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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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

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

基于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角度浅谈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摘要】本文围绕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展开讨论。

首先介绍了社会组织的概念和发展情况,接着分析了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支持、合作与互动,以及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同时探讨了政府推动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与举措,以及政府和社会组织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结论指出,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仍面临挑战,政府应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支持与监管,同时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将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

通过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良性互动,可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的目标。

【关键词】社会组织、政府、关系、发展、管理、支持、合作、互动、社会治理、作用、政策、举措、构建和谐社会、挑战、监管、健康发展、合作。

1. 引言1.1 概述社会组织的概念与发展社会组织是指由一群人共同组成的,为了共同的目标或理念而组织起来的团体。

社会组织通常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追求社会公益、提升社会福利等目标而活动。

社会组织包括各种形式,如民间团体、慈善组织、NGO组织等。

我国社会组织的发展经历了几个阶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组织蓬勃发展,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在各个领域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推动了社会进步和发展。

社会组织在我国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它们可以弥补政府的不足,提供更多元化的服务和保障,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

社会组织也可以监督政府的行为,促使政府更加公正、透明地行使权力。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社会组织也在不断完善和壮大。

政府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与支持将成为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关键因素。

只有政府与社会组织密切合作,共同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才能实现社会组织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1.2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关系是社会治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在我国,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呈现出多层次、多形式的特点。

正确处理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

正确处理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作者:***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3年第50期在资源配置方面,应该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说,市场代表着私权,而政府代表的是公权。

私权和公权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协商精神应该是契约精神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合同也好、契约也好,实际上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取得的结果,这实际上就是民主协商的机制。

过去,政府过多关心市场自由的法制,也就是刚才讲的资源分配、价格定制,都是由各级政府来管,因为这里有利益关系;而对于市场秩序的法律却恰恰不太关心,这就有些本末倒置了。

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校长、中国经济论坛专家江平正确处理好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是处理好我们现在的升级也好、创新也好的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市场、社会和政府之间的关系,严格说来是两个关系,一个是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一个是政府和社会的关系。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关系,要大力弘扬契约精神首先来谈一下解决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在资源配置方面,应该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

也就是说,国家、政府应该居于次要的地位。

从这个角度来看,应该说,市场代表着私权,而政府代表的是公权。

私权和公权的问题,实际上就是一个权利和权力之间的关系。

政府代表的是公权力,而市场代表的是私权利。

在我们国家,如何解决好市场和政府之间的关系?应该大力发扬契约精神。

我们离真正的市场平等还很远我觉得契约精神应该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就是平等精神,实际上就是我们所讲的权利平等、机会平等和规则平等这三个平等机制。

西方国家曾经在法学方面有一句名言:从古代到现代法律发展的过程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从身份到契约。

这句话在法学界被认为是一个至理名言。

身份就是代表不平等,而契约精神代表的是平等精神。

平等精神应该说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应该是市场的最基本的条件,如果连三个平等都没有,如果连起跑线都不平等,怎么能够体现契约精神呢?我们现在要能够体现真正的市场平等的精神,还差得很远。

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政府与社会关系处理中,一般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因而研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必定要从政府本身着眼,包括政府的本质、存在的依据等基本的理论问题。

一.什么是政府人们在使用政府这个概念的时候,往往与国家的概念相联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通常从国家的本质意义上理解国家的含义,即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政府是履行国家职能、执行国家权力的机构。

在政治科学分析中,人们更愿意进而将国家的概念实体化,从公共权力的角度去概括和理解,即认为国家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公共权力,而政府就是执掌公共权力的主体,是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是按照一定规则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体系①。

政府作为执掌国家公共权力主体的意义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它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同时也能够对社会公共事务作出权威性决定。

简而言之,作为执掌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它执掌了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控制权。

其二,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构,它自身的生存是通过社会的捐税来解决的,政府的维持经费来源于国库,是国民通过纳税的方式维持着政府的生存。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

