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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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含答案)(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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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 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考研真题(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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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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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真题及详解第一部分法学基础理论一、名词解释(本题共2小题,每小题3分,满分6分)1.法的预测作用答: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根据法律可以预先估计人们相互间将怎样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等,从而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合理的安排。

2.私法答:私法主要是指关于个体与个体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民法、商法等。

二、判断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2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1.法律的产生经历了一个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的发展过程。

【答案】√【解析】原始习惯先是被国家认可为习惯法,接着又发展为国家的立法,出现成文法。

2.法律与道德都是由一定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规范。

【答案】√【解析】法律和道德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都具有一定的约束性和强制性,只不过法律的强制力是国家强制力,而道德的强制力是社会舆论、内心信念、内在修养等通过人们的内在的自觉而进行的,道德是一种内在强制力。

3.法的内容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意志决定的。

【答案】×【解析】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从人们对法的认识过程来看,法的第一层次本质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但这绝不是说法是以这种意志为基础的,更不意味着这种意志创造了社会经济关系。

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法的内容也最终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4.法的社会作用直接体现法的本质和目的。

【答案】√【解析】法对社会关系的作用即为法的社会作用。

从法对社会关系的作用上可以直接看出法的本质和目的是确认、维护并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

5.法律制定程序不同于立法程序。

【答案】×【解析】法律制定程序就是立法程序。

对法律制定应当从广义的角度理解,其既包括法的创制活动,也包括法的修改、补充、废止以及认可活动。

6.法律的两大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概念和法律规范。

【答案】×【解析】一般认为,法律由规则、原则和概念三种要素组成,其中基本的、主要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

2001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1年法律硕士全国联考刑法学真题及解析

2001年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专业基础课试题刑法学部分一、填空题(本题共5小题、10空,每空1分,满分10分)1.享有()和()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答案】外交特权豁免权【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11条规定:“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这是我国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根据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有外交关系的各国之间赋予有关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这些外交人员如果有人犯罪,其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所在国的刑法,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外交特权和豁免权。

【考生注意】我国刑法第11条的规定,只能适用于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外交人员。

如果是没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仍应按照刑法第6条的规定,适用我国刑法。

2.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犯罪,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盲人从轻【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生理缺陷人的刑事责任能力。

我国《刑法》19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盲人和从轻。

3.管制的期限,为()以上()以下。

【答案】三个月二年【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管制刑的期限。

《刑法》第38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

”根据这一规定,本题的正确答案是三个月和二年。

【考生注意】本题是一道法条题的题目。

对于直接复述法条内容的法条题而言,最关键的是准确,要作到一字不错。

以本题为例,有考生作答:三月、两年,这样的回答,两个填空都是错误的,尽管该考生可能对管制刑的期限问题非常清楚,但由于没有作到回答精确,白白丢失了两分。

4.追诉期限从()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起计算。

【答案】犯罪之日终了之日【考点分析】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追诉期限的计算。

2001年考研英语真题答案+解析

2001年考研英语真题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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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选择题总汇(答案)

自考《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选择题总汇(答案)

