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08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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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1.前言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土建工程建设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而如今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越来越多的高层建筑和地下空间工程需要在繁华街区和市中心区域建设。

因此在基坑开挖与支护过程中,安全问题面临着更多更高的风险。

监理工作作为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守护者”,必需发挥更加紧要的作用。

2.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2.1 牵头监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过程中,应由总监理牵头负责,协调各专业的监理工作,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牵头监理机构应订立相应的安全管理计划,分别订立安全管理责任分工表和各项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同时,也应对承包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监理方案等的审核工作。

2.2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前,承包商须向相关管理部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照许可证中的要求执行。

监理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承包商落实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2.3 施工现场安全行为准则a) 入场管理严格执行“通行证”制度,先办证后进场。

对获得进场证的施工人员,应进行体温测量,酒精、毒品等检查。

如有疑问,请拒绝其进场。

b) 安全防护设施严格执行设施和个人防护措施制度,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保护好上进口、出口口;在不安全现场进行隔离,设立明显的阻拦道桩,确保非工作人员不能进入。

c) 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应在入场之前参加安全教育,理解并遵守安全规定,依照工艺要求执行作业。

2.4 施工过程安全管理a) 工序实行措施针对每个工序,订立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和安全措施并订立施工检查标准。

在施工过程中,适时矫正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b) 检查及反馈监理应依照合同商定,对工程进度进行监管和检查,并报告适时反馈,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c) 突发事件处置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适时启动应急预案。

监理应依照应急预案,在调度和搭配现场人员的同时,与工程业主、承包商进行沟通,并随时向业主、市政府汇报,确保事故处理的公开透亮。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行细则一、编制说明1、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出 5 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出 5 米,但地质状况和四周环境较复杂的基坑。

2、本细则所称深基坑施工安全,包含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内容。

3、深基坑开挖前一定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严格按专家论证方案组织开挖。

二、编制依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基坑开挖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生产技术与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系统管理资料》三、控制重点1、对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针对性进行审察。

2、检查现场支护及开挖能否依照设计文件、勘查文件及有关规程进行。

3、临边支护和用电安全。

4、开挖机械及开挖程序的监察检查。

5、支护及边坡变形监测。

6、土方回填及拆掉支护构造监察。

7、险情预警及抢险举措。

四、监理工作方法及举措4.1 .方案审察基坑工作开始前,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仔细熟习设计图纸、地质资料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施工单位报送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察,审察方案中道路、地下管线等现状的监测及保护,支护举措、开挖方式,地下水位较高的还要有合理的降水举措等。

4.2.施工监理为增强对深基坑工程的施工管理,保证深基坑开挖的顺利进行和地下管线、道路的安全,开挖前要敦促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工地现场必定要安排专职安全员检查各项安全技术举措实行状况,同时项目监理部人员一定做好以下监控工作:4.2.1.深基坑支护4.2.1.1. 现场监理员一定严格监控支护构造的施工质量,以保证支护构造能知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4.2.1.2. 当施工单位依照设计要求达成支护构造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敦促施工单位成立偏移观察点。

4.2.1.3.现场监理每天或雨后一定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同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状况,在确立安全的状况下持续施工,禁止将土和其余物品堆在支撑上。

4.2.1.4.依据现场状况,要求施工单位每天或隔日对支护构造、边坡土体、道路的位移和沉降进行观察,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前言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是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地铁工程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其施工安全性和支护质量对后续工程的施工、运营和安全性有着直接影响。

因此,进行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是保障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必要的措施。

本文旨在总结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以供参考与借鉴。

监理前期工作1.进行工程开工前监理交底,由施工单位对工程开工前进行详细交底,承诺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并交底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方案、关键技术、工程图纸、质量标准等文件资料。

2.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确定每个施工分部的职责、任务和工作计划,制定特别程序和防范措施,并明确责任人。

3.对施工单位的实施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材料和施工设备的合规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核支护结构设计合理性、材料及设备合格性、操作规范性、施工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内容。

4.制定施工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工作任务、上传时间、监理人员安排、监理检查内容、监理报告要求等事项。

5.在深基坑开挖前,要制定详细的施工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并制定相关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施工预期计划得以执行。

施工阶段监理工作1.深基坑开挖前,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各类复核检查工作,确认材料、设备、人员等方面的符合度。

