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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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

传染病防控工作流程一、隔离病源1、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治疗。

(1)早发现:病人的早发现,主要靠居民在家自测体温或到医院就诊时的体温监测。

(2)早隔离:一旦发现发热或其它症状病人,应与家人主动隔离,避免传染家人。

(3)早报告:因发热等症状就诊的病人,在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断后,疑似病例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确诊病例报告上一级疾控中心并在12小时内上报。

(4)早治疗:发现疑似病人积极治疗,疑似病人必须送指定医院隔离治疗。

2、做好“四室分开”:诊断室、观察室、处置室、治疗室必须严格分开,相互之间不得有任何干扰,并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3、做到“四定三严二消毒”:定人、定位、定物、定消毒时间;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定时开窗通风;做好终末消毒。

4、做好床边隔离及病家隔离,对疑似病人及确诊病人应做好转诊工作。

5、对入境人员做好健康申报卡登记,医学排查工作。

6、做好医疗废弃物及垃圾的处理工作。

7、做好消毒液的配制及使用工作。

8、做好防护工作:接触传染病人时,应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手套、护目镜等;为病人换药或处理污染物品时,应戴一次性手套或乳胶手套,条件允许戴防护眼镜;不使用被污染的锐器处理污染物;接触污染物后立即洗手和手消毒。

9、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提倡文明生活习惯,不吸烟、不喝酒、不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遮住口鼻。

10、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环境卫生,搞好厕所卫生,做好垃圾清理及粪便无害化处理。

11、对病人要做到“五早”,即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12、对不明原因的肝炎病人死亡后,要对尸体进行焚烧等无害化处理。

13、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病人必须实行隔离治疗,所在单位应将病人在指定场所隔离至发病后满7天。

14、对接触者要严密医学观察,实行集体就餐的单位应采取分餐制。

15、为防止医院感染,进入医院的人员必须佩带口罩,禁止吸烟;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隔离技术规范;对所有病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除外)实行一人一用一消毒;接触病人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操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室内空气要消毒净化。

传染病消毒工作制度

传染病消毒工作制度

传染病消毒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消毒原则1. 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进行传染病的消毒工作。

2. 针对不同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特点,采取相应的消毒措施。

3. 确保消毒工作在医疗机构、公共场所、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各个领域得到有效实施。

4. 加强消毒产品的研发和推广,提高消毒效果。

三、消毒范围1. 医疗机构:病房、门诊、急诊、手术室、产房、新生儿病房、血液净化中心、消毒供应中心、无菌器械敷料室、隔离室、传染病房等。

2. 公共场所: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学校、餐馆、酒店、娱乐场所等。

3. 企事业单位:办公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

4. 家庭:卧室、客厅、厨房、卫生间等。

四、消毒措施1. 清洁卫生:保持环境清洁,定期进行清扫、擦拭,垃圾及时清理。

2. 空气消毒:采用紫外线灯、消毒剂喷雾等方法,定期对空气进行消毒。

3. 物体表面消毒:使用消毒剂对桌面、椅子、门把手、开关等物体表面进行擦拭消毒。

4. 餐具消毒:采用高温煮沸、消毒剂浸泡等方式,对餐具进行消毒。

5. 床品消毒:定期对床单、被套、枕套等进行清洗消毒。

6. 个人卫生:加强个人卫生教育,提高人们的卫生意识,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

7. 消毒剂选用:根据传染病种类和传播途径,选择合适的消毒剂,确保消毒效果。

五、消毒频次1. 医疗机构:根据国家卫生部门的规定,对不同区域进行定期消毒。

2. 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清洁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 企事业单位: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增加消毒频次。

4. 家庭:根据实际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六、消毒工作人员培训1. 加强对消毒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消毒技能和知识水平。

2. 掌握各类消毒剂的性质、用法、浓度和注意事项。

3. 了解不同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措施。

疫情防疫消毒工作制度

疫情防疫消毒工作制度

疫情防疫消毒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疫情防疫消毒工作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全面覆盖、重点突出、分类管理、精准施策。