外国法制史历年真题选择题全国2001年10月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迄今为止世界上保留最为完整的一部奴隶制成文法典是( C.汉穆拉比法典 )A.乌尔纳姆法典B.苏美尔法典C.汉穆拉比法典D.摩奴法2.古代印度最重要的一部法典是( C.摩奴法典 )A.那罗陀法典B.布里哈斯帕提法典C.摩奴法典D.述祀氏法典3.古代雅典伯里克利在促进民主制方面的改革措施之一是( D.实行公职津贴制度)A.建立陪审法院B.制定贝壳放逐法C.建立不法申诉制度D.实行公职津贴制度4.第一部官方的罗马皇帝敕令汇编是( A.狄奥多西法典 )A.狄奥多西法典B.格里哥安法典C.查士丁法典D.里普利安法典5.借贷契约在罗马债权法中属于( B.要物契约 )A.口头契约B.要物契约C.文书契约D.合意契约6.西欧大陆法律最分散的时期是( B.公元9—11世纪)A.公元5—8世纪B.公元9—11世纪C.公元12—15世纪D.公元16—18世纪7.引起罗马法复兴热潮的契机是发现了( C.《学说汇纂》原稿 )A.《查士丁尼法典》原稿B.《法学阶梯》原稿C.《学说汇纂》原稿D.《查士丁尼新律》原稿8.被称为英国的查士丁尼的君主是( A.爱德华一世 )A.爱德华一世B.爱德华三世C.亨利二世D.亨利八世9.《康梭拉多海商法典》编纂于( D.巴塞罗那 )A.罗德岛B.阿马尔菲C.奥内隆岛D.巴塞罗那10.马克思所说的英国“血腥立法”,主要惩治( D.流浪者)A.叛逆者B.抢劫者C.盗窃者D.流浪者11.按天主教教阶制,教皇的产生方式是( C.大主教选举 )A.世袭B.皇帝任命C.大主教选举D.全体教职人员选举12.特伦托公会议确立的一项重要婚姻法律制度是( A.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 )A.结婚必须举行宗教仪式B.夫妻之间不平等原则C.四亲等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D.禁止离婚13.最早的一部国家商法典产生于( D.丹麦)A.法国B.西班牙C.意大利D.丹麦14.编纂《阿拉利克罗马法辑要》的国家是( C.西哥特王国 )A.罗马帝国B.法兰克王国C.西哥特王国D.东哥特王国15.依伊斯兰法,可以遗嘱处分遗产的最大份额是( A.三分之一 )A.三分之一B.一半C.三分之二D.全部16.俄罗斯早期的法律汇编是( D.罗斯真理)A.巴西尔法典B.俄罗斯帝国法令全集C.法律全书D.罗斯真理17.英国创设最高法院的法律是( C.1875年司法条例 )A.1832年改革法案B.1852年普通法诉讼条件C.1875年司法条例D.1893年刑事诉讼法18.最早产生独立的行政法院体系的国家是( A.法国 )A.法国B.英国C.美国D.德国19.近代第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刑法典产生于( D.1810年 )A.1791年B.1804年C.1808年D.1810年20.被誉为19世纪“德国法律科学的集成”的是( C.德国民法典 )A.普鲁士民法典B.德意志帝国宪法C.德国民法典D.德国刑法典21.领导日本起草旧民法的法学家是( A.保阿索那特 )A.保阿索那特B.康巴塞雷斯C.穗积陈重D.劳埃斯拉22.宣布联邦享有“默示权力”的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是( B.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A.马伯里诉麦迪逊案B.麦卡洛诉马里兰州案C.斯威福特诉泰森案D.埃里铁路公司诉汤普金斯案23.美国统一商法典中篇幅最大的部分是( C.买卖 )A.总则B.商业票据C.买卖D.担保交易24.美国宪法第22条修正案对总统连任问题的规定是( B.可连任一次 )A.不能连任B.可连任一次C.可连任两次D.可连任三次25.德国法西斯专政的根本法是( B.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授权法))A.保护德意志人民紧急条例B.消除人民和国家痛苦法(授权法)C.关于政党及国家之保障的法律D.关于帝国最高领袖的法令26.宪政发展史上被誉为“近代宪法之母”的国家是( C.英国 )A.美国B.法国C.英国D.德国27.规定总统权力“具有王权的一切特性”的法国宪法是( B.1848年宪法 )A.1791年宪法B.1848年宪法C.1875年宪法D.1852年宪法28.关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经济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A.促进资本集中,限制竞争 )A.促进资本集中,限制竞争B.日本发展最快的一个法律领域C.以众多的单行法的形式存在D.大都立有罚则29.英国最早规定男女平等选举权的法律是( B.1928年国民参政法 )A.1918年国民参政法B.1928年国民参政法C.1949年人民代表制法D.1969年人民代表制法30.根据法国现行宪法,行使违宪审查职能的机关是(A.宪法委员会 )A.宪法委员会B.国民议会C.最高法院D.宪法法院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选项中有二31.属于楔形文字法的有( )A.苏美尔法典B.尤列克法典C.俾拉拉玛法典D.格尔摩格尼安法典E.李必特·伊丝达法典32.依罗马法的规定,下列行为属准私犯的有( )A.无因管理B.自屋内向公共道路投弃物品致人损害C.阳台悬挂物品危及行人安全D.法官的渎职行为E.用语言、文字侮辱他人名誉33.中世纪城市法的渊源主要有( )A.特许状B.国王命令C.城市立法D.行会章程E.习惯和判例34.自由资本主义时期资产阶级宪法所确立的基本原则主要有( )A.主权在民B.三权分立C.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D.政教分离E.过失赔偿责任35.美国联邦反垄断立法主要有( )A.联邦贸易委员会法B.史密斯—康纳利法C.克莱顿法D.谢尔曼法E.华格纳法2002年1月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中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中国法制史试题一、中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有哪些主要变化?它对各时期的法律制度有何影响?(25分)二、分析汉、唐有关亲属相隐制度的发展及其立法指导思想,并请谈谈您对这一法律政策的看法。

