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1、工程部门:(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1、工程部门:(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下井作业安全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下井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下井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的矿山、建筑、地质勘探等工程或施工活动。
第四条下井作业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与责任第五条下井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负责下井作业安全的责任部门,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六条下井作业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负责组织、指导、检查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下井作业单位应设立安全委员会,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研究、讨论和制定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下井作业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质和经验,负责组织、指挥和管理下井作业全过程的安全工作。
第九条下井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培训证书,经过专门的培训,掌握下井作业的安全规范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条下井作业单位应编制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明确作业流程、风险点和防范措施,并组织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十一条下井作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设施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下井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应进行身体检查,确认身体状况良好,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三条下井作业单位应配备专业的防护设备和救护器材,确保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安全。
第十四条下井作业单位应建立安全管控系统,监测作业场所的环境和气体浓度,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五条监督部门应加强对下井作业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十六条下井作业单位应定期自检,建立安全管理档案,记录并留存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第十七条下井作业单位应定期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安全评估和检测,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下井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和操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向负责人报告。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3篇)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净水设施、井下构筑物内作业的安全操作。
第二条公司相关部门及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公司所属范围内实施下井作业,必须按照本规程执行。
第三条井下作业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尽量避开高温、湿热、大风、雷雨天气。
第四条下井作业时必须有现场安全责任人在作业现场全程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监护人在井口监护,监护人应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掌握人工急救和防护用具的使用方法,监护时恪尽职守。
第五条井盖开启前,应清理井口周围杂物,作业井周围一米范围内不得有石块、砖头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冬天作业应将井口边缘周围冰冻或积雪清理干净,避免作业人员滑倒发生意外。
井盖开启后,必须立即设置安全护栏、挡板,井周围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夜间施工悬挂红色警示灯,以保证在井口和井下作业人员安全,同时提醒来往行人和车辆注意安全。
第六条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戴手套、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绳;如井内有少量积水时,应该穿戴高筒靴作业;如井内积水过多,应该穿戴连体裤作业;如井内检测出甲烷、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且空气稀薄时,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佩带防毒面具(隔离式防毒面具)。
同时由现场安全责任人对作业前安全措施检查无隐患后,方可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人员要正确使用安全背带,安全背带一端由井上监护人掌握,以保证发生异常情况迅速帮助井下作业人员撤离,井上监护人员应密切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做好随时救援准备。
第七条当井较深或井无爬梯时,应按安全规范放置伸缩梯到井底,在监护人员帮助下,作业人员沿梯下井进行作业。
井下作业期间,井上、井下之间传递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
第八条井下作业打开井盖处设遮拦或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然后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进行有害气体检测,确定井下氧气含量不低于____%,并且标准危险气体未超标报警。
若危险气体超标报警,则应自然通风____分钟以上,必要时采用鼓风机强制通风,直到符合安全作业条件要求时,经现场监护人批准后方可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规定下井作业规定为了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效率,必需有一套严格的下井作业规定。
下面是一份认真的下井作业规定,包含了必备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程。
一、作业准备1、作业申请:在进行井下作业之前,必需由作业负责人申请,并严格审核,确保充足作业条件。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入井下作业。
2、作业人员:井下作业必需有阅历丰富、娴熟的作业人员进行,且必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认可,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
作业人员必需具备学识、道德、技能三者的结合。
3、安全装备:全部下井作业人员必需配备全套安全装备,包括安全带、头盔、绳索、安全鞋、通讯设备等。
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需对装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正常使用、有效保护。
4、适合的气候条件:井下作业必需保证适合的气候条件。
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氧气浓度异常等情况下,不能进行井下作业。
5、应急救援: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必需到位,确保适时有效的应急处理。
二、下井作业1、检查井道: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需认真检查井道,确保通畅、没有滑坡、塌方等现象。
并且必需有专人在井口监控。
2、确认空气质量:在进入井下之前,必需进行空气检测和评估,确保氧气浓度、有毒气体等指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作业前检查:在实际作业之前,必需对井下设备、机器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4、安全带:作业人员必需佩戴安全带,并严格依照安全带的使用规范进行操作。
5、应急停机按钮:全部设备必需安装应急停机按钮。
当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刻按下该按钮。
6、清洁操作区域:作业人员必需在作业前清洁操作区域,确保没有垃圾、杂物、易燃物品等。
7、整治井下污水:在进行井下作业之前,必需整治井下污水,确保作业区域干燥、通畅。
8、个人卫生:作业人员必需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情形,穿着干净、乾净的工作服,定期洗涤、更换。
并且不任意进食、饮水,以免对井下环境造成影响。
9、禁止使用明火作业:明火在井下作业中是严格禁止的,全部火源必需阔别井下区域。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下井作业是指在井下进行作业的一种工作,其特点是环境复杂、危险性高。
为确保下井作业的安全进行,必须制定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
下面是一份关于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的示例,供参考。
一、前言:下井作业是一种具有高危险性的作业,在进行此类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以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本规定旨在规范下井作业的操作流程,减少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行下井作业的人员。
三、一般原则:1. 安全第一,事故零容忍。
