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支护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监理细则一、监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对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设计文件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质量要求。
2.监督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并及时发现和纠正现场问题。
3.监督施工单位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并执行相应的安全措施。
4.对支护材料、设备等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5.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
二、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包括施工工艺、材料配比、设备选型等方面,确保方案合理可行。
2.现场巡查:监理人员应每日对基坑支护工程现场进行巡查,核实施工进度、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3.施工质量检查: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施工工艺、材料合格证明、焊接接头等,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4.安全管理监督: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包括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用具、安全措施的落实等,确保施工过程安全可靠。
5.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审查:监理人员应核对工程量计量数据和支付证明,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
6.文件备案管理:监理人员应对基坑支护工程的相关文件进行备案管理,包括施工图纸、施工方案、验收报告等,确保施工资料完整可查。
三、监理流程1.施工前准备:施工单位应提供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设计文件等资料给监理人员,监理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查。
2.施工过程监督:监理人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记录施工情况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3.施工质量检查:监理人员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规范要求。
4.安全管理监督:监理人员对现场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控制和解决。
5.工程量计量与支付审查:监理人员核对工程量计量数据和支付证明,确保施工单位提供的数据真实可靠。
6.施工验收:监理人员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质量验收,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规定的技术标准。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为确保基础承载力和周围环境的稳定性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
正确的实施基坑支护工程可以确保施工的安全性、质量和进度,而监理工作则是保障工程实施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详细介绍基坑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的细则,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前准备1. 监理人员的资质和培训:监理人员需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参加监理培训,持有相关监理资质证书。
2. 监理方案的编制:监理人员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监理方案,包括监理的基本原则、内容和方法。
3. 监理计划的制定:监理人员需制定具体的监理计划,包括监理任务、进度安排、工作方法等。
三、监理过程1. 施工前监理:监理人员需对施工图纸、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进行评审,确保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施工中监理:监理人员需进行现场巡视,对施工过程和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监理人员应密切关注基坑开挖、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和变形情况。
3. 施工后监理:监理人员需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完工情况进行验收,并编制监理报告。
四、监理要求1.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方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
2.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进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性。
3. 工程材料质量控制: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材料的合格性。
4. 监理报告编制:监理人员需及时编制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
5. 与施工方的沟通:监理人员需与施工方进行及时沟通,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
五、监理结果与评价1. 监理结果审核:监理人员需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分析和评价,确定监理结果。
2. 监理报告的归档:监理报告需按照规定进行归档,方便工程验收和后期检查。
六、总结基坑支护工程的监理工作是确保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是指在基坑支护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和规范对基坑支护工程进行监理和管理,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能够顺利、高效、安全、合规地进行实施,同时从源头上避免基坑支护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
以下是本文对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细则的详细阐述。
一、基本目的基坑支护工程监理的基本目的是确保基坑支护施工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并确保基坑支护工程实现预期的效果和目标,同时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在基坑支护工程监理中,监理人员应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档和相关规范进行施工工作,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监督和管理,防止施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得到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高满意度的完成。
二、监理职责基坑支护工程监理人员的职责如下: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
2、评估工程质量、安全状态和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动态,及时沟通与协调施工现场和上级管理部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改进措施。
3、检查施工现场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的资质,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4、制定监理计划和监理报告,跟进监理记录和监理工程实施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有效解决。
5、协调管理各方面的资源,保障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
三、监理内容基坑支护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理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建立完善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和监督系统,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统计,以便后续分析和评估。