(25分)三、概述古代继承制度的内容并归纳其特点。

(25分)四、举例说明宋代司法制度的变化发展,并分析其原因。

(此题只要求中国法制史研究方向的考生回答,25分)五、试比较《临时政府组织大纲》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之区别,并分析其形成的原因。

(25分)参考答案一、中国古代法制指导思想有哪些主要变化?它对各时期的法律制度有何影响?(25分)【解答】中国古代法制的指导思想共经历了以下几个时期:第一阶段为夏商周三代的神权法思想统治时期。

中国古代的神权法思想起源很早,夏朝时奴隶主已开始利用“天命”、“天罚”的神权法思想来奴役、压迫人民和镇压其他不服从其统治的贵族。

随着奴隶制生产关系的发展和王权的加强,神权法思想到商朝达到了高峰,殷商奴隶主称其祖先为上帝子孙。

到了周朝、神权法思想开始动摇,他一方面继承了夏商神权法思想,认为“君权神援”,另一方面又提出“德”的概念,主张“以德配天”。

但同时应当看到,中国古代的神权是依附于王权的,神权法与神权政治从未强大到凌驾于世俗政权之上,神权法思想始终以世俗政权的政治需要为转移。

在夏商周三代,确立了“矜老恒幼”的原则,推行“疑罪从轻惟教”的原则,开始了“礼法结合”的步伐,“出礼则入刑。

”这一切,均是“明德慎罚”,“以德配天”的具体体现。

第二个阶段为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时期。

“百家争鸣”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儒、墨、道、法等影响其后两千多年的思想大流派均在此时相继出现。

古代法律思想史上几乎所有的重大问题都在这一时期被提出来了,如法律起源问题、德刑关系问题、人治与法治的问题、民本与君本的问题、君臣关系问题、法先王与法后王的问题等等。

2001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试卷分析)_法律硕士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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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民法学)试题(含答案及试卷分析)一、项选择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答题纸上所选答案的字母涂黑)1、公民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才能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

A、1年B、2年C、3年D、4年2、民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A、行为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B、行为人有意思表示C、行为内容不违法D、行为的形式为书面形式3、最长诉讼时效可以适用()的规定A、中止B、中断C、延长D、中止、中断和延长4、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包括A、添附B、买卖C、拾得遗失物D、善意取得5、善意取得制度适用于A、不动产B、枪支弹药C、毒品D、货币6、一方委托他方从事研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在协议未作约定时,其专利申请权归()享有。

A、委托方B、受委托方C、双方共同D、专利主管机关指定的人7、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保护期为A、25年B、50年C、作者终生及死后50年D、不受限制8、商标权的有效期为10年,自()起计算。