但是现在我们却十分熟悉它了。

随着文明时代的向前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了;国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

”②显然,离开了税收,政府就无以生存,国家就不成为国家。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威的代表,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公共性公共性的意旨在于,政府作为掌管国家公共权力的机构体系,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以国家、以人民或者说以社会全体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活动的基本宗旨。

不可否认,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或一群社会成员,都有其特定的利益要求,因而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成员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

根据恩格斯的说法,社会公共权力产生之后,就成了一种“与社会脱离的力量”,成了一种“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可以看出,也只有真正地与社会相对脱离,凌驾于社会之上,公共权力才能真正地成为公共权力,才能切实地履行其公共管理的职能。

浅析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变化

浅析改革开放以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变化

圆园19年第10期本文主要讨论经济领域中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变化。

但政府和市场关系是否合理主要体现社会是否和谐,人民是否满意,换句话来说就是,经济发展的成果是否让广大人民体会到“获得感”和“满足感”。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人均收入很高,但是并没有让广大人民富裕起来,由此导致社会动荡,矛盾重重,政府无法作为,市场也无法解决问题。

所以本文将三者一起讨论,目的是吸取教训,借鉴经验,促使政府和市场发挥各自更大作用,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改革开放前实行计划经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落后就要挨打”的惨痛经历深刻地刻在人们心里,所以中国把重心放在国家安全上,大力发展重工业。

当时中国虽是一个农业大国,但属于比较落后和分散的小农经济,经济力量薄弱,迫切需要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所以中国进行了“三大改造”,进入公有制社会,实行计划经济,政府集中管理、使用、分配各种资源,把农民和城市居民都归属到各自的组织中。

在这种改革下,中国社会只有集体组织下的农民和工人两个阶级。

当时的“全能型”政府有一定历史背景,是因为改革开放前的中国是单一公有制社会,实行计划经济,但是当时中国还是传统农业社会,所以公有制的优越性以及计划经济的作用很难全部发挥出来,虽然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在建设工业化社会后期还是出现了很多弊病:计划失灵、活力不足、“一统就死一放就松”“短缺”和“卖方市场”等现象经常发生。

后来我们党想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并形成过一些好的想法,像“利用市场”“十大关系”等,但后来发生“文革”,并愈演愈烈,这些想法就没有被很好地实施下去。

当时也由于政府权力过大,监督也不是很有力,所以存在官僚主义,市场几乎发挥不了作用。

二、改革开放到南方谈话时期引入市场机制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再次提出要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国家的中心任务应该是发展经济,这个伟大的举措对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收入的提高意义非凡。

实行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取得一系列突破性的成就,包括在农村冲开计划经济束缚的承包责任制,在城市快速发展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三资经济”,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城市,人民生活水平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政治觉悟也有了一定提升,尤其是在农村,1987年初步建立起村民自治的体制机制,这对拥有庞大农村人口的中国来说,是一个重大突破,也为市场经济的发展奠定了一定基础。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全球性的“结社革命”使得社会组织在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在理论上给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官僚制理论提出了挑战,在实践中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公共治理体制的深刻变化,有些国家通过治理变革对其进行容纳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治理的良性力量,也有的国家社会组织成为颜色革命中不容忽视的主要政治对抗力量,引起政治生活的动荡。

我们认为,面对社会利益多元格局逐步凸显、公民需求日益分化的新形势,社会组织与政府应该在法治的框架下建立稳定的政治互信和良性合作关系,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带来的治理缺失,努力实现合作善治,提高社会整合水平,满足公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问题的缘起:为何社会组织与政府需要合作首先是面对社会利益分化和公民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出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同时失灵的现象。

市场机制下的私营部门以逐利为天职,人们逐渐发现企业和个人单纯的自利倾向并不能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而由政府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监管私营部门的社会成本也是很大的,政府组织也有自身利益和道德风险,加上官僚制不可避免的整齐划一、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公民日益多元、殊异的服务需求无法从这两种机制中得到完全的满足,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机制的出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常常是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新机制姿态出现的。