对施工进场车、施工机械等进行核实,排查风险隐患。

及时了解深基坑地质、部位等情况,制定区别于施工方案的实际指导施工和指令。

2.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当随时在施工现场勘察、检查、指导,特别是对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的应用,需要进行把握和评审,并及时向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反馈、通报。

3.深基坑支护期间,监理工程师应当对支护结构进行抽样检验,了解施工每一道工序的质量控制状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质量问题。

4.监理工程师应当确保施工单位有效地执行安全生产措施,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随时制定必要的安全措施并组织实施,切实维护施工人员的安全。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在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中,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需遵循的具体规范和要求。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1. 安全监理人员资格要求: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工程技术及安全知识专业背景,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具备一定的现场施工经验和安全监理经验。

2. 监理报备和审批:监理人员应在工程开始前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备,并按照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批。

3. 安全监督计划:监理人员应编制安全监督计划,明确监督范围、监督内容、监督频次和监督方法等要素,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批。

4. 施工方案审查:监理人员应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要求和标准。

审查内容包括基坑开挖序列、支护方式、监测控制措施等。

5. 监督施工过程:监理人员应随时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确保施工方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监督内容包括施工质量、工艺流程和安全控制等。

6. 安全检查和记录: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整改。

同时,应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记录安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结果等信息。

7. 安全培训和交底:监理人员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同时,需与施工方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各方责任和安全控制要求。

8. 安全监测和预警:监理人员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测体系,对关键环节进行实时监测,并及时预警和处理安全隐患。

9. 安全整改和评估:监理人员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应指导施工方进行及时整改,并评估整改效果。

总结起来,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包括安全资格要求、报备审批、监督计划、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监督、安全检查、培训交底、监测预警、整改评估等内容。

通过有效的安全监理,可以确保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进行,减少事故的发生。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安全,避免发生事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安全监理的目的是,通过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以落实,减少事故风险,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包括开挖工程和支护工程两个阶段,开挖工程包括土方开挖和岩石开挖两个部分;支护工程包括边坡支护、土方支护和混凝土支护等各个方面。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并依法取得监理资格证书,方可承担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二章开挖第六条开挖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提供的开挖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七条土方开挖施工时,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开挖,并及时清理坑底的泥浆和积水。

第八条岩石开挖施工时,施工方应采取合理的爆破方案,确保爆破作业的安全。

第九条开挖工程施工中,如发现裂缝、冒土、沉陷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监理单位。

第十条在开挖过程中,应保持基坑边坡的稳定,施工方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避免因边坡滑坡引发事故。

第十一条开挖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应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第三章支护第十二条支护工程施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提供的支护方案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

第十三条边坡支护施工时,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边坡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四条土方支护施工时,施工方应采取适当的支护措施,保证土方的稳定和安全。

第十五条混凝土支护施工时,施工方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结构牢固。

第十六条支护工程施工中,如发现墙体裂缝、支撑失稳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监理单位。

第十七条在支护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保持基坑内部空气流通,防止因氧气不足而引发事故。

第十八条支护工程施工结束后,监理单位应进行验收,并出具相应的验收报告。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是工程建设中常见的一项作业,它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为了保障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施工质量与安全,监理人员在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照相关的规范和要求进行监督和管理。

下面是一个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范本,供参考。

一、总则1.1 监理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负责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全面、专业及有效进行。

1.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合同要求进行监理工作,并做好相应的监理文件、报告和记录。

1.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协作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风险。

1.4 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主管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和规程的变化,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合规。

二、任务与职责2.1 监理单位应根据合同和规范要求,制定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计划、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监理工作的任务与职责。

2.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估,确保其合理有效,并提出必要的修改意见。

2.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审核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得到正确、全面地实施。

2.4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材料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2.5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三、监理方法与要求3.1 监理单位应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对施工的安全状况、施工质量和进度进行抽查和检验。

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

3.2 监理单位应按照深基坑开挖和支护的安全规定和技术要求,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方案、设备及材料进行审查和监督。

3.3 监理单位应与施工单位建立健全的通讯和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和安全隐患。

3.4 监理单位应积极参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的技术交流和经验分享,提高监理工作的水平和质量。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四篇)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工人和周边居民的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一、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方按照设计图纸和工程规范进行施工。

二、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前的施工准备工作进行审查,包括施工方的资质证书、施工方案、监测方案等。

三、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土方开挖、地下水处理、支护材料的使用以及施工设备的安全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过程中的监测数据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向施工方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五、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支护工程的施工质量进行检查,包括支护结构的稳定性、施工材料的质量以及施工工艺的合理性等方面。

