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细则,以确保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有效进行。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人员,监理人员应熟悉本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并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按照规定进行执行,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配备符合要求的安全设备和器具,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要求,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专项审核,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和时间,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监理职责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工艺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四章安全监督检查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工程的不同阶段和施工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并执行。
第十六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目录1项目概况及工程特点 (1)1.1 工程概况 (1)1.2 工程特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依据 (2)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 (2)3.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针 (2)3.2工程的安全监理目标 (2)4安全监理工作要求 (3)4.1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3)4.2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检查要求 (4)4.3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6)5监理安全责任规定和职责分工 (8)5.1项目监理部的安全职责: (8)5.2监理人员职责分工 (9)5.2.1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职责 (9)6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和预防措施........................................ 1 1 6.1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的危险源辨识................................................. 1 1 6.2危险源安全管理措施......................................................... 1 36.3危险源预防措施 (14)6.4危险源辨识记录(见附件一)................................................. 1 97深基坑开挖支护作业监理要点 (19)7.1基坑支护监理控制要点 (19)7.2基坑支护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3)7.3基坑检测、监测要求及报警值: (24)附件一:本工程开挖支护作业危险源及风险识别一览表 (26)1项目概况及工程特点1.1 工程概况略2编制依据2.1监理大纲、监理规划及已论证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2.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2012)2.3《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2.4《岩土锚杆(索)技术规程》(CECS 22-2005)2.5《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2.6《建筑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范》(JBJ/T 111-98)2.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8重庆市《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建发[2014]16号)3安全监理工作的方针及目标3.1安全监理的工作方针3.1.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重庆市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各项安全施工标准。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土建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而如今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工程需要在繁华街区和市中心区域建设。
因此在基坑开挖与支护过程中,安全问题面临着更多更高的风险。
监理工作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守护者”,必需发挥更加紧要的作用。
2.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 牵头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过程中,应由总监理牵头负责,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牵头监理机构应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分别订立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和各项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同时,也应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监理方案等的审核工作。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前,承包商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许可证中的要求执行。
监理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3 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准则a) 入场管理严格执行“通行证”制度,先办证后进场。
对获得进场证的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温测量,酒精、毒品等检查。
如有疑问,请拒绝其进场。
b) 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设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保护好上进口、出口口;在不安全现场进行隔离,设立明显的阻拦道桩,确保非工作人员不能进入。
c) 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在入场之前参加安全教育,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依照工艺要求执行作业。
2.4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a) 工序实行措施针对每个工序,订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订立施工检查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适时矫正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b) 检查及反馈监理应依照合同商定,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管和检查,并报告适时反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c) 突发事件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监理应依照应急预案,在调度和搭配现场人员的同时,与工程业主、承包商进行沟通,并随时向业主、市政府汇报,确保事故处理的公开透亮。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行细则一、编制说明1、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出 5 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出 5 米,但地质状况和四周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2、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施工安全,包含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内容。
