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精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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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标准法规)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总则

1.0.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施工、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仍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关联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壹般规定

2.0.1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2.0.2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2.0.3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且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2.0.4于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2.0.5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2.0.6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2.0.7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且做好检查记录。

2.0.8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2.0.9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3.1建设单位责任

3.1.1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3.1.2建设单位应当于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关联责任,且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3.1.3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3.1.4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3.1.5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于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确,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3.2施工单位责任

3.2.1施工单位对文明施工具体负责。

3.2.2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文明施工全面负责,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3.2.3施工单位应当编制文明施工措施方案且组织实施。

3.2.4项目经理是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第壹责任人,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直接责任。

3.2.5施工现场应当建立文明施工责任制度和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人,实行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3.2.6施工单位必须专项列支且合理使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3.3监理单位责任

3.3.1监理单位对文明施工负有监督责任。

3.3.2监理单位应当将文明施工纳入监理范围,审查文明施工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关联标准。

3.3.3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不文明施工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方案。

3.3.4监理单位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合理使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

4.文明施工措施方案

4.0.1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针对工程项目施工特点编制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经监理单位审核,且报建设单位同意。

4.1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包含以下内容。

4.1.1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及责任人。

4.1.2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目标和落实目标的措施及奖惩。

4.1.3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拨付及使用计划。

4.1.4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平面布置、区域划分、进出道口硬化、场区道路设置、冲洗设施配备、施工余土覆盖、材料及施工机具堆放、施工标识图牌制作以及现场门楼、施工围挡、立面封闭和临时设施的建造。

4.1.5根据工程特点编制防治大气、扬尘污染和水土、噪声污染的专项方案。

4.1.6施工现场内外卫生保洁措施。

4.1.7方便施工现场周边居民生活和出行的措施。

4.1.8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措施。

4.1.9地下设施保护措施。

4.1.10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处置措施。

4.1.11考评办法及奖惩。落实文明施工措施的具体办法和要求,日常检查评比的方法和标准,奖惩办法。

5.技术标准

5.1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

5.1.1施工现场主要进出道口应设置大门,大门宽度不得大于6米。门头应有企业名称和形象标志,力求美观。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不得低于5米。

5.1.2大门必须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和施工围挡壹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5.1.3施工现场大门的标语以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文明施工为主。

5.1.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1.5施工现场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工程简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管理责任、公示事项以及渣土管理责任等图牌。

5.1.6工程简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消防保卫、以及施工总平面布置等图牌应设置于施工现场大门内侧醒目处,且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5.1.7管理责任、公示事项和渣土管理责任牌应放置于大门外侧醒目处。

5.2施工围挡(围墙)

5.2.1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

5.2.2施工围挡(围墙)必须按文明施工措施方案实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2.3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也可采用彩钢板、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5.2.4砖砌围墙厚度不得小于240mm,每垛间距不大于5米抱240术360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涂料粉刷处理。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300mm的踢脚基座,PVC板型围挡底部设置不低于450mm的踢脚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米。

5.2.5城市主干道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周边施工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4米;其他路段的施工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米;施工现场有多个施工单位处于同壹作业面同时交叉作业的,各施工单位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围墙)。

5.2.6施工周期于壹个月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和管线迁改工程,能够采用活动围挡。

5.2.7拆除工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围墙)。开工前可设置活动围挡,拆除完工后必须设置固定围挡(围墙)。

5.2.8活动围挡必须采用彩钢板制作,高度不得低于1.8米,采取靠接、背撑和满砌踢脚基座的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5.2.9施工围挡(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和废弃物,不得倾靠施工围挡(围墙)堆放各类建筑材料及渣土。

5.2.10定期检查、清洗和刷新施工围挡(围墙),保证其牢固、整洁。

5.2.11市政工程应于施工围挡醒目处规范书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时间和文明宣传、温馨提示标语。

5.2.12处于城市交通路段的建设工程应于施工围挡(围墙)顶部安装警示红灯或于醒目处张贴警示标志,警示红灯或警示标志每隔间距不大于20米。

5.3材料堆放和立面封闭

5.3.1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布置合理。

5.3.2材料堆放场地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5.3.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必须按品种分规格堆码整齐,做到壹头齐、壹条线、壹般高。砖成跺,砂、石料成方,大型工具等应壹头齐。

5.3.4材料堆放场地宜设置简易围栏,和其他施工区域分隔。

5.3.5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置材料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型号、产地、数量等,材料标识牌应统壹制作。

5.3.6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材料应入库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环保、安全。

5.3.7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

5.3.8建筑施工结构主体二层(含二层)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密度网(2000目及之上)进行封闭,封闭必须高于作业面且同步进行。

5.3.9工程外立面要保持干净、整齐、牢固,无破损。

5.4施工道口和场区道路

5.4.1施工现场作业段面进出道口设置壹般不得超过2个,道路排水、城市立交等线性工程因施工需要可设置临时道口,但车辆、材料进出完毕后应及时封闭。

5.4.2施工道口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强度不低于C25,厚度不低于220mm,宽度不得低于施工大门宽度,场地条件允许,长度不得低于15米,且和场区道路相连接。施工道口应保证平整、坚实,能满足载重车辆通行要求。

5.4.3场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强度不低于C25,厚度不低于220mm,宽度不低于3米。

5.4.4受条件限制的市政工程可和作业面同步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且和进出道口相接。

5.4.5临时施工便道可采用碎石、煤渣、三合土等材料夯实固化处理。

5.4.6场区道路俩边应设置简易围栏和其它施工区域有效分隔。

5.5冲洗设施和排水管网

5.5.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处必须设置冲洗设施。

5.5.2冲洗设施包括洗车槽、冲洗台、排水沟、沉淀池、自动冲洗设备、高压水枪等。

5.5.3洗车槽为下沉式弧形蓄水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c25,最大蓄水深度不得低于300mm,蓄水长度不得低于6米,槽体宽度不得低于3米,槽底应设置宽度不低于200mm的排水沟和沉淀池相连,洗车槽设置部位距离大门不得小于8米。

