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

知识产权保护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经济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依法享有的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权利。
第三条国家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并保护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的创造。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对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创新,保护创新成果的产权,鼓励科研单位、企业和个人积极创新,保护和发展创新成果。
第六条国家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构,加强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第二章著作权第七条著作权是作者对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个人权利和财产权利。
第八条个人权利包括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撤回权和公开发表权等。
第九条财产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第十条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一定年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著作权的转让应当以合同形式进行,并需要依法办理知识产权登记手续。
第十二条著作权权利人享有起诉权,对侵权行为人可以依法请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第三章专利权第十三条发明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符合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条件的,可以申请专利并获得专利权保护。
第十四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申请的主权要求确定,该要求应当具有明确且具体的技术特征。
第十五条专利权人享有在专利权保护范围内独占享有该发明创造的权利,并可以将专利权进行许可或转让。
第十六条专利保护期限为二十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该期限可以适当延长。
第十七条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他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专利权无效。
第四章商标权第十八条商标是用于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颜色、声音、立体形状等。
第十九条商标权是注册商标人对其商标享有的权利,包括独占使用权和转让权。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是指在法律体系下对于人们的创造性劳动成果所赋予的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的产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创新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一、专利法专利是指国家依法授予发明者或者设计人,对于其实施新颖、有创造性和实用性的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享有在一定时期内排他权的一种权利。
专利法保护创新技术的创造者,鼓励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二、商标法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特定标记,可以是文字、图形、颜色等形式。
商标法保护商标注册人对其商标的独占使用权,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防止商标混淆和恶意抄袭。
三、著作权法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作品享有的法律权益,包括文学、音乐、美术、摄影、电影、软件等各类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的原创性和独立性,鼓励文化创作和传播,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四、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专有技术秘密是指由科研机构、企业或者个人独立开发或者掌握的具有经济价值并且获得合法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
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旨在保护技术秘密的所有者,防止技术信息的泄露和非法竞争,促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
五、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而制定的法律。
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商业诋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间谍等不道德和非法手段,该法律保护商业主体的合法利益,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六、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是指以指令代码形式表达的计算机程序和相关的文档资料。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了保护软件著作权和维护软件市场秩序的措施,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和创新。
七、知识产权法的重要性和发展趋势知识产权法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实施。
知识产权的保护不仅是对创作者和创新者的保护,也是对创新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保障。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创新的方式也在不断演变和完善。
总结知识产权法的名词解释涵盖了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专有技术秘密保护条例、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多个方面。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目录1. 知识产权法概述 (2)1.1 知识产权的定义 (3)1.2 知识产权的种类 (3)1.3 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 (4)2. 著作权法 (6)2.1 著作权的定义 (7)2.2 著作权的主体和客体 (8)2.3 著作权的取得和期限 (10)2.4 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和限制 (11)3. 专利法 (11)3.1 专利的定义 (12)3.2 专利的类型和申请程序 (13)3.3 专利的审查和授权 (14)3.4 专利的保护和维护 (15)4. 商标法 (17)4.1 商标的定义和分类 (18)4.2 商标的注册和使用 (19)4.3 商标的侵权和纠纷处理 (20)5. 其他知识产权法规 (21)5.1 反不正当竞争法 (22)5.2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 (24)5.3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25)6. 知识产权案例分析 (26)6.1 著作权侵权案例分析 (27)6.2 专利侵权案例分析 (29)6.3 商标侵权案例分析 (30)1. 知识产权法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一门保护创新者权益、鼓励技术创新的法律科目。
它主要涉及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商业秘密等方面,旨在为创作者和发明者提供一定期限内的排他性权利,以换取他们将创新成果公之于众,从而推动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在知识产权法的框架下,创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的著作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这些权利使得创作者能够控制其作品的使用方式,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为了鼓励技术的公开与交流,知识产权法规定了专利制度。
专利权人拥有对其发明的独家使用权,包括制造、销售、许诺销售和进口等权利。
但专利权的行使并非无限制的,法律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申请程序、权利期限等作了详细规定,以确保专利制度的合理运行。
商标权也是知识产权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是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记,商标权人有权禁止他人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调动人们的创造活动,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艺术的发展,增强国家的文化软实力和竞争力,制定本法。
第二条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科学、文化、艺术等领域创造或掌握的权利。
第三条知识产权法的适用范围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以及其他权利。
第二章专利权第四条专利权是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授予发明者、设计者和授权人的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独占权。
第五条专利权的申请、审查、授权、保护和使用,以及专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专利法的规定进行。
第三章著作权第六条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享有的权利。
第七条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原创作和衍生作品,以及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发表权等。
第八条著作权的申请、登记、保护和维权,以及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著作权法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商标权第九条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有使用权。
第十条商标权的申请、注册、保护和维权,以及商标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
第五章商业秘密权第十一条商业秘密权是指商业信息的所有者依法享有对其商业秘密的保密权和使用权。
第十二条商业秘密权的保护范围包括商业信息的保密和非法获取、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十三条商业秘密权的保护和维权,以及商业秘密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商业秘密保护法的规定进行。
第六章其他权利第十四条其他权利包括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地理标志权等。
第十五条其他权利的申请、登记、保护和维权,以及其他权利侵权纠纷的处理,应当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附件:1. 专利权申请表格2. 著作权登记表格3. 商标注册申请表格4. 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5. 其他权利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专利权:指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依法授予发明者、设计者和授权人的在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等方面的独占权。
2. 著作权: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科学等作品享有的权利。
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