A、商标使用之日B、商标注册申请之日C、商标核准注册之日D、公告之日9、无需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的遗嘱形式为A、代书遗嘱B、录音遗嘱C、口头遗嘱D、自书遗嘱10、正当理由是一般侵犯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之一,包括A、自助行为B、不可抗力C、意外事件D、受害人的过错二、判断题(本题共10小题,每小题1分,满分1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填在答题纸相应位置上)1、甲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向债务人行使了履行债务请求权,诉讼时效中断。

2、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是:抵押权以不动产为标的物,而质权则以动产为标的物。

3、债权转让的,债权人必须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转让无效。

4、违约方依约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后,已支付定金的守约方还有权要求违约方双倍返还定金。

5、出租车在马路上待客空驶是要约,乘客打车是承诺。

6、下大雪清扫路面,避免行人跌伤,构成无因管理。

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01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 刑法学 2. 民法学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______。

A.狭义刑法B.单行刑法C.附属刑法D.刑法典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理论,《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的决定》属于广义刑法的单行刑法。

2.我国刑法分则对犯罪进行分类的主要依据是______。

A.犯罪的同类客体B.危害行为的形式C.犯罪对象的特点D.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正确答案:A解析:我国刑法分则主要是根据某一类犯罪共同侵犯的某种社会关系,作为分类的标准,即同类客体。

3.犯罪的本质特征是______。

A.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B.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C.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D.犯罪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正确答案:C解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基本特征,其中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特征。

4.从一般意义而言,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包括了______。

A.犯罪的行为、犯罪的结果B.犯罪的动机、犯罪的目的C.犯罪的故意、犯罪的过失D.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正确答案:D解析:不是所有的犯罪都必须具备的客观方面的要件,即犯罪客观方面的选择要件,一般包括犯罪的时间、地点、方法。

5.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中,应当采取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是______。

A.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死刑或者最重刑为死刑的B.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中有数个无期徒刑或者最重刑为无期徒刑的C.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D.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采用限制加重原则实行并罚的只有判决宣告的数个主刑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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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华东政法学院外国法制史考研真题及详解(90分)华东政法学院2001年外国法制史试题一、简评雅典民主制。

(10分)二、论述罗马法形成和发展的特点。

(15分)三、评述教会法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10分)四、说明美国侵权行为责任的演变。

(10分)五、分析近现代宪法文化的特点。

(10分)六、论1898年日本民法典的主要内容。

(10分)七、叙述票据的法律特征。

(10分)八、什么是普通法?什么衡平法?两者关系如何?(15分)参考答案一、简评雅典民主制。

(10分)【解答】雅典的民主制在整个希腊世界里是最完备的,是经过多次立法改革逐步确立和发展起来的。

它由梭伦的立法改革所开创,至伯里克利时代达到极盛,主要有以下特点:(1)实行直接民主制,而雅典城邦的政治主权属于它的公民,公民们直接参与城邦的治理,而不是通过选举代表,组成议会或代表大会来治理国家的那种制度。

(2)官制实行义务职和“合一制”。

雅典的管制在民主制度中占有显要的位置,而且颇具特色。

雅典的行政官员都是义务职,不支薪金。

在雅典,全部行政官员并不组成某一个行政首脑统一领导之下的“政府”。

公民大会集立法权力和行政权力于一身,陪审法院也对其负责。

这说明雅典民主制度中还没有形成“三权分立”的体制。

(3)监督制度完善而发达。

雅典民主制度的运行得之于它较为完善的监督机制,其中包括:官员任职前的资格审查制、信任投票制、卸任检察制、不法申诉制以及陶片放逐法等。

雅典能够形成直接民主制,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原因。

雅典是一个沿海城邦,氏族贵族势力相对软弱,工商业贵族阶层力量则不断强大,并与广大农民、手工业者结成联盟,这使得雅典城邦内部容易形成民主势力。

平民与氏族贵族的不断斗争,推动了雅典民主制的不断发展。

另外,由于雅典是一个领土狭小的城邦国家,乡居的公民进城参加公民大会较容易,易于在公民大会中讨论和表决,这是雅典能实行直接民主的先决条件。

因此,雅典城邦制度和直接民主两者是互相依赖,互为条件的。

雅典民主制度的确立与发展表明了东西方在公法制度及其法文化方面的最早差异,它是西方民主传统形成的母胎,但就其本身而言,它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历史局限。