3、深基坑开挖前一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按专家论证方案组织开挖。
二、编制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系统管理资料》三、控制重点1、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进行审察。
2、检查现场支护及开挖能否依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有关规程进行。
3、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
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察检查。
5、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
6、土方回填及拆掉支护构造监察。
7、险情预警及抢险举措。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举措4.1 .方案审察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仔细熟习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察,审察方案中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支护举措、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举措等。
4.2.施工监理为增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敦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地现场必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举措实行状况,同时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做好以下监控工作:4.2.1.深基坑支护4.2.1.1. 现场监理员一定严格监控支护构造的施工质量,以保证支护构造能知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4.2.1.2. 当施工单位依照设计要求达成支护构造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敦促施工单位成立偏移观察点。
4.2.1.3.现场监理每天或雨后一定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同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状况,在确立安全的状况下持续施工,禁止将土和其余物品堆在支撑上。
4.2.1.4.依据现场状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构造、边坡土体、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察,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一项作业,它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为了保障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1.1 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负责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专业及有效进行。
1.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监理文件、报告和记录。
1.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风险。
1.4 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规程的变化,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任务与职责2.1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和规范要求,制定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计划、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任务与职责。
2.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有效,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2.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得到正确、全面地实施。
2.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监理方法与要求3.1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的安全状况、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抽查和检验。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3.2 监理单位应按照深基坑开挖和支护的安全规定和技术要求,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设备及材料进行审查和监督。
3.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通讯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
3.4 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监理部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监理部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基坑支护开挖深度为5.8m,在开挖过程中,需要爆破。
既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也属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须组织专项方案专家论证会。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必须提交论证报告。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序号职责1按规定对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和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2施工企业对项目监理机构发出的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能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3按规定监督施工企业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能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4对深基坑支护工程进行旁站、巡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5按规定核查施深基坑支护的验收手续6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和标准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和对存在问题作出处理的7未按规定检查深基坑支护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8及时参加阶段安全评价二、监理依据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22}87号)3.市建委《关于规范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通知》(穗建技[2022]492号)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6.《建筑地基基础检测规范》(DBJ15-60-2022)7.《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DBJ/T15-20-97)8.《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9.《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四、安全监理要点1.检查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1)开挖深度超过5m的深基坑,其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签字盖章。
