用各种调查研究方法,确保问题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二)整改任务明确在问题发现与分析的基础上,党委(党组)制定整改任务,明确每个问题的整改目标和要求。

整改任务要具体明确、可操作,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

(三)整改方案制定党委(党组)结合问题特点和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科学合理,包括整改措施、责任分工、时限要求等内容。

(四)整改措施落实各单位和部门按照整改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按时按质落实。

整改措施要具体可行,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五)整改工作督促和检查巡视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督促和检查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整改效果,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五、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一)坚持问题导向巡视整改工作要从问题出发,深入查找问题根源,明确整改目标和任务,切实解决问题。

(二)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是整改工作的领导者和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巡视整改工作的领导责任,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协调巡视整改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和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合力,确保整改工作的协同推进。

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认为巡视是党的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工作。

巡视工作起到了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整改的作用,被广大党员干部认可和支持。

我单位自上次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进行了两轮巡视工作,发现了一些问题,但也存在着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情况,亟需加强巡视问题整改工作,推动单位各项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二、整改工作方案(一)加强组织领导1. 落实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亲自带头组织开展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做到迅速有效。

2. 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专门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部门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调查研究1. 查找问题根源: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找出巡视中发现的问题的根源所在,分析原因,查找漏洞,形成有效解决办法。

2. 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组织召开座谈会,听取干部职工意见建议,了解问题发展动态,及时调整整改方案,保证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建立健全机制1. 建立监督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确保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延续性和制度化,形成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2. 完善奖惩措施:建立奖惩措施,对整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进行奖励,对拖延整改、不作为的干部进行处罚,激励干部们积极参与整改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1. 宣传整改成果: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整改成果,展示单位整改的实际效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增强整改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全员整改意识和整改能力,推动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工作保障措施1. 加强组织指导: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巡视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切实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2. 建立台账档案:建立完善的巡视问题整改台账档案,详细记录每一项整改工作的内容、责任人及进展情况,做到及时更新、便于查阅。

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

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督促领导干部依法依规正确履行管理职能和工作职责,防止和减少管理过错,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第一条为督促领导干部依法依规正确履行管理职能和工作职责,防止和减少管理过错,提高管理效能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根据中央和省委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问责,是指学校对校属各单位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规定职责,致使其领导的单位或分管的工作政令不畅、秩序混乱、效能低下,损害学校利益或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或领导干部举止不端,在学校或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依照本办法予以过问并追究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问责的对象为学校二级单位领导干部,重点是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完成学校交办的各项工作,严格按规定办事,自觉接受监督,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

第五条领导干部问责实行权责统一,有错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六条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问责:(一)执行不力,效能低下,致使政令不畅或影响全校整体工作部署的:1、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学校工作计划中明确规定应由领导干部及其所管辖的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完成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2、无正当理由,未执行或未认真执行学校指示、决策或交办事项的;3、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学校一个时期的某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4、对涉及师生员工工作、生产、学习、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不及时解决,或对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及时改进的;5、不积极履行规定职责的。

(二)责任意识淡薄,防范不力、处置失当,致使学校利益或师生员工合法权益遭受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1、在各种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中,拖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行有效处理的;2、在处理重大问题和调处矛盾纠纷中,方法简单,措施不当,导致群众集体上访或重复上访,或引发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不稳定情况的;3、在组织各类集体活动中,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而发生责任事故的;4、未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者对重大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治的;5、瞒报、虚报、迟报突发事件、安全事故或其他重要情况的。

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切实整改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党纪党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级巡视整改责任单位(包含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所在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责任追究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纪委负责组织协调,校纪委、监察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

第五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确定责任追究的方式,应当综合考虑行为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

第六条整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一)对省委巡视第八组和校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重视,传达贯彻不到位的;(二)制定整改方案不详细,整改目标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三)不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责任范围内的整改问题不研究、不部署、不督促、不检查、不落实的;(四)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落实进度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整改责任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二)因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的;(三)对巡视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故意不落实整改的;(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从重处分。

第八条对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由校纪委、监察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进行追责。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是指针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巡视工作,在发现问题后进行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机制。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的目的在于加强组织的纪律性,促进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因为工作上出现的问题而引起的不良后果。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的实施过程中,需要先进行问题的发现,然后进行整改,接着进行问责。

发现问题需要充分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明确责任人并进行整改。

整改措施需要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同时要有明确的时间表和责任人。

问责工作要有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对于违纪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巡视整改问责机制的实施需要充分发挥巡视工作的作用,加强组织内部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保证组织的稳定和安全。

同时,还需要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提高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使干部能够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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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巡视整改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认真落实省委巡视第八组反馈意见,切实整改巡视工作发现的问题,严肃责任追究,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有关党纪党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校各级巡视整改责任单位(包含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以及所在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

第三条责任追究坚持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责任追究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校纪委负责组织协调,校纪委、监察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

第五条责任追究方式包括批评教育、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

以上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确定责任追究的方式,应当综合考虑行为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等因素。

第六条整改责任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一)对省委巡视第八组和校党委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不重视,传达贯彻不到位的;
(二)制定整改方案不详细,整改目标不明确,整改措施不具体,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
(三)不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责任范围内的整改问题不研究、不部署、不督促、不检查、不落实的;
(四)未按照要求及时上报整改落实进度情况,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整改责任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情节较重的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
处分:
(一)无正当理由拒不整改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
(二)因整改不力、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巡视整改工作弄虚作假、故意不落实整改的;
(四)其他需要追究责任的情形。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从重处分。

第八条对应当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由校纪委、监察处会同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进行追责。

作出的责任追究决定,应当经校党委讨论决定并下发责任追究决定书。

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的,由校纪委、监察处负责实施;给予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的,由校纪委、监察处会同校党委组织部按照程序办理;给予纪律处分的,由校纪委、监察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校纪委、监察处要加强对巡视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并及时进行通报。

校党委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调度推进整改进度,并向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省委巡视组和校党委、校行政报告。

第十条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应当载入干部个人人事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职述廉述责、评先评优、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校纪委、监察处商校党委组织部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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