5.5.4冲洗平台为下沉式轻钢混凝土结构,基槽深度不得低于300mm,长度不得低于5米,宽度不得低于3.5米。平台底部硬化找平处理,设置不低于3%的自然排水坡度,且于合理部位设置宽度不低于200mm的导流水沟,和沉淀池连接。冲洗平台面层采用工字钢排列罩盖,四周搭接的混凝土强度不低于C30,混凝土搭接宽度不得低于500mm。

5.5.5自动冲洗设备可选购成型产品,也可结合冲洗平台自行改装。自行改装的自动冲洗设备水头扬程不得低于32米,喷嘴数量不得少于16个。

5.5.6排水沟设置于进出道口大门处,长度和大门同宽,宽度不得低于200mm,深度不得低于100mm,采用铁篦罩面,通过排水管网和沉淀池相连。

5.5.7沉淀池应不少于俩级沉淀,沉淀池长度不得低于1.5米,宽度不得低于1.2米,壹级沉淀池深度不得低于1米,二级沉淀池深度不得低于1.5米。沉淀深度不得低于400mm。沉淀池四周应用240mm砖石砌筑,且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且和市政排水管网相接,沉淀池面层采用铁篦井盖或混凝土盖罩面。

5.5.8进出道口应配置不少于俩部380V电压的高压水枪。

5.5.9城市二环线内和市容景观道路及机场、码头、车站、广场等周边的建设工地,必须安装自动冲洗设备。其它路段的建设工地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特点,设置符合要求的冲洗设施。

5.5.10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系统,和市政污水管网连接。施工现场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的,

应设置集水井,定期抽排。集水井长度不得低于2.5米,宽度不得低于2米,深度不得低于1.5米,四周采用240mm砖石材料砌筑,且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集水井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面层采用铁篦井盖或混凝土盖罩面。

5.5.11施工现场排水管网应设置直径不低于Φ200mm的排水管。场区道路旁和施工作业区域四周也可设置导流渠。导流渠宽度应不低于200mm,深度不低于150mm,四周采用砖砌抹面找平,或用混凝土浇筑收浆找平。

5.5.12施工现场排水管网应设置雨水收集井,间距不得大于30米,管网转接处应设置检查井。

5.5.13施工现场厕所应设置化粪池,厨房应设置隔油池,和现场管网连接。

5.5.14施工废水、雨水排放的沉淀池应和生活污水排放的沉淀池分开设置。

5.5.15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江河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5.6施工作业区和现场保洁

5.6.1施工作业区应设置围栏和办公、生活等区域和场区道路有效分隔。

5.6.2施工作业区待用建筑材料应分类码放整齐,作业完毕后,多余建筑材料要及时转运归类,保证整洁有序。

5.6.3当天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收集清运建筑垃圾,未能及时转运的建筑垃圾,应集中后覆盖堆放。

5.6.4于同壹施工段面内,各分隔作业区域间应设置临时施工便道,且夯实固化处理。

5.6.5于进行易产生泥浆的基础作业前,根据工作量和泥浆量,必须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泥浆池。泥浆池长度不低于3米,宽度不低于2米,深度不低于1.5米,墙体用240mm 砖石砌筑,水泥砂浆抹面找平处理,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找平,四周设置高度不低于800mm 的脚手围护。泥浆池也可采用钢板制作。施工泥浆应及时清运,防止漫溢。

5.6.6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保洁人员负责进出道口车辆冲洗保洁,工地门前卫生包干,施工围挡(围墙)清洗维护,施工现场清扫整理等工作。

5.6.7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卫生要求的保洁器具。包括清扫工具、移动式封闭垃圾箱、电动式高压水枪、汽油机式高压水枪、简易洒水斗车、洒水车等。

5.6.8保洁人员应佩戴袖章上岗,上路保洁人员仍应身着警示背心,确保交通安全。

5.6.9渣土和泥浆运输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封闭车辆。

5.6.10车轮必须经保洁人员冲洗干净后,车辆方可驶离工地。渣土外运时,保洁人员不得少于四人。

5.6.11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冲洗设施的建设工地于清运渣土时,要保证停车泊位硬化处理,随时保持泊位干净,及时处置车轮泥土,且于和市政道路接口处铺设干净湿润的毛毡。毛毡铺设长度不得低于15米,脏污后应及时更换,渣土运输车辆应经毛毡上通行后,进入城市道路。

5.6.12施工现场每天应及时清扫保洁,干燥天气仍应及时湿水,防止扬尘。

5.7环境保护

5.7.1扬尘污染控制

5.7.1.1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设置围栏集中堆放,堆放高度不得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且采取覆盖措施。土方堆放时间超过壹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

5.7.1.2施工现场裸露土壤应采取硬化或绿化措施,提倡种树、种花或种速生草种。

5.7.1.3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5.7.1.4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必须入库保管,砂石料必须覆盖防止扬尘。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必须封闭、包扎、覆盖。

5.7.1.5于进行混凝土凿毛、清理杯口以及破除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时必须采取湿水措施降尘,有条件的现场和土方拌合、隧道暗挖施工的应采用吸入式除尘设备施工。

5.7.1.6施工现场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5.7.1.7城市二环线内,工程造价5000万元之上的市政工程应配备洒水车,及时给周边道路降尘。提倡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

5.7.1.8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及时洒水降尘。

5.7.1.9四级之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房屋拆除、楼面清渣、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5.7.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

5.7.2.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5.7.2.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的排放规定。

5.7.2.3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规定。

5.7.2.4钢筋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良好,且安装大型通风设备,及时吹散有毒废气。

5.7.2.5暗挖法隧道施工中,泥土运输宜采用电瓶车运输,降低洞内废气排放。

5.7.3水土污染控制

5.7.3.1施工现场所需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专门设置库房存放,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5.7.3.2于河流、湖泊施工作业时,应采取水体保护措施。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用水、泥浆直接排入河流、湖泊,严禁将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直接丢入河流、湖泊。定期派人捡拾湖面漂浮的各类垃圾。