达到7m和软土层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支护方案须经科技委的评审。
(2)基坑施工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
(3)基坑开挖前应对支护结构进行质量检测鉴定。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4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工程施工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对项目的进展和质量有着直接影响。
因此,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安全监理工作也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过程、安全监理的目标和职责、监理实施细则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以保证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过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工程准备阶段、开挖阶段、支护与固结阶段、回填阶段和收尾阶段。
1. 工程准备阶段:确定基坑的位置、规模和形状,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工程计划。
编制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向主管部门报备,申请开工。
2. 开挖阶段:按照施工方案和技术文件的要求,进行基坑的开挖工作。
要注意开挖过程中的地质情况,合理调整开挖方式和顺序,以确保施工的安全和质量。
3. 支护与固结阶段:在基坑开挖后,要对基坑边缘进行及时的支护和固结工作。
支护形式包括钢支撑、混凝土梁板支护、地下连续墙支护等。
固结方式包括锚杆固结、喷射固结等。
4. 回填阶段:在支护与固结工作完成后,进行基坑的回填工作。
要注意回填材料的选择和压实工艺,以保证基坑的稳定和安全。
5. 收尾阶段:对开挖与支护工作进行验收,检查施工的安全和质量,并及时做好资料整理和归档。
二、安全监理的目标和职责安全监理是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和控制,以保证项目的施工安全和质量。
其目标是:1. 提高施工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
2. 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
3. 合理控制施工进度,保证项目的按时完成。
安全监理的职责包括:1. 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各项技术措施和方法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对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编制进行审核和验收。
2. 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施工机械和工艺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情况,确保施工的安全和正常进行。
3. 对施工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宣传进行监督和指导,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一、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
二、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的资质证书、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
三、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地下水处理、支护材料的使用以及施工设备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施工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方面。
六、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方提出通报。
七、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
八、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九、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上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是指在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中,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的开挖和支护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细则。
以下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1.负责监督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批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检查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核实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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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实施细则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主体建筑24层,裙楼4层,地下1层,设计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建筑物高度为85.3m,总建筑面积为36316.2m2,地上建筑面积30038m2,地下建筑面积6278.2m2。
地下基础开挖深度为-7.45m,局部开挖深度为-10.25m,地基基础为钢筋混凝土筏板基础,以天然地基为持力层。
二、环境概况施工现场四周环境复杂建筑物稠密1、基坑东侧为1栋已建1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6m,需保护。
2、基坑北侧为1栋已建3~4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8.5米;该侧西边围墙外有一配电柜,围墙外有雨、污水管及自来水管,需重点保护。
北侧西半段外为渔市口路,路边距地下室外墙约5.5米。
3、基坑西侧围墙外为东大街,紧靠围墙为沿街商铺,在基坑施工前搬迁,街道一侧为人民商场,为3~4层建筑,框架结构,该侧地下室外墙距其外墙边最近处约15m 需重点保护。
4、基坑南侧有2栋已建2~3层建筑,砖混结构,浅基础,建筑外轮廓线距地下室外墙边最近处约10m该侧围墙外道路下埋有电缆,需保护。
三、基坑安全等级综合本基坑挖深,周边环境等因素,确定本基坑的安全等级为二级,重要性系数1.0 四、工程地质条件本工程场地土类型属中压缩性、中硬场地土,属基本稳定区。
场区内无液化土层分布。
场地地下水常年最高水位埋深为1.5米,年变化幅度为1.0米左右。
五、工程特点1.开挖面宽,开挖深度大,开挖时间要求紧。
故只能用分段分层开挖,根据进度需要,视施工现场条件的可能,适当考虑部分工序搭接进行。
2.本工程地下水主要赋存于上部杂填土中,下部土层为隔水层且含水量小,基坑所在场地地表土体已被下挖约2~3米,场地标高-2.00~+0.00;基坑挖深4.3m~6.8m。
现场查看发现坑内基本干燥,本工程不做专门的止降水措施,采用坑内布设明沟加集水井的方式明排坑中地下水。
