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管理

第一部分 概述

1、施工组织设计的作用

因为工程项目的特殊性,每个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都不相同,为保证质量、安全、速度、经济性,需要对施工进行事先策划,所以产生了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

施工组织设计是全面规划工程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涉及技术、质量、安全、工期、材料、机械、人员、环境、成本、各专业协调等方面。

技术主要是解决可行性和工艺性问题,是各个环节的龙头,基本决定了其他各因素。反过来也就是说,技术路线的确定,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3、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时间跨度

施工组织设计并不是编完之后就束之高阁,从承接项目开始,施工组织设计包含了策划、协商、编写、审批、修改、动态管理等过程,直至工程完成。

4、施工组织设计的形式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在广义上都是施工组织设计。三者之间并无绝对的界限划分。一般来说,施工方案和前两者的区别是内容涉及方面较少,着重于技术、质量、安全,项目本身的规模也较

小。施工大纲和施工组织设计相比,项目规模往往更大些,涉及的内容也是同样的全面,但深度往往不够,不足以具体指导施工。所以,施工大纲不能单独指导,就必须要配施工方案。而施工组织设计的深度就应能满足施工要求,可以配施工方案作为进一步的补充和细化,也可以不配施工方案。但目前社会的各种管理文件,对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尤其是针对施工方案的编制。

第二部分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标准的解读

上海建工集团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

编制及管理规定

(讨论稿)

Q/PJAB 20603-2006

目 次(待生成)

前言……………………………………………………………………………………………………………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

4 编制要求……………………………………………………………………………………………………

4.1 编制依据…………………………………………………………………………………………………

4.2 编制原则…………………………………………………………………………………………………

5 编制形式……………………………………………………………………………………………………

5.1 一般规定…………………………………………………………………………………………………

5.2 按施工大纲形式编制……………………………………………………………………………………

5.3 按施工组织设计形式编制………………………………………………………………………………

5.4 按施工方案形式编制……………………………………………………………………………………

5.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5.6 编制要求…………………………………………………………………………………………………

6 编制内

容……………………………………………………………………………………………………7 审批权限……………………………………………………………………………………………………

7.1 一般规定…………………………………………………………………………………………………

7.2 集团总承包部实施的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7.3 集团南方分公司实施的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7.4 集团海外事业部实施的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7.5 集团直管项目部实施的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7.6 集团所属施工企业签约的工程项目审批权限…………………………………………………………

8 审批和论证流程……………………………………………………………………………………………

8.1 审批………………………………………………………………………………………………………

8.2 论证………………………………………………………………………………………………………9 动态管理……………………………………………………………………………………………………10 备案和归档…………………………………………………………………………………………………

前 言

为了规范集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的管理行为,提高技术基础管理的水平,更好地适应建筑市场的形势,根据GB/T 50502-2009《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沪建交(2006)第105号文《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沪建交(2011)第60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DGJ08-2077-2010)、沪建交(2009)第1731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建集总(2001)技字第178号文《关于加强深基坑施工技术安全管理的若干规定》、《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创建工作深化管理和考评要求的通知》——沪建安质监(2010)88号、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的管理要求。本标准对原沪建集总(2009)技字第249号文《上海建工集团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管理办法》进行了部分修改,本标准实施后,原管理办法即予废止。

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应根据新的要求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B为资料性附录,附录C、D、E、F、G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集团总师室起草并负责解释。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管理规定

1 总则

1.0.1为规范工程建设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定。

1.0.2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及其所属事业部和子公司编制或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1.0.3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除符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施工组织设计

根据设计文件和工程技术资料,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生产活动进行全面规划和部署的主要技术性文件。

2.0.2施工大纲

根据扩初设计文件或部分施工图纸和工程技术资料,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全部生产活动进行纲领性规划和部署的主要技术性文件。

2.0.3分(专)项施工方案

根据分部(分项)施工图纸和工程技术资料,对分部分项工程生产活动进行策划的主要技术性文件。

2.0.4审批

企业对项目编制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符合性、可行性的审查过程。该过程包括审核与审定。

2.0.5审核

企业的职能部门依据其分管职责范围的要求,对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相关编制内容符合性、可行性的审查和校核,并对其结果提出书面

