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2018年1月调整后)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2018年1月调整后)12345678附: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一、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1.2 领导作用增加一个观测点“领导体制”,基本要求为:领导体制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校务委员会、党委会机构发挥了各自的职能;建立了学校发展决策咨询机构并很好发挥了作用;建立了学校师生员工民主管理监督、建言献策的机制。
2.教师队伍2.1 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是:自有教师及外聘教师中聘期二年(含)以上并满足学校规定教学工作量的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二、医学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1.教师队伍2.1数量与结构观测点“生师比”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主要指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的专业,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针灸推拿学等本科专业)要有一支双师型的临床教师队伍,教师队伍数量与学生数量的比例达到1:10。
临床教师的计算以附属医院(直属)具有医师职称系列全部人员的15%计;非直属附属医院教师按聘请校外教师折算,原则上不超过全校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
观测点“队伍结构”合格标准中增加:医学类专业整体师资队伍结构必须由校本部基础教师和临床教师两大部分组成(临床教师必须有执业医师资格,且理论授课和课间见习教学教师须有主治医师及以上医疗职称)。
2.教学条件与利用3.1 教学基本设施观测点“实验室、实习场所”合格标准增加:医学教育必须有附属医院和非直属附属教学医院承担学生临床阶段教学,且生均床位数达到0.8张以上。
非直属附属医院指经当地行政部门批准、可完成临床教学全过程且有一届以上毕业生的教学医院。
3.专业与课程建设4.3 实践教学观测点“实习实训”合格标准增加:临床阶段教学中主干课程课间见习与理论授课的比例不少于1:1。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试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对民办、医学类、艺术类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的意见》,特制定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1.评估对象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组织3.教育部统筹合格评估工作,制定合格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和规划,组建“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
专家委员会主要负责指导监督合格评估工作,审议进校考察专家组提交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受理争议、仲裁等事宜。
34.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本地区高等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制定本地区新建本科学校合格评估计划,指导学校开展评建工作,检查学校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
5.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以下简称“教育部评估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合格评估工作,包括组织评估培训、组建评估专家队伍、采集和分析教学基本状态数据、组织专家进校评估等,并向专家委员会提交进校专家组的考察评估报告。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简化)11.30

普通⾼等学校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简化)11.30《普通⾼等学校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内涵解读合格评估⽅案设计的核⼼内涵是“四个促进,三个基本,两个突出,⼀个引导”。
“四个促进”是指促进办学经费投⼊,促进办学条件改善,促进教学管理规范,促进教学质量提⾼;“三个基本”是指: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教学管理基本规范,教学质量基本得到保证;“两个突出”是指:突出服务地⽅(⾏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突出培养应⽤型⼈才的办学定位;“⼀个引导”是指:引导参评学校构建并逐步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形成不断提⾼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以上这四个⽅⾯是合格评估⽅案的核⼼内容。
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由7个⼀级指标,20个⼆级指标,39个观测点(见附表)构成。
主要有以下特点:⼀是强调领导作⽤,要求学校各级领导班⼦遵循⾼等教育办学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落实教学⼯作的中⼼地位。
⼆是突出应⽤型⼈才培养模式,⿎励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
三是强调经费投⼊,特别是政府和学校举办⽅对学校办学经费的保障。
四是强调学校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形成不断提⾼教学质量的长效机制。
五是体现“以学⽣为本”的理念,强调对学⽣的指导和服务。
六是强调产出导向,重视⼈才培养质量,重视师⽣和社会对学校教学质量的评价。
本科教学⼯作合格评估从评估⽅案设计理念到具体指标,坚持“以学⽣为本”,保障学⽣基本权益,具体反映在六个⽅⾯:⼀是对学校办学条件提出了明确要求,保证教学的基本投⼊。
如教学⽇常运⾏⽀出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之和的⽐例≥13%,⽣均年教学⽇常运⾏⽀出≥1200元⼈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逐步增长。
⼆是注重对教学过程的规范管理。
指标体系对教师教学、专业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教学过程的主要环节提出了明确要求,其⽬的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使学⽣直接受益。
三是明确要求按国家规定配备班主任、辅导员和学⽣⼯作队伍,加强思想政治⼯作。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的缝隙,洒在了书桌上,我的思绪也随之展开。
经过十年的方案写作磨砺,我已经形成了一套自己的方法和体系。
现在,就让我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为主题,用意识流的方式,为你展现一场方案的创作过程。
一、评估目的我们得明确评估的目的。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旨在全面了解和掌握高校本科教学工作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推动高校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
这个目的,就像是导航仪,为我们指明方向。
二、评估对象我们要明确评估的对象。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对象是全国各地普通高等学校,包括综合性大学、工科类院校、文科类院校等。
这就要求我们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不同类型高校的特点,量身定制评估方案。
三、评估指标1.教学计划:评估教学计划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是否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前瞻性。
2.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设施、教学手段等,评估其是否满足教学需求。
3.教学过程:关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程建设等方面,评估教学质量。
4.教学效果:通过学生满意度、就业率等数据,了解教学成果。
5.教学改革:评估高校在教学改革方面的举措和成效。
6.管理水平:评估高校教学管理体系的完善程度。
四、评估方法1.实地考察:深入高校,了解教学实际情况。
2.问卷调查:收集学生、教师、管理人员等对教学工作的评价。
3.访谈:与高校领导、教师、学生等进行深入交流,了解教学现状。
4.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找出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
五、评估流程1.准备阶段:制定评估方案,确定评估指标,成立评估团队。
2.实施阶段:按照评估方案进行实地考察、问卷调查、访谈等。
3.分析阶段: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4.反馈阶段:向高校反馈评估结果,提出改进建议。
5.改进阶段:高校根据评估报告,制定整改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六、评估结果处理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简介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化法》为依据,贯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原则。
通过水平评估进一步加强国家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管理与指导,促使各级教化主管部门重视和支持高等学校的教学工作,促进学校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化方针,依据教化规律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强化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评估方案努力体现国家的教化方针及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和人才培育的基本要求,反映各类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及现阶段高等教化教学改革的走势与发展方向,特殊强调“三个符合度”,激励学校从实际动身,办出特色。
