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公司人员控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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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人员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人员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人员控制体系,强化员工的责任意识,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四条员工应按照岗位要求,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第五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公司发展贡献力量。

第六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传播公司内部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自觉接受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和检查,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第三章岗位权限与责任第八条员工应明确自身岗位权限,不得越权行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各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失误,应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一条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章内部控制措施第十二条建立健全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公司财务、采购、销售等关键环节的审计监督。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将员工绩效考核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第十五条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十六条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国家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国家企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家企业人员管理,提高企业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保障国家利益和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出资设立的企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国家出资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第三条企业人员管理制度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公平公正;(二)民主集中,民主决策;(三)以人为本,激励与约束并重;(四)权责分明,职责明确。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人员招聘计划,明确招聘条件、程序和录用标准。

第五条企业应当通过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选拔人才,确保招聘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人员配置制度,根据岗位要求和员工能力,合理配置人员,优化人力资源结构。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七条企业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技能、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培训。

第八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岗、辞退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应当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帮助其提高工作能力。

第四章工资与福利第十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需要,制定工资制度,确保员工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同地区水平相当。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住房、医疗、养老等福利保障。

第五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立奖励基金,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惩罚制度,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损害企业利益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企业对员工的奖励与惩罚应当公开、公正、公平。

第六章退休与离职第十五条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退休政策,为退休员工提供相应待遇。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离职制度,对离职员工进行妥善安置。

第七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企业可以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规定

公司人员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第三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本制度规定,履行岗位职责,为公司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管理,对员工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员工入职管理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时,应当按照招聘程序和资质要求进行评选,并签订劳动合同。

第六条新员工入职后,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和考核,了解公司的文化、制度和规章制度。

第七条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保障员工的工作权利。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不得从事与自身专业不符的工作。

第九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服从公司的安排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保守公司机密、维护公司利益等方面有义务,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三章员工工作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员工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要求和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不得早退晚到,擅自离职。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当维护公司的财产和设备,不得私自挪用公司财产。

第十四条公司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行为规范,不得进行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应当服从公司的领导和管理,不得对领导、同事进行恶意攻击。

第四章员工奖惩管理第十六条公司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根据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表现突出,取得显著成绩时,可以给予奖励,如晋升、加薪等。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时,可以给予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等。

第十九条公司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和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时,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章员工福利管理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工资、保险、福利等。

第二十一条公司提供员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员工提升职业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当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执行。

人员控制管理制度

人员控制管理制度

人员控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人员控制管理,提高企业人员素质和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的人员管理、控制和培训等各项活动。

第三条企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对人员控制管理的制度建设和执行力度。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制定人员控制管理制度,并不断进行完善和调整。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是企业人员控制管理的主要责任部门,应依法依规开展相关管理工作。

第六条人员控制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设置、招聘录用、岗位培训、绩效考核、奖惩管理、人事档案管理、薪酬管理等方面。

第七条人员控制管理应以企业整体发展为导向,充分发挥人才的作用,使其与企业目标和战略相一致。

第八条企业应积极倡导科学合理的员工休息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企业应加强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员工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十条企业应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科学合理地设定各类工作岗位。

第十一条岗位设置应符合国家职业资格要求和企业实际需求,能够保证企业正常运作和发展。

第十二条岗位设置应遵循“权责一致、分工明确、职责明确”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进行岗位设置的总结和调整,及时进行岗位调整和岗位撤销等工作。

第三章招聘录用第十四条企业应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招聘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招聘工作。

第十五条招聘工作应符合国家招聘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平公正公开,杜绝任何违法和不正当行为。

第十六条企业招聘应根据企业的用人需求和招聘标准,制定专业的招聘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招聘工作。

第十七条招聘录用应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实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并确保录用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符合招聘要求。

第十八条企业应加强对新员工的培训和熟悉工作环境的指导,帮助新员工尽快适应新的工作。

第四章岗位培训第十九条企业应根据员工的工作需要和发展需求,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条件。

人员管理制度全文

人员管理制度全文

人员管理制度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人员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制定本人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尊重员工基本权益,倡导和谐、公平和良好的劳动关系。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和有效开展。

第四条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和调整本管理制度。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录用第六条公司将根据企业的发展需要,编制人员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对象和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应当合理、科学,确保企业发展需要和员工的实际情况相适应。

第七条公司将通过公开招聘、内部推荐或者职业介绍等方式进行员工招聘。

第八条公司对于招聘的人员,应当按照程序进行面试、检查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并对其进行合同签订。

第九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能力,以及企业的发展需要,对合同期满的员工进行续签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章人员管理与培训第十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档案管理制度,对每一位员工进行档案管理,将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履历、培训记录等信息进行妥善保存。

