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建筑工程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

总说明一、《海南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5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YD-101-95)及《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0)的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二、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
三、本定额是编制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拨款的依据;也是编制概预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也可作为制定企业定额和投标报价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按章、节、项目、子目排列,各章有章说明,项目由工作内容及定额表组成,有的加上必要的附注。
工作内容简单扼要说明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但已考虑在相应定额内。
本定额子目中加(—)符号者,表示该子目为不完全基价。
六、本定额中的工日数、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数量是按照正常施工条件,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综合确定。
七、人工费是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
(一)生产工人的工资内容包括:1、基本工资:是指发放给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2、工资性补贴: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物价补贴,煤、燃气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流动施工津贴等。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是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4、职工福利费:是指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5、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是指按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及修理费,徒工服装补贴,防暑降温费,在有碍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的保健费用等。
建筑定额取费标准2020

建筑定额取费标准2020一、建筑费用定额的编制原则:(一)合理确定定额水平的原则。
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水平应按照社会必要劳动量确定。
(二)简明、适用性原期。
确定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应在尽可能地反映实际消耗水平的前提下,做到形式简明,方便适用。
(三)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对工程造价造成影响的各种因素。
二、规费与企业管理费费率的确定:(一)规费费率。
1、根据本地区典型工程发承包价的分析资料综合取定规费计算中所需数据。
(1)每万元发承包价中人工费含量和机械费含量。
(2)人工费占人、材、机费的比例。
(3)每万元发承包价中所含规费缴纳标准的各项基数三、利润:1、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础。
利润=(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相应利润率。
2、以人工费为计算基础。
利润=人工费×相应利润率。
四、税金。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要求,建筑业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营改增调整后的预算定额费用组成内容如下:。
(1)企业管理费除包括建筑安装企业组织施工生产和经营管理所需的14项费用外,还应并附加税费和企业实施营改增工作增加的管理费用。
(2)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
税金=税前工程造价×税率或征收率。
或税金=工程造价÷(1+税率或征收率)×税率或征收率11%为建筑业适用增值税税率。
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增值税是价外税。
环环抵扣,增值征税。
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琼建质[2009]242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琼建质[2009]242号)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预防和减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现就该规定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从设计、招标、报建、施工、监理、监督等各环节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落实。
二、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
基本部分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
在工程开工前,施工合同签订后五天内,建设单位要把全部基本部分费用一次拨付给施工单位。
浮动部分为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奖励性质的费用,该项费用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检查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不合格、合格、优良,相应的奖励标准为:不合格的不给予奖励,合格的奖励60%,优良的奖励100%。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海南省定额取费标准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 2275 更新时间:2010-7-15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说明: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说明: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1、建筑工程: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施工配合费: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基本、浮动部分)海南规定

