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课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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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全文解释

刑法全文解释

刑法解释:第一条【制定刑法的目的和根据】第一条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解释】本条是关于制定刑法的目的和根据的规定。

刑法和其他法律一样,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一部分,是社会经济基础的反映。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是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这一性质决定了我国的刑法与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刑法有着本质的不同。

在制定刑法的目的和立法根据的规定中明确地体现了我国刑法的本质特征。

本条主要规定了以下两方面内容:一、制定刑法的目的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我国刑法的目的就是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我国《宪法》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因此,它决定了我国的刑法与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刑法是根本不同的,它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是保护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政治制度和社会秩序的有力工具,是掌握在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手中的法律武器,因而也就决定了制定我国刑法的目的只能是“惩罚犯罪,保护人民”。

其中“惩罚犯罪”,就是通过刑法,规定什么是犯罪,哪些行为是犯罪,犯什么罪应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的方式,对任何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分子,依照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惩罚犯罪提供法律武器,这是制定刑法的目的之一。

“保护人民”是制定刑法的根本目的,这里所说的“保护人民”,不仅是指保护人民个人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利不受侵犯,也包括代表人民根本利益的国家安全、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不遭到破坏。

二、制定刑法的依据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我国刑法的依据有两个:一是宪法;二是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

宪法关于国家维护社会秩序、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的规定,关于国家的政治、经济的基本制度的规定,关于保护公共财产、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的规定,关于保护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规定等等,都是制定刑法的依据。

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教学课件PPT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教学课件PPT 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

不良行为
√ √ √ ×
活动园
我叫王然,一个月前刚刚从异地转学到新学校。转学后的第一天,我就在 校门口遇到了身材高大的鲁某和另外两个男生。他们拦住我,逼我叫他们“大 哥”,还强迫我给他们背书包,威胁说“不老实,就揍你”,我当时吓坏了。 回家后,我委屈地躲在屋里哭泣。爸爸发现了,问我怎么回事。我把事情的来 龙去脉告诉了爸爸。爸爸说:“你要勇敢,不要害怕他们!如果下次他们再欺 负你,你就大胆地说‘我不怕你们’。如果仍然不管用,你就告诉老师或者回 来跟我说,我去找老师和他们的家长。”
行为
随意殴打、恐吓、威胁
辱骂、中伤
敲诈钱财
对应罪名 寻衅滋事罪
侮辱罪
敲诈勒索罪
行为
结伙打架
殴打要钱
捏造贬损他人名誉 的事实,在网上传
播,情节严重
对应罪名 聚众斗殴罪
抢劫罪
诽谤罪
我们应该勇敢地对欺凌行为说“不”。对于校园欺凌行为, 我们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请求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大家共同 努力,构建和谐美好的校园生活。
赵志刚的姑姑怀孕了,喜欢安静的环境。可是,小区外面的广场上,每天都 有一些“跳广场舞”的人把音箱的音量开得特别大。早上六点多,第一拨广场舞 开始了;而晚上的舞蹈,则从八点一直持续到十点多。赵志刚的姑姑早晚都不能 好好休息。赵志刚的姑父多次找跳舞的人交涉,他们却说:“广场又不是你家的, 跳舞健身是我们的权利,你管得着吗?”周末,赵志刚的姑父邀请了同样备受噪 音困扰的邻居和赵志刚的爸爸等亲戚商量应该怎么办。
做法1:把他们的音箱砸了,揍他们一顿,他们就老实了。 做法2:实在没人管,咱们也买个音箱,开个大音量跟他们对着干。 做法3:在广场上抛撒垃圾,把他们赶走。
活动园
讨论一下,上面的做法合适吗?如果你是赵志 刚,应该建议家人怎么做,把你想到的合法的做法 写出来。

政治七下第九课知识点

政治七下第九课知识点

政治七下第九课知识点政治七下第九课的知识点包括: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依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一种特殊行为规范。

2. 法律的作用是什么?法律具有规范作用和保护作用。

它规定了人们的权利和义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行为准则,通过解决纠纷和制裁违法犯罪,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

3. 什么是违法?违法是指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包括民事违法、行政违法和刑事违法。

其中,刑事违法也被称为犯罪,是违法行为中最严重的一种。

4. 什么是犯罪?犯罪是指触犯刑律、危害严重的行为。

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和应受惩罚性三个特征。

5. 什么是刑罚?刑罚是对犯罪分子进行处罚的一种强制措施,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种。