六、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和施工方提出通报。

七、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方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安全教育培训、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人员配备等方面。

八、监理单位应对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竣工验收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

九、监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和相关部门报告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安全状况,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上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细节还需要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二)是指在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中,监理人员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对工程的开挖和支护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的细则。

以下是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一些主要内容:1.负责监督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质量,确保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2.监督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进行批准,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落实。

3.检查开挖和支护工程的施工现场,核实施工材料的质量和使用情况,确保材料符合规定要求。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4篇)

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一、监理组织与职责1. 为保证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有效进行,本项目设立一支独立的监理组织。

监理组织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监理工程师组成,其中包括一名首席监理工程师,负责统筹协调监理工作。

2. 监理组织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 制定监理计划和工作方案,确保监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b. 开展现场巡视,对施工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并提出必要的指导;c. 对施工方提供的施工方案、技术文件等进行审核和评审;d. 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提出整改措施;e. 监督施工方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f. 协助业主进行施工质量验收和安全评估;g. 编制监理报告,向业主提供监理意见和建议。

二、监理申报与审批流程1. 施工单位在开始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前,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监理组织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文件:a. 相关施工方案和技术文件;b. 施工人员的培训合格证明;c. 施工现场安全控制措施。

2. 监理组织对施工单位提供的文件进行审核和评审,必要时可以要求施工方进行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

3. 在审核通过后,监理组织将出具监理准备报告,并提交给业主进行审批。

三、监理工作具体内容1. 监理组织在施工现场设立监理办公室,配备必要的设备,为监理工作提供便利。

2. 监理组织对深基坑支护开挖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全程监控,并记录相关数据。

3. 监理组织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包括但不限于:a. 施工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b. 施工现场的安全通道和逃生通道;c. 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d. 危险品的存储和处理方法。

4. 监理组织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a. 施工设备和工具的状态检查;b. 施工现场的危险源排查;c. 施工人员的安全行为检查。

5. 监理组织要求施工方在施工现场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工人能够清晰识别施工区域的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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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一、编制目的 (3)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 (3)三、职责 (3)四、工程概况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 (3)五、监理工作流程 (5)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内容 (5)七、监理工作的方式及措施 (12)一、编制目的:编制并执行本细则,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本工程深基坑开挖和支护施工,保证工程按质按量如期完成,并能与后续工序顺利交接,同时杜绝安全事故,确保安全达标,安全事故率为零,确保安全文明施工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二、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本细则根据本工程项目的《监理规划》,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与深基坑开挖与支护工程相关的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资料编写,适用于本工程深基坑开挖与支护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理管理。

本细则所述深基坑开挖与支护施工包括三轴水泥土搅拌桩施工、单轴水泥搅拌桩施工、冲孔灌注桩围护、注浆钢花管土钉施工、喷射混凝土、土方开挖、降水排水、土方回填及基坑监测等施工内容。

三、职责:本细则由本工程现场监理部土建监理工程师编写,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项目监理部组织实施,项目土建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具体执行并对其负相应责任。

四、工程概况及基坑支护设计方案:4.3场地地层、地下水情况:4.3.1 场地地层由上到下分别为素填土、中粗砂素填土、淤泥质土、中粗砂、粉质粘土、粗砂、残积砂质粘性土及全风化花岗岩等。

4.3.2 场地地下水主要为赋存与运移于素填土、中粗砂素填土、中粗砂中,其次赋存与运移于残积土以及下伏基岩风化带的孔隙、裂隙中,中粗砂地下水局部具弱承压性,素填土层属较强透水层,该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及场地南侧径流补给,通过蒸发及向场地北侧径流排泄,该层地下水受季节影响明显。

淤泥质土层属相对隔水层。

中粗砂素填土和中粗砂层属强透水层,场地稳定水位埋深2.8~4.3M。

4.4 地下市政管网:场地内在拟建3#楼与4#楼间、2#楼与5#楼间有条沥青面层道路,道路两侧设路灯,且道路埋设消防水管,均且未迁移将影响施工;场地周边的道路有多条市政排水及消防管线,因本基坑未设置锚杆等向基坑外倾斜的杆件,围护施工对周边管线基本无影响。