虽然雅典公民在形式上都享有平等权利,但享有公民权的人在雅典总人口中仅占极少数。

即使在雅典民主鼎盛时期,也没有突破“公民”本身的限制。

广大奴隶和外邦人是没有公民权的,同时占自由民一半的广大妇女也被置于无权地位,释放的奴隶也不得享有公民权。

所以,从本质上讲,雅典的民主政治主要是奴隶主阶级内部的民主。

【评述】雅典民主制作为古希腊的典型代表对后世产生了极为重大的影响,与古罗马法一起构成两方法律的起源,所以它在法制史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在组织答案时,注意安全面,涉及到其内容、成因、影响以及自身的进步性与局限性。

二、论述罗马法形成和发展的特点。

(15分)【解答】罗马法的形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很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与其他奴隶制祛所不同的特点。

这些特点,与古罗马社会的经济、政治状况紧密联系,也是罗马法能成为高度发达的奴隶制法的重要原因之一。

这些特点主要有:(1)法学家的解答和著述在罗马法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法学家起了突出的作用,表现为:解答法律问题,指导诉讼、撰写契据,注释整理和编辑罗马法的各种渊源,并著书立说。

其中,解答和著述对罗马法的发展起了显著作用。

开始时,法律问题解答权掌握在少数僧侣手中,后来,平民有了成为法学家的可能,因而法学研究开始兴起,法学家的解答对法律发展的作用也日益显著。

开始时,这种解答无法律效力;到奥古斯都时,授予某些法学家以解释的特权。

法学家之间的论战对罗马法的繁荣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与此同时,法学家也撰写了大量解释法律,阐述法理的著作。

而五大法学家的著作被赋予了直接的法律效力,成为罗马法静重要渊源之一。

(2)裁判官的“告示”公元前367年,罗马设立最高裁判官,他们有创制诉讼程序规则的权利。

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颁布各种告示,作为人人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从而使他们获得直接立法的权利。

这些告示可分为。

一般告示、临时告示和传袭告示。

这些告示与罗马法学家的解答,著述相辅相成推动了罗马法的逐步发展,但由于裁判官的立法权与皇权是不相容的,所以当罗马从共和国转为帝国时,裁判官的职权就逐步削弱了。

到哈德良皇帝时,裁判官立法的权利终止了。

(3)系统的大规模的法典编纂。

公元6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进行的系统的,大规模的法典编纂,不仅是罗马法得以传至后世的一个关键性步骤,也是古代法律发展史上的一大壮举。

这次立法的系统性、理论性以及条文表现形式、立法技术等方面,均是以往及同时代的立法所不能比拟的。

这次立法统称为《国法大全》,共包括《查士丁尼法典》、《学说汇纂》、《钦定法学阶梯》及《新律》四部分。

【评述】古罗马法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直至影响到近、现代几乎所有大陆法系国家的立法,所以在法制史上占据极为重要的地位。

罗马法在发展中,形成了自己的特点,就是多元化的立法。

在组织答案时,注意各种不同的立法部分各自不同的特点。

三、评述教会法对后世立法的影响。

(10分)【解答】教会法是指中世纪在西方法制史上古有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规。

教会法对后世法律的影响是多方面的,配有观念层的,包括法价值观念,法思想观念等,也有制度结构和形式方面的,以及法律制度的内容方面的。

(1)宪法教会法对近代宪法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它所确立的权力结构和教会法学家的法律理念两个方面。