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等。

6. 什么是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指在受到非法侵害时,为了保护国家、社会、公民的利益,采取的制止非法侵害的必要措施。

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但也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7. 什么是诉讼?诉讼是处理纠纷和冲突的重要方式之一,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刑事诉讼三种类型。

8. 什么是回避制度?回避制度是指在司法活动中,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员,应当自行回避或者依当事人申请予以回避的制度。

9. 什么是辩护制度?辩护制度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告进行辩解、反驳的制度。

辩护制度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

10. 什么是证据?证据是指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和事实,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

在诉讼中,必须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

【重磅】刑法知识点整理

【重磅】刑法知识点整理

上编刑法总论第一章刑法的概念和性质刑法的概念: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刑法的性质:一是刑法的阶级性质;二是刑法的法律性质。

刑法的阶级性质:刑法是统治阶级根据自己的意志和利益制定的,是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

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本质决定的。

刑法的法律性质特点:(1)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更加广泛;(2)刑法的强制性更为严厉。

1979年7月1日一致通过,7月6日正式发布,1980年1月1日起实行,我国第一部刑法典正式诞生。

1997年3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这部刑法典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1997年修刑的特点:(1)实现了刑法的统一性和完备性;(2)贯彻了刑事法治原则和加强刑法保障功能;(3)立足国情和适当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相结合;之后修刑的特点:(1)及时回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确立了刑法修正案作为刑法修改方式的基本地位。

刑法的根据:(1)制定宪法的法律依据: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我国刑法制定和修订的法律根据;(2)制定刑法的实践根据:我国同犯罪作斗争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是刑法制定和修订的实践根据。

刑法的任务:(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2)保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4)维护社会秩序。

刑法的体系:就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

刑法的解释:是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1)立法解释:指最高立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刑法立法解释是指对刑法典规定的某些内容予以阐明。

(2)司法解释:指由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的含义所做的解释;(3)学理解释:指由国家宣传机构、社会组织、教学科研单位或者专家学者从学理上对刑法含义所做的解释;(4)文理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字义、概念、术语,从文理上所作的解释;(5)论理解释:按照立法精神、联系有关情况,从逻辑上所作的解释。

分为当然解释、扩张解释和限制解释。

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内容

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内容

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是国家对犯罪分子和犯罪行为进行管理和惩罚的基本法律规范。

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执行必须符合宪法、法律和法规的规定,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目的是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推动社会发展。

第三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家刑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解释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四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适用对象包括国家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五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实施机构包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其他相关部门。

第六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执行原则是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司法公正,建设法治社会。

第七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依法定罪,依法定刑,依法执行,依法保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

第八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立法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九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监督机构是国家监察委员会。

第十条国家刑法规章制度的修正程序是由法律主管部门起草,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公布施行。

第二章刑法规章制度的制定第十一条刑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制定刑法规章制度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第十二条刑法规章制度的制定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实际的规范。

第十三条刑法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修改刑法规章制度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第十四条刑法规章制度的修改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实际的规范。

第十五条刑法规章制度的废止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废止刑法规章制度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第十六条刑法规章制度的废止应当经过合法程序,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形成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实际的规范。

第十七条刑法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保证其合法性和公正性。

刑法第1-2章课件

刑法第1-2章课件

狭义刑法:刑法典 狭义刑法:
普通刑法:刑法典 普通刑法:
特别刑法: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单行刑法、 单行刑法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1998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 《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 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 汇犯罪的决定》属于下列哪种刑事法律? ( ) A.刑法立法解释 A.刑法立法解释 B.单行刑法 B.单行刑法 C.刑法修正案 C.刑法修正案 D.附属刑法 D.附属刑法
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
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罪刑法定原则——是指什么行为是犯罪和犯罪后给予 何种刑罚处罚,都必须明文规定在刑法条文中。即,“法 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该原则的意义在于:是对罪刑擅断的否定, 该原则的意义在于:是对罪刑擅断的否定,注重保 护人权, 护人权,实现刑事法治
派生原则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派生原则有: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 禁止类推;禁止重法溯及既往 禁止类推;
扩张解释 限制解释 当然解释 反对解释
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 张明楷: 刑法学》 张明楷:《刑法学》 马克昌主编: 犯罪通论》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 马克昌主编: 刑罚通论》 马克昌主编:《刑罚通论》 苏惠渔主编: 刑法学》 苏惠渔主编:《刑法学》 苏惠渔主编: 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 苏惠渔主编:《犯罪与刑罚理论专题研究》 陈兴良: 共同犯罪论》 陈兴良:《共同犯罪论》 贝卡里亚: 论犯罪与刑罚》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高铭瑄、马克昌主编: 刑法热点疑难问题探讨》 高铭瑄、马克昌主编:《刑法热点疑难问题探讨》
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 分则——是关于具体犯罪和具体法定刑的规范体 —— 共分为十章: 系。共分为十章:

重庆警院刑法法考辅导讲义第9章 刑罚概说

重庆警院刑法法考辅导讲义第9章 刑罚概说

第9章刑罚概说第一节刑罚的概念一、刑罚及其特点我国的刑罚,是国家为了防止犯罪行为对同家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而规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刑事立法对犯罪人适用的,建立在剥夺性痛苦基础上的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

据此,对刑罚概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把握:(一)刑罚的属性使犯罪人承受一定的剥夺性痛苦,是刑罚的惩罚性质,是刑罚的本质属性。

我国一贯遵行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不采取那些残酷、野蛮的刑罚方法来摧残、折磨犯罪人。

但是,刑罚作为国家对犯罪行为的否定评价与对犯罪人的谴责的一种最严厉的形式,当然地对犯罪人具有身体的、精神的、财产的剥夺性痛苦,相对于其他强制措施而言,是最强烈的痛苦。

在社会主义国家,将刑罚当作摧残人、折磨人的报复手段,固然是错误的,但如果超越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社会的平均价值观念以及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所能允许的限度,把刑罚视为仁慈的东西,甚至把服刑人的生活待遇提高到超过劳动群众的一般水平而令人向往的地步,这也是背离刑罚的基本属性,不能为国家和人民所容忍的。

(二)刑罚的社会政治内容什么样的国家为着什么人的利益而适用刑罚,是刑罚最为重要的社会政治内容。

在我国,刑罚是掌握在代表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手中、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与公民合法权益的工具。

(三)刑罚的法律特征刑罚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

不仅如此,刑罚还只能由国家的审判机关,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管辖权限和诉讼程序适用。

这不仅表明刑罚适用的对象与其他责任形式适用的对象有着严格区别,也表明它的适用根据与程序不同于其他责任形式。

(四)刑罚的目的性剥夺犯罪人享有的某些权益而使之感受到一定痛苦,是刑罚的本质属性,却不是刑罚的目的。

我国刑罚的目的,在于预防犯罪。

刑罚既具有惩罚的一面,也具有教育改造的一面,但二者都是达到刑罚目的的手段。

只讲惩罚而不讲教育改造,或者只讲教育改造而不讲惩罚,都将有碍于目的的实现,也就不是我国所需要的刑罚。

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

部编版六年级上册道德与法治第9课《知法守法  依法维权 》

罗莱某初中没毕业,家 里人就让他辍学打工。
贾某某的爸爸经常在酗 酒后打他。
15周岁的蒋某某参与贩 卖毒品被警察抓住。
附近刚开了一家网吧,小
学生杨某某放学后经常偷 偷去那里打游戏。
想一想,说一说
在日常生活中,你还见到过哪些涉及未成年人权利保护的情形。
未成年人除了享有公民的一般权利之外, 还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特别权利,如接受 义务教育的权利等。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 护,还体现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方面: 通过对实施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及时 教育、矫治,将未成年人与可能诱发犯罪 的环境隔离开来,以保护其健康成长。
阅读角 懂法、用法、学法的心路历程
我坐在大学教室里,聆听讲台上的老师讲授法律课程。其他同学也全神贯注,我 非常开心。
我出生在一个偏远山区,在读五年级那年,母亲因中风卧病在床。父亲让我退学 进城打工,贴补家用。尽管我非常留恋课堂,还是听从了父亲的安排。但是,我真 的很想上学。
有一天,班主任方老师找到我,问我:“你真的想上学吗?”我含着泪点了 )点 头。方老师说:“你依法享有上学的权利,我们会帮助你,做你父亲的工作,让你重 返校园。”之后,方老师、校长、村委会和乡镇教育办公室的叔叔、阿姨去劝说我 父亲。他们给我父亲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还给我发放了 贫困生补助金,父亲终于同意我继续上学。我又回到了学校,更店加发愤读书。在 高考填报志愿时,我毅然选择法学作为我的大学专业。
思考 与 讨论
关于欺凌他人的原因,某机构曾发布过一份 调查报 告。你认为这些说法合理吗?
欺凌他人的原因
校园严重欺凌行为对应的刑法罪名
行为
对应罪名
随意殴打、恐吓、威胁 寻衅滋事罪
辱骂、中伤
侮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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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
一、教学目标
【情感、态度、价值观】
通过对刑法的了解,让同学们知道它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