[1]评估指标体系依据《一般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有如下指标体系。
[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1.办学指导思想 1.1学校定位1.2办学思路2.师资队伍 2.1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2.2主讲老师3.教学条件与利用 3.1教学基本设施3.2教学经费4.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 4.1专业4.2课程4.3实践教学5.教学管理 5.1管理队伍5.2质量限制6.学风 6.1老师风范6.2学习风气7.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7.2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7.3思想道德修养7.4体育7.5社会声誉7.6就业特色项目编辑本段评估结论及其标准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标准如下:优秀:A≥15,C≤3,(其中重要项目A≥9,C≤1),D=0,特色显明。
良好:A+B≥15,(其中重要项目A+B≥9,D=0),D≤1;有特色项目。
合格:D≤3,(其中重要项目D≤1)。
[2]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9项。
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11项,一般指标8项。
二级指标的评估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1]编辑本段历史沿革事实上,自上世纪80年头起先,我国已组织实行过多次本科教学评估。
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相关文件

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为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切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提高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现就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
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
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级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民办高等学校、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年度检查指标体系(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
★《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
17.教师队伍
★《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教发〔2004〕2号)
★《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教发〔2006〕18号)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教高厅〔2011〕2号)
1.生师比低于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明确的限制招生指标。
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的比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数的比例符合国家规定
普通本科学校的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标造成重大事故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拨款与学费收入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之和的比例生均教学日常运行支出达到教高厅2011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规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校未经许可在学校未经许可育促进法审批机关核准的办办学地址经审批机关核准在审批机关核在审批机关核准的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学地点以外的场所准的办学场所内办学未擅自设立分支机办学地点以外的场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办学或对外出租校所办学造成重大民办高等学校办学管理舍影响学校安全稳事故若干规定教育部令第25号定和教育教学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学校依法制定章程章程内容完备规范法人治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经审批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1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设置依据指标观测点建议一般关注情形建议重点关注情形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1.办学许可证、法人登记证均在有效期内。
2.学校办学实际情况与办学许可证信息一致。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及体育类、艺术类高等学校 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教高厅函〔2006〕35号)一、对部分重点建设高等学校评估指标调整的说明1.办学指导思想1.1学校定位观测点“学校的定位与规划”,A级标准调整为“定位准确,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基本构建了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并有效实施”。
2.师资队伍2.1 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观测点“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改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比例”,A级标准为“≥45%”,C级标准为“25-35%”。
2.2 主讲教师观测点“教授、副教授上课情况”,A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95%以上的本科生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C级标准调整为“认真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75%以上的本科生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授、副教授讲授”。
注: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系指实现专业培养目标所开设的主要课程,不包括体育、外语、计算机基础等公共课。
计算时应以完整为本科生讲授一门课为标准,按课程门次计算。
3.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4.3实践教学观测点“实践教学内容与体系”, A级标准调整为“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注重实践内容和体系建设,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保证学生尽早参加科研和创新活动,并取得好的效果”。
包括观测:本科生研究创新基金数量与受益面,学生参加科研活动的时间及课题数量与质量,学生参加实践性创新活动的方法与管理等情况。
4.教学效果7.1基本理论与基本技能观测点“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A级标准包括观测:学生自主创新取得的成果(无需鉴定,但要有完整的资料、报告或产品原型),参加国内外大学生各类重大竞赛(诸如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设计大赛等)中获奖,在省部级(含)以上刊物发表的论文、作品,申请和获取专利并应用、产生效益,参与国际交流的学生数量、时间与效果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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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
明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调研方案(试行)》民办高校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
一、办学指导思想
1.3人才培养模式
观测点“人才培养思路”基本要求为:以社会需求和就业为导向,充分重视学生发展需要,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思路清晰,措施得力,效果明显。
二、教师队伍
2.1 数量与结构
观测点“生师比”基本要求中增加:自有专任教师数量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50%,兼职教师来源、学科、专业、结构及专业能力符合学校培养目标的要求。
增加备注3:自有专任教师包括以下两类:一是指全职在学校工作,与学校签有劳动合同的专职人员;二是指人事关系在原单位,但与原单位无任何工作关系,与本校签订长期聘用协议的教师。
与学校签有聘用协议,但不在学校全职工作的教师属外聘教师。
专任教师计算方法:自有教师、能达到学校专任教师年工作量且聘期连续二年(含)以上的外聘教师按1:1计入,聘期一年至二年的外聘教师按50%计入,聘期不足一年的不计入专任教师数。
全日制在校的自考助学生按1:1计入学生数。
四、专业与课程建设
4.1专业
观测点“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基本要求为: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条件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观测点“培养方案”基本要求为: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重视实践能力的培养;
人文社会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15%,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五、教学效果
7.4 校内外评价
观测点“社会评价”基本要求为: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学校的办学定位和教育质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得到社会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