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困境儿童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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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excel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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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二)
年级
学生数
学杂费
学校建议减免费用人数
代管费
住宿费
备注 补助生活费
全校 注:本表填写对象为因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第十类对象)
学校:
(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校长签名: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一)
年级
学生数 低保家 庭子女
福利机 构监护 的未成
各类贫困对象学生数
家庭
革命烈 五保供 士子女 养的未
成年人
残疾 学生
少数民 特困 重点优 特困职 族学生 残疾人 扶对象 工家庭
子女 子女 子女
经济 困难 学生
全校 学校: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校长签名: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
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二)
学生数 学校建议减免费用人数 学杂费 代管费 住宿费 补助生活费 备注
全校 注:本表填写对象为因灾、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即第十类对象) 学校: (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校长签名:
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一)
年级 家庭 经济 福利机 五保供 特困 重点优 特困职 学生数 低保家 构监护 革命烈 困难 残疾 少数民 养的未 残疾人 扶对象 工家庭 学生 庭子女 的未成 士子女 学生 族学生 成年人 子女 子女 子女 总数 年人 各类贫困对象学生数
全校 学校: (公章)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月 日 校长签名: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统计表(镇街适用)(4)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统计表(镇街适用)(4)
学生
孤儿
重点困 境儿童
烈士子女
家庭经 济困难 的残疾
学生
家庭经 因其它原因 济困难 造成经济特 的残疾 别困难的家 人子女 庭学生
备注
的情况,按唯一类型统计,不可交叉重复;第七行学区(联区)统计数为所属学校合计数。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统计表
(2024年秋季学期)
学校
学区(联区)名称(盖章):
在校生总人数 (人)
非寄宿学生 总人数 (人)
寄宿学生 总人数 (人)
主任签字: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贫困学生人数(人)
共计
合计
合计
小计
原建档立 卡贫困家
庭学生
城乡最 低生活 保障家 庭学生
城乡特 困供养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

12

1
其它困难
人数
1Leabharlann 如其它困难中有 数据,需简要描 述困难类型
家里孩子多,父母 年龄大,身体不
好,没有工作,供 养困难
2
3 4

注:
1 本表中相关统计数据(例如:寄宿生总人数)要与2018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年鉴数字保持一致; 2 本表中,如学生存在类型重叠的情况,只按唯一类型统计(优先按照建档立卡类型统计),不可交叉重复; 3 本表中如其它困难中有数据,需简要描述困难类型; 4 本表中,厅属学校填写在第一行。
16号
概念解释参照《 河南省见义勇为
保障条例》
概念解释 参照豫政 办〔2019
〕9号
全称
残疾学生
建档立 卡家庭
学生 不困难
困难
家庭经 济困难 残疾人
子女
低保家庭学生 农村 城市
特困救助供养家 庭学生
农村 城市
见义勇为
孤儿
特困儿 童
重疾儿童
其它困 境儿童
烈士子女
学生本人 子女
城市困难 职工家庭
子女

驻马店市 西平县
附件2
河南省2019年度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统计表(小学部分)
填表单位:小学
(盖章)
隶属关系
小学 非寄宿生
序号

概念解释参照豫财教〔2016〕111号、教财〔2018〕16号、豫教基二
县(区)
〔2017〕142号
概念解释
参概念解释照豫政办〔2017〕47 参照教财

〔2018〕

困境儿童和孤儿基本情况汇总表(修改)

困境儿童和孤儿基本情况汇总表(修改)

20
21
不在学 22
其他 23
在校 寄宿
24
父母 25
他人 监护
26
监护人 机构监护
27
无人监护 28
监护状况
监护落 一般 良好 实不到
位 29 30 31
合计
负责人(签名):
填表人 (签
备注:1。汇总孤儿、特困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监护失当儿童情况;
复核人 (签
2.表间勾稽关系:1列=2列+3列=4列+5列=6列+7列=8列+9列+10列=11列+12列+13列=14列+15列+16列+17列+18列+19列+20列
附件5
单位:
单位
人数
1
困境儿童和孤儿基本情况汇总表
性别


孤儿
特象类别 事实无人抚养
6
健康状况
监护不 当
困境儿童
健康
残疾
患病
7
8
9 10 11
户籍情况
城市户籍
农村户籍 无户籍
12
13
14
合计
儿童就学情况
单位 未入园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高中 中职及以上 辍学
15
16 17 18 19
+21列+22列=24列+25列+26列+27列=28列+29列+30列。