其次是社会组织有其自身优势。

社会组织一般采取扁平化结构,运作机制灵活,常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社会服务,避免了政府组织惯有的森严官僚层级导致的效率低下和对社会需求的不敏感,它的民间性、草根性使其具有联系基层的天然优势,能够贴身、即时满足公民的多样化需求。

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也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公共生活,具有良好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也就是说,相比私营部门的天然逐利倾向和政府组织的官僚病,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信任,更容易积累起雄厚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进行有效社会动员、实现良好治理的基础性条件,大大降低了通过合作获得善治的管理和服务成本。

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政府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关系

在政府与社会关系处理中,一般政府居于主导地位,因而研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必定要从政府本身着眼,包括政府的本质、存在的依据等基本的理论问题。

一、什么是政府人们在使用政府这个概念的时候,往往与国家的概念相联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家通常从国家的本质意义上理解国家的含义,即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工具,而政府是履行国家职能、执行国家权力的机构。

在政治科学分析中,人们更愿意进而将国家的概念实体化,从公共权力的角度去概括和理解,即认为国家是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公共权力,而政府就是执掌公共权力的主体,是行使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是按照一定规则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体系。

政府作为执掌国家公共权力的主体的意义在于两个方面:其一,它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作出权威性分配,同时也能够对社会公共事务作出权威性决定。

简而言之,作为执掌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它执掌了对于社会公共资源的控制权。

其二,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构,它自身的生存是通过社会的捐税来解决的,政府的维持经费来源于国库,是国民通过纳税的方式维持着政府的生存。

恩格斯指出:“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

捐税是以前的氏族完全没有的,但是现在我们却十分熟悉它了。

随着文明时代的向前进展,甚至捐税也不够了l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

”显然,离开了税收,政府就无以生存,国家就不成为国家。

政府作为社会公共权威的代表,具有以下几个基本特征:1.公共性公共性的意旨在于,政府作为掌管国家公共权力的机构体系,它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必须以国家、以人民或者说以社会全体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活动的基本宗旨。

不可否认,任何一个社会成员或一群社会成员,都有其特定的利益要求,因而任何社会都不可避免地存在成员之间的利益分化和利益矛盾。

2.普遍性作为行使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政府的功能涉及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和所有个体,从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

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各个社会个体,只能在同一个政府下生息,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一定的义务,接受政府公共权力的管辖。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

社会组织与政府的关系一,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合作关系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全球性的“结社革命”使得社会组织在民族国家的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在理论上给以国家权力为核心的民主政治理论和官僚制理论提出了挑战,在实践中也引起了世界各国公共治理体制的深刻变化,有些国家通过治理变革对其进行容纳和引导,社会组织成为公共治理的良性力量,也有的国家社会组织成为颜色革命中不容忽视的主要政治对抗力量,引起政治生活的动荡。

我们认为,面对社会利益多元格局逐步凸显、公民需求日益分化的新形势,社会组织与政府应该在法治的框架下建立稳定的政治互信和良性合作关系,以有效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现象带来的治理缺失,努力实现合作善治,提高社会整合水平,满足公民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

1,问题的缘起:为何社会组织与政府需要合作首先是面对社会利益分化和公民需求多元化的新形势,出现了市场机制与政府机制同时失灵的现象。

市场机制下的私营部门以逐利为天职,人们逐渐发现企业和个人单纯的自利倾向并不能自动导致公共利益的实现,而由政府组织来提供公共产品、监管私营部门的社会成本也是很大的,政府组织也有自身利益和道德风险,加上官僚制不可避免的整齐划一、反应迟缓、效率低下,公民日益多元、殊异的服务需求无法从这两种机制中得到完全的满足,客观上呼唤一种新的机制的出现,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治理常常是以弥补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的新机制姿态出现的。