4.5 基坑支护设计方案:本工程整体采用自然放坡、土钉墙、水泥土墙及局部冲孔灌注桩围护等支护方式。

4.5.1 三轴搅拌桩:坡顶采用Φ850@600三轴搅拌桩,共704根;桩长分别为11.5m、12m、13.5m、15m、17.5m、18m,三轴搅拌桩穿过中粗砂层至少1.0 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1.2,确保水泥掺入比不小于20%。

4.5.2 单轴水泥搅拌桩:坡脚采用Φ600@500水泥搅拌桩;桩长分别为3.8m、4.4m、4.5m、5.4m、5.8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水灰比为0.45~0.55,水泥掺合量为15%。

4.5.3 注浆钢花管土钉:土钉材料采用φ48δ3钢花管,土钉倾角15-60度;土钉注浆采用水泥净浆,水灰比为0.50,浆体强度等为M20,土钉全长注浆,采用一次注浆。

4.5.4 喷射混凝土:砼面层厚100MM,水泥采用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喷射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

五、监理工作流程:5.1监理工作流程:详见监理规划第十一章第1、2条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流程图、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内容。

5.2材质核定流程:如下图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流程图六、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目标值及具体监理内容6.1控制要点:6.2具体监理内容:6.2.1施工准备阶段内容:1.熟悉施工图纸设计要求,熟悉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周围环境状况,掌握相关规范、标准和省、市地方建筑管理规定。

2.组织图纸会审,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落实基坑支护监测单位及监测方案。

3. 强调要熟悉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专家论证意见,施工时严格对照逐条落实,不符合的应立即整改。

4.检查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保证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检查施工单位材料准备情况,监督见证材料的取样送检。

6.2.2施工阶段内容:(一)三轴搅拌桩施工1.对施工测量放样(如标高、桩位)进行复核,要求施工开挖槽沟,沟槽尺寸为宽1.2m,深1~1.2m,并清除地下障碍物。

开挖导向沟槽余土应及时处理,以保证桩机水平行走;2. 制备水泥浆液及浆液注入:检查施工现场配备电脑计量的自动搅拌系统和散装水泥罐设备运转是否正常,要求确保浆液质量的稳定。

严格控制水泥浆液的水灰比为1.5~2.0,水泥掺量不小于20%,即每立方米被搅拌土体中水泥掺入量至少为360Kg(被搅拌土体密度以1800Kg/m3计);水泥浆配制好后,停滞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因故搁置超过2小时以上的拌制浆液,应作废浆处理,严禁再用。

搭接施工的相邻搅拌桩施工间隔不得超过12小时。

注浆时通过2台注浆泵2条管路同Y型接头在H口进行混合,注浆压力为1.5Mpa~2.5Mpa,注浆流量为80~120L/min/每台。

3.钻进搅拌提升:要求水泥和原状土须均匀搅拌,下沉和提升过程中均为注浆搅拌,同时严格控制下沉和提升速度:下沉速度为0.5~1.0m/min,提升速度为1.0~1.5m/min,在桩底部分宜重复搅拌注浆。

4.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搅拌桩标高、桩长及水灰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二)单轴搅拌桩施工1. 对施工测量放样(如标高、桩位)进行复核,要求施工先开挖2-3M深沟槽,以保证搅拌桩质量;2.拌制浆液:严格控制水泥原材及水灰比,要求选用水泥标号P.O42.5普通硅酸水泥,水灰比为0.45~0.55,水泥掺入比a=15%,根据桩径为Ф600mm,即每米深层搅拌桩水泥用量约为78Kg;3. 喷浆搅拌提升及下沉:检查搅拌桩机下沉及提升速度是否正常,要求边搅拌边提升搅拌机,使浆液和土体充分拌和直至地面;同时下沉速度按设计要求进行;4. 施工过程应严格控制搅拌桩标高、桩长及水灰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冲孔灌注桩围护施工:详见冲孔灌注桩施工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不再详述。

(四)土方开挖1.施工单位申报的专项方案要包括土方工程开挖,现场要按认可的方案进行开挖,监理人员全程跟进检查。

2.土方开挖前应核查定位放线、排水和降低地下水位系统,督促施工方合理安排土方运输车的行走路线及弃土场。

3.核查平面位置、水平标高、边坡坡度、排水、降低地下水位系统,并督促施工方随时观测周围的环境变化,对观测数据监理要检查。

4. 土方开挖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6.2.4的规定;5.土方开挖后要及时检查基坑临边防护的搭设情况,基坑四周要设置1.2米高的红白油漆相间的钢管防护栏,不符合要求的,要求立即整改。