第三条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依法履行职责,落实疫情防疫消毒工作措施,确保消毒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消毒工作应结合疫情发展态势和具体情况,及时调整消毒策略和措施,确保消毒效果。

二、组织管理第五条成立疫情防疫消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指导全省消毒工作。

第六条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毒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消毒措施。

第七条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消毒技术指导、培训和监测工作。

第八条各级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等应设立消毒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毒工作。

三、消毒范围和对象第九条消毒范围包括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居民区等。

第十条消毒对象包括空气、物体表面、水源、餐(饮)具、衣物、垃圾等。

第十一条对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特定人群及其居住环境、活动场所应实施重点消毒。

四、消毒方法和措施第十二条消毒工作应根据疫情发展和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合适的消毒方法和药物。

第十三条消毒工作应遵循以下措施:(一)定期消毒:对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居民区等实行定期消毒,确保消毒效果。

(二)随时消毒:对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及周边环境实行随时消毒,特别是对疑似或确诊病例的居住环境、活动场所进行随时消毒。

(三)重点消毒:对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特定人群及其居住环境、活动场所实施重点消毒。

(四)应急消毒:对疫情爆发区域、疫源地等进行应急消毒,杀灭或去除病原微生物。

第十四条消毒工作应采取以下方法:(一)物理消毒:如紫外线辐射、高温蒸汽、通风换气等。

(二)化学消毒:如使用消毒剂、消毒液、消毒粉等。

(三)生物消毒:如使用生物制剂、微生物发酵剂等。

消毒隔离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

消毒隔离制度一、医院应当在实施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再消毒或灭菌,其中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者应双层封闭包装并表明感染性疾病名称,由消毒单独回收处理,应遵循先消毒后清洗的处理程序。

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处理应符合国家当时发布的规定要求。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消毒或灭菌处理。

二、根据物品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耐热或耐湿物品首选物理灭菌;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选化学方法。

三、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应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定期监测、记录。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四、患者使用的吸氧装置、氧气湿化瓶、雾化吸入器、呼吸机面罩及其管路和婴儿暖箱等,要一人一用一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并干燥保存于消毒物品柜内。

湿化瓶应每日消毒更换灭菌水。

呼吸机的螺纹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气阀等可拆卸部分应当定期更换消毒。

五、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及《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要求。

六、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当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当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

拖洗工具应当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当先消毒、洗净、再晾干,如有污染时应当先消毒。

标准预防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患者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附:消毒隔离细则1、医务人员上班时应着装整洁,一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不戴戒指、耳环、手镯、不留长指甲,工作场所不得进食和堆放食物。

防疫消杀工作制度

防疫消杀工作制度

防疫消杀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病毒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的防疫消杀工作。

三、组织架构1.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疫消杀工作。

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提供消杀技术指导和服务。

3.公共场所、交通工具、医疗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单位应设立防疫消杀工作机构,明确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疫消杀工作。

四、消杀原则1.科学消杀:根据病毒传播途径和特点,科学选择消杀方法和药物,合理确定消杀频率和范围。

2.全面消杀:对可能存在病毒传播风险的场所、设施和物品进行全面、彻底的消杀。

3.规范操作: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消杀操作,确保消杀效果。

4.安全防护:在消杀过程中,工作人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防止感染和污染。

五、消杀内容和对象1.公共场所:如商场、超市、电影院、餐厅、酒店、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应定期进行消毒。

2.交通工具:如飞机、火车、长途客车、公交车等,应每趟次进行消毒。

3.医疗机构:如医院、诊所、药店等,应每天进行消毒。

4.学校:如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等,应每天进行消毒。

5.企事业单位:应定期进行消毒。

6.其他可能存在病毒传播风险的场所、设施和物品。

六、消杀方法1.物理方法:如紫外线消毒、高温消毒等。

2.化学方法:如使用消毒液、消毒粉、消毒喷雾等。

3.生物方法:如使用生物酶消毒剂等。

七、消杀频率和时间1.公共场所、医疗机构、学校等应每天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交通工具应每趟次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3.企事业单位应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4.特殊情况下,应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频率。

