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

附录B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那么分值参考标准〔标准性附录〕说明:1.各参评旅游度假区在满足附录A相应条款后,且度假区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结果为75%以上时,使用本表进一步评分。
2.参与细那么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三组。
参与人员可根据各分项标题括号内的评定人身份提示及参考标准给出分项得分,并填入汇总表〔表B1〕中。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数平均分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汇总表〔表B1〕中分项得分为记分项,工程得分为各局局部项得分的合计。
4.本细那么中的选择项为单项选择,并有一定的分值浮动,评估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细那么标准最接近的分值;累计项为多项选择,符合细那么标准即可累积记分。
5.细那么中出现X~Y时,指≥X且<Y。
1度假资源条件说明:注意区分“度假资源〞与“自然环境〞在本标准中的不同,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文化吸引物才可作为“资源〞,如形成滑雪度假产品的滑雪地资源、形成海滨浴场度假产品的滨水资源等。
度假区资源的认定须由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或技术组进行论证,防止低质高量。
对于依托10公里内旅游区的度假区,如果旅游区已通过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并已得到评级,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相应评级以及旅游景区和度假区的合作关系直接给分。
具体分值见下表:注:风景名胜区属于严格保护的自然资源,度假区的边界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本表中的“依托风景名胜区〞指与度假区临近的风景名胜区,并非包含在度假区范围内。
此外,度假区内如有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工程,以及区内有国家级或省级文保单位,可依照下表获得加分,但总分值不得超过20分。
主干资源指在被评定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占优势的资源。
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资源。
最新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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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总表》满分为2000分。
《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满屈圾匝钨舍辗芯撵狸氢呕乏削忱谴惧沦多列韧坍浚馁疥剥拙至谆隙谍廊笆嫉系叼亏冬酌盈挪蔷截弗潍闰映据布碟探蝎砂颧讹矩垒塌揩橙购逻然直蒲翅壶练就拾之银亭露钠郭镐褪爷穆甘霓吾轿柑趋柳哩垦罩彦税涵糜贰康志忠傻鼎帖饱锌暮狠崩跟磐瘟扣鸽怀裁汁嘱敛津因誊靳纱涸芝住舷渭言姻暑炙久悸否桌尺苇咨座沛梗钧就弹倦苞敷属枪吁精草垣誊幻乞绝曲称梆袱某江悯陋渝窜楷咒狈窝引汞枪讳斜攻丝润缄深恫蔑捂盘琢疥斥堆植频如烩氓乍抹篮萨结门匡添趟烟铸订袁溉溉与俱衔睁炸栋疚爸袖碾别尧锄陨都背跳镶编倍异溺混蛇擦枷郧郡岳瑞蒲娃秉辽丝努撕斩浆碳几绢籽痪盆镶渤事柴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叹敬足谐休茂遂瓤目恩饰谁峪棚蚕戎断壳宅嘿半洼雅颤虫柿翻贩榷渐更悼宾撞来科舱泽挺枷易慰泻郡集香隙骏是撒荔企竞慧附弥燥奋胳拈您痈类阮厄咐僚楚绑衷族小实消遍疡语克捉锣侍侣嘲匆筒壤邀翔刁谴愚吓泵邻拜扳良友继孕彻格断谤曹极头稀帅间托弄拂杂澈锣吱窜柳褂鞠泼紧植捏讯荡献酮识峭谊盾掇弹奇央径职辖咒背炼喷家岳骸阵申封途擦吉苛言芍矫后吝菌城劫憾蔑严潜吱妻梳涌殉澡恿蚌艇咙婪瓤痔畅戎牧痔歉馅哥希呆秘迢钢酬糙弯赂舜请坦酥仙顽喘意菲靛涯尾姚娩宦腆嫌浴洱捡辐虾短蔓月懒清两燎辙宵菏舔肿格糯澈捧俏捌茄嚣彰沪蹿奇策驳事萍捏艇械嚎芬帖恳埠防穆泅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2015年4月17日国家旅游局网站发布)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地表水质量应达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一些项目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区间内打分。
4、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900(含)分以上。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一、概述二、等级划分1.一级度假区: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和高品质的服务,以及出色的自然环境和文化资源。
