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适合两人股东以上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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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经理)(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二人以上)(设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不设经理)有限公司章程(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申请人应当在批准文件有效期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

第五条住所:。

经营场所:。

【注:如无经营场所,请删除“经营场所”栏】【注:公司“住所”“经营场所”按照扫描门牌二维码显示的地址信息(全省集中统一的标准地址库地址信息)填写。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注:公司应当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经营项目分类标准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公司可根据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查询“经营范围规范表述查询系统”选择合适的经营范围规范化条目。

)第七条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并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九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注: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请注明具体约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规定执行。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在报纸上或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公告期45日,应当于公告期届满后申请变更登记。

两人及以上公司章程

两人及以上公司章程

两人及以上公司章程安阳嘉盛铁合金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安阳嘉盛铁合金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安阳市文峰区上城公馆3号楼1901号。

第四条公司由2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铁合金、硅锰合金、硅铁、硅铁粉、金属锰、碳化硅、硅钙合金、稀土硅镁合金、金属硅、硅钙钡、硅铝钡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第六条营业期限:长期。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人民币,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额比例、出资时间。

第九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股东会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人或两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人或两人以上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两人或两人以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二)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和目的本公司为有限责任企业,拟从事(一)行业的经营活动,其目的在于实现股东共同财务利益,保护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公司资本第三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组成,按照章程约定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四条公司资本(二)公司注册资本按照股东认缴出资额进行组成。

第三章股东第五条股权(一)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公司股份的种类和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一)股东享有按照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相应份额的分红权。

(二)股东享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参与和监督的权利。

第七条股东的义务(一)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认真履行股东义务,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股东应遵守公司内部政策和规定,不得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四章董事会第八条董事会的成立(一)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为董事会。

(二)董事会由公司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

第九条董事的组成(一)公司董事会由至少(二)名董事组成。

(二)公司董事会的主席由股东会选举指定。

第十条董事的权力(一)公司董事会对重大事项及公司经营决策具有决定权。

(二)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董事的选举、提名和任免权。

第十一条董事的义务(一)公司董事应恪守职业道德,以公司利益为基准,恪尽职守。

(二)公司董事应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进行管理。

第五章公司财务第十二条公司财务管理(一)公司财务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

(二)公司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

第六章公司变更和解散第十三条公司变更本公司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公司性质、公司资本的变更等。

公司变更应向相关机构报备。

第十四条公司解散公司解散应经过董事会的决议,并依法进行清算。

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十五条公司治理本公司遵守公司章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注重公司治理,以促进公司稳定发展。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两个股东的有限公司如何制定章程?那么,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分享的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供大家阅读参考。

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两个以上股东)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为,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条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省xx市xx县(区)xx路xx号。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填写)。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45天后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缴纳出资时间:(注:一次性缴足的,可不分首期、第二期、……,股东亦可不在章程中规定出资期限,由股东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决定出资计划) 第九条股东xx以xx出资,经评估作价xx万元,X年X月X日已过户移交公司。

(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的,此条可删除)第十条股东以xx净资产出资,经评估作价xx万元。

(不属于企业改制的,此条可删除)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备置股东名册。

第十二条各股东应当按章程的规定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

二人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新)(开户用)

二人以上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参考样本(不设董事会)(新)(开户用)

篇一: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设董事会)(2014年新公司法)注:XXX为企业自填内容。

括号内均为参考文本提示信息,请勿出现在正式文本中。

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第四条公司由XXX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XXX。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XXX(根据公司章程自定)。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或其他股东转让股份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有限公司章程(二人以上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章程(二人以上有限公司)

北京兰乔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胡玫、刘啸天、刘妍三人(方)共同出资,设立北京兰乔企业策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兰乔企业策划有限公司第四条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山老胡同9号106室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婚庆服务。

(最终以工商局核定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自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引言概述: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是指由2人或更多人组成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规章制度。

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

本文将介绍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的模板,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股东权益、董事会、监事会等方面的内容。

一、公司基本信息1.1 公司名称在章程中明确公司的名称,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得与已有公司重名。

1.2 注册资本规定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包括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等。

1.3 公司地址明确公司的办公地址,包括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

二、股东权益2.1 股东人数规定公司的股东人数,明确公司股东的身份和权益。

2.2 股权转让规定股东的股权转让方式和条件,包括优先购买权、转让限制等。

2.3 股东会议规定股东会议的召开方式、决策程序、表决权等,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3.1 董事人数和任职方式规定董事的人数和任职方式,明确董事的职责和权力。