2、建立安全管理检查制度,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全面的、细致的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反馈,以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3、对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观察和检查,提供技术支持和专业意见,协助施工单位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并建议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案。
4、建立管理与协调机制,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面保持沟通,有效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以确保基坑支护工程的整体协调性和稳定性。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标题: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为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与质量,针对基坑支护工程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中涉及的基坑开挖及其支护结构的设计、施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监理内容及要求1. 设计阶段监理:(1)审查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和设计深度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查报告、基坑稳定性分析、支护结构选型等。
(2)确认设计方案对周边环境、建筑物的影响评估以及相应的防护措施。
2.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图编制,并对其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2)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应急预案,确保其科学合理,满足安全生产需求。
3. 施工阶段监理:(1)实时监控基坑开挖过程,包括开挖顺序、速度、边坡稳定状态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2)严格把关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如锚杆(索)打入深度、土钉墙喷射混凝土厚度、支撑安装位置等关键工序。
(3)定期组织现场巡查,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及使用情况,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4. 验收阶段监理:(1)参与并指导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验收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技术规范进行验收。
(2)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结果。
四、总结基坑支护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施工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稳定。
因此,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实施细则,从设计、施工到验收各环节全面、细致地开展监理工作,以保证基坑支护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监理人员还需不断学习新技术、新工艺,提升自身的专业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我国建筑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前言建筑物基坑支护工程是保障施工安全、质量的关键环节,在进行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监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建筑物基坑支护监理的具体实施要求,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二、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1. 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知识和经验,并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等相关资质证书。
2. 监理人员应熟悉基坑支护工程的相关规范和施工技术,具备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
三、监理范围和职责1. 监理范围包括基坑支护工程的实施过程,包括方案设计、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过程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
2.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合同和相关规范,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四、监理工作步骤1. 前期准备- 监理人员应审核基坑支护设计方案,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 监理人员应参与施工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意见和建议。
- 监理人员应审核施工图纸和材料清单,确保工程质量。
2. 施工阶段-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施工进度和质量。
-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材料和设备进行验收,并进行记录。
- 监理人员应随时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3. 竣工验收- 监理人员应参与基坑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 监理人员应对竣工图纸进行审核,并与相关方进行确认。
- 监理人员应撰写竣工报告,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价。
五、监理报告和台账1. 监理人员应每月撰写监理月报,对工程进展、质量和安全进行评估和分析。
2. 监理人员应建立监理台账,详细记录每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内容和结果。
3.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和台账及时提交施工单位和监理委员会,并保存备查。
六、监理纪律和处罚1. 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不得泄露工程技术秘密。
2.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监理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履行监理职责。
3. 如监理人员存在违约行为或不符合监理要求,监理委员会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

基坑支护安全监理细则一、审批施工方案在基坑支护工程开工前,安全监理应详细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
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支护结构设计、施工工序安排、临时设施布置、安全防护措施等。
确保施工方案满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及地方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具备可操作性、安全性和经济性。
审批通过后,施工方案应作为现场施工的依据。
二、审查机械设备安全监理应对所有进场机械设备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土方开挖机械、支护结构施工机械等。
审查内容包括设备的性能参数、安全装置、操作人员的资质等。
确保机械设备性能良好,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进场材料检验对于用于基坑支护工程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半成品,安全监理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明、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进行现场抽样检验。
检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强度、稳定性、耐久性等。