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调查表

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调查表

困境儿童基本情况调查表1.姓名:2.身份证号:3.家庭住址:4.联系电话:5.所属社区:6.性别:☐男☐女7.户籍类型:☐城市户籍☐农村户籍8.困境类别:☐无困境☐事实无人抚养☐孤儿☐流浪儿童☐重残、重病☐贫困家庭儿童☐遭受侵害和虐待的儿童☐失足未成年人☐父/母服刑期间9.困境原因:☐家庭贫困☐重病☐重残☐父母遗弃☐家庭监护缺失☐亲情关爱缺失☐其他____________10.年龄段:☐0~3岁☐4-6岁☐6-12岁☐12-15岁☐15-18岁入学情况:☐未入学☐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辍学(原因____________)11.身体健康状况:☐正常☐营养不良☐发育迟缓☐语言障碍☐重病☐精神障碍☐心理健康障碍☐残疾☐半失能☐完全失能☐失智12.残疾类型:☐无☐(类型和等级)_________13.心理健康状况:☐正常☐常情绪低落☐沉默少语,不合群☐性情暴躁,有暴力倾向☐喃喃自语,怕接触陌生人☐多动症☐自卑☐叛逆☐其他——————————14.行为习惯:☐良好☐网瘾☐吸烟☐喝酒☐打架行为☐逃学☐偷窃行为☐其他_________15.是否遭遇过侵害:☐无☐无人照护☐家暴☐经常遭遇家长或老师的打骂、怒吼☐校园霸凌☐被同龄人孤立☐性侵害☐拐卖☐遗弃☐虐待☐其他___________16.已享受的生活保障或福利:☐国家普惠型保障津贴☐医保☐住房保障☐教育保障☐残疾救助17.居住状态:☐与监护人共同居住☐学校寄宿☐独立生活☐其他__________18.社交能力:☐喜欢交朋友,朋友较多☐仅有几个较好的朋友☐不喜欢交朋友,朋友较少☐不善交往,没有朋友19.关系最亲近的人(倾诉人):☐父亲☐母亲☐监护人☐好朋友☐同学☐老师☐其他_____________20.监护人:☐父母☐父亲☐母亲☐祖父/祖母☐其他__________21.父母婚姻状况:☐已婚☐离异☐丧偶☐分居☐再婚22.家庭同住成员几人:☐1 ☐2 ☐ 3 ☐4 ☐5 ☐623.与监护人的关系:☐良好☐一般☐较差☐不沟通24.监护人健康状况:☐健康☐半失能☐残疾☐重病☐精神障碍☐心理健康异常☐其他__________25.监护人行为:☐生活照料良好☐生活照料不佳☐无力照护儿童☐打骂儿童行为☐不关心儿童☐酗酒☐赌博☐吸毒26.监护人工作情况:☐无业☐从商☐务农☐就近打工☐外出打工☐企业职工☐行政编制☐其他_______________ 27.监护人文化程度:☐文盲☐小学☐初中☐中专/技校☐高中☐大学☐大专☐研究生及以上28.家庭经济条件:☐月收入5千及以上☐月收入3-5千及☐月收入1-2千元☐低保户☐特困户29.居住环境:☐良好☐一般☐差30.监护人是否具备学业辅导能力:☐是☐否31.诉求需要:☐无☐生活帮扶☐心理咨询☐学业辅导☐法律咨询☐其他支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函数编辑困境儿童汇总表

函数编辑困境儿童汇总表

监护人
监护状况
单位
未入园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中职 高中 及以 辍学

不在学
其他
在校 寄宿
父母
他人 监护
机构 监护
无人 监护
一般
良好
监护 落实 不到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大寨社区
1
1
0
0 000 0 00020 0 2 0 0
1
天星社区
16
青杠社区
0
0
0
4 000 0 14050 0 0 5 0
17
双山社区
0
0
6
0 200 0 01080 0 6 2 0
18
合计
6
5 31 25 9 3 0 0 1 24 1 79 0 0 10 70 0



负责人(签名):
( 签



复核 人 (签 字) :
备注:1。汇总孤儿、特困供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监护失当儿童情况;
0
20
2
街上社区
1
1
0
0 0 0 0 1 100
0
10
3
安乐社区
2
1
1
0 0 0 0 2 200
0
20
4
下木村
11
7
4
0 0 2 0 9 11 0 0
0
11 0
5
凹革社区
4
0
4
0 0 0 0 4 400
0
40

困境儿童统计表(空)

困境儿童统计表(空)
附件:
全国困境儿童分类统计表
自身困境儿童
家庭困境儿童
监护困境儿童
市 (县)
残疾儿童数
一级残 疾儿童

X宽甸镇
二三级 级残疾 残儿童 疾数
四级 残疾 儿童 数
城东社


重 病 儿 童

父母一方死亡、重病、重残(二级以上肢体残疾,三级 家
以上精神残疾),另一方重病、重残的儿童数


父母一方死亡、失踪、改嫁、服 刑、戒毒,另一方失踪、改嫁、 服刑、戒毒等情况的儿童数



崔学辉、高光伟、李振红、郭世鑫、孙立荔、任明霞6
6 宫雨婷、隋海、徐明杨、时春霖
合计
备注: 1.残疾儿童指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的未成年人。 2.重病指:卫生部认定的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的抗排异药物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精神分 裂症;糖尿病(合并心、脑肾及神经系统慢性病变;脑卒中后遗症(脑出血、脑栓塞、脑血栓引起);肝硬化(肝功能失代偿期); 肺结核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高血压病(合并有心、脑、肾损害);冠心病(合并心肌梗塞、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心脏 扩大);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合并肺心病、呼吸衰竭);甲亢(浸润性突眼、严重心律不齐、心脏扩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心力衰 竭);血友病等,以及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规定的大病病种。 3.失踪指:有村(居)委会证明或在公安机关报案登记。 4.服刑、戒毒指在监狱或戒毒机构服刑或戒毒3个月(含)以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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