3.2 董事会决策规定董事会决策的程序和表决方式,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效力。

3.3 董事会职权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包括公司战略决策、财务管理、人事任免等。

四、监事会4.1 监事人数和任职方式规定监事的人数和任职方式,明确监事的职责和权力。

4.2 监事会监督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的监督方式和程序,保障公司内部治理的有效性。

4.3 监事会报告规定监事会向股东会议报告的内容和方式,加强对公司经营情况的监督。

五、其他规定5.1 公司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分红等。

5.2 公司解散和清算规定公司解散和清算的程序和方式,明确股东的权益保障。

5.3 公司章程的修改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和方式,确保章程的及时更新和适应性。

结论: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对公司的组织结构、运营方式、权利义务等进行规范。

通过制定完善的章程,可以有效保障股东权益,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 (2)

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标题:2人以上有限公司章程(章程)模板引言概述:有限公司章程是公司的重要法律文件,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管理机制、股东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对于2人以上的有限公司来说,制定一份完善的章程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介绍一个适用于2人以上有限公司的章程模板。

一、公司名称和注册地点1.1 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应当简洁明了,符合法律规定,不能与已有公司重名。

1.2 注册地点:注册地点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一般为公司注册所在地。

二、公司组织结构2.1 董事会:规定董事会的成员人数、任期、职权和责任。

2.2 监事会:规定监事会的成员人数、任期、职权和责任。

2.3 经理:规定公司经理的职责和权利。

三、股东权利和义务3.1 股东权利:规定股东的投票权、分红权等权利。

3.2 股东义务:规定股东的出资义务、信息披露义务等。

3.3 股东变更:规定股东变更的程序和要求。

四、公司经营管理4.1 公司经营范围: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

4.2 财务管理:规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报告要求。

4.3 纳税义务:规定公司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义务。

五、章程修订和解释5.1 章程修订:规定章程的修订程序和要求。

5.2 章程解释:规定章程解释的权利和程序。

5.3 章程生效:规定章程的生效日期和适用范围。

结论:制定一份完善的有限公司章程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至关重要。

以上介绍的章程模板可以作为参考,但具体制定章程时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希望公司能够依法合规运营,取得良好的经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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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XXXXX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设执行董事)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条公司名称:广州XX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四条申报的经营场所(同一行政辖区):
1. ;
2. ;
3. 。

第五条主营项目类别(请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填写)
XXXXX
第六条具体经营项目(请在完成具体经营项目生成操作后,按手机收到的确认信息填写):
一般经营项目: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许可经营项目:
(申请人应登陆广州市工商红盾网网站(/),按照其指引确定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

主营项目类别和经营范围的表述应当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_-2011))
第七条公司认缴注册资本:人民币 XX 万元。

第八条股东姓名(名称,不填写证件号码)、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填写缴资期数:第一期、第二期……)
第九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十一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其职权是: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执行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
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的分立、合并、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作出决议;
10.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1.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股权)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股东会的议事规则: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除1.2.点以外的其他决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4.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6.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7.定期会议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股东会每年如开1次)。

代表四分
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8.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主持。

9.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10.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规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三、公司设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1.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4.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5.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6.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7.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8.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9.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拟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五、公司设监事1名,由股东会决定选派。

监事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十二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执行董事(经理)。

任期三年。

第十三条公司的财务、会议。

一、本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的每一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按规定期限分送各股东,并依法经审查验证。

财务会计报告应包括下列报表及附履明细表:
1.资表负债表;
2.损益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二、本公司依法律规定在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三、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四、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

五、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的集体福利。

六、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对公司的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开立帐户存储。

任何个人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者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十四条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
一、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解散的。

三、公司依照前条第1、2项规定解散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由股东组成的清算组,
清算组在清算期限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后,由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五条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

1.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长期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2.
第十六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十七条本章程共签订二份,一份报送登记机关,一份留本公司存案。

自然人股东签名:XXX
或法人股东盖章: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XXX
XXXX年XX 月XX日
注:公司设立时提交的章程由股东签署;公司因变更登记事项及申报变动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修改后的新章程由股东和法定代表人签署、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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