5.7.3.3于湖河地区施工,若条件许可应尽量架设水上栈桥,少用围堰方法施工,有效保护水体免受污染,栈桥应派专人清扫保洁,严禁直接用水冲洗栈桥。

5.7.3.4施工中的小机具要由专人负责集中管理、维修,避免漏油污染结构和水体。

5.7.3.5预应力混凝土真空灌浆后应将桥面或梁端被灰浆污染的部位,用清水洗干净。压浆剩余水泥浆不得随意倾倒,应集中到指定地点抗渗处理。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且应和市政污水管线连接,保证排水畅通。

5.7.4噪声污染控制

5.7.4.1施工现场应根据国家规定GB/T12524《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和

GB12523《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对场界噪声进行监测和记录,制定降噪措施,保证噪声排放不超过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阶段噪声限值表

5.7.4.2采取先进的施工工艺,选用噪声规定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对机械、设备采取必要的消声、隔振和减振措施,同时做好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

5.7.4.3施工现场产生噪声的机械设备,应尽量远离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和周边住宅区,且应对其采取降噪措施。

5.7.4.4电锯、发电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于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连续封闭。

5.7.4.5加强人为噪声的管理,要防止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产生的噪音。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5.7.4.6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于居民区、文教区、疗养区和其他需要安静的地区进行有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上的连续性或其他特殊原因,确需连续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向环保部门办理审批手续,且通告附近居民。

5.7.5光污染控制

5.7.5.1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夜间施工时,应合理调整灯光照射角度,于保证现场施工作业面足够照度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5.7.5.2于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弧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干扰。

5.7.6环境影响控制

5.7.

6.1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组织对施工场地所于地区的土壤环境现状进行调查,制定科学的保护或恢复措施,防止施工过程中造成土壤侵蚀、退化,减少施工活动对土壤环境的破坏和污染。

5.7.

6.2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保护的,工程开工前应由建设单位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5.7.

6.3建设项目施工中涉及古树名木确需迁移,应按照古树名木移植的有关规定办理移植许可证和组织施工。

5.7.

6.4对场地内无法移栽、必须原地保留的古树名木应划定保护区域,严格履行园林部门批准的保护方案,采取有效保护措施。

5.7.

6.5施工单位于施工过程中壹旦发现文物,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且通报文物管理部门。

5.7.

6.6建设项目场址内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地上文物,应积极履行经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原址保护方案,确保其不受施工活动损害。

5.7.

6.7对于因施工而破坏的植被、造成的裸土,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土壤侵蚀、流失。如采取覆盖砂石、种植速生草种等措施。施工结束后,被破坏的原有植被场地必须恢复或进行合理绿化。

5.8临时设施

5.8.0.1临时设施包括宿舍、食堂、厕所、淋浴房、盥洗处、工问休息茶亭等。建筑临时生活设施所用的建筑材料必须符合环保、节能和消防的要求。搭设活动房应有防火、防风等措施,结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必须满足安全和使用要求。活动房墙壁和屋顶应采用保温隔热材料,或采用有效的保温隔热措施。

5.8.1宿舍标准

5.8.1.1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治安、防火责任牌、报警电话牌必须设置齐全。

5.8.1.2宿舍内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6米,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小于4㎡。

5.8.1.3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保证室内空气流通。

5.8.1.4宿舍内应使用钢制床架,床铺不得超过2层,严禁使用地铺、通铺。

5.8.1.5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室。

5.8.1.6宿舍地面应硬化。

5.8.1.7宿舍内严禁引火、做饭。

5.8.2食堂标准

5.8.2.1食堂应严格遵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管理制度,保证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5.8.2.2食堂应设置于距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20米以外的地方。

5.8.2.3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门扇下方应设不低于200mm的防鼠挡板。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得低于1.5米,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5.8.2.4食堂应配备消毒、冷藏和排风设施,生熟食品分类储放。

5.8.2.5食堂必须配备纱门、纱窗、纱罩。

5.8.2.6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必须持身体健康证上岗。

5.8.3就餐处

5.8.3.1就餐处应设置于食堂旁。

5.8.3.2就餐处面积应根据就餐人数设置,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人均面积不得小于0.7㎡,地面硬化处理,排水通畅,便于冲洗。

5.8.3.3设置就餐条桌、条凳、封闭垃圾桶和洗碗池。

5.8.3.4建立就餐处管理制度,悬挂、张贴爱惜粮食、节约用水、爱护环境卫生等宣传牌。

5.8.4厕所标准

5.8.4.1厕所大小应根据作业人员数量设置。高层建筑施工超过8层的或线性市政工程施工长度超过400米的,每隔4层或200米应设置临时厕所。

5.8.4.2应设置通风良好的可冲洗式厕所,厕所应将门窗及照明设施安装齐全。

5.8.4.3厕所地面、墙裙、蹲坑、小便槽应贴瓷砖,蹲位之间必须设置隔板,隔板高度不得低于0.9米。

5.8.4.4厕所应有符合抗渗要求的带盖化粪池,厕所污水应经化粪池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5.8.4.5男女厕所必须分设。

5.8.5淋浴房及盥洗处标准

5.8.5.1淋浴房、盥洗处应设置满足需要的淋浴喷头或节水龙头。

5.8.5.2淋浴房、盥洗处地面应作防滑处理。

5.8.5.3淋浴房应定时保证充足的热水供应。

5.8.5.4淋浴房内应设置长凳、储衣柜或挂衣架。

5.8.5.5男女淋浴房必须分设。

5.8.6工间休息茶亭标准

5.8.

6.1工间休息茶亭应设置于施工区域旁,且和施工区域保持符合安全规定的距离。

5.8.

6.2工间休息茶亭应能挡风遮雨,且保证通风采光良好。

5.8.