发文单位:海南省建设厅文号:琼建监[2007]180号发布日期:2007-9-11执行日期:2007-10-1各市、县、自治县建设局,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施工从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建设部印发了《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现就该规定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提取使用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拆除工程从设计、招标、报建、施工、监理、监督等各环节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的落实。
二、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分为基本部分和浮动部分两部分。
基本部分为工程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所必需费用,建设单位要与工程预付款一起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浮动部分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奖励性质的费用,该项费用由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进行检查和评定,评定结果分为三个等级合格、优良、优秀,相应的奖励标准为:合格的奖励60%、优良的奖励80%、优秀的奖励(省级[含省级]以上的文明工地)100%.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结算时,要根据建筑施工企业达到的评定等级将相应的费用拨付给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单位在建筑施工企业达到评定标准后不予支付浮动费用的,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不得予以竣工备案。
三、凡工程项目发生四级以上(含四级)重大安全事故的,一律扣除浮动部分的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四、因建筑施工企业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和文明施工措施,由监理单位责令其暂停施工的,在向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时可以举证并建议扣减浮动部分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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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作者:admin 建筑定额来源:网络点击数: 2275 更新时间:2010-7-15
海南省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一、建筑工程分类标准:
说明:
1、建筑工程类别以单位工程为划分对象。
2、在同一类别工程中有几个指标,凡符合其中之一者,执行相应类别标准。
一个单位工
程有多个跨度时,以最大跨度为准。
3、建筑面积小于标准层30%的顶层及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或附属层,不计层数。
4、单位工程有不同层数,高出部分的面积占单位工程总面积30%以上者,按高层部分的
层数、高度划分工程类别:否则按低层部分划分工程类别。
5、单独化粪池、检查井、围墙工程执行四类标准。
6、如果是别墅高度只为四类时,应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二、各类工程取费标准单位:%
说明:
1、独立土方工程时按三类计算。
三、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
本定额与2001《I海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配套使用,适用于一般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和构筑物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挖方在三千立方米以内(含三千立方米)的土方工程。
2、机械土石方工程:单幢建(构)筑物土石方量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工程。
3、大型土石方工程(人工施工):
单幢建(构)筑物内部的土石方及平整土地挖或填超过三千立方米以上(不含三千立方米)和人工湖、运动场等的土石方工程。
四、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施工配合费:
总包施工单位有能力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如铝合金门窗、民用建筑中的照明、采暖、通风、通风空调、给排水等工程,由建设单位外包给其他单位的,总包施工单位可向建设单位按外包工程的直接费收取3%的施工配合费。
施工单位无能力承担的,可以收取1%的施工配合费,建设单位可从分包单位扣回相应的配合费。
施工配合费内容包括留洞、补眼、提供脚手架和垂直运输机械,影响进度安排,作业降效等。
(3%和1%的配合费里,不包括用水用电的费用,如有使用按实扣钱)
(二)进口材料计费办法:
进口材料均套用国内同一品种国产材料的预算单价计费。
如缺少国内品种预算单价的,报省定额站研究确定。
(三)请工、借工、点工、时工的收费标准,按不同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7 5%计算。
(四)打混凝土桩单独列项,按三类建筑工程费率乘90%计算。
(五)因建设单位原因而造成的停工、窝工的补偿费计收办法:
1、按停工、窝工期间的现场工人全部工资及相应工程类别的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率的40%
计费,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2、费按2000年《海南省施工机械与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中相应机械台班费用中的第一类费用中的折旧费及人工费之和,乘以实际停置台班数(扣除公休节假日,每天只计一个台班)单独计列,列入不含税工程造价。
(只算10天如果超过10天需签证,如果不签证只能计算折旧费,而不能在加人工费)
(六)检验试验费不包括试桩、测桩、试压(静载试压等)、沉降观测等的费用。
(七)定额管理费已按工程造价千分之一点四(1.4‰)综合考虑,由各施工企业按省人民政府琼府[1989]80号、琼建定[2001]77号文规定交缴。
五、其他直接费内容
是指直接费以外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包括:
(一)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防雨措施、排水、道路防滑、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二)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根据设计施工技术要求,为保证工程质量,需要在夜间连续施工而发生的照明设施摊销费、夜餐补助和降低工效等的费用。
(三)材料二次搬运费,是指因场地狭小等情况而发生的材料进入工地仓库或堆场前的二次搬运费。
(四)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购置、返摊销费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补贴费。
(五)检验试验费,是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用,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
但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六)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等费用。
六现场经费内容
是指为施工准备、组织施工生产和管理所需费用,内容包括:
(一)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所必需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等。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事业房屋与构筑物,仓库、办公室、加工厂以及单幢建(构)筑物边缘50米范围内道路、水、电、管线等临时设施和小型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费用内容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费或摊销费。
施工围墙、场地硬化发生的费用,计入工程直接费。
(二)现场管理费
1、现场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等。
2、办公费,是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
电等费用。
3、差旅交通费,是指职工因公出差期间的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
职工探亲费,劳动力招募费,职工离退休、退职一次性路费,工伤人员就医路费,工地转移以及现场管理使用的交通工具的油料、燃料及牌照费。
4、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现场管理及试验部门使用的属于固定资产的设备、仪器等的折
旧、大修费或租赁费等。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施工现场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器具、家具、交
通工具和检验、试验、测绘、消防用具等的购置、维修和摊销费。
6、其他费用,包括施工垃圾费、文明施工、安全措施费等。
七、间接费内容
由企业管理费、社会劳保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一)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内容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
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帐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议器等折旧及维修等
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
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2%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的1.5%
计提的费用。
8、其他,包括企业警卫消防费、临时工管理费、业务招待费等。
(二)社会劳保费用:是指施工企业按社会劳保条例规定支出的施工管理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及住房基金。
(三)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给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工程定额编制管理费和劳动定额测定费。
八、计划利润
指按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利润。
依据不同工程类别实施差别利率。
各类工程利润标准单位:%
说明:
1、建筑工程、机械土石方工程的计算基数是直接费与综合费之和。
2、人工大型土石方工程、包工不包料工程的计算基数是人工费。
3、利润率可浮动,具体标准由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