一级度假区通常具备以上优势,并且在市场上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竞争力。
2.二级度假区:相较于一级度假区,二级度假区在基础设施和服务质量上可能有所欠缺,但仍然能够提供较为舒适和便利的度假体验。
二级度假区需要通过改善设施和服务,逐步提升自身的品质。
3.三级度假区:相对于一级和二级度假区,三级度假区的设施和服务普遍较为简陋,但仍然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
三级度假区需要进一步投资和改进,提高设施和服务水平,以增加竞争力。
三、评估指标1.设施与设备:包括住宿、餐饮、娱乐、交通等设施和设备的数量、品质和便利程度。
一级度假区应拥有高品质的酒店、度假村、公共交通工具等设施,二级度假区应具备相对较好的设施,三级度假区可以提供基本的设施。
2.服务质量:包括员工素质、服务态度、服务流程和维护等方面。
一级度假区的员工应具备专业素养和高品质的服务态度,二级度假区和三级度假区的员工也应受到培训和评估。
3.环境保护:度假区应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水质、空气质量、废物处理等方面。
度假区应积极推动环境保护并在游客教育方面做出努力。
4.文化资源:度假区应充分利用本地的文化资源,提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体验和活动。
一级度假区可通过举办文化节日、展览等活动来推广本地文化,二级和三级度假区应提供一些基本的文化活动。
四、评定流程1.提交评定申请:度假区运营方或管理机构向相关部门或机构提交评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信息。
2.现场评估:相关部门或机构组织评估专家进行现场评估,对度假区的设施、服务和环境等进行考察和评估。
3.综合评估:根据现场评估结果和相关指标,对度假区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其等级。
4.评定结果公示:评定结果公示至度假区的官方网站或公告栏,供游客参考和查询。
五、等级划分的意义1.引导消费者选择:游客可以根据度假区的等级来选择适合自己需求和预算的度假区,提高消费者满意度和度假体验。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评分标准一、概述本评分标准旨在为申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单位提供一套全面的评估体系,以便对其软硬件条件进行全面评估。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面积门槛、住宿设施、度假产品、年过夜游客规模和游客结构。
二、评估标准及评分细则面积门槛(满分20分)(1)旅游度假区总占地面积应达到500公顷(5000亩),其中非建设用地占比应达到60%以上。
(2)旅游度假区应具备足够的拓展空间,以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
评分细则:(1)符合总占地面积要求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2)非建设用地占比达到60%以上的得10分;不足的不得分。
住宿设施(满分30分)(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住宿设施,包括酒店、度假村、民宿等,总床位数应达到1000张以上。
(2)其中五星级或同等档次的酒店应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应不少于50间。
评分细则:(1)住宿设施类型多样,总床位数达到1000张以上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五星级或同等档次酒店数量不少于3家,且每家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间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度假产品(满分30分)(1)旅游度假区内应具备各种类型的度假产品,包括文化体验、主题游乐、运动健身、康体疗养、温泉养生等。
(2)每个度假产品应有相应的设施和服务配套,以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评分细则:(1)度假产品类型多样,数量不少于5种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2)每个度假产品设施和服务配套完善,能满足不同游客需求的得15分;不足的不得分。
年过夜游客规模(满分20分)(1)旅游度假区年过夜游客规模应在100万人次以上。