其次是社会组织有其自身优势。

社会组织一般采取扁平化结构,运作机制灵活,常采用项目管理方式提供社会服务,避免了政府组织惯有的森严官僚层级导致的效率低下和对社会需求的不敏感,它的民间性、草根性使其具有联系基层的天然优势,能够贴身、即时满足公民的多样化需求。

社会组织的公益性也能够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公共生活,具有良好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来推动社会问题的解决。

也就是说,相比私营部门的天然逐利倾向和政府组织的官僚病,社会组织更容易获得社会信任,更容易积累起雄厚的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是进行有效社会动员、实现良好治理的基础性条件,大大降低了通过合作获得善治的管理和服务成本。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建设服务型政府应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正文】2004年,国务院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首要目标:“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

在继续加强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职能的同时,完善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

[2]2007年,中共十七大报告更是直接提出了“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不断推进和深化改革,进一步“健全政府职责体系,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行电子政务,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3]为什么要建设服务型政府?这既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需要,也是当代中国社会转型的必然结果。

首先,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市场经济主要从两个方面提出了对服务型政府的需要:其一,市场竞争要求政府为企业和各种经济组织提供或组织提供各种公共服务。

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要承担种种社会职责,如为其职工提供医疗、子女入学、住房、疾病、生育、工伤及养老保险,等等,即企业办社会。

而要搞市场经济,让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政府就必须为企业减负,为企业提供或组织提供各种相应公共服务,为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创造必要的环境和条件;其二,市场经济的运作需要政府解决市场竞争可能产生的各种负面问题,以维持社会稳定和秩序。

任何市场经济的运作,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作,都会带来正面的效率和效益,但也都可能产生各种负面的社会问题,如企业破产、工人失业、收入不均、贫富分化、物价波动、通货膨胀,以及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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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提起政府与社会,很多人会想起“政府是社会的长子”这句话,因为它基本说明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即:政府来源于社会;政府在拥有社会赋予的权力的同时,对社会负有一定的义务;政府的行为可能与社会的期望存在一定的差距;政府的行为对社会会造成一定的影响。

政治学认为,政府是国家的代表,政府的行为就是国家的行为。

政府是社会的产物。

一、新公共管理概述
(一)新公共管理的概念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宽泛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

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第一,政府的管理职能是掌舵而不是划桨。

新公共管理主张政府在公共行政管理中应该只是制定政策而不是执行政策,即政府应该把管理和具体操作分开,政府只起掌舵的作用而不是划桨的作用。

第二,政府应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效果和质量。

新公共管理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认为政府应重视管理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应关心公共部门直接提供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应能够主动、灵活、低成本地对外界情况的变化以及不同的利益需求作出富有成效的反应。

第三,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指标(performance 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手段和经验。

二、我国传统的政府——社会关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传统的社会管理模式是由政府对一切社会事务“大包大揽”,等级性的行政联系通过各种形式的单位以及农村组织渗透到整个社会,社会组织实质上承担着国家行政机关的部分功能,成为一级政权的附属物。

这种社会管理方式的直接后果是,不仅政府背上了沉重的财政负担,而且社会成员因为只有依附于某一个组织才能获得必要的生活资料和发展资料,个人的自由选择权无从体现,从而导致既不利于个人发展,也不利于整个国家政治生活的发展。

(一)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脱节与矛盾
中国政府的层级是当今世界最多的——有5级之多。

中央政府一般只能管到省部级,省再管地市,地市管县,县再管乡。

这种层层节制、只向上负责的管理流程造成信息和权力传递的双重困难:越是上级政府,越不直接面对民众,关于民众的信息也大都来自下级政府的汇报。

这种责任和权力逐级下放、而全国财政却逐级向上集中的情况,使得基层政府失去了服务能力、基层治理毁坏严重。

(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遇到瓶颈
目前,中国民营经济已占GDP的48.5%,上缴税收占全社会的37%,是中国经济中比重最大、活力最强、成长最快的部分。