任何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2. 严格按照操作步骤进行作业,不得擅自修改或省略任何环节。
3. 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获得资格认证后,方可进行下井作业。
4.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手套等。
四、作业准备:1. 在进行下井作业之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包括但不限于检查井口、巷道、通风系统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2. 确认井下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如有必要,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清理和维修。
3. 必须配备必要的作业工具和设备,并保证其完好。
五、作业程序:1. 每次进行下井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组织和指挥。
所有作业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2. 在下井之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下井作业的操作规程,掌握自救和互救的方法。
3. 紧急事件发生时,必须立即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处理,保持冷静并采取正确的措施。
4. 作业人员必须密切注意井下环境的变化,如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下井作业结束时,必须进行安全交接,确保下一个班次的人员清楚了解井下情况。
六、个人安全:1. 个人防护装备必须经过合格的检测和认证,并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
2. 作业人员在下井作业前必须接受身体检查,并确保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3. 作业人员禁止在下井作业中饮酒、吸烟或使用任何有害物品。
4. 作业人员必须明确逃生的方法和路线,并时常进行逃生演练。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范文(4篇)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范文一、作业准备阶段1. 进行下井作业前,务必提前组织安全会议,明确作业目标、分配工作责任和讨论安全风险控制措施。
2. 人员入井前必须进行岗前培训,了解作业流程、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并进行必要的技能培训和考核。
3. 下井作业前,必须明确作业工具、设备和材料的配备和维护要求,确保其符合安全操作标准。
4. 对井下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并及时修复或更换存在问题的设备。
5. 井下作业区域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确保作业人员清楚了解作业边界和危险区域。
二、井下作业阶段1. 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等。
2. 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井下通风检查,确保井下空气质量合格,如有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作业人员必须遵守井下通行规则,严禁独自行走,必须与其他作业人员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保持视线畅通。
4. 作业人员在进行地质勘探等作业时,必须进行柱塞测试和排除井下积水等安全检查,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5. 作业人员在使用电动工具和吊装设备时,必须保持设备正常运行并进行定期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6. 作业人员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严禁随意攀爬和跳跃,确保工作台面平稳和操作稳定。
7. 作业人员在进行焊接、切割等高温作业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和防护手套,并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8. 作业人员在使用化学药品时,必须佩戴防护面具、防护服和防护手套,并遵守化学品储存和处置规定。
三、作业结束阶段1. 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井下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区域清理干净,不存在积水、杂物和遗留危险物。
2. 作业人员必须清点工具、设备和材料,确保无缺失和损坏,并及时上报上级进行维修和更换。
3. 作业人员必须对下井作业进行总结和经验分享,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进行相关文件归档和备案。
4. 作业人员必须及时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并根据作业环境进行相应的职业病防护和检查。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
包括以下内容:
1. 井口设立警示标志,明确禁止非作业人员进入井口区域。
2.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滑鞋、防护眼镜等。
3. 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井口设备、绳索和降落设备完好无损。
4.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具备相关技术能力和安全意识。
5. 作业时,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适的安全绳索和安全带,确保自身安全固定在绳索上。
6.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作业,不得擅自离开作业位置。
7. 作业现场必须保持干燥清洁,防止滑倒或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
8.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安排,不得擅自更改作业计划或操作步骤。
9. 下井作业人员必须定期接受体检,确保身体健康,不得患有对下井作业有影响的疾病。
10. 下井作业结束后,必须做好井口区域的清理工作,确保下次作业的安全。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下井作业安全操作规定,具体的规定还需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在下井作业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安全,严格执行操作规定,确保人身安全和作业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下井作业规定
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
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
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门:
(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2)工程部门应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安全管理部门:
(1)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下井作业安全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3、设备部门: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第七条在下井作业现场,还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现场安全员应对成套下井装备与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装备的数量和完好性,并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措施到位。
2、作业现场应配备专职监护人员:在井底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进入管道作业时,井口监护人员不得少于2人,井底监护人员不得少于1人。
3、下井作业前,必须提前开启工作井井盖及其上下游井盖进行自然通风,自然通风不少于三十分钟,自然通风仍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采用通风设备进行强制
通风。
4、通风结束后,现场安全员必须对井内有毒有害气体及可燃气体进行检测,填写《井下作业气体检测记录表》(见附件四),并确认井内环境达到作业允许的条件时,方可允许下井作业。
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井下的作业环境进行连续检测。
如井内有静止积水,应用工具充分搅动积水,以散发其中有害气体,并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下井作业;如井内有大量流动水,应保证上游截流后,方可进行检测、下井操作。
若井下环境发生变化,如与其他井(管)连通、打通堵头等作业活动前后必须进行气体检测。
5、作业人员开始“打堵头”或打开密闭空间时,必须佩戴防毒面具;如需进入管道作业,井底及管道内部作业人员视线转折处应有专人佩带与作业人员相同的防护装备,专职负责看护和联络。
6、井下作业人员(包括看护和联络人员)每次下井连续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严禁在井内休息。
7、除特殊作业外,下井作业严禁明火,且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供电电压不得大于12V。
第八条应急处理:
1、各单位必须制定井下作业各类突发情况应急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演练。
2、井下作业时,如气体检测仪报警,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立即撤离出井。
3、遇到井下作业事故,井底或管道内部视线转折处监护人员必须迅速将中毒人员用安全绳拉至井口,并及时撤离出井,井上监护人员应协助作业人员撤离出井,
并拨打求救电话或向相关部门求助,严禁盲目下井救人
第九条
不遵守本规定,造成事故的,按国家、省、市和局相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