6.检查现场挖土机的安检及测试资料,对较为残旧的机械要求施工单位做好维护工作。

7.用挖土机械施工时,严格注意挖土机的作业范围内,不能有其他机械和工人作业;局部需要人工开挖时,两个人操作间距应保持2~3米。

余泥应做到随挖随清,如果在坑边堆放弃土、料具和移动施工机械,要求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最少要距支护结构外延1米,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8.开挖时要督促施工方按要求搭设专用通道供工人上下,不允许踩踏土壁及其支撑上下基坑。

9.挖土时发现管道、电缆及其他埋设物与原始资料不符,应及时报告甲方,工人不得擅自处理。

电缆两侧1m范围内的土方要求采用人工挖掘。

10.工人下基坑作业时,必须戴好安全帽,坑内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逃生通道;基坑中有积水时,专业监理工程师要检查电器的接地或接零和漏电保护开关,电缆应完好,要求施工人员穿戴防护用品,如胶鞋等,监理要加强巡查工作。

11.机械应停在坚实的地基上,如基础过差,应采取走道板等加固措施,支护结构外延2米范围内不得将挖土机履带与挖空的基坑平行停、驶。

不允许运土汽车靠近基坑平行行驶,防止坍方翻车。

12.场内运输道路应及时整修,确保车辆安全通行,防止基坑侧塞车、陷车,各种车辆应有专人负责指挥引导,车辆进出门口的人行道下,如有地下管线(道)必须铺设厚钢板,或浇捣混凝土加固。

13.基坑开挖过程中,要加强巡视,注意土壁或支护体系的变异情况,如发现坡体有裂纹或局部塌落现象,要及时支撑或改缓放坡,如发现支护结构有渗水、流砂、流泥现象,要及时采取措施补强。

14.严格控制开挖程序,不允许单向开挖及超挖情况出现;督促施工班组做好交底工作,防止挖土机斗过多碰撞支护结构,以免发生变形破坏,导致支护体系失稳。

15.夜间施工时,基坑要保持有足够的照明,并在现场设置安全生产警示标志。

(五)基坑降水、排水1.在开挖基坑时,必须设有确实可行的排水措施;以免破坏基坑土壤结构。

基坑开挖前,标明地下管线排列的位置,以避免损坏地下管线及有利于在开挖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况时采取应急措施(流砂等特殊情况)。

基坑开挖后,基坑内不允许有积水现象产生。

2.对于勘察资料中反映地下水位较高的开挖场地,要有专项的降排水技术和安全措施;如果开挖后发现地下水位与资料不符,要求施工单位暂停开挖,做好专项排水方案经监理审核后,才能继续进行施工。

如果坑内外降水系统可能对邻近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产生的不利影响,要建议业主请相关监测单位对此进行监控,并给出相应的措施避免造成结构性损坏。

3.降水与排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7.8.6的规定。

(六)深基坑支护1.施工前熟悉地质资料、设计图纸及周围环境,降水系统应确保正常工作,必须的施工设备如挖掘机、钻机、压浆泵、搅拌机等应以正常运转。

2.一般情况下,应遵循分段开挖、分段支护的原则,不宜按一次挖就再行支护的方式施工。

3.施工中应对土钉位置,钻孔直径、深度及角度,土钉插入长度,注浆配比、压力及注浆量,喷锚墙面厚度及强度、土钉应力等进行检查。

4.土钉墙支护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验收规范GB50202-2002表7.4.5的规定。

5.喷面为10CM的,钢筋网应在喷射一层混凝土后铺设,检查钢筋规格、间距、搭接长度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宜小于20MM,喷射应分段自上而下施工,一次喷射厚度不宜小于40MM。

6.现场监理员必须严格监控支护结构的施工质量,以确保支护结构能满足基坑施工安全要求。

7.当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完成支护结构施工后或放坡开挖进行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偏移观测点。

8.现场监理每日或雨后必须与施工单位安全员一起检查土壁及支撑的稳定情况,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继续施工,严禁将土和其他物件堆在支撑上。

9.根据现场情况,要求施工单位在基坑开挖期间每3~4天监测一次,一个月后且变形趋于稳定后,每星期监测一次,暴雨过后应加密监测,监理复测并做好记录。

(七)土方回填1.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垃圾等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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