八、消杀药物1.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药物。

2.根据不同场所、设施和物品的特点,选择适宜的消毒药物。

3.定期检查消杀药物的有效期,确保药物效果。

防疫隔离点工作制度及流程

防疫隔离点工作制度及流程

防疫隔离点工作制度及流程一、目的为确保防疫隔离点工作的有序、高效进行,保障被隔离人员及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相关疫情防控政策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及流程适用于各类防疫隔离点,包括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点等。

适用于被隔离人员、工作人员、相关部门及单位。

三、组织架构1. 集中隔离点:设立集中隔离点指挥部,由卫生健康部门、疾控中心、公安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2. 居家隔离点:设立居家隔离点工作小组,由卫生健康部门、社区(村)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四、工作流程1. 集中隔离点(1)选址与设施要求: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选择合适的集中隔离点,确保设施完善、交通便利。

集中隔离点应具备独立的卫生间、空调、通风设施等。

(2)人员接收:隔离点接收需隔离的人员时,应严格核对身份信息,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3)健康监测:对被隔离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健康状况评估,建立健康档案。

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指挥部并采取相应措施。

(4)生活保障:提供饮食、生活用品等,确保被隔离人员生活无忧。

(5)卫生与消毒:定期对隔离点进行清洁、消毒,特别是卫生间、餐具等高频接触部位。

(6)垃圾处理: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规定,对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消毒、密封、转运。

(7)心理关爱:对被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提供心理支持。

(8)解除隔离:被隔离人员满足解除隔离条件后,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予以解除隔离。

2. 居家隔离点(1)核实信息:对需居家隔离的人员进行信息核实,确保人员信息准确无误。

(2)签订承诺书:居家隔离人员需签订承诺书,承诺遵守隔离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3)健康监测:定期与居家隔离人员进行沟通,了解其健康状况,如有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4)生活保障:提供必要的生活物资支持,确保居家隔离人员生活无忧。

(5)卫生与消毒:指导居家隔离人员进行家庭卫生清洁、消毒,特别是卫生间、餐具等高频接触部位。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

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环境卫生管理,预防医院感染病原体的传播,保障医院就诊病患和医护人员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是指医院为了保护医护人员和病患免受病原体侵害,采取预防性措施,对医疗机构的设施、设备、器械、物品、废弃物进行消毒和隔离处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消毒隔离管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消毒隔离工作,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控、分类管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医院环境卫生安全。

第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消毒隔离意识和操作技能,保障他们的健康。

第六条医院消毒隔离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从业资格和培训证书,不得从事与其专业不符的工作。

第七条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应当与医院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环环相扣的防控体系。

第八条医院消毒隔离工作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第九条对于监测到的严重传染病病例,医院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第二章医院消毒工作第十条医院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的医院消毒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医疗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器械、用品等进行定期消毒,确保无菌环境。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采用有效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保证消毒效果。

第十三条医院消毒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消毒操作规程进行消毒,确保操作规范。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医疗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杜绝交叉感染。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消毒档案,对每一次消毒过程进行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定期对消毒效果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消毒工作质量。

第三章医院隔离工作第十七条医院应当对患有传染病的患者进行隔离治疗,保障其他病患和医护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对因疾病传染性较强的患者进行单间或负压隔离,确保疾病不会传播。

第十九条医院应当对有传染病病史的患者进行特殊管理,避免疾病传播。

CSSD(消毒供应中心)各项制度、职责、流程、应急预案(第一版)5篇[修改版]

CSSD(消毒供应中心)各项制度、职责、流程、应急预案(第一版)5篇[修改版]

第一篇:CSSD(消毒供应中心)各项制度、职责、流程、应急预案(第一版) 第一部分制度消毒供应中心工作制度1、在主管副院长、护理部领导下及院控感科指导下负责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操作流程及岗位职责。

实施规范化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为临床提供优质及时的服务,保证供应的物品达到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病人安全。

3、工作人员熟悉各类器械与物品性能、用途、清洗、保养、消毒、灭菌方法,并严格执行各类物品处理流程,保证各类器材、物品完整,性能良好。

4、各个工作区人员相对固定,严格遵守标准预防原则,树立职业防护意识,做好个人防护,确保职业安全。

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严格遵守各项技术操作规程,有效防范工作失误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分工明确,互相协作,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