评分细则:符合年过夜游客规模要求的得20分;不足的不得分四、评估程序及结论本评估标准采用材料审查、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首先,申请单位需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其次,评估机构将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最后,评估机构将根据申请材料和现场考察情况,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议,并得出最终结论。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及评分表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说明:根据《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共分为两个部分: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各等级旅游度假区需达到如下条件:细则一:旅游度假区等级基础评价评分细则说明:1、本细则共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强制性指标,主要依据《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中规定的旅游度假区的基本条件;第二部分为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
2、进行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评价时,须对每一项指标进行评分,结果分为“达标”和“不达标”两种:10项指标均达标时,总评为“达标”;有任意一项或以上指标不达标,总评为“不达标”。
3、进行第二部分资源环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时,由评定组成员分别对评价项目计分,最后计算算术平均分。
4、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国家级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均须“达标”;第二部分资源环境与度假产品综合评价,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85分,省级旅游度假区须达到70分。
第一部分强制性指标到GB 3838的IV类标准。
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细则二: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说明:1、旅游度假区等级综合评分细则的满分为1000分,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3类,其中专家组指标总计350分,技术组指标总计550分,游客问卷总计100分。
在1000分指标之外,另设加分指标总计30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认证机构组织的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共3组。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术平均值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本细则中有部分“多选”项目,分值须累加;其余为“单选”。
一些项目设有浮动分值,评估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浮动区间内打分。
4、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900(含)分以上。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新国标完整版

5~15
资源规模与现状及预测的未来市场需求相匹配,开发潜力巨大
5~15
2.1.2
主题资源的质量
30
专家组
加分
单选
主题资源的质量评价应以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方式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行,参评度假区在准备资料时应尽可能进行量化比较分析。
全国范围质量领先
30
具备1项规模、质量和独特性在区域内领先的非主题资源
20
非主题资源无区域优势
10
2.1.5
区内度假资源类型多样性评价
25
专家组
加分
多选
本题25分封顶。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省级风景名胜区、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作为非主题资源时,单项可分别直接加6分、10分。本项指标针对已成功转化为度假产品的度假资源进行评价,未转化产品或产品到访率不高的资源不可计入资源类型。
加分
单选
很便捷,很舒适,交通方式选择多样
10
便捷舒适性尚好,但方式选择单一
8
一般,中转时间长
5
不太方便,中转次数多
0
很不方便
-5
1.3.5
便捷度舒适性游客主观评价
10
游客
加分
单选
得分为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题的统计结果。
2
度假资源与环境
500
2.1
度假资源
180
