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正式版)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模版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模版压力容器是工业生产过程中常用的设备之一,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保障生产安全非常重要。
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必须建立健全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
本文将针对这一问题,提供一个模版,供参考。
一、制度目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管理与校验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选择、使用、保养和维修,确保容器的安全运行,减少事故风险,保护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部门、维修部门、设备管理部门等。
三、管理要求1.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选择和购买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同时要考虑其适用性和可靠性。
2. 使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关知识和操作技能,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擅自操作。
3. 使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改变其结构。
4.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保养和维修应定期进行,确保其运行状态良好。
保养和维修的记录应及时填写,并进行归档。
5. 对于出现故障或有疑虑的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应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维修部门进行检测和维修。
6. 定期进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作。
校验记录应及时填写,并进行归档。
四、责任与义务1. 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选择和购买,并制定相关操作规程。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并及时处理故障和报废附件。
3. 维修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进行检测和维修,并及时上报故障情况。
4. 监管部门负责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并进行校验记录的审查。
5. 使用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人员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负荷使用或改变其结构。
五、监督与检查1. 生产部门应定期进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使用情况检查,确保相关制度的落实。
2. 监管部门应定期进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工作,确保其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工作。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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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质技监局锅发[1999]154号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保证压力容顺的安人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2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1、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最高工作压力(Pw)(注1)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下同);(2)内直径(非圆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V)(注2)大于等于0.25m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
(注3)2、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的容积小于等于0.15m3的储罐\锅炉房内的分气缸;(2)容积小于0.25m3的高压容器;(3)深冷装置中非独立的压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空分设备中的冷箱;(4)螺旋板换热器;(5)水力自动补气气压给水(无塔上水)装置中的气压罐,消防装置中的气体或气压给水(泡汗沫)压力罐;(6)水处理设备中的离子交换或过滤用压力容器、热水锅炉用膨胀水箱;(7)电力行业专用的全封闭式组合电器(电容压力容器);(8)橡胶行业使用的轮胎硫化机及承压橡胶模具。
3、本规程适用于上述压力容器所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安全联锁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等安全附件。
4、本规程适用的压力容器除本体外还应包括:(1)压力容器与外部管道或装置焊接连接的第一首环向焊缝的焊接坡口、螺纹连接的第一个螺纹接头、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压力容器开孔部分的承压盖及其紧固件;(3)非受压元件与压力容器本体连接的焊接接头。
第3条本规程不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1、超高压容器。
2、各类气瓶。
3、非金属材料制造的压力容器。
4、核压力容器、船舶和铁路机车上的附属压力容器、国防或军事装备爱莫能助和的压力容器、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不含夹套压力容器)、各项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直接受火焰加热的设备(如烟道式余热锅炉等)。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范本(四篇)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范本压力容器是一种被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的设备,用于储存和输送各种气体、液体和化学物质。
在使用过程中,为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可靠性,需要进行定期的安全附件检查。
下面是一个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的范本,供参考。
一、安全附件检查项目1. 报警装置:检查压力容器的报警装置是否完好,并能正常工作。
2. 阀门:检查压力容器的阀门是否正常开启和关闭,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3. 压力表:检查压力容器的压力表是否准确,是否显示正常,是否需要进行校准和更换。
4. 温度计:检查压力容器的温度计是否准确,是否显示正常,是否需要进行校准和更换。
5. 安全阀:检查压力容器的安全阀是否完好,并能正常工作。
6. 压力传感器:检查压力容器的压力传感器是否准确,是否需要进行校准和更换。
7. 泄压装置:检查压力容器的泄压装置是否完好,并能正常工作。
8. 压力控制装置:检查压力容器的压力控制装置是否正常工作,并能稳定控制压力。
9. 转换器、接头及管路:检查压力容器的转换器、接头及管路是否安装牢固,是否存在泄漏现象。
10. 电气设备及接线:检查压力容器的电气设备及接线是否安装正确,是否存在短路和漏电现象。
二、安全附件检查内容1. 外观检查:检查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外观是否完好,是否存在裂纹、变形和腐蚀等情况。
2. 功能检查: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对压力容器的各项安全附件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3. 校准检查:对压力表、温度计、压力传感器等安全附件进行校准,确认其显示准确。
4. 清洁检查: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进行清洁,确保没有杂物和污垢附着。
5. 电气检查:对压力容器的电气设备及接线进行检查,确认其连接牢固,无短路和漏电情况。
6. 密封性检查:对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密封部位进行检查,确保无泄漏现象。
三、要求范本1. 检查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安全附件检查设备。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范本(2篇)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范本1. 引言本规程旨在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并规定了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要求。