2.0.6审定

企业技术负责人对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审查,并结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核意见,对该项文件实施与否的批准或认定。

3 基本规定

3.0.1由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都必须根据本标准相关要求编制相应的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

3.0.2集团下属的市政设计研究院、园林集团、外经集团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各单位自行管理。

3.0.3工程总承包项目部除完成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大纲外,还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3.0.4施工组织设计宜由项目部组织编写。

3.0.5施工组织设计实行逐级审批制度,先进行企业内审批再进行参建方审批。

3.0.6施工组织设计应在实施前完成所有的审批。

3.0.7当施工组织设计审批通过后,应严格遵照实施。

3.0.8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意见要求补充内容的,按原审批程序报批。3.0.9当施工组织设计发生修改和补充后,应重新审批后方可实施。

4 编制要求

4.1 编制依据

4.1.1 施工组织设计应以下列内容作为编制依据:

1 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2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技术经济指标;

3承包合同工程所在地区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文件,建设单位对施工

4 工程施工合同或招标投标文件;

5 工程设计文件;

6 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现场条件,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气象等自然条件;

7 与工程有关的资源供应情况;

8 施工企业的生产能力、机具设备状况、技术水平等。

4.2 编制原则

4.2.1 认真贯彻国家基本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施工程序。

4.2.2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施工操作规程,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4.2.3 符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境保护、造价等方面的要求。

4.2.4积极利用技术创新,选择最优化施工方案,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机械化程度、降低生产成本。

4.2.5 积极推行项目管理,优化资源的配置,努力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做好人力、物力的综合平衡,组织均衡施工。

4.2.6 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4.2.7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

4.2.8 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5 编制形式

5.1 一般规定

5.1.1 项目部可根据合同范围、工程规模、工程技术资料、施工图纸、工程进度等情况,选择按施工大纲形式、施工组织设计形式、施工方案

形式进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5.1.2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5.1.3 符合5.5.2条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5.1.4 项目总承包部应编制《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独立成章,其审批权限同施工大纲或施工组织设计。

5.1.5 施工组织设计中主要施工方法与企业标准相同时,可直接引用企业标准。

5.1.6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排、打印、装订应符合附录XX所规定的要求。

5.2 按施工大纲形式编制

5.2.1 在具备部分工程技术资料与图纸以及招投标中已基本确认的技术文件的情况下编制施工大纲。

5.2.2 施工大纲在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后,应系统、全面地编制各项施工方案作为施工大纲的细化和补充,起到指导施工的作用。

5.2.3施工大纲内应有具体各项方案的编制计划,便于各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

5.3 按施工组织设计形式编制

5.3.1 在具备或基本具备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的情况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3.2 大型工程项目由于合同、施工图等原因不能一次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编制。

5.3.3 大型的专业分包,如:安装工程、幕墙工程等,可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5.3.4 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完成并通过审批后,应根据工程需要编制各项施工方案,细化和补充施工组织设计。

5.4 按施工方案形式编制

5.4.1对于规模较小的工程或分项工程,可直接编制单本或若干本施工方案,用于指导施工。

5.4.2如果一个施工组织设计由若干本施工方案组成,那么至少要有一本施工方案中要对其他施工方案进行概要性描述。

5.5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5.5.1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的要求,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

1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体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篮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拆除、爆破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工程: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5.5.2 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的要求,对于符合下列规模

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除必须独立编制“专项方案”外,还应通过专家评审。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边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3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体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

3)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拆除、爆破工程:

1)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2)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3)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4)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他工程:

1)施工高度50m及以上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跨度大于36m及以上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8上海地区的非常规塔吊基础的设计及施工。

9上海地区的全封闭式脚手架工程。

5.6 编制要求

5.6.1编制前的策划要求如下:

1 项目经理部成立后,项目经理应承担组织项目工程师和其他相关人员开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作的职责,并负责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工作的协调,提供资源与过程性支持;

2 项目工程师是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直接负责人,在编制过程中,应组织和指导相关人员完成相应内容的编制,形成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