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工作要求,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并进行培训。

第十二条公司将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和学习,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的绩效考核,鼓励员工通过自身的努力提高工作业绩。

第十四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岗位要求和工作情况,对员工进行调岗、晋升或者降职等调整。

第四章人员奖惩与福利第十五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给予相应的惩罚。

第十六条公司将制定员工福利计划,建立健全的员工福利制度,为员工提供合理的福利待遇。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五章人员退休与离职第十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员工离职制度,对于员工的离职申请进行审核和办理。

公司人员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公司人员管理规则制度范本

公司人员管理规则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人员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人员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人员管理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

二、招聘与选拔第五条公司招聘员工应当遵循双向选择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招聘活动。

第七条招聘过程中,公司应当如实告知应聘者招聘职位相关信息,对应聘者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能力测试和面试。

第八条公司应当根据应聘者的综合表现,确定录用人选,并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对录用的员工进行入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文化、企业制度、岗位技能等。

三、考核与评价第十条公司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体系,对员工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业务能力等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培训的依据。

第十二条公司实行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公司制度的员工给予处罚。

四、晋升与调整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公平的晋升机制,鼓励员工通过竞争获得晋升机会。

第十四条公司对晋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业绩、能力、潜力等。

第十五条公司实行岗位调整制度,根据员工个人特长和公司需要,进行岗位调整。

五、薪酬与福利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完善的薪酬制度,保障员工获得合理的报酬。

第十七条公司按照国家和地方政策,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带薪年假、病假等休假待遇。

第十九条公司为员工提供培训、晋升、职业发展规划等职业发展机会。

六、劳动纪律与保密第二十条公司建立严格的劳动纪律,员工应当遵守公司制度,按时上下班,服从工作安排。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

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受控人员的行为,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受控人员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二章公司受控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第三条公司受控人员有参与公司决策和经营管理的权利,有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享受利润分配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不得利用自身的地位谋取不正当私利。

第五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根据公司的需求和业务变化及时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三章公司受控人员的责任第六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负有监督责任,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

第七条公司受控人员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应当勇于担当,对公司的业务运作和财务状况负有全面的责任。

第八条公司受控人员应当维护公司形象,在公共场合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得损害公司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公司受控人员的管理措施第九条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立公司受控人员的监督委员会,对公司受控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第十条公司受控人员监督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公司受控人员的行为进行审查,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一条公司董事会应当建立公司受控人员的绩效评估机制,对公司受控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

第五章公司受控人员的违法违规处理第十二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配合公司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发现自身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主动向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接受公司的调查处理。

第十四条公司受控人员如因违法违规行为被问责或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根据情况进行惩罚,包括责令辞职、停职或解除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调整第十五条公司受控人员管理制度应当及时进行完善和调整,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变化进行相应的修订。

公司人员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公司人员成本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人员成本控制,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人员等。

第三条人员成本控制原则: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第二章人员招聘与配置第四条公司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制定招聘计划,严格控制人员招聘数量。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在招聘过程中,应优先考虑内部调动和晋升,减少外部招聘成本。

第六条人员配置应遵循“因事设岗、因岗定人、人岗相适”的原则,避免人员冗余。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岗位说明书,明确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酬待遇等,确保人员配置合理。

第三章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降低因人员素质不高导致的成本损失。

第九条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薪酬、晋升等挂钩。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确保薪酬水平与员工贡献相符。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加班费用,鼓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加班时间。

第十三条优化福利待遇,合理控制福利支出,提高员工满意度。

第五章人员离职与离职成本控制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规范离职流程。

第十五条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离职原因,为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严格控制离职成本,包括离职补偿、培训费用等。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公司定期对人员成本控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建立成本控制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公司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优化人员结构,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降低人力成本。

2. 建立健全薪酬福利体系,提高员工满意度。

3. 规范人员招聘、培训、考核、离职等流程,降低离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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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控制管理规定第一条人力资源工作管理的准则:组织管理从上至下层层负责,文化管理积极向上全面统一。

谁用人、谁管人、用人方、被用方均有目标、均有监督考核机制。

董事长有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等科级以上的聘用权。

职能部门经理有对副经理任免建议权,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对副经理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聘用权。

总经理有对副总经理任免建议权,有对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聘用权。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的招聘权、聘用建议权。

总经理为所辖单位第一责任人,若无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时其行政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管理日常工作人员任免考核控制第一条人员任免办法(一)实行“以内部选拔为主,外部聘用为辅;以竞聘上岗为主,推荐上岗为辅”的选拔方式;实行干部任免会审制。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