6.3工间休息茶亭应配备茶水桶、长条座椅,夏冬俩季应相应设置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设施。

5.8.7农民工业余学校

5.8.7.1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面积不得小于50㎡,墙面刷白,地面硬化处理。

5.8.7.2配置29时之上电视机、影碟机、报刊、杂志、图书、棋类、扑克牌、黑板、桌椅等学习设施。

5.8.7.3农民工业余学校管理制度必须设置齐全。

5.8.8办公室

5.8.8.1室内净高不得低于2.6米,面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墙面刷白,地面硬化处理。

5.8.8.2办公室管理制度(岗位、管理职责)设置必须齐全。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章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高现场管理水平,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根据建设部、北京市建委有关文件,结合公司得实际情况,修订补充《北京矿建公司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确保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实现绿色施工,特制定本标准。对于本标准未涵盖得内容,请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标准规定执行。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承建得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得新建、扩建及改建工程项目;各地分公司可根据当地标准,做相应调整。 1、3 本标准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与国食品卫生法》 《北京市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与管理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补充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文明安全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北京市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绿色施工管理规程及图例》

《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北京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第二章一般规定 2、1现场布置 1.根据施工现场得情况,以及甲方划定得用地范围,做好平面布置图,合理设计与布置临时供水、供电、供热、通讯、机械设备、料场、生产、办公、生活所需房屋及设施。 2、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应与施工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应按附图标准设置大门、门垛、围墙、场内道路等设施。 4、办公区、生活区选址应当符合安全要求,其中生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场外单独设置。 5、施工现场出入口大门内侧路边显要位置设置二图六板及工程标识牌。 6、施工现场办公区显著位置布置二面旗帜与旗杆,分别为国旗、矿建公司旗。 7、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封闭式硬质围挡,可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或砌块。除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外,围挡必须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使用砌块砌筑得围挡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墙垛,并确保围挡无破损,使用金属定型材料得围挡应确保支撑牢固,挡板保持不变形、无破损、无锈蚀。施工现场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土,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厕所等。 8、施工现场临时搭建得建筑物,施工现场使用得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合格证书,建设工程竣工一个月内,临电设施应全部拆除。 9、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应根据用途进行硬化处理,裸露得场地与集中堆放得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 10、施工现场大门口应设置冲洗车辆设施。 2、2施工现场企业形象视觉识别 1、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门口宽度不小于5、5米、 2、大门为型钢制作方柱门架,平面尺寸不少于600*600mm高度不得低于4米,门垛立面喷涂白底浅蓝色字体,四边刷80mm宽浅蓝色边框,距地面处120mm,字体为标准文体,书写“创精品工程、树矿建形象”。 3、大门采用双扇型钢龙骨钢板门,刷浅蓝色漆,书写标准文体白色“北京矿建”大字、字体尺寸宽*高550*750mm、 4、图样见附图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
(一)工地大门及围墙 1、工地大门:采用砖砌体做门柱,截面尺寸为 1.0×1.0m,大门净宽 6.0m,高 6.5m,门楣高 1.5m,净高 5.0m,门柱从地面起 2.0m 为蓝色, 门楣为蓝色,其余部位为白色。门楣从左至右标上标上企业标志,用宋 体字标上企业名称。字体高度 1.1m,上下左右居中。在右大门上开一个 900mm(宽)×1800mm(高)的小门,以方便施工人员进出。大门中部 布置 1.0m 高铁,刷涂成蓝色。大门右侧围墙均匀布置“五牌一图”,左 侧围墙布置企业简介,大小为 900mm(宽)×1400mm(高),牌间间距 200mm。
工地大门

2、围挡:围墙采用砖砌体(18 墙),高度 2.0m,每间隔 6.0m 设置 一道 370×370mm 砖柱。墙体颜色为白色,上端 0.2m、下端 0.3m 为 蓝色,墙体中部用蓝色隶书字体标上企业名称。
大门正立面图
(二)安全通道 1、在进入建筑物入口处,或建筑物物体坠落半径范围内的人行通
道处均需设置安全通道。 2、安全通道防护采用Ф48 钢管搭设,长度为 3000~6000mm(根
据建筑物高度确定危险半径),宽度 4000mm,高度为 3800mm。 3、通道采用双层防护,两层之间间距无为 800mm,顶层满铺脚
手板,下层铺设 50×100@350 木坊,上订 18mm 厚木胶合板。 4、安全通道防护棚顶层设置防护栏杆,高度 1200mm,两道水平
杆,栏杆间距为 400mm 红白相间警示油漆,并满挂密目网。 5、安全通道防护棚两侧应设置斜撑,并满挂密目网,所有水平杆
控制伸出立杆外侧 100mm。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 工标准化管理图解 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 设备管理标准 一、文明施工 (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 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 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7.拆除工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围墙)。开工前可设置活动围挡,拆除完工后应设置固定围挡(围墙),待建地块(建设储备地)围挡(围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

目录 1.总则------------------------------------------------3 2.术语与定义------------------------------------------3 3.围挡设置施工现场边界--------------------------------5 4.施工路栏设置施工现场边界----------------------------7 5.脚手架设置------------------------------------------7 6.防尘围网与网布设置----------------------------------8 7.出入门及其内侧设置----------------------------------9 8.施工铭牌设置---------------------------------------10 9.防护性棚架设置-------------------------------------11 10.临时通行道路设置----------------------------------12 11.占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13 12.办公(生活)区设置-------------------------------14 13.施工区域设置-------------------------------------16 14.工地及生活区排水系统设置--------------------------17 15.地下管线保护--------------------------------------18 16. 噪声控制-----------------------------------------19 17. 扬尘控制 ----------------------------------------20 18.光照影响控制--------------------------------------22 19.其他污染物控制------------------------------------22 —2 —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1206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办法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详细 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安全作业环境,倡导绿色施工,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文明施工、建设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是指通过落实相关各方管理责任、开展全过程管理和进行量化评价考核,实现输变电工程安全制度执行标准化、安全设施标准化、个人防护用品标准化、