【能力】
能够正确了解刑法的性质所具有的两种含义。

【知识】
让学生更加明白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和它的任务。

二、教学重点、难点
“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是本课的教学重点,也是教学难点。

“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和它的任务”是学习难点。

三、教学方法
合作交流法、案例分析法。

通过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四、学法指导
自主学习法、合作探究法、交流共享法
五、教学过程
(一)情境导入,自主感悟: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极为了维护本阶级政治上的统治和经济上的利益,根据其阶级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应当负何种刑事责任,给予犯罪人何种刑事处罚的法律。

刑法有广义与狭义刑法之分。

广义刑法是一切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刑法仅指刑法典,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与广义刑法、狭义刑法相联系的,刑法还可区分为普通刑法和与特别刑法。

普通刑法指具有普遍使用效力的刑法,实际上即指刑法典。

特别刑法指仅使用于特定的人、时、地、事(犯罪)的刑法。

在我国,也就是指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

(二)学案导学,自主探讨
展示本课学习目标后,让同学们带着这些目标开始今天新课的学习。

要求:学生自学10分钟,在课本上作出标记。

小组讨论疑难问题。

(三)互助合作,质疑解难
班内交流。

生提疑惑(若生提不出问题,师就把自己的问题展示给学生,向他们请教)老师的问题是:你如何理解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和它的任务以及刑法是最严厉的法律,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

学生若讲不清楚,师再举例讲解。

(四)拓展延伸,深刻理解
1、刑法的性质
刑法的性质具有两种含义:一是阶级性质,二是法律性质。

马克思主义刑法学认为,刑法具有阶级性。

刑法不是自古就有的,也不是永远存在的,而是阶级社会的产物;刑法是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制定的,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刑法所维护的是统治阶级的利益,是作为统治阶级实行统治的工具而存在的;刑法的阶级性质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有什么样性质的国家就有什么样性质的刑法。

刑法具有区别于其他法律的特有属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特定性。

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刑事责任的法律规范,换言之,刑法禁止的是犯罪行为;其他法律规定的都是一般违法行为及其法律后果。

第二,广泛性。

一般部门法都只是调整和保护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

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相当广泛,如政治的、经济的、财产的、婚姻家庭的、人身、社会秩序的等多方面的社会关系。

第三,严厉性。

一般部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也适用强制方法,如赔偿损失、警告、行政拘留等。

刑法规定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刑法,刑罚是国家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第四,补充性。

刑法补充性的基本含义是,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某种合法权益时,才由刑法保护;只有当一般部门法还不足以抑止某种危害行为
时,才能适用刑法。

国家有许多部门法,需要保护的合法权益都首先由部门法来保护;如果所有的部门法都能充分有效地保护各种合法权益,刑法就没有存在的余地;反之,只有当一般部门法不能充分保护合法权益时,才需要刑法保护。

第五,保障性。

由于其他部门法在不能充分保护合法权益时需要刑法保护,刑法的制裁方法最严厉,这就使得刑法实际上成为其他法律的保障。

刑法是其他部门法的保护法,没有刑法作后盾、作保证,其他部门法往往难以得到彻底贯彻实施。

2、刑法的任务
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民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

惩罚犯罪是指采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危害国家安全的和其他的刑事犯罪行为作斗争。

惩罚犯罪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保护人民主要是指保护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具体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
(2)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
(3)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维护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六、课堂小结
刑法的作用刑法作为重要的部门法律,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规定犯罪和刑罚。

刑法是我国唯一规定了犯罪和对犯罪的惩罚措施的部门法。

在我国其他一些法律也规定了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但这些法律规定的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

(二)调整、保护相当广泛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文件,但一般的部门法通常只调整某一类社会关系;而刑法所保护和调整的社会关系非常广泛,涉及到各个领域。

(三)规定了最严厉的强制方法。

法律的实施都要依靠国家强制力来保障,一般法律规范也规定了强制措施,但就其严厉程度和处罚力度,刑法无疑是最强的。

它包括可以剥夺人身自由的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的管制、监视居住等,甚至还包罗剥夺生命权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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