确保进场材料的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四、质量检查记录安全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检查记录制度,对基坑支护工程的各道工序、隐蔽工程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记录。
质量检查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能够反映工程施工的全过程。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五、安全管理检查安全监理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检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安全标识的设置、安全设施的配备、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等。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
同时,安全监理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六、现场技术支持在基坑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应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协助施工单位解决技术问题。
例如,对支护结构的设计计算、施工方案的优化、施工过程中的应急处理等方面提供专业建议。
同时,安全监理还应关注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提高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七、管理与协调机制安全监理应建立健全管理与协调机制,与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保持密切的沟通与协作。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一、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
二、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的资质证书、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
三、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地下水处理、支护材料的使用以及施工设备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施工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方面。
六、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方提出通报。
七、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
八、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九、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上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是指在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中,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的开挖和支护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细则。
以下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1.负责监督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批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检查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核实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实施细则

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实施细则一、前期准备1.进行场地勘察,确定基坑开挖的位置和范围。
2.查阅设计图纸,了解基坑开挖及支护方案。
3.检查施工方案和材料质量,确保其符合相关规定和标准。
二、基坑开挖1.确定基坑开挖的深度和坡度,监督施工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
2.检查开挖工程的进度,确保按照计划进行,并保证开挖底部平整。
3.定期检查开挖工程的安全措施,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三、基坑支护1.根据设计要求,监督施工方进行基坑支护施工,确保支护结构的稳定、牢固。
2.定期检查支护工程的进度,确保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检查支护材料的质量,并对施工方的材料验收工作进行监督,确保质量合格。
四、基坑排水1.监督施工方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坑排水施工。
2.检查排水工程的进度,确保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定期检查排水设备和管道的运行情况,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
五、临边防护1.检查临近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措施,确保施工期间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2.监督施工方采取必要的临边防护措施,保护施工区域的安全。
3.定期检查临边防护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其能够正常发挥保护作用。
六、监督报告1.编写监督报告,记录开挖及支护工程的进度、质量及存在的问题。
2.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汇报监督情况。
3.提出合理的改进建议,并监督施工方进行改进。
总结:基坑开挖及支护监理实施细则对基坑开挖及支护工程进行了全面管控,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高效进行。
通过严格的监督工作,保证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规范和标准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工程质量和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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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支护监理实施细则1. 总则1.1 本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明挖边坡锚喷支护工程,包括边坡基础清理、缺陷处理、锚杆、挂网、排水孔、喷射砼的施工。
1.2 本细则编制依据施工合同文件、质量监理合同文件、《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SDJ57-85、设计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及其他有关规程规范编制。
2. 施工前准备工作监理2.1 锚杆及喷混凝土支护实施前56天,承建单位应根据设计及施工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应的现场生产性试验,以验证设计参数,确定、优化施工工艺。
试验项目包括锚杆注浆密实度试验,喷混凝土室内及大板试验(每种拟用的外加剂至少作三次试块试验板)及锚杆砂浆配合比试验,试验前应将各类试验计划报监理中心审批。
试验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整理试验成果报告送监理中心审批。
2.2 承建单位于锚喷支护开工前28天,根据试验成果、设计文件及合同文件技术条款和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编制锚喷支护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中心审查,其内容应包括:(1)工程概况;(2)工程地质资料和数据;(3)作业区划分;(4)锚喷支护的施工程序、施工方法;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5)设备配置及性能、数量,劳动力安排计划;(6)采用的新设备、新技术;(7)各项支护材料的试验成果;(8)施工进度计划;(9)质量与安全保证措施;2.2 承建单位必须按合同及批准的施工措施的要求,组织施工设备进场,运至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其他辅助设备必须经过检查、率定,并经监理工程师认证合格,方可使用。
2.3 施工现场的风、水、电的布设与安装必须符合合同文件及批准的施工措施的要求,并确保施工安全。
2.4 承建单位应做好锚杆及砂浆和喷混凝土材质试验工作,并于锚喷支护施工前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中心批准。