现场布置标准化、作业行为规范化和环境影响最小化,确保施工安全。 第三条公司在加强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作的同时,鼓励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倡导积极采用有利于保障施工安全的技术装备、施工工艺和管理方式。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建设管理输变电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管理职责 (一)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监督、指导、评价、考核公司系统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 (二)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工作的检查和经验交流活动。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 1.1.1功能区域基本要求 1.1.1.1主出入口大门 1、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大门采用有门柱式的双开大门,规格:门宽≥6000mm,高度≥2500mm,门扇等分,其中一扇设1600mm×800mm人行小门。 2、材质:大门采用金属角钢做框,做除锈处理,双面包镀锌铁皮。 3、门柱截面积建议采用800mm×800mm,高度3200mm,其中柱帽高200mm。 4、大门图案及文字要求: (1)颜色:大门底色采用灰色;字体采用白色;LOGO采用红色。 (2)文字组合及其它:字高为500mm,LOGO尺寸为600mm×600mm,二者底端对齐,线下字样字高为200mm,整体文字组合在大门居中布置。 1.1.1.2次出入口大门 1、次出入口大门包括施工区次出入口大门和生活区、办公区大门。 2、大门的尺寸、形式需满足现场使用功能和当地政府要求,且美观、大方,在此不作统一规定。 3、在场地规划阶段,施工单位须将次出入口大门的样式图纸呈报项目部,审批

合格后方可制作安装。 1.1.1.3现场围挡 1、工程施工现场周边须设置连续、密闭的围挡。 2、市区主要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一般路段的工地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m的封闭围挡;使用的材料应保证围挡稳固、整齐、美观,不得使用石棉瓦、安全网等,具体形式和尺寸须满足当地政府要求和营销需求。 3、施工作业区与现场道路间应相互分开,隔离措施应采用定制隔离网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并外挂密目网,高度均不低于 1.5m。各区应有明显的标志牌,生活区进入施工作业区的入口处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 4、材料堆放区周围使用金属围挡,或以脚手架钢管搭设隔架挂网与周围隔离,高度1.2m~1.5m,并加标识注明。 5、各标段之间的隔离建议采用硬性隔离(彩钢板、砖墙等形式)进行分离,标段楼栋作业区隔离建议采用钢管架外挂密目网的方式,高度均不低于1.8m。 1.1.1.4门卫室 1、入口处必须设置坚固、美观的门卫室,门卫室应悬挂经项目部批准的“施工现场车辆管理和人员参观管理办法及门卫岗位制度”。并配备办公桌椅、登记本(访客借用安全帽记录)、值班表、紧急联络电话表及警钟系统等,门卫人员要统一着装并佩戴执勤袖标。

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完整版)

中城上品项目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方 案 编制: 审核 : 审批 : 武汉鼎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编制说明 一、本施工组织设计为中城上品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 二、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仅为施工现场总的组织方案,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起总的指导作用。对于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模板工程、垂直运输、脚手架工程等,另外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来具体指导。 三、本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1) 6、《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 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8、《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 9、《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武城建[2013]233号) 10、《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政府令2012-229号) 11、国家、行业、湖北省及武汉市发布的有关安全文明、环保施工的规定。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1) 第二章管理人员名单 (2) 第三章安全文明管理目标 (3) 第四章安全管理 (3) 第五章文明施工方案 (6) 第六章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9) 第七章悬挑式钢管脚手架 (10) 第八章、模板工程施工方案 (13) 第九章“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14) 第十章临时用电施工方案 (16) 第十一章外用电梯安装和拆除方案 (19) 第十二章塔吊安装拆除施工方案 (20) 第十三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措施 (29) 附1: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证复印件 附2: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第一章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中城上品项目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市场管理站 1. 总则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保护市容和生态环境,改善作业人员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根据《武汉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211号令),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和改建的建筑工程、拆除工程以及道路排水、轨道交通、桥梁隧道、城市高架桥、过街通道、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等市政工程和配套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迁改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 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除应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一般规定 施工现场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应当合理规划,分开设置。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临时用房应选址合理,并应符合安全、消防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在文明施工措施方案编制中应有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卫生的有效措施。

施工企业应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措施,为作业提供必备的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和培训。 施工企业应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和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防疫等工作。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应包括环境保护、环境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内容。 施工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施工现场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3.文明施工责任 建设单位责任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由建设单位负总责。 建设单位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勘察、施工、监理等单位文明施工的相关责任,并为前述单位开展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有多个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建设单位应当有效协调文明施工的管理工作。 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渣土处置工程,由建设单位负责渣土运输车辆的清洗保洁工作。 建设单位应将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费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在施工合同 中予以明确,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给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责任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策划 1首开工点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要求: 1.1、首开工点确定:经项目研究初步确定首开工点为金钟枢纽及金钟服务区临建部分;总体要求是简约大方、整洁安全、形象突出、满足中铁开投公司标准及中铁二局视觉化标准要求。根据《中铁开投威围高速公路项目临时设施建设标准(定稿)》标准,拟采取下建设标准: 1.2.1施工便道一般规定: (1)施工便道建设满足施工需要,按照公司施工策划要求,尽量结合地方道路规划及施工现场实进行专项设计,尽可能提前实施,完工后尽量留地方使用。新建便道应尽量不占用农田、少开挖山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2)施工便道应充分利用既有道路和桥梁。避免与既有铁路线、公路平面交叉,避免对当地居民生活造成干扰。 (3)施工便道应结合施工平面布置,满足工程施工机械、材料进场的要求。(4)施工便道分为主干线和引入线,主干线尽可能靠近合同段各主要工点,引入线以直达施工现场为原则,并考虑与相邻合同段施工便道的衔接。(5)施工便道应进行调查、检算,对不满足荷载要求的便桥进行加固处理,保证车辆通行安全。 1.2.2施工便道建设标准: (1)根据地形条件,确定便道、便桥平纵线形及横断面宽度。 ①便道路基宽度不小于4.5m,路面宽度不小于3.5m;原则上每200 m范

