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后勤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职工食堂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员工的行为,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员工的原则,以饱满的姿态做好后勤服务工作,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职工食堂餐饮管理的控制)

第二条各分中心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后勤服务中心要按职责围加强检查和监督,各分中心之间互相协调配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节岗位职责

第四条食堂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熟知食堂工作流程、操作规程及设备的工作原理及异常情况的处理。

(2)负责食堂班组各岗位的交接检查及全面巡检,并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本班成员完成工作任务,负责协调工作,工作中遇到水、电、设备等故障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本班发生的设备、安全等异常情况和事故时要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主任。

(4)班长要以身作则,遵章守纪,工作不怕脏不怕累,起

模带头作用,工作要积极主动,认真带领本班成员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好本班的安全管理及节能降耗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6)负责对班组成员的上班出勤情况进行如实记录。(7)负责班组成员的出勤记录。

(8)对班组成员违反考勤纪律有权按照考勤管理规定进行考核

(9)负责食堂工作的检查及监督。

第五条前厅服务员岗位职责

(1)整理好仪容仪表,化淡妆,准时上班,不迟到、早退,认真、快速的完成工作任务。

(2)正式开餐前,按照班长安排,认真做好餐前准备(3)用餐时,多与员工沟通,有问必答,不知者委婉回答客人,有必要时要问清再做回答,戒骄戒躁戒急戒烦。(4)如工作中出现疑问及时处理,解决不了及时汇报上级。(5)下班前检查工作区域是否关灯、关门、关窗,电源是否切断,确保安全,请示领导可下班。

(6)员工之间建立好良好的同事关系,不计较个人得失,互相帮助,遵守食堂一切规章制度。

(7)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高服务技能,业务素质能力形成比学、帮、赶、超的良好风气。

第六条厨师长岗位职责

(1)在食堂班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食堂后堂各工种的协调管理工作。

(2)领导组织厨师刻苦钻研业务,为广大员工烹饪出色、香、味、形具佳的菜肴。

(3)贯彻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带领食堂后堂员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规作业,避免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4)摸索伙食规律,掌握市场行情信息加强核算,帮助食堂负责人做好成本分析。认真督促检查领料、摘洗、切配、烹调等各个环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5)认真制定原料订购计划,根据季节合理配菜,动脑筋、想办法、变花样,不断提高餐厅服务质量,满足就餐需要。(6)安排组织饭菜销售工作,保证计量准确,按时供应,不得脱销和销售冷饭冷菜。

(7)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卫生法规,把好食品加工的各个环节,确保食品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第七条食堂厨师岗位职责

(1)服务到,礼貌待人。

(2)遵守作息时间,准时开餐,不擅离职守,不脱岗、串岗。

(3)服从分配,按质、按量、按时烹制饭菜,做到饭菜可口,保质保鲜。

(4)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操作工具,合理使用原

材料,节约水、电、煤气。

(5)格遵守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厨房、餐厅卫生,保证不让员工吃有异味食品,防止食物中毒。

(6)上班前将工作服穿戴整齐,厨房禁吸烟,不准另搞标准开小灶。

(7)自觉遵守食堂各项规章制度,努力钻研业务,提高烹饪技术。

(8)服从主管调动,维护好厨房灶具、设备,协助员工餐厅服务员做好开餐准备工作。

(9)计划用料,精工细作,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制作法,做到色、香、味俱佳。

(10)协助班长做好食堂工作,参与每菜谱的制定。(11)虚心听取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改善伙食。(12)协助班长做好安全防工作,定期消毒。

(13)完成班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节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

第八条食堂应按规定时间开饭,就餐人员一律在窗口排队买饭,禁止到操作间买饭。

第九条就餐人员一律凭餐厅发售的饭卡买饭,不赊账。第十条就餐人员要爱护食堂的各种设施,守秩序、讲卫生、剩饭剩菜倒入垃圾桶,食堂不准猜拳行令。

第十一条降低饭菜成本,做到饭菜品种多样化,经济实惠,

物美价廉。

第十二条加强成本核算,建立健全帐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格执行采购、验收、入库、报账、领用、发放制度,达到帐、卡、物相符。

第十三条实行餐务公开,定期公布食堂饭菜原材料的进价和成品、半成品的销售价格,并将每月食堂收支情况榜公布,接受就餐人员的监督。

第十四条要带头执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级的政策法则。

第十五条食堂班组长认真组织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带好自己的“一班人”,讲团结,讲奉献,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提高责任心、事业心,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第十六条食堂管理人员要把好“三关”,即:进货关、加工关、质量关。要做到“四勤”,即:眼勤、嘴勤、手勤、腿勤。

第十七条食堂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对所有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损坏现象及时处理或维修,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八条食堂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以“为员工负责,为员工服务”为宗旨,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尽量降低成本,提高伙食质量。

第十九条食堂管理人员于律己,做到不贪、不拿、不占、不乱用公物。

第二十条帐目清楚,日清月结,每月(期末)定时公布伙食情况。

第二十一条食堂管理人员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以保证就餐员工身心健康为己任,禁一切食物中毒现象的发生。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现象,要格追究其责任,造成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节考核制度

第二十二条食堂管理人员因不格管理造成浪费及不能正确对待所发生的事情,造成处理不当,经过调查,情况属实,按原价2倍考核,重者解聘管理岗位。

第二十三条禁上班时饮酒,违者考核50-100元。

第二十四条凡有投诉不能正确对待或者反映问题不能立即解决,每拖延一天将考核当事人30元-100元

第二十五条上班时间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必须穿戴防护用品,违者将考核当事人20元,部门负责人10元。

第二十六条在上班期间,各部门负责人不能擅自外出,若查岗不在未请假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所经营各类食品禁假冒伪劣,更不允腐蚀霉变,如有发生扣罚部门负责人500元。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不出售腐蚀霉

变的食物,经核实每发生一次考核经办人200元,并考核食堂管理人员100-200元;定时消毒,消毒有遗漏或以蒙骗的式进行欺骗,每发生一次考核100元,两次解聘工作岗位。第二十九条食堂保持清洁卫生,每应对食堂所有的物品和工作环境进行大清扫,保证现场清洁,如发生一处不洁考核20元。

第三十条食堂人员不准开小灶,应按职工就餐标准就餐,发现私自吃小灶者每发生一次考核当事人30元,部门负责人50元。

第三十一条食堂待储食物及未加工食物不得出售,违反一次考核当事人100元;保证饭菜的质量,如发现员工因饮食不洁而引起腹泻或食物中毒现象,考核当事人100-200元,部门负责人100-300元。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必须做到帐物相符,收入准确无误,禁隐瞒虚报,每发生一次考核100-500元,部门负责人50-500元。第三十三条食堂人员偷盗食堂物资,一次考核500--1000元,正式员工上交人事处,临时用工立即解聘,同时考核部门负责人100-200元,安全员1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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