在中世纪的西欧,教会和世俗权力是相互重叠和冲突的,但基本上是教权与王权的二元对立结构,有时被称为“二权分立”。

这是非常重要之点,它构成了近世宪法制度最重要的历史来源。

(2)国际法中世纪的西欧是依靠天主教联合起来的,而罗马教廷是天主教各国的最高仲裁者。

国际法的发展便开始于“基督徒间的法律”。

教会以基督教的教义和道德制定了国际关系的准则,极力反对无条约的外国人不能享有法律权利的思想,认为无论哪一个国家,教徒均有天赋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

在战争与和平问题上,其主张和平、反对战争。

认为战争只是惩罚性正义。

还主张武器应当加以限制,以实现战争人道化。

这一切,均促进了国际法的发展。

(3)私法教会法对近世法律影响最大的是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

西方国家婚姻家庭制度,不仅长期受教会法的浸染,而且它也强烈制约着当代西方婚姻立法的进程。

在财产法方面,近世法律中关于占有权的保护和长期占有取得两方面制度的完善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教会的法学家。

(4)刑法教会法继承了罗马刑法重视犯罪主观方面因素的传统,为后世世俗刑法理论提供了最有借鉴意义的模式。

在刑罚问题上,教会法将它看做是用惩罚手段对被犯罪破坏了的上帝秩序的一种恢复,成为后世教育刑的雏形。

在定罪量刑上,开创了近世法律平等原则的先声。

(5)诉讼法在诉讼程序方面,教会法坚持法律存在刁:法官心中,即“良心原则”,教会法赋予法官更多的自由裁量权。

这影响了后世的法律。

教会法对世俗法产生重大影响的还在于刑事诉讼中确立起来的纠问式诉讼程序。

总之,教会法的许多原则和制度被西方近代法律所吸收或改造,成为其国家法律制度的最重要渊源之一,构成了西方法律传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评述】教会法在西方法律的发展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为西方近代法律的发展提供了很多有益的借鉴,因此,成为重点之一。

组织答案时,可从各个部门法的角度回答。

四、说明美国侵权行为责任的演变。

(10分)【解答】美国侵权行为法是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以及与这种发展相伴随,人身伤害的增多而迅速发展的。

它经历了以下发展过程:(1)19世纪以前。

由于此时期一方面要对受害人提供保护,另一方面,又要保护企业不被侵权责任所束缚,不被侵权赔偿所拖累,保证整个经济的迅速发展。

因此,此时期的侵权行为法基本倾向是对侵权赔偿加以限制,保护企业利益。

这一时期,侵权行为法确立了如下原则:①过失责任原则。

即侵权责任以过失为基础,无过失则无责任。

在这一原则下,原告不仅必须证明被告有过失,而且要证明自己无过失。

如果原告有一点点疏忽,他就不能得到赔偿了。

②风险负担原则。

如果原告自愿地受雇于人,接受了某项工作,就被认为自愿地承担了雇佣的风险,包括在工作中受伤的风险,因而也就不能获得侵权赔偿。

③同伴工人过失规则。

即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雇员受到的损害如果是由于另一雇员的过失造成的,则受害雇员不能向雇主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④近因原则。

即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必须是造成侵权后果的最接近的原则,中间不应有其他原因的介入。

⑤豁免原则。

据此原则,政府及慈善机构、医院等可免予侵权之诉。

(2)19世纪下半叶以后时期。

此时期,侵权行为归责原则开始发生变化,社会正义和归责原则的公平性问题被引入侵权行为法领域,侵权行为法发生了如下主要变化:①比较过失原则的应用。

其出现于19世纪下半叶,在20世纪开始作为归责原则被广泛应用。

②事实自证原则的产生。

这一原则在对船难、撞击、爆炸以及坠落物或移动物击中人这类情形造成的伤害责任的归屑问题的判定中被广泛应用。

③绝对责任原则的确立。

在铁路交通等行业造成的损害中实行绝对责任原则。

④同伴工人过失原则和豁免原则的废除。

⑤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的扩大。

除财产权利保护外,人身保护已成为侵权行为法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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