围内应设置一个长度不小于20m、路面宽度不小于8m的错车道。 ②弯道:便道弯道最小转弯半径30m,曲线地段根据曲线半径外侧适当设超高;施工便道纵坡:线路纵坡一般情况下不大于8%,特殊地段坡度不大于10%;施工便道横坡:路面横坡2%;便道在急弯、陡坡处应视地形情况适当加宽,并进行硬化处理,在适当位置设置醒目的警示反光标志,防撞墩,防撞墩尺寸:1m(长)×1.3m(高)×40cm(宽)(埋入地面深度50cm附图4-7);防撞墩材质:采用素C20砼浇注;凝固后,涂刷2mm厚面层,面层采用荧光漆涂料,面层凝结后,再涂刷反光漆,按斜向1:0.5施作,黄色、黑色相间,12cm一道。弯道急时防撞墩间距1.2m,弯道缓时防撞墩间距5m。 (2)便道路面最低标准应采用泥结碎石或级配碎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便道路面可采用隧道洞渣或矿渣铺筑。项目经理部、特大桥、隧道洞口、拌和站、钢筋加工厂(场)、预制场等大型作业区进出便道200m范围路面宜采用不小于20cm厚的C20混凝土硬化。 (3)便道两侧设置排水系统,在汇水面积较大的低凹处设置涵洞,以满足排水泄洪要求。 1.2.3施工便道其他要求 (1)便道便桥的养护应组织专门的养护队伍,配备必要的机械、工具和材料,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施工现场是企业的形象、信誉的窗口,是经济效益的源泉,是企业施展本领的“主战场”。为加强温福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规范各级领导和施工人员的行为,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井然有序的施工秩序,搞好文明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1.2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是管理者运用科学的管理思想、方法和手段,对施工现场的各种生产要素进行静态的合理组合和动态的优化组合,通过有效地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和激励等管理职能,保证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达到预定目标的一系列行为过程。 1.3 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首要任务是保证现场的各项施工生产活动能高效、有秩的进行,实现预定的目标,取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必须做到人尽其才、物尽其用。 1.4 推行现场标准化管理,既是一项系统工程,又是一项重大的企业行为。因此必须抓好现场整个管理过程的组织工作。 1.4.1 加强领导,落实保证体系,明确各级责任。 1.4.2 制订各类现场管理制度和标准。 1.4.3 纳入经济责任制,建立起考核评比和奖罚制度。 2 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2.1 现场围档

2.1.1有条件的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式施工,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档,围档材料要求坚固、稳定、统一、整洁、美观;采用硬质材料,如砖块,空心砖或彩钢板,不得采用条布,竹笆。采用砖块和空心砖作围档材料的要求压顶,墙面刷白美化。 2.1.2市区主要路段和其它涉及市容景观路段的工地设置围档,高度不低于2.5m,其它工地的围档高度不低于1.8m。 2.2 封闭管理 2.2.1在实行封闭管理的地段,设置进出口大门,制定门卫制度,门卫值班室在进出大门一侧。 2.2.2门前应有公司的“形象标志”,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笆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2.2.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2.3 施工场地 2.3.1施工现场应积极推行硬地坪施工。作业区、生活区主干道地面必须用一定厚度的砼硬化,场内其它道路地面也应硬化处理。 2.3.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2.3.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2.3.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入河道。 2.3.5在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吸烟。 2.3.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武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武汉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第一条: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一)建筑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文明施工组织方案。 (二)文明施工组织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建设、监理单位以及总、分包施工单位和专业承包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责任和义务; 2、文明施工责任体系、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生活区文明公约和卫生责任制度; 3、防治大气、水土、噪声污染和改善环境的各项措施; 4、结合季节特点,做好作业人员的饮食卫生、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煤气中毒等各项工作的防范与应急措施。 (三)建筑工程实施工程总承包的,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依法分包或工程建设中存在多家施工单位共同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文明施工协调工作,并明确施工现场公共区域和进出道口的文明施工责任单位。 第二条:施工现场围档 (一)施工现场必须封闭打围,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4m,墙体必须安全牢固,围墙边不得堆放各类建筑材料及渣土。 (二)城市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的施工围墙应绿化、亮化、美化。 (三)施工围墙应保持干净、整洁,墙体不得有“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等现象。墙体有破损、污渍的,应及时修复、清洗、见新。 (四)成片建设的小区内,各施工单位工地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隔断或围墙。 第三条: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施工标志图牌及材料堆放 (一)建筑工地办公区、作业区、生活区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应分开设置,并按照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科学合理规划布置。 (二)施工现场主要进出口处应标有企业名称或企业标识,并设置施工标志牌,大门内应悬挂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保卫、环境保护等制度牌。 (三)施工机具设备及建筑材料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建筑材料应设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保管人等。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建筑工地文明施工标准 一、文明施工管理 工地有以项目负责人为负责人的文明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及人员,文明施工制度完善、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有经批准的规范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一、封闭施工 工地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挡高度不低于2.2米,围挡坚固、稳定、整洁、美观、规范。 现场设有进出大门,有健全的出入管理制度。 二、现场图牌标语 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设置“六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现场出入制度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工地设有安全文明标语、宣传栏,施工危险区域或夜间施工均有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各类标牌整齐规范。 三、施工场地 工地道路、材料堆放场地及出入口要进行硬化处理。场内平整干净,沟地成网,排水畅通;集中清淤,无积水,污水不得外溢场内、场外。 四、暂设工程 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分隔设置。暂设工程井然有序,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符合安全、卫生、通风、采光、防火等要求。 五、材料堆放 工地建筑材料、构件、料具、废料及建筑垃圾等按平面布置定点分区分类堆放,成线成块成堆,表牌标语醒目、规范、完整,堆放整齐。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妥善存放。 六、工完场清 每道工序作到“落手清”,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及时清运,最多不超过3天。材料和工具及时回收、维修、保养、利用、归库,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七、预拌混凝土的使用 按市建委有关文件规定规范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不得在现场设混凝土搅拌站。 八、分工标志 施工现场有关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要按规定持证上岗。现场管里人员和工人戴分色或有区别的安全帽。专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监督人员应佩戴明显袖章和标志。危险施工区域应派人配章值班。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规定