(三)依据“忠诚+业绩+团队精神”的选拔标准,坚持“有德有才、放手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无德有才,限制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的选拔原则。

第二条人员考核控制原则(一)就任新职的试用期控制在一至三个月,试用考核期原工资不变。

经考核胜任现任的,转正后,按正式任职调整工资;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二)新干部任职要求:1.做好前任遗留下来的工作。

2.做好本人在任期间的工作。

3.为下任铺平发展的道路。

第三条人员晋升控制管理办法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在工作中增长的才干。

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

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者上庸者下干部管理制度。

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的人担负重要的责任。

不拘泥于资历与级别。

按公司组织目标与事业机会的要求,依据制度甄别程序,对能力突出的、突出贡献者实施破格晋升。

(一)实行干部分级考评制度1.公司副总经理级考评工作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执行。

2.职能部门正职考评工作由公司人事部与行管部负责组织,报总经理审核确认。

3.采用360℃评价方式综合考评干部的业绩、行为与潜力。

第四条人员辞退控制原则(一)干部免职制度(辞退,免职)。

1.管理者渎职或不称职;2.经营严重亏损;3.关键管理指标未达到公司要求的线性指标;4.品德败坏,行为有损公司声誉;5.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亲自或让他人索取(收受)贿赂;6.挪用公司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擅自将公司资金以个人或他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擅自以公司财产提供担保;7.未经公司同意,亲自或授意他人从事与公司竞争的业务;擅自将公司商标或其它知识产权转让给他人使用;8.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9.违反国家和公司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绩效考核控制第一条:薪酬控制(一)、公司根据不同职务级别、岗位,按规定采取不同的薪酬标准。

必须报人资部、财务部备案。

(二)、社会保险与各类补贴1.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并签定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公司将为其交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门诊大额医疗及在职人员大额医疗救助金)。

2.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按当地社保局规定及当年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公司与奖励、处罚制度控制(一)为更有效地激励员工,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营造规范、向上的企业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二)奖惩的实施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三)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职能部门、员工的奖惩制度。

(四)奖励方式1.表扬:对员工的良好表现给予的即时称赞。

2.奖金:对员工的良好表现给予的一次性物质奖励。

3.嘉奖:加发200元(含)以下奖金,并记入个人奖励档案。

4.记功:加发500元(含)以下奖金,并记入个人奖励档案。

5.记大功:加发1000元(含)以下奖金,特大贡献者,由董事长颁发特别奖,并记入个人奖励档案。

6.晋级:晋级后工资待遇随之上调。

(五)奖励方法1.对员工的各类200元(含)以下奖励,以及表扬、奖金、嘉奖,员工本人其直接向上级提出申请或建议,人事负责人审核,部门经理、总经理批准;2.对员工的各类200元以上奖励、记功、记大功、晋级,以及其它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奖励,员工本人、部门负责人、公司行管部及公司人事部均可提出建议,由人力资源部复核后,报公司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六)奖励内容及标准(一)按奖励分类,设效益奖、创新奖、管理奖、表率奖、灾害功劳奖等。

1.效益奖: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公司创造直接或间接利益者。

2.创新奖:主动参与管理,积极提出创新性方案,并得以实施者。

3.管理奖:因管理有方,使本组织管理有较大改善,业绩突出者。

4.表率奖: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态度、品德等方面表现突出者。

5.灾害功劳奖:公司利益受损或将要受损时,能主动挽回损失者。

(二)、获奖励行为若可计算出效益金额,如果年增加效益或年降低成本大于4000元,则以年效益金额的规定比例提取奖金,奖励数额最高以5000元为限,且仅限提一年。

本条款所规定的奖励行为与第六条所规定的奖励行为不重复发生。

效益奖金提取比例标准表(四)、以下情形可给予记功1.效益奖:员工行为为公司年降低成本或年增加效益可核算,金额在6万一20万元之内的,给予记功。

2.创新奖:在技术开发、创新、改革领域中主动创新,经评审且有具体案例说明,较前一个年度比有突破性贡献的。

3.管理奖:对主办业务有重大革新,提出具体方案,实施后有重大成效,能够创造效益在6万一20万元之内的。

4.功劳灾害奖:在恶劣环境下,冒较大危险尽责职守、维护公司利益者或在人身安全受威胁情况下,适时消灭意外事件,使公司免受严重损失者。

(五)、记大功1.效益奖:员工行为为公司年降低成本或年增加效益可核算金额在20万以上,给予记大功。

2.其它特殊贡献经公司评比给予记大功者。

(六)、以下情形可给予晋级:(正常的晋升不在此列)1.年内记大功2次者。

2. 有其他重大功绩,被总裁直接批准给予晋级者。

第三条奖励的执行(一)严格奖励管理,所有奖励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核,批准必须有严格的审核依据,若发现奖励有作假行为,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奖励方式还可以采用发荣誉证书、带薪休假、旅游、培训深造等福利方式。