六、实施监理工作依据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3、《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4、《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50086—2001)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6、《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7、《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9、《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03)10、《基坑土钉支护技术规程》(CECS96:97)11、设计文件及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1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3、已批准工程基坑监测方案14、已审批的基坑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基坑支护方案15、已批准的工程监理规划七、土方开挖控制要点1、土方开挖前施工单位须编制详细的土方开挖施工组织设计,对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进行预估和对策分析,并取得基坑支护设计单位和相关部门的认可后严格遵照实施。
2、按设计或施工要求标高平整场地,清除和搬迁施工区域内地上,地下所有障碍物,做好防洪、排洪工作保证场地不积水。
3、设置测量控制网,水准点要求设在不受基坑影响之处。
4、采用机械开挖,地下水位低于开挖底面0.5M。
5、在开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时空效应,遵循分区、分层、对称、平衡的原则。
6、基坑内部临时坡体坡率应不大与1:1.2;土方开挖过程中挖土高差不得大于3米,慎防土体的局部坍塌造成工程桩位移、破坏及现场人员伤损和机械损坏等工程事故。
7、坑底土方留300厚人工开挖,不得超挖,尽量减少对土体的扰动。
8、机械进出口通道处应铺设路基箱扩散压力,或设置配筋混凝土面层,不得在支护结构顶部直接碾压。
9、严格按设计要求控制基坑周围地面超载,基坑顶部严禁堆载,地面超载应控制在20kPa以内,尤其是大型施工机械行走路线及停靠地点。
10、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堆土或留作回填土用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及堆土高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执行。
11、基坑开挖至设计土面后,应对坑底找平,如有小部份超挖,应用C15~C20毛石混凝土回填处理,并整实至与地基土基本相同密实度,及时施工排水沟和集水井及垫层。
八、基坑支护施工控制要点根据基坑挖深、地质条件及现场施工条件,采用人工挖孔桩悬臂支护、土钉墙支护及局部放坡开挖;坡面挂网喷细石混凝土封闭措施。
1、进场材料(1)水泥: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2)钢筋:一级钢筋HPB235,二级钢筋HRB335(3)钢材:Q235(4)焊条:E43系列型焊条(5)砂:土钉灌浆用砂采用细沙,粒径不应大于2.5mm,使用前应过筛,其含泥量按重量计不得大于2%,喷射混凝土用砂采用中粗砂,细度模数宜大于2.5,含水率5%~7%,含泥量<3%(6)石子:粒径<12mm2、人工挖孔桩施工(1)人工挖孔桩混凝土等级C30,护壁混凝土等级C20。
(2)每浇灌完三节护壁,须校核桩中心位置及垂直度一次,以保证桩的垂直度。
(3)孔顶护壁要高出地面20cm,防止地面杂物,石子落入孔内和地表水流入。
(4)孔周围堆放泥土应离开孔口2米以外,堆高不得超过2米,并要当日清运不得过夜。
(5)纵向主筋与水平钢筋交接处均应焊牢,钢筋笼可分节放入孔内,采用焊接连接,焊接长度10d,接口必须按规范要求错开。
(6)钢筋笼外侧需设置混凝土垫块或采用其他有效措施,以确保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50mm。
(7)出露地表桩段可采用砖模。
(8)混凝土应连续浇筑,每根桩的浇筑时间不应大于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浇灌时混凝土自由落下高度小于2米,成桩后不得有断桩、混凝土离析及夹泥出现。
(9)桩顶混凝土超灌长度为0.8倍桩径,凿除泛浆后的桩顶混凝土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桩顶以上出露的钢筋长度达到设计要求。
(10)桩位水平偏差≤50mm;桩径偏差≤50mm;垂直度偏差≤0.5%;充盈系数≥1.1;沉渣厚度≤150。
(11)桩顶应嵌入圈梁100mm,状体纵筋应伸至圈梁顶。
(12)桩间土体采用挂钢丝网喷细石混凝土护壁。
3、土钉墙支护施工(1)土钉孔径100mm,孔内注浆体强度等级3d强度不得低于10MPa,28d强度不应低于30MPa。
(2)土钉布置形式:三角形。
(3)网片钢筋:ф8,间距200mm。
(4)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C20;厚度:80~100mm,坡顶混凝土外延1.0m,作好护坡顶排水。
(5)土钉锚杆HRB335级热轧带肋钢筋φ25,钻孔直径100。
(6)挖土应按土钉垂直间距挖土并修坡面。
机械挖土时应预留0.1m,之后人工修整,根据边坡土质情况,可采取全面或分段挖土支护。
(7)按设计孔深,人工或机械成孔。
(8)按配比制浆,注浆采用底部注浆法,注浆管应插入距孔底250~500mm处,随浆液的注入缓慢匀速拔出,为保证注浆饱满,孔口宜设止浆塞或止浆袋。
(9)网片筋应顺直,按设计间距绑扎牢固。
在每步工作面上的网片筋应预留与下一步工作面网筋搭接长度。
钢筋网应与土钉连接牢固。
埋设控制喷层混凝土厚度的标志。
(10)按配合比要求拌制混凝土干料。
为使回弹率减少到最低限度,喷头与受喷面应保持垂直,喷头与作业面间距宜为0.6~1.0m。
喷射顺序应自下而上,喷射时应控制用水量,使喷射面层无干斑或移流现象。
(11)喷射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养护时间根据气温确定,宜为3~7d。
九、监测本基坑周围紧邻已建建筑和地埋管线,基坑北侧、西侧紧靠道路,为保证道路、已建建筑及地埋管线在基坑施工期间的安全,该支护方案的实施应有施工监测配合实施,实行信息化施工;根据基坑监测结果,及时调整施工方案及进度。
本基坑监测等级为二级。
(一)监测内容1、支护结构顶部水平、竖向位移监测:沿人工挖孔桩桩顶圈梁、土钉墙段坡顶每隔10~15米设置一观测点。
2、土体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在支护结构外侧土体中埋设测斜管,测斜管长同桩长,间距30~50米。
3、建筑物沉降监测:在建筑物的角点部位及其它适当的部位设置沉降观测点,每栋不少于6点。
4、道路沉降观测:沿路边每10~15m左右设置一观测点。
5、地埋管线位移监测:视现场情况布设,可利用检查井或模拟式测点作为监测点。
(二)技术要求1、施工期间应根据监测资料及时控制和调整施工进度方法,尽量减少基坑的开挖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监测仪器的选择应考虑最大可能需要的量程,选用满足安全监测要求的仪器。
3、仪器安装埋设前应进行检验和率定,绘制检测点安装埋设详图,并按照方案和埋设要求做好埋设准备。
4、所有监测点安装完毕后,应及时绘制准确测点位置图,并对监测点加强保护,预防意外破坏。
5、监测数据必须做到及时、准确和完整,发现异常现象,加强监测。
(三)观测要求1、在土方开挖前,须测得初读数。
2、基坑开挖到底板浇筑完毕后三日,支护结构顶部水平、竖向位移及土体深层水平位移需一日一测。
3、底板浇筑完毕后三日到施工至主体结构±0.00,支护结构顶部水平、竖向位移及土体深层水平位移2~3日一测。
4、临近建(构)筑物、道路沉降监测一日一测。
5、地埋管线位移须一日一测。
6、施工期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监测频率;暴雨洪水期间应加强监测频率。
(四)报警值1、支护结构顶部水平位移:位移速率≥4mm/d,位移总量≥40mm。
2、支护结构顶部竖向位移:位移速率≥3mm/d,位移总量≥25mm。
3、土体深层水平位移:位移速率≥4mm/d,位移总量≥70mm。
4、周边建筑物沉降:位移速率≥3mm/d,位移总量≥30mm,差异沉降≥L/1000。
5、道路沉降:位移速率≥2mm/d,位移总量≥15mm。
6、地埋管线位移:报警值需征询相关部门意见。
(五)质量监测1、人工挖孔桩施工完成后,应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缺陷可能影响桩的水平承载力时,应采用钻芯法补充检测,检测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2%,且不少于3根。
2、每一典型土层设3根专门用于测试的非工作土钉,土钉采用液压千斤顶进行抗拉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得少于土钉总数的1%,且不少于6根。
3、喷射混凝土厚度、强度采用钻孔检测。
面层厚度检测钻孔数每100㎡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面层强度检测钻孔数每500㎡一组,每组不少于3点。
十、质量保证措施1、了解地质情况和地下管网、构筑物情况,认真编制基坑支护的设计、施工方案,做好施工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必要时现场商定调整技术参数应急施工。
2、提前计算施工用材料量,以便备料。
3、根据水泥浆和混凝土的强度及工艺要求,提前做好配合比的试配和优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