3 项目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前,讨论并确定技术路线以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各项事宜,如:审批权限、编制形式、完成时间、分工协作等。

5.6.2分工编制要求如下:

1 对于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工程,则应由分包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审批通过,也可由项目部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对于签订管理合同但不签订施工合同的分包工程,则应由分包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审批通过;

3 对于业主指定并纳入我方管理、与我公司没有签订管理合同和施工合同、但在我公司与发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中有相关管理要求的分包工程,则应由分包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审批通过后上报备案;

4 对于业主指定并纳入我方管理、与我公司没有签订管理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分包工程,则应由分包商提供施工组织设计,项目部备案。

5.6.3字体格式要求:

1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执行;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大纲、施工方案)采用统一的封面样式(参见本标准附录C)。

6 编制内容和要求

6.1 编制内容

6.1.1 工程概况应包括项目主要情况和项目主要施工条件等。

6.1.2 项目主要情况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名称、性质、地理位置和建设规模;

2 项目的建设、勘察、设计、总承包、监理等相关单位的情况;

3 项目设计概况;

4 项目承包范围及主要分包工程范围;

5 施工合同或招标文件对项目施工的重点要求;

6 对于项目施工的重点和难点应进行简要分析,包括组织管理和施工技术两个方面;

7 其他应说明的情况。

6.1.3 项目主要施工条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项目建设地点气象状况;

2 项目施工区域地形和工程水文地质状况;

3 项目施工区域地上、地下管线及相邻的地上、地下建(构)筑物概况;

4 与项目施工有关的道路、河流等状况;

5 当地建筑材料、设备供应、劳动力资源和交通运输等服务能力状况;

6 当地供电、供水、供热和通信能力状况;

7 其他与施工有关的主要因素。

6.2 施工部署

6.2.1 施工组织设计应确定各项目施工目标: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环境和成本等。

6.2.2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项目施工总目标的要求,确定项目分阶段(期)交付的计划。

6.2.3 施工组织设计应确定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合理顺序及空间组织,并复核下列规定:

1 工程主要施工内容及其进度安排应明确说明,施工顺序应符合工序逻辑关系;

2 施工流水段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分阶段进行划分;单位工程施工阶段的划分一般包括地基基础、主体结构、装修装饰和机电设备安装三个阶段。

6.2.4 总承包单位应明确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形式,并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

6.2.5对于项目施工中开发和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应做出部署,并对新材料和新设备的使用应提出技术及管理要求。

6.3 施工进度计划

6.3.1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项目施工部署的安排进行编制。

6.3.2 施工进度计划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并附必要的说明;对于规模较大或较复杂的工程,宜采用网络图表示。

6.4 施工准备与主要资源配置计划

6.4.1 施工准备应包括技术准备、现场准备、资金准备等,并能满足项目分阶段(期)施工的需要,技术准备、现场准备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技术准备应包括施工所需技术资料的准备、施工方案的编制、试验检验及设备调试、样板制作等;

2 现场准备应根据现场施工条件和工程实际需要,准备现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

6.4.2主要资源配置计划应包括劳动力配置计划和物资配置计划等。

6.4.3劳动力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总用工量;

2 根据进度计划确定各施工阶段(期)的劳动力配置计划。

6.4.4物资配置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根据进度计划确定主要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配置计划;

2 根据施工部署确定主要施工周转材料和施工机具的配置计划。

6.5 主要施工方案

6.5.1 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中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施工方案。

6.5.2 总承包施工组织设计中还应对主要专业分包所采用的施工方法进行简要说明。

6.5.3 对于脚手架工程、起重吊装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等专项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应进行必要的验算和说明,要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监控管理措施,需专家论证的还应附论证意见。

6.5.4 对于季节性施工应提出具体要求。

6.6 施工总平面布置

6.6.1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原则:

1平面布置科学合理,施工场地占用面积少;

2合理组织运输,减少二次搬运;

3施工区域的划分和场地的临时占用应符合总体施工部署和施工流程的要求,减少相互干扰;

4充分利用既有建(构)筑物和既有设施为项目施工服务,降低临时设施的建造费用;

5临时设施应方便生产和生活,办公区、生活区和生产区宜分离设置;