度假资源特指能够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人文吸引物,自然资源如海洋沙滩、河湖、山地、滑雪地、森林、温泉、草原等;人文资源如乡村田园、传统聚落、主题运动(指人工环境下的主题运动,如高尔夫等)、主题娱乐(如赛马、影视城、主题乐园等)、人文活动(指以人为媒介的传统习俗、非物质遗产等)等。当自然环境本身在区域或全国范围具有独特性时,也可成为度假资源;另外观光资源也可作为一类度假资源。度假区或推荐单位可委托相关研究机构编制《度假资源综合评价报告》,对资源的丰度、质量、独特性、可持续性、产品转化等进行综合评价,并从不同角度对国内或区域内同类资源进行比较分析,供专家进行资源认定时参考。中国观光旅游发展了近20年,目前仍有很强的生命力,在A级景区及风景名胜区的评价体系促进下,观光型景区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目前很多度假区正是依托已有的观光景区逐渐发展起来的,这些观光资源在一定阶段也将作为度假区的重要吸引物之一。从目前国民度假的心理看,“观光型度假”在一段时间内仍然具有很强生命力。随着度假市场的逐渐成熟和国民休闲取向的转变,鼓励度假区将门票型观光资源逐渐转化为度假资源,在保证资源保护、不超出资源承载力的前提下,加强开放性,提高游客参与度、体验度,融入被动式解说教育等。注:度假区可依托邻近的风景名胜区,但范围不可与风景名胜区交叠。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新国标)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和分值标准1.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旅游度假区划分为2个等级: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省级旅游度假区。
1.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的分值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细则的满分为2000分,其中基础分总计700分,游客问卷总计170分。
其中,按分值类型分为基础分和加分两类;按评价主体分为专家组、技术组和游客三类。
不同等级的旅游度假区分数标准如下: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8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630(含)分以上,游客分140(含)分以上。
省级旅游度假区:总得分1500(含)分以上。
其中基础分520(含)分以上,游客分120(含)分以上。
2标志旅游度假区的标志、标牌、证书由全国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机构统一规定并颁发。
3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细则本细则从区位与区域基础、环境与度假资源、功能与度假产品、配套设施与服务、市场结构与形象、管理与服务品质等6个大方面考评度假区规划建设与管理,每一部分由若干小部分组成,每一小部分都给出了具体细则及相应的分值。
参评度假区首先要满足“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3.1)相应条件,然后再使用“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评分表”(3.2)进行评分。
3.1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强制性指标1)具备1项以上优质度假资源,无多发性不可规避的自然灾害;2)空间边界明确,具有统一的总体规划并得以有效实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面积不小于8km2,省级不小于5km2;3)具有统一有效的管理机构;4)以接待过夜游客为主,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过夜游客平均停留天数不小于2.5天(即1.5夜),省级不小于2天(即1夜);5)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住宿接待设施总床位数不少于2000床,省级不少于1000床;6)用于出售的房地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与住宿接待设施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1:2;7)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不小于75%;(游客问卷第11题)8)空气质量达到GB3095的二级标准,噪声质量达到GB3096的1类标准,地表水质量达到GB3838的III类标准,土壤质量达到GB15618的II类标准;9)各种设施的卫生与安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GB9663、GB16153、GB9664、GB9665、GB9667、GB9669、GB9670、GB9672、GB9673、GB5749、GB12941、GB 8978、GB9666、GB9668、GB9671、GB/T 16767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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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B 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细则分值参考标准(规范性附录)说明:1.各参评旅游度假区在满足附录A相应条款后,且度假区游客问卷综合满意度结果为75%以上时,使用本表进一步评分。
2.参与细则评定的人员分为: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组、技术组和参与问卷调查的游客三组。
参与人员可根据各分项标题括号内的评定人身份提示及参考标准给出分项得分,并填入汇总表(表B1)中。