6、爱护科室财务,严格按照物品、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7、严格控制人员出入,非本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工作区域,各区工作人员不得相互串区。

8、加强与临床科室的沟通,定期征求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 1质量管理追溯制度1、建立质量控制过程记录与追溯制度,记录应易于识别和追溯。

灭菌质量监测资料保留期应≥3年,清洗、消毒监测资料保留期应≥6个月。

2、对清洗、消毒、灭菌质量的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记录。

3、灭菌标识要求:灭菌包外应有标识,包括物品名称、灭菌器锅号、锅次、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包装者与核对者姓名或编号。

使用者应检查包外和包内化学指示物变色符合标准后方可使用,同时将包外标识留存或记录于手术护理记录单上。

4、临床使用科室质量反馈有全过程记录,并妥善存档。

5、建立持续质量改进制度及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建立不合格物品召回制度。

- 3查对制度1、清点分类时,认真清点核对科室、物品名称、数量、规格及性能,准确无误后登记,如有疑问应及时与相关科室联系。

2、配制各种消毒液、清洗剂时,应认真查对原液品名、规格、有效期、有效浓度,应配制的方法、浓度和注意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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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1. 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消毒或灭菌处理。

2. 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理或化学方法进行消毒灭菌。

耐热、耐湿物品灭菌首选物理灭菌法;手术器械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气灭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

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法,如环氧乙烷灭菌等,内窥镜可选用环氧乙烷灭菌或2%戊二醛浸泡灭菌。

消毒首选物理方法,不能用物理方法消毒的方可选化学方法。

3. 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高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用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用、使用方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行监测。

更换灭菌剂时,必须对用于浸泡灭菌物品的容器进行灭菌处理。

4.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执行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 年版)。

5.地面的清洁与消毒:地面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当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即时以含氯消毒剂消毒,消毒剂浓度按要求配制。

拖洗工具应有不同使用区域的标识,使用后应先消毒、洗净、再晾干。

疾控中心消毒隔离的工作流程
消毒隔离严格划分为三区,即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

为保持环境清洁,洁净度低的工作人员到洁净度高的区域工作需洗手、更衣、换鞋。

现将我中心有关工作流程阐述如下。

1 去污过程
1.1分类
物品使用后进行分类,尽量不用手直接分类,锐利物品必须放在防刺容器内进行传送。

1.2 浸泡
可软化或去除污物,对于大量有机物污染和污染物已被风吹干可先用酶洗涤剂浸泡至少2 min以上。

1.3 清洗
用自来水手工清洁,清洁时要注意自身防护,戴厚的橡胶手套,戴面罩以保护眼、鼻、口腔黏膜,穿围裙和袖套,戴头套,有专门的清洗池和清洗空间。

清洗器有自动和半自动,这些清洗器一般包括冷水清洗、洗涤剂清洗、漂洗和热水消毒、还有干燥过程。

另外,还有自来水漂洗和用去离子水或蒸馏水漂洗。

1.4干燥
擦干或烘干。

2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菌器
灭菌方法:难灭菌的物品放在上层,小包和金属包放在下层。

物品包要竖式摆放,玻璃瓶等开口向下或侧放以利于蒸汽进入和空气排出,启闭式筛孔容器应将筛孔的盖打开。

预真空压力蒸汽灭器菌装置小于柜式容积90%,同时预真空压
力蒸汽灭菌器的装置大于柜式容积10%,以防止“小装置效应”,残留空气影响灭菌效果。

4 灭菌后处理
检查包的完整性,若有破损不可作为无菌包使用。

无菌包有明显水渍的不能作无菌包使用;启闭式容器,检查筛孔是否关闭。

检查指示胶带和指示卡变色情况,未达到或有疑义的不可使用。

灭菌包落在地上或误放在不洁处或粘有水液,均为受到污染,不可使用。

灭菌物品不得与未灭菌物品混放。

合格灭菌物品应标明日期,灭菌物品包的种类、数量、灭菌温度、作用时间和灭菌日期与操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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