6符合节能、环保、安全和消防要求;

7遵守当地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规定。

6.6.2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符合下列要求:

1根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绘制现场不同施工阶段(期)的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附必要说明。

6.4.3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下列内容:

1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地形状况;

2全部拟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基础设施的位置;

3项目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加工设施、运输设施、存储设施、供电设施、供水供热设施、排水排污设施、临时施工道路和办公、生活用房等;

4施工现场必备的安全、消防、保卫和环境保护等设施;

5相邻的地上、地下既有建(构)筑物及相关环境。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附必要说明。

1根据项目总体施工部署,绘制现场不同施工阶段(期)的总平面布置图;

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的绘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附必要说明。

6.7 进度管理

6.7.1 项目施工进度管理应按照项目施工的技术规律和合理的施工程序,保证各工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顺利链接。

6.7.2 进度计划管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对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进行逐级分解,通过阶段性目标的实现保证最终工期目标的完成;

2建立施工进度管理的组织机构并明确职责,制定相应管理制度; 3针对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制定进度管理的相应措施,包括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和合同措施等;

4建立施工进度动态管理机制,及时纠正施工过程中的进度偏差,并制定特殊情况下的赶工措施;

5根据项目周边环境特点,制定相应的协调措施,减少外部因素对施工进度的影响。

6.8 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技术措施

6.8.1 明确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6.8.2 根据项目特点,分析影响施工质量的环节和因素,从而制定技术保障和资源保障措施,通过可靠的预防控制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实现。

6.8.3 明确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6.8.4 建立质量过程检查制度,并对质量缺陷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

6.8.5 确定项目重要危险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6.8.6 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制定相应的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

6.8.7 建立现场安全检查制度,并对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的处理做出相应规定。

6.8.8 现场安全管理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

6.9 其他方面的技术保证措施

6.9.1 常见的其他方面的保证措施是指:文明施工保证措施、控制成本的保证措施、绿色施工技术措施、防火保安管理措施等,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复杂程度加以取舍。

6.9.2 根据项目管理目标和工程实际特点,制定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6.9.3 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制度,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

6.9.4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条例的制定,还应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

6.9.5 采取合理的技术、组织和合同等措施,控制施工成本。

6.9.6 必须正确处理成本与进度、质量、安全和环境等之间的关系。

6.10 绿色施工(节约型工地)专项施工方案

6.10.1 专项方案应符合绿色施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和环境保护等要求,能体现科技进步、技术创新,内容详实、措施得当。

6.10.2 本专项方案包含:工程概况、节能目标、管理体系、管理措施、技术创新、过程检查与控制、台帐记录、节能数据汇总(评估)、大型机械、分路供电、分路供水、非传统用水场布图等。

6.10.3 工程概况部分应说明相关的特点难点。

6.10.4 节能目标包含了公司目标和项目目标,并说明具体的细化指标。

6.10.5 应根据相应的节能指标制定相应的管理优化措施。

6.10.6 方案中要明确检查频次,建议公司为每季度检查一次、分公司每月度检查一次、总承包项目部每周检查一次。

6.10.7 应建立各类绿色施工台帐,包含能源消耗台帐、水资源消耗台帐、主要材料消耗台帐、环境指标检查台帐、综合利用台帐、非传统用水台帐、建筑垃圾使用和外用台帐,各类台帐要有专人负责,及时汇总。方案中要明确台帐管理细则。

6.10.8 方案中应明确各级相关部门对各阶段节能实效进行检查评估,建议分为基础、结构、竣工三阶段。

6.10.9 按照相关规定,方案中应提供大型机械场布图,分路供电、分路供水、废水利用、非传统用水场布图,电表、水表应做编号,安装前记录初始读数。

7 审批权限

7.1 一般规定

7.1.1以若干单位工程组成的群体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应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授权的技术人员审批;施工方案应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专项方案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重点、难点分部(分项)工程和符合本标准5.5.2条的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

7.1.2集团总工程师授权总承包部、海外部和南方公司的技术负责人,根据相应的审批权限对其各自事业部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批。7.1.3集团总工程师签署授权委托书(附录一),授权委托书一式二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