输变电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规定(试行)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规范输变电工程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作业环境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安全与健康,倡导绿色施工,依据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 定》等文件,结合输变电工程建设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指导、规范公司系统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新建输变电工程建设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组织与管理,其他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设施标准化、现场布置条理化、机料摆放定置化、作业行为规范化、环境影响最小化,营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围。 第四条项目法人(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负责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监督和指导。 (一)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业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并与其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方工程安全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建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并担任安委会主任。安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重大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 (三)依据本规定编制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规划,提出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标、管理及保障措施,并对本规定在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有效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四)依法管理工程项目,坚持合理工期、合理造价,为安全文明施工创造条件。

(五)招标时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单列安全文明施工补助费用(此费用不作投标报价,具体规定由国家电网公司另行发文),并确保此费用及时拨付到位。 (六)委派专人负责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七)对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参建方建立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 第五条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实施监理,履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职责。 (一)根据业主提出的项目安全管理目标及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二)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 (三)监督施工项目部自身安全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转,严格审查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四)监理人员责任意识和专业能力满足安全控制要求,并配备合格的专责安全工程师。 (五)对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实施旁站监理。 (六)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如开工、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运行等)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七)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间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并进行跟踪控制。 (八)定期组织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实行闭环管理。

武汉市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武建[06]240号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 措施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价有标准、支付有依据、监督有办法,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包括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范围,是指工程施工期间的施工作业区、办公区、生活区达到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文明环境与卫生标准的要求,所需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设施的费用。由现行费用定额中的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和临时设施费组成。 第四条市、区安全生产监督和市场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按照现行标准规范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建设单位支付及施工单位使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单位工程的“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按本办法规定的费率计取(见附表)。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审定的“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 项目直接工程费”进行调整。 第六条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特殊要求或施工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需增加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应单独列项计算并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中。 第七条市造价管理部门应根据建筑市场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发布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 施费率。 第八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不得作为让利因素参与竞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机构和投标人应按本办法规定,在编制、审查工程概(预)算、标底(预算控制价)、投标报价和工程结算时,应单独列项、足额计取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第九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不包括建筑施工超标准排污、防噪音设施等措施费用。若发生上述费用,应当另行计算,列入工程造价,并计取税金。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在本单位的开户银行(或出具“资金证明”的银行)设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帐户,并足额存入按本办法计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项费用。 第十一条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项管理采用定量预付、竣工结算的方式支付。 (一)工程开工时,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80%预付。 (二)单项工程施工至结构封顶或完成三分之二施工量时,经分期检查核实,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按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10%支付,未达到合格标准的不予支付。 (三)工程竣工后,经检查核实,施工期间一直保持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合格标准的,将工程竣工结算审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余额全部支付;否则,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费用预付计划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实行工程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它单位的,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及时支付所需费用。并应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费用预付计划 及比例、支付办法、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第十三条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进行施工合同备案时,应严格审查上述内容,对不符合规定的, 责令改正。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 一、施工围蔽 (一)围墙。 1.房屋建筑工程、工期在半年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应采用围墙封闭。 2.统一采用砖砌18厘米厚砖墙,高度2米并压顶。 3.应砌筑基础底脚和墙柱,基础底脚埋地深度不小于50厘米,墙柱之间距离不宜超过3米,墙柱与墙体连接应牢固、安全、可靠。 4.外墙面应批荡抹光和美化处理,鼓励建设工程采用特色造型和绿化外墙。5.利用墙面设置商业广告和公益广告的,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围板。 1.工期在半年以下15日以上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和拆除工程宜采用围板封闭。2.采用轻型钢架铝扣板(压型板)或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高度1.8米,围板用角钢支撑,并通过C型钢柱与在地面固结,钢柱间距不大于3.3米。3.围蔽脚线统一采用砖砌20厘米高、18厘米厚砖墙,防止余泥杂物泻出围板外。 4.支柱、支座、弧形彩色压型钢板的连接必须牢固、安全、可靠,围板的颜色应一致。 5.临近机动车道的围蔽应设置成品铸铁或钢制防撞杆,按交通相关管理规定设置夜间反光警示标志。 (三)密扣式钢围栏(铁马)。 工期在15日以下的市政工程、水务工程宜采用标准密扣式钢围栏(铁马)围蔽。 二、工地出入大门 (一)工地大门和门柱应牢固美观,高度不应低于2米,宽度不宜少于5米。 (二)大门使用材料与围墙、围档等相适应,大门上应有企业标识。 三、场地管理 (一)施工现场应当采用以下硬底化措施。 1.施工现场大门内外通道、临时设施室内地面、材料堆放场、钢筋加工场、仓库地面等区域,应当浇厚度不小于20厘米,强度不低于C15的混凝土进行硬底化。 2.施工现场内裸置3个月以上的土地,应当采取绿化措施;裸置3个月以下的土地,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 (二)施工现场内设置的临时设施(办公室、宿舍、厨房、厕所、临时水电设施、仓库)统一采用整体装配式活动房或砖砌房屋。 现场使用的整体装配式活动房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砖砌临设统一采用砖墙、锌铁瓦盖,墙内外面批荡刷白,屋盖应采取防台风加固措施。 (三)施工场地应有循环干道,且保持经常畅通,不堆放构件、材料,道路应平整坚实,无大面积积水。机动车通道的宽度不宜少于3.5米,外侧应设置排水沟。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用混凝土挠捣的由宽30厘米、深40厘米沟槽围成宽3米、长5米的矩形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驶离工地的机动车辆应当在驶出前冲洗干净。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市政、管线工程,施工单位应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 术标准