2.5 上述报送文件连同审签意见单均一式四份,经工程承建单位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递交。
监理中心审阅后限时返回审签意见单一份,原文件不退回。
2.6 除非接到的审签意见为“修改后重新报送”,否则承建单位可即时向监理部申请开工许可证。
监理中心将于接受承建单位申请后的24h内开出相应项目的开工许可证或开工批复文件。
2.7 如果承建单位未能按期向监理中心报送开工申请所必须的文件和资料,由此造成施工工期延误和其他损失,均由承建单位承担合同责任。
若承建单位在限期内未收到监理中心的审签意见或批复文件,可视为已报经批准。
3. 施工过程监理3.1 喷锚支护前,承建单位应按照《基础验收监理实施细则》要求对支护边坡进行处理及检查验收。
基础表面清理应清理干净、无松动块石,陡坡、反坡处理及表面不平整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2 对开挖施工中揭露出来的断层、裂隙、夹层、地下水露头或渗水点及开挖施工缺陷、地质缺陷等,需经施工地质鉴定,由设计提出处理方案,承建单位按处理方案实施,经各方联合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锚喷支护施工。
3.3 锚杆孔钻孔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放样,钻孔结束后承建单位应及时对孔深、孔斜、孔向、孔径进行检测,以确保钻孔质量符合设计及技术条款和规范要求,并认真填写钻孔班报表。
注浆施工前,锚杆孔应经压力风、水多次冲洗,直至孔内无岩粉与积水,经监理检查验收后才能注浆、安装。
3.4 锚杆所用的钢筋材质和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承建单位应进行抽检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使用前应对锚杆进行调直、除锈、去污处理。
3.5 砂浆锚杆必须使用注浆机注浆,严禁人工注浆,锚杆施工可先注浆后插锚杆或先插锚杆后注桨,注浆要饱满。
如插杆后孔口无浆或孔口人工抹浆,该锚杆将视为无效锚杆。
随机锚杆与系统锚杆安装时,监理工程师将全过程监控,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
3.6 锚杆注浆完成后,承建单位应做好锚杆的短龄期防护,3天内除必要试验外,严禁敲击、碰撞、拉拔或承受其他荷载。
3.7 施工过程中,承建单位应按照合同文件及规范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对水泥砂浆及喷护凝土取样制作试块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3.8 承建单位应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或监理工程师指示进行锚杆拉拔力试验,按作业分区在每300根锚杆中抽检三根作为一组进行拉拔力试验,锚喷支护抽检的锚杆当拉拔力达到规定值时应立即停止加载,结束试验,对不满足设计要求的锚杆,应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承建单位应按监理工程师指示对已注浆锚杆进行套钻检查,检查数量不超过锚杆根数的1%。
3.9 排水孔孔位、孔深、孔径、孔斜应满足设计要求。
钻孔完成后,孔内应冲洗干净,并通知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排水滤管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加工,安装时要牢固,喷混凝土前应对管口采取保护措施,防止喷护时堵塞管口。
3.10 钢丝网或镀锌铁丝网网材及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能锈蚀或破损。
网面应与挂网锚杆或系统锚杆绑扎牢固,不松动。
挂网垫块(砂浆砼块)充足,布设均匀,保证网面抬离岩面足够尺寸。
3.11 承建单位应在喷砼施工前对地质缺陷、光滑岩面、坡面、挂网、锚杆、排水孔等逐项进行检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证并签发喷混凝土开仓证后,方可进行喷砼作业。
喷砼之前,必须埋设必要的控制喷层厚度的标志,作业区应保证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对施工机械设备、风、水、电等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
3.12 喷护施工中,承建单位应检测喷射砼出机口风压,保证风压在0.1Mpa左右,喷射砼要分段自下而上分层施工,层距控制在1.5m~2.0m。
喷射过程中必须及时清理回弹料,严格禁止回弹料的回收利用,禁止使用拌制已达4h的喷砼料。
经检查发现喷混凝土中的鼓皮、剥落、强度偏低或有其他缺陷的部位承建单位应及时予以清理和修补,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后,方能予以验收。
3.13 喷射砼要均匀密实,对岩面渗水较严重的部位,要集中排水或采用加速凝剂的方法处理。
喷混凝土施工中及施工后7d内,周围近距离内严禁放炮,以防喷层破坏。
冬季施工中,气温低于5℃时,应停止施工,并做好保温工作。
3.14 喷射砼结束后,应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各项检查记录。
3.15 喷射砼终凝2h后,承建单位应洒水养护,14d内砼表层经常处于湿润状态,28d内须定时洒水养护。
冬季气温低于5℃时,应停止喷水养护,要采取保温防冻措施。
4. 施工质量控制4.1 锚杆孔的开孔应按设计图纸确定的位置布置,其孔位偏差不应大于100mm。
孔向应满足设计要求,图纸未作规定时,其系统锚杆的孔轴方向应垂直于开挖面;局部加固锚杆的孔轴方向应与可能滑动面的倾向相反,与滑动面的交角应大于45度。
钻孔的孔斜偏差符合设计要求。
钻孔深度必须达到设计图纸的规定,孔深偏差值不大于50mm。
4.2 先注浆后安装锚杆的注浆锚杆孔钻孔孔径应大于锚杆直径15mm以上;先安装锚杆后注浆的注浆锚杆孔钻孔孔径应大于锚杆直径25mm以上。
4.3喷锚支护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应经检测合格方能使用。
锚杆注浆的水泥浆配合比应在以下范围内通过试验确定:水泥:砂 1:1~1:2(重量比);水:水泥 0.38:1~0.45:1(重量比)。
4.4 锚杆安装采用“先注浆后插锚杆”的程序时,应将注浆管插至距孔底50~100mm,随砂浆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浆液注满后立即插杆;锚杆安装采用“先插锚杆后注浆”的程序时,先插入锚杆和注浆管,锚杆应插入孔底并对中,注浆管应插至距孔底50~100mm,注浆时孔口溢出浓浆后缓慢将注浆管拔出。
4.4 锚杆拉拔力试验,控制质量标准:同组锚杆的拉拔力平均值符合设计要求;任意一根锚杆的拉拔力不得低于设计值的90%。
当锚杆拉拔力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按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检验或采取其他措施。
4.4 锚喷支护使用的锚杆、砂浆原材料均应经检验合格,水泥砂浆及喷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喷混凝土与岩石间粘结力按监理工程师指示钻取直径100mm的芯样作抗拉强度试验。
试验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4.5 挂网网面搭接长度不小于10cm,必须绑扎牢固。
当采用镀锌铁丝网时,铁丝网应与壁面距离3~5cm,当采用钢丝网,与壁面间距离宜为3cm。
4.6 喷混凝土原材料应符合以下要求:(1)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当有特殊要求时,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可采用特种水泥,水泥标号不低于32.5级(大厂水泥)。
(1)骨料:细骨料应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大于2.5,含水率控制在5~7%;粗骨料粒径不应大于15mm,喷混凝土骨料级配应满足下表要求。
喷混凝土骨料级配(3)水:应符合混凝土拌合用水规定。
(4)外加剂: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初凝时间不大于5min,终凝时间不应大于10min。
4.7 喷混凝土称量允许偏差:水泥和速凝剂:±2%,砂、石:±3%,当采用容量小于400L的强制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小于1min,当采用自落式搅拌机时,搅拌时间不小于2min,掺有外加剂时搅拌时间应适当延长。
4.8 喷混凝土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采用挂网喷砼时,保护层厚度不小于20mm。
5. 其他5.1 承建单位按照三检制的要求对锚喷支护各工序施工质量应进行检查,并如实填写质量检查记录表,监理工程师对各工序进行验收签证,在工序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终检合格证及单元工程质量评定表。
5.2 锚喷支护完工验收资料应包括以下内容:(1)支护工程竣工图;(2)锚杆、砂浆、喷射混凝土等支护材料的合格证及原材料试验报告,各类现场检测、试验报告;(3)各类检查、验收、评定资料和质量事故处理报告;(4)业主及监理工程师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3 本细则未列的其他施工技术要求,按合同文件技术条款、设计文件执行。
5.4 监理工程师对承建单位所进行的任何批准、审核、检查与认证,并不表示可以减轻承建单位对工程质量所应承担的合同责任。
5.5 监理工程师只对验收合格单元、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结算工程量质量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