其它方式的实行,可依据本制度精神,由各部门、经营单位自行拟订相应规定,报公司人力资源部核准执行。

第四条惩罚形式(一)警告:对员工的不良表现给予口头或书面告诫,如整改等。

(二)扣款:对员工的不良行为给予一次性经济惩罚。

(三)记过:对员工的不良行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理,同时从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100元,记入个人奖惩档案。

(四)记大过:对员工的不良行为给予的一种行政处理,同时从当月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200元,记入个人奖惩档案。

(五)降级(停职):降级后工资待遇随之下调至低一级;停职期三个月,经考核合格后复职,不合格者换岗。

期间有特别贡献者,可提前结束考核期。

(六)开除(留用察看):予以解聘,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

情节特别恶劣者,加重扣除绩效奖金;对有改过表现或立功表现的可换岗留用察看,留用察看期三个月,发基本工资,经考核合格后留用;经考核不合格者辞退。

有特别立功表现者,可提前结束察看期。

第五条惩罚方法(一)经济处罚考核人员或员工的直接上级开具惩罚通知单,送被考核人员所在部门人事负责人或所在公司行管部,经核实后录入个人处罚档案。

(二)记过、记大过考核者将事实报公司、人事负责人并提出记过建议,经人事负责人核实,报部门经理批准后生效,并将此事实存入个人奖惩档案。

(三)降级(停职)、开除1、对一般员工的此类惩罚,由考核者提出事实和建议,报责任人所在单位总经理、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行管部)复核备案。

2、对科助级(含)以上人员的此类惩罚,由考核者提出建议和事实,报责任人所在单位总经理、部门经理审核,审批权限按《干部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六条奖励内容及标准办法按惩罚分类,惩罚包括行为规范、劳动纪律、工作过失、品行不良、公司禁止、违反规章制度等方面。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10元—20元的经济处罚1.行为规范:违反行为规范,给公司或他人造成负面影响者(如往窗外乱扔杂物);2.劳动纪律: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办公环境和氛围者(如上班打闲聊电话);3.工作过失:违反质量制度,未造成事实质量隐患的或造成轻度的质量问题者(如工作服不穿、个别产品包装袋日期漏打);不注意安全,造成安全事故隐患者(如乱接电源、下班后不关门窗、电脑不加密码等);4.品行不良:不注意节约,造成明显浪费者;对他人生活、学习、工作有影响行为者(如开长流水、乱用他人物件);5.公司与部门间任务、要求等,未按时落实到位的;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直接给予此类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但其违规情况已符合此类处罚要求,同样给予此类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20—50元的经济处罚1.劳动纪律:屡次违反工作纪律,在同事中造成不良影响者(上班时间里经常性的接听私人电话闲聊);2.工作过失:故意性或工作失职违反质量制度,造成较大质量事故隐患者(如进入生产车间不服从安排、以次充好等行为),或过失行为,险铸大错的;3.公司禁止:包容下属违规行为者(如对下属偷吃产品现象视而不见、上班时间允许下属利用公司电脑上网聊天)。

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直接给予此类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但其违规情况已符合此类处罚要求,同样给予此类处罚。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50元一100元的经济处罚1.重大问题的间接领导责任;2.屡次违反行为规范、工作纪律、生产质量等规定,其影响恶劣者;3.公司重大任务、要求等,未按时落实到位;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有具体处罚规定的,直接给予此类处罚;无具体处罚规定但其违规情况已符合此类处罚要求,同样给予此类处罚。

对于记过以上行政处理的,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一500元经济处罚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过1.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内,为躲避劳动而擅离岗位者;(2)在工作时间偷懒睡觉者;(3)工作时间无理取闹不听劝阻,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4)在厂区不许吸烟区内抽烟者。

2.工作过失(1)多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对工作进度有较大影响者;(2)工作未作交接或交接失误,导致工作有严重影响者;(3)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导致工作较大失误者;(4)服务态度恶劣,导致客户投诉,经查属实者;(5)因过失损坏公司财物虽价值不大,但不能认识错误者。

3.品行不良:(1)出于个人私利,阻挠公司改革的;(2)对侵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知情不报以至发生重大损失者;(3)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在公司中产生不良影响的。

4.公司禁止:(1)未经允许在公司卖商品者;(2)未经许可携带外人进公司参观者;5.公司其它规章制度规定给予记过处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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