附件 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文明施工标准化技术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切实提升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水平,依据《成都市建设施工现场管理条例》、《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成都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等要求,在《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暂行标准(环境与卫生)》和《成都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技术规程》基础上,对相关文明施工标准进行了细化和提升,制定本技术标准。 第二章围墙(围挡) 第二条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沿四周连续设置封闭围墙(围挡),围墙(围挡)高度不低于 2.5m,围墙(围挡)设置应安全可靠。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装配式彩钢围挡,围档高度从地面到上横梁外沿不低于2m,彩钢厚度不低于0.4mm。立柱应有足够的刚度,采用镀锌方管,尺寸不小于80X80X mm,壁厚不低于1mm厚,间隔不大于4m。围挡下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120mm的挡浆带,挡浆带材质能够为砖砌,也能够用路沿石,迎浆面应采用砂浆抹面封闭,防止场内泥浆污染城市道路。 进行绿化迁移、人行道铺装等占道作业施工的,应采用移动围挡或者高度不低于1米的矮围档打围。 工地围墙(围挡)以浅灰色为基调色,应和周边建筑、城市道路等风格相统一。工地围墙(围挡)外侧设置的公益广告或工程信息公示栏应制定整体设计方案,宜间隔设置,做到整体布局协调、整洁美观。 第三章出入口设置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应采用防锈铁门或电动门,大门两侧设立柱,大门应做到美观、整洁。主要出入口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硬化长度一般不低于20m,混凝土路面厚度≥200mm,强度等级≥C30,沥青混凝土路面厚度≥80mm。 第四条建筑面积5000m2以上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在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安装扬尘在线视频监测设备,视频监测范围应覆盖出入口冲洗区域。 第五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明显位置应悬挂公示标牌,包括施工平面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建筑垃圾需外运的,还应设置“建筑垃圾处理公示牌”。图牌规格为1400×900mm,悬挂高度为底边距地面1.1~1.6m。

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图集(附图丰富)

目录 电梯井安全门(A型) (3) 电梯井安全门(B型) (4) 基坑临边防护栏(A型) (5) 基坑临边防护栏(B型) (7) 基坑临边防护栏(C型) (9) 楼梯扶手栏杆 (11) 地沟盖板(B型) (14) 地沟盖板(B型) (15) 楼层盖板 (16) 安全通道 (17) 卸料钢平台 (18) 灯架(A型) (19) 灯架(B型) (21) 塔吊过道 (22) 梯笼 (23) 移动登高平台 (25) 人字梯 (27) 简易基坑登高梯 (28) 脚手登高梯 (30) 电箱防护棚 (31) 木工圆锯 (33)

电焊机防雨车 (34) 砂轮机防护罩 (35) 危险品仓库 (36) 移动式消防架 (37) 气瓶推车 (38) 进出车辆冲洗设施 (39) 防尘洒水车 (40) 二级沉淀池 (41) 隔音棚 (42) 垃圾箱 ........................................................................... 错误!未定义书签。节电控制电箱(A型). (44) 节电控制电箱(B 型) (45) 节电控制电箱(C 型) (46) 节电控制电箱(D 型) (47)

电梯井安全门(A 型) 说明: 【适用范围】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是建筑施工现场预防人生伤害必备的保护设施,它涉及到高层建筑、多层建筑、综合性工业厂房等建筑施工工地。 【结构、型号】 A 型门式电梯井安全门全部由钢结构组成,适用于门洞宽度(900-1200)的电梯井。 【制作特点】 钢材采用国家标准材料,制作严格按图施工,尺寸正确,电焊接点牢固,达到安全防护 之目的,喷漆均匀,安全门安装离地200mm 。 【产品特点】 门式电梯井安全门,结构简洁,安装、使用方便、感观大方,质量安全可靠,符合安全 生产保证体系要求。 【安装要求】 铰链固定要求横平竖直,标高准确,铰链固定用膨胀螺栓,要求拧紧;安全门的安装离地200mm 。 【颜色要求】 电梯安全门采用黄色,门下部档脚板采用 (适用于900-1200以内宽度) 铰链 钢管Φ15 角铁 50 圆钢Φ12 钢板100×100×5 膨胀螺栓 5020 钢板1.5mm 钢板网3mm 钢板网3mm 钢板1.5mm 以20×3扁钢作为压条 350 800 1800 350 200 400 400 800 1200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 由项目经理组织实施工地卫生制度,公司负责监督检查,工地接受建设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监督检查。 施工现场周围设立围护设施,其高度不低于2M,外墙面整洁,封闭严密、完整,粉刷涂白,书写整齐,设立明显的标志牌和禁令标志。 施工现场内醒目处设立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并据此安排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不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悬挂工程效果图,并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和监督电话。 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场内道路应畅通无阻,材料堆放应整齐有序,整个施工现场做到无积水和坑洼。 施工现场设置各类必要的职工生活设施,并符合卫生、通讯、照明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等符合卫生要求。 严格执行“门前三包”制度,工地内的污水不能外溢,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建材和垃圾清运过程中必须有防止滴漏飞扬的措施。 搞好公共环境卫生工作,建起工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做到有组织的排污,并应及时消毒除蛆。并要与食堂和临时住棚隔开一段相应的距离。 为解决施工现场便溺问题,拟每二层设男便桶二只,女便桶一只,并应专人每天给予清扫,所有施工人员不得随地大小便。 工地应备置适量的劳保用品和防病杀菌药品。夏季施工应有防暑降温措施,

冬季注意保温。 项目管理部在同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任务,安排进度、质量、安全生产要求的同时,必须向操作人员明确文明施工要求,严重野蛮施工,施工过程做到落手清。对施工区域、危险区域及主要场内道路,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并采取警戒措施。 夜间施工、楼梯及施工阴暗处,并采取警戒措施。 组织职工开展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严禁在工地聚众赌博、赌力和赌食等。 协调各工种、各分包单位的关系,做好相互配合工作,在工序交接过程中,后道工序必须对前道工序做好成品保护,严禁在成品上乱涂乱划。 工地挑架上系好绿色密目立网围护。 加强工地综合治理,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设专职门卫和门卫值班制度,所有外来员工应有劳务证、务工证、暂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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