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校验是保障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的重要环节,必须严格执行,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性。
2. 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使用压力容器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个人。
3. 定义3.1 压力容器:指带有承压零部件的设备,其内外压力与周围环境有差异,且能够保持一定压力的容器。
3.2 安全附件:指与压力容器配套使用,用于增强其安全性的各种设备、元件和系统。
4. 校验内容4.1 安装位置:校验安全附件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包括安装高度、距离、角度等。
4.2 安装方式:校验安全附件的安装方式是否正确,包括固定、连接等。
4.3 连接件:校验安全附件的连接件是否完好,如螺栓、螺母、垫片等。
4.4 操作控制:校验安全附件的操作控制装置是否灵活、可靠,能够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4.5 传感器和监测装置:校验安全附件的传感器和监测装置是否准确,能够及时反馈压力变化和异常情况。
4.6 报警系统:校验安全附件的报警系统是否正确设置,能够及时发出声音、光信号或其他报警信号。
4.7 自动控制系统:校验安全附件的自动控制系统是否能够根据设定的参数自动调节操作,保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4.8 检修和维护:校验安全附件的检修和维护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5. 校验方法5.1 目视检查:通过人工观察和检查,对安全附件进行外观检查,保证其完好无损。
5.2 测试检验:通过使用相关设备和工具,对安全附件进行各项功能测试,确保其正常工作。
5.3 记录和报告:对安全附件的校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告。
6. 校验频率6.1 初次校验:在压力容器安装启用前,对安全附件进行首次校验,并做好相应记录。
6.2 定期校验: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安全附件进行定期校验,保证其长期有效和可靠性。
6.3 特殊情况校验:在以下情况下,应对安全附件进行特殊情况校验:6.3.1 安全附件发生损坏或故障时;6.3.2 维修、更换或重新安装安全附件时;6.3.3 压力容器发生重大事故或事故隐患时。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第6条 检验单位应保证检验(包括缺陷处理后的检验)质量,检验时应有详细记录,检验后应出具《在用压力容器检验报告书》。凡明确有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书必须由持证检验员签字方为有效。
使用单位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向当地或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复议。
测定临氢介质的压力容器壁厚时,如发现壁厚“增值”,应考虑氢腐蚀的可能性。
6.材质
(1)主要受压元件材质的种类和牌号一般应查明。材质不明者,对于无特殊要求的钢制压力容器,允许按钢号A3材料强度的下限值,进行强度校核,对于槽、罐车和有特殊要求的压力容器,必须查明材质。对于已经进行过此项检查,且已作出明确处理的,不再重复检查。
4.表面缺陷
(1)腐蚀与机械损伤
测定其深度、直径、长度及其分布,并标图记录。对非正常的腐蚀,应查明原因。
(2)表面裂纹
①内表面的焊缝(包括近缝区),应以肉眼或5-10倍放大镜检查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进行不小于焊缝长度20%的表面探伤检查:
材料强度级别σb>540MPa的,Cr-Mo钢制的;有奥氏体不锈钢堆焊层;介质有应力腐蚀倾向的;其他有怀疑的焊缝。
8.排放(疏水、排污)装置;
9.运行的稳定情况;
10.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压力容器监控情况。
第23条 内外部检验内容
1.第22条外部检查的有关内容;
2.结构检查
应重点检查下列部位:
(1)筒体与封头的连接;
(2)方型孔、人孔、检查孔及其补强;
(3)角接;
第15条 检验前,必须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拆除保险丝,并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
2024年压力容器安全校验规程(2篇)

2024年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涉及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生产、销售、使用和维修等活动。
第三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包括压力表、报警器、安全阀、放散阀、阀门等与压力容器安全有关的装置。
第四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要求包括:装置型号、规格、材质、工作压力、校验周期、校验方法、地点和责任人等。
第五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应遵循科学、公正、严谨、高效的原则,确保校验结果准确可靠。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规程的要求,履行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的义务,确保安全使用。
第二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内容第七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内容包括:(一)装置型号和规格的确认;(二)材质和工作压力的核对;(三)校验周期的确定;(四)校验方法的选择;(五)校验结果的评价。
第八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装置型号和规格应与设计文件一致,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
第九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的材质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承受的工作压力应不低于设计压力。
第十条校验周期根据安全附件的使用环境和工作条件确定,一般为一年一次,高危环境下可缩短至半年。
第十一条校验方法应根据不同的安全附件类型和规格进行,如压力表应使用相应的仪器设备进行校验。
第十二条校验结果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以便随时查阅和查询。
第十三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结果应进行评价,合格的应继续使用,不合格的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第十四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报告应及时向相关单位进行上报,并保存备案。
第三章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责任第十五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责任主体为生产厂商、销售商、使用单位和维修单位。
第十六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生产厂商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七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销售商应确认产品的质量和合格证明,并向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
第十八条压力容器安全附件使用单位应制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照校验周期进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2篇)

安全附件检验制度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1)压力表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
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
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
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
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
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
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2024年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三篇)

2024年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第140条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141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划爆破片装置)。
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且得到可靠控制时,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第142条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应装设瀑破片装置,或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