但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国仍未建立起现代民营经济的政府服务和管理体系。

行政垄断、行业壁垒和地区封锁,市场准入限制多,制约了民营企业的发展。

(三)社会危机治理不善
最近几年,我们目睹了一系列社会危机治理不善的例子,连续性矿难就集中暴露了我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不完善、信息披露机制的不健全、危机处理流程不专业。

其他影响恶劣的如山西“黑窑奴”事件等等。

如此频密的社会危机实际上也意味着政府日常管理不善。

(四)限制了社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我国传统的“强政府、弱社会”模式自身的弊端,使其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而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更要求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于是一种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的产生就有其必然性。

三、我国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
改革传统“全能政府”的畸形关系模式,实现政府与市民社会相互分立的理想关系模式,需要进行双向的努力。

即一方面需要进行有限政府的制度创新,需要界定政府权力的限度,“校正”政府的越界行为,改变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管的规模、权力和职能扩张倾向;另一方面需要进行构建市民社会的制度创新。

要大力培养社会力量,建立充分发育的社会肌体,努力构建市民社会。

这个过程也就是实现社会从依赖政府、甚至被纳入政府体系的地位上解放出来,形成政府与市民社会相互分立的过程。

实现有限政府的制度创新,就需要以政社分开为原则,从制度上明确政府与社会组织各自在社区社会工作事务方面的职能与权限。

最基本的就是要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保障职能;再就是改革政府行为方式,将依法行政、依法治国作为基本的治国方略;此外,还要改革政府体制,健全制度化的参与机制,完善整个社会利益聚合和利益表达的结构与规则,同时完善社会对政府的各项监督机制。

培育市民社会的制度创新则是要大力扶持和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不断增强社会自我管理的能力;重建社会结构和社会机制,培育“中产阶级”队伍,在政府、社会精英与民众之间建立制度化的沟通、服务和互动机制。

(一)我国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建立
我国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的产生过程是一种渐进的过程,是一种改革的过程,也是改革的结果。

2006年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提出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众参与”的新型社会管理格局。

这一社会管理格局是在建设和谐社会的意境下确立的新型格局,从这精简的十六个字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在我国和谐社会的建设过程中,社会管理的主体构成、权力分配及其之间的关系。

这种多元主体、互助合作的管理格局,打破了我国传统的一元单向管理模式,并体现了民主、合作等丰富内涵,极具中国特色。

这种新型社会管理格局为我国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指明了方向。

我们国家应该建立一种适应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新型政府——社会关系模式。

[3] 这种新模式可以概括为:“小而强政府,大而强社会”,即建立起政府与社会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我国政府——社会关系新模式的意义
虽然新模式刚刚建立且正在完善之中,但新模式相较于传统的模式,具有重要的意义:
1.通过国家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和影响进行有效的社会管理
有效的双向沟通、互助合作机制是实现国家与社会良性互助合作的重要保障,而国家与社会的相互监督和影响就如同这一机制的“左翼”。

它不仅有利于有效防止政府或志愿失灵,对于形成相对独立的国家与社会这一基础性环节也起着很好的稳固作用。

2.有利于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新模式则可以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建立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以加强社会管理,维
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3.有利于建设服务型政府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必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整合社会管理资源,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

”这不但强调了政府应该“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而且把这种思路明确为一种政府战略,即着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

应该说,这才是所谓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关节点所在。

4.有利于有限政府与自治社会“强强联合”
在权力高度集中的传统体制下,我国社会有两个最重要的特点,这就是政企不分和政社不分。

如今,政企不分的问题经过多年的经济体制改革已基本解决,而政社不分的问题却依然严重。

改革社会管理体制,建立我国政府和社会关系新模式其实质就是要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实现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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