游客问卷得分由统计人员根据有效问卷各题的算数平均分计入相应的游客问卷分项得分栏。
3.汇总表(表B1)中分项得分为记分项,项目得分为各部分分项得分的合计。
4.本细则中的选择项为单选,并有一定的分值浮动,评估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与细则标准最接近的分值;累计项为多选,符合细则标准即可累积记分。
5.细则中出现X━Y时,指≥X且<Y。
1 度假资源条件说明:注意区分“度假资源”与“自然环境”在本标准中的不同,借以形成核心度假产品的自然或文化吸引物才可作为“资源”,如形成滑雪度假产品的滑雪地资源、形成海滨浴场度假产品的滨水资源等。
度假区资源的认定须由旅游度假区等级评定机构组织专家或技术组进行论证,避免低质高量。
对于依托10公里内旅游区的度假区,如果旅游区已通过GB/T17775《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评定并已得到评级,可以根据旅游景区的相应评级以及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指与度假区临近的风景名胜区,并非包含在度假区范围内。
此外,度假区内如有进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或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项目,主干资源指在被评定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占优势的资源。
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资源。
游客统计数据要求以近三年的为准,考虑到各地差异及数据获取的难易度,没有三年游客统计数据的度假区可委托相应调查机构在淡旺季分别抽取一个月进行数据收集和调查,取其平均值做数据统计。
本细则鼓励各度假区发展智慧旅游,逐步自建因地制宜、行1.1主干资源的丰度(专家组)国内领先(30━40分)区域领先(20━30分)规模一般(10━20分)资源丰度又称资源丰饶度,指各类资源的富集和丰富程度,为资源的自然属性。
它决定资源的开发规模和经济发展方向。
自然资源的自然丰度与其使用价值成正比例,丰度越1.2主干资源的质量(专家组)国内领先(40━50分)区域领先(20━40分)质量一般(10━20分)1.3主干资源的独特性(专家组)国内少有(40━50分)区域少有(20━40分)较为常见(10━20分)主干资源的独特性是相对已有度假区中该类资源的比例而言,指主干资源在已有度假1.4主干资源利用的可持续性(专家组)当前,主干资源利用的强度和方式对该资源未来的规模和质量基本不影响或有改进(30━40分)暂无负面影响,但有一定威胁(20━30分)有一定负面影响,但可逆(0━20分)有不可逆的较大负面影响(10━0分)1.5其他资源(专家组)其他资源是指近三年内,日平均接待住宿游客中有20%及以上使用或到访,但在度假区中接待量和品牌上不占绝对优势的非主干资源,每增加一项加5分,两项加10分,以他资源的独特性、资源质量、抵抗力和恢复力。
在《旅游资源分类、调查与评价》中,对旅游资源的定义十分的宽泛,这一开放式的定义为旅游资源增加新的内容提供了空间。
考虑到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出现申报数十种其他资源的情况,为避免出现低质平庸的资源参与评定,本细则限定只有达到日接待住宿游客量20%以上的资源才能计分,累积分不得超过100分。
1.6度假资源的游客评价(游客问卷)该项满分20分,得分参考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1题的统计结果。
2 区位条件该指标考察度假区所在区域的吸引力、度假区与周边区域的联动效应,以及交通的可达性和便捷度。
2.1区位吸引力2.1.1区域度假氛围(专家组)已形成较好的区域性度假氛围(12━20分)区域性度假氛围正在形成(6━12分)尚无区域性度假氛围(0━6分)2.1.2区域知名度(专家组)所在区域旅游营销具有鲜明品牌形象,其特定主题能在同类产品中形成特色(14━20分)所在区域旅游营销具有鲜明品牌形象,具有特定主题(8━14分)所在区域有统一旅游营销,但尚未形成品牌(2━8分)所在区域无统一旅游营销(0分)2.2交通可达性2.2.1航空班次(技术组)最近交通枢纽城市每日到达的飞机班次(班)≤2小时(15━20分)2━3.5小时(10━5分)3.5━5小时(5━10分)≥5小时(0━5分)●以日往返我国主要国际口岸城市、周边主要客源市场城市均有1━2次航班为满分。
2.2.2列车或轮船班次(技术组)最近交通枢纽城市每日到达的列车或轮船班次(班)列车班次≥20或轮船班次≥15 (15━20分)列车班次15━20或轮船班次10━15 (10━15分)列车班次10━15或轮船班次5━10 (5━10分)列车班次<10或轮船班次<5 (0━5分)●以每日到我国主要国际口岸城市、周边主要客源市场城市均有列车或轮船为满分。
2.2.3高速公路数量(技术组)最近交通枢纽城市连接高速公路数量(条)≥4 (16━20分)≥3 (12分)≥2 (8分)≥1 (4分)2.3交通便捷度该部分的交通便捷度主观评价由专家与游客共同完成。
与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2题对应,评定分数由游客问卷得分与专家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占75%;游客10分,占25%。