采用组合结构时,应符合GB150附录B的有关规定。
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第143条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144条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并进行妥善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第145条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的计算,见附件五。
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设计爆破片装置应计算泄放口径,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
第146条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安装一个安全阀时,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 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Pw,即:Pz≤PPt>Pw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安装多个安全阀时,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05倍。
第147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1.05-1.10倍,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回座压力不应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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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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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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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条压力容器用的安全阀、爆破片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压力表、液面计、测温仪表、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制造爆破片装置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制造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液面计、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的安全联锁装置的单位应经省级以上(含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第141条本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在用压力容器, 应根据设计要求装设安全泄放装置(安全阀划爆破片装置)。
压力源来自压力容器外部, 且得到可靠控制时, 安全泄放装置可以不直接安装在压力容器上。
第142条安全阀不能可靠工作时, 应装设瀑破片装置, 或采用爆破片装置与安全阀装置组合的结构。
采用组合结构时, 应符合GB150附录B的有关规定。
凡串联在组合结构中的爆破片在动作时不允许产生碎片。
第143条安全附件的设计、制造, 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144条对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或中度危害介质的压力容器, 应在安全阀或爆破片的排出口装设导管, 将排放介质引至安全地点, 并进行妥善处理, 不得直接排入大气。
第145条安全阀、爆破片的排放能力, 必须大于或等于压力容器的安全泄放量。
排放能力和安全泄放量的计算, 见附件五。
对于充装处于饱和状态或过热状态的气液混合介质的压力容器, 设计爆破片装置应计算泄放口径, 确保不产生空间爆炸。
第146条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只安装一个安全阀时, 安全阀的开启压力Pz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 且安全阀的密封试验压力Pt应大于压力容器的最高工作压力Pw, 即:Pz≤P Pt>Pw固定式压力容器上安装多个安全阀时, 其中一个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应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其余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可适当提高, 但不得超过设计压力的1.05倍。
第147条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阀的开启压力应为罐体设计压力的
1.05~1.10倍, 安全阀的额定排放压力不得高于罐体设计压力的1.2倍, 回座压力不应低于开启压力的0.8倍。
第148条因定式压力容器上装有爆破片装置时, 爆破片的设计爆破压力PB不得大于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且爆破片的最小设计爆破压力不应小于压力容器最高工作压力PW的1.05倍, 即:PB≤P PBmin≥1.05Pw第149条设计压力容器时, 如采用最大允许工作压力作为选用安全阀、爆破片的依据, 就在设计图样上和压力容器铭牌上注明。
第150条安全阀出厂必须随带产品质量证明书, 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金属铭牌。
第151条杠杆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重锤自由移动的装置和限制杠杆越出的导架;弹簧式安全阀应有防止随便拧动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静重式安全产
阀应有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
第152条安全阀安装的要求如下:
1.安全阀应垂直安装, 并应装设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气相空间部分, 或装设在与压力容器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
2.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的连接管和平共处管件的通孔, 其截面积不
得小于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 其接管应尽量短而直。
3.压力容器一个连接口上装设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阀时, 则该连接
口入口的面积, 应至少等于这些安全阀的进口截面积总和。
4.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一般不宜装设截止阀门。
为实现安全阀的在线校验, 可在安全阀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爆破片装置。
对于盛装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中度危害介质, 易燃介质, 腐蚀、粘性介质或贵重介质的压力容器, 为便于安全阀的清洗与更换, 经合用单位主管压力容器安全的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
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 方可在安全阀(爆破片装置)与压力容器之间装设截止阀门。
压力容器正常运行期间截止阀必须保证全开(加铅封或锁定), 截止阀的结构和通径应不妨碍安全阀的安全泄放。
5.安全阀装设位置, 应便于检查和维修。
第153条新安全阀在安装之前, 应根据使用情况进行调试后, 才准安装使用。
第154条安全附件应实行定期检验制度。
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按照《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未作规定的, 由
检验单位提出检验方案, 报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
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应校验一次, 拆卸进行校验有困难时应采用现场校验(在线校验)。
爆破片装置应进行定期更换, 对超过最大设计爆破压力而未爆破的爆破片应立即更换;在苛刻条件下使用的爆破片装置应每年更换;一般爆破片装置应在2-3年内更换(制造单位明确可延长使用寿命的除外)。
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使用单位规定的期限进行校验。
第155条安全阀的校验单位应具有与校验工作相适应的校验技术人员、校验装置、仪器和场地, 并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
校验人员应具有安全阀的基本知识, 熟悉并能执行安全阀校验方面的有关规程、标准并持证上岗, 校验工作应有详细记录。
校验合格后, 校验单位应出具校验报告书并对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加装铅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