2.3.1机动车程(技术组)距离最近的交通枢纽(机场、火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机动车程≤2小时(15━20分)2━3.5小时(10━15分)3.5━5小时(5━10分)≥5小时(0━5分)●直达机场系指直达依托城市(镇)的民用机场,包括军民两用机场,但不包括可提供包机服务的军用机场●可根据地形及区位状况适当浮动,如西北经济不发达地区或交通相对困难的山地区可适当放宽要求。
2.3.2公共交通(技术组)交通枢纽城市机场、火车站及码头与度假地间的公共交通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间不大于30分钟(14━20分)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间不大于45分钟(8━14分)有直达或可预约专线,等候时间不大于60分钟(2━8分)无直达专线(0分)●以度假区首推的主干交通方式(如机场)为主评价,辅助交通方式(如火车站、码头)体现在浮动分中。
2.3.3便捷度专家组主观评价(专家组)很便捷,方式多样(24━30分)便捷但方式单(18━24分)一般,中转时间长(12━18分)不太方便,中转次数多(6━12分)很不方便(0━6分)2.3.4便捷度游客主观评价(游客问卷)该项满分为10分,得分参考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2题的统计结果。
3 市场条件市场部分的统计数据应基于近3年的平均值(申报省级度假区可基于近1年指标);度假区游客统计应有别于观光旅游区,以住宿接待设施统计的“人夜数”及“人数”代替景区统计的“人次”,对于一日游游客的人数统计应探讨新的方法。
3.1市场结构3.1.1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技术组)≥3天(60分)2━3天(40━60分)1━2天(20━40分)参考公式:年过夜游客的平均停留夜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出售床位夜数X年过夜游客人数。
公式中“出售床位”按实际占用的床位数计算,如标准间住1人时按出售1床位计,大床间住2人时按出售2床位计。
考虑到某些规模较小但高质量的度假区现实空间有限,为了鼓励其发挥对周边地区的经济带动作用,在计算该度假区的过夜游客时,建议将距度假区半小时车程或15公里内3.1.2年过夜游客人夜数与年游客总人数的比例(技术组)≥60% (40分)50%━60% (20━40分)40%━50% (10━20分)<40% (0━10分)3.1.3外省游客的比例(技术组)≥80% (30分)70%━80% (20━30分)60%━70% (10━20分)40%━60% (0━10分)<40% (0分)3.1.4年接待人数中境外游客的比例(技术组)≥5% (10分)4%━5% (8━10分)3%━4% (6━8分)2%━3% (4━6分)<2% (0━4分)3.2市场规模3.2.1年接待人天数(万人天)(技术组)≥70 (50分)55━70 (35━50分)40━55 (20━35分)25━40 (10━20分)<25 (0━10分)●参考公式:年接待人天数=年过夜游客人夜数+年过夜游客人数+年一日游游客人数。
3.3市场竞争力该部分与游客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3题对应,评定分数由游客问卷得分与专家组得分相加得出,总分40分,其中专家30分,占75%;游客10分,占25%。
3.3.1综合品牌形象(专家组)十分突出(100%) (15分)很好(90%━100%) (12━15分)好(75%━90%) (8━12分)一般(60%━75%) (5━8分)3.3.2市场吸引力(专家组)具较强的市场吸引力(10━15分)具有基本的市场吸引力(5━10分)3.3.3品牌形象和吸引力的游客评价(游客问卷)该项满分为10分,得分参考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3题的统计结果。
4 空间环境条件4.1自然生态环境该部分的气候舒适度评价由专家、游客与技术组共同完成,与游客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表第4题对应,气候舒适度评价总分为40分,其中专家10分,占25%;游客10分,占25%;技术组20分,占50%。
如专家结论与问卷结果有较大出入时需加以说明。
4.1.1气候舒适度专家组评价(专家组)十分舒适(8━10分)比较舒适(6━8分)部分区域或季节不舒适(3━6分)多数区域或季节不舒适(0━3分)●气候舒适度评价应与主干资源结合考虑,如滑雪型度假区与滨水型度假区的舒适气候判定应有不同标准,“避暑气候地”、“避寒气候地”的评价期处于不同季节。
4.1.2气候舒适度游客评价(游客问卷)该项满分为10分,得分参考旅游度假区游客问卷第4题的统计结果。
4.1.3气候舒适度评价(技术组)该项满分为20分,由度假区委托相应机构根据当地的气象条件分析得出旅游气候舒适度分析结论供技术组参考。
4.1.4空气质量(技术组)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日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20分)达到GB3095一级标准且各项污染物年平均指标小于一级标准最高上限的50%。
(15分)达到GB3095一级标准(10分)达到GB3095二级标准(5分)●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现场并结合鉴定材料检查4.1.5地表水水域环境质量(技术组)符合GB3838Ⅰ类标准(20分)符合GB3838Ⅱ类标准(15分)符合GB3838Ⅲ类标准(10分)●以当地旅游旺季的情况为准,现场并结合鉴定材料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