名词解释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知识产权法的综合性和技术性特征十分明显,在知识产权法中,既有私法规范,也有公法规范;既有实体法规范,也有程序法规范。
但从法律部门的划分角度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民法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法律规范适用于知识产权法。
知识产权法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 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 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是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具有重要意义。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第一章专利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可以依法申请专利。
第三条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法。
第四条国家鼓励自主创新,保护发明者和其他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者投入技术、资金、人力等资源,积极推动专利的实施和利用。
第五条专利局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的专门负责专利工作的行政机关。
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七十一条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权,侵犯专利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承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第七十二条采用下列侵权行为之一,或者有设备制造、使用、进口其他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被请求人应当为防止侵权继续发生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________(一)在知识产权行政部门认定该行为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之前,被请求人放弃或者停止侵权行为。
(二)在接到提出侵权请求的通知后,被请求人采取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告知有关人员等合理行动。
(三)被请求人以合理方式通知实施专利权的权利人,要求免于赔偿损失的合理费用。
(四)公告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承诺不再实施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第十五章附则第七十九条在涉及侵犯专利权的案件中,被告先行采取停止侵权或者消除影响等措施的,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第八十条本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专利法修正案》同时废止。
1、本文档涉及附件。
请参阅附件。
2、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专利:________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一种法定的保护方式,授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等所进行的经济利益的排他性权利。
●专利权人:________享有专利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侵权行为:________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专利、实施专利或者其他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行为。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科学技术、文化艺术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境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二章专利权第三条【申请专利权】发明者或设计者对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有权申请专利权。
第四条【专利登记】经国家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审查后,符合专利法定条件的发明创造,应当登记并颁发专利证书。
第三章著作权和邻接权第五条【著作权对象】著作权保护对象是以独创性表现的学术、文学或者艺术作品。
第六条【著作权权利】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经济权利和署名权、修改权、保护版权的权利。
第四章商标权第七条【商标权】注册商标所在类别内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使用权属于注册人。
第八条【商标保护期限】商标的有效期限是10年,可以申请续展。
第五章植物新品种权第九条【植物新品种权】以新种质经育种繁殖所培育的植物新品种,享有植物新品种权。
第十条【植物新品种的保护时间】植物新品种权有效期为20年。
第六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第十一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经过规定保密期限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享有独占权。
第十二条【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期限】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保护期限为10年。
第七章侵权责任和法律救济第十三条【侵权责任】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承担赔偿。
第十四条【法律救济】受害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请求行政机关或者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救济。
以上为《知识产权法》的部分法条,更多详细内容请阅读正式法律文本。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

知识产权法法条(全)知识产权法法条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规范知识产权的行使,促进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知识产权,是指以发明、创造、标志、商号等人类智力创造或者掌握的技术信息、经济信息和文化信息所享有的权利。
第三条 知识产权权利人依法享有知识产权,并对侵权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四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类创新活动,保护并赋予其相应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知识产权的保护适合国民待遇原则。
第二章版权第六条 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产生。
第七条 著作权权利人享有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权利。
第八条 署名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在使用其作品时,按照其指定方式表明其署名,不得侵犯其名誉权。
第九条 发表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是否首次向公众提供其作品的权利。
第十条 修改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已经发布的作品进行修改或者者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修改的权利。
第十一条 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著作权人要求他人不得对其作品进行删减、篡改、扭曲等伤害其作品完整性的行为。
第十二条 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权利享有期限作如下规定: (一)个人著作权享有权利的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死后五十年,匿名作品、未成年人的作品、合作作品、作品由法人和非法人单位所作的作品的权利享有期限为五十年。
(二)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作者合作完成的作品。
(三)法人和非法人单位的作品是指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名义发布的作品。
第十三条 著作权人可以依法转让著作权或者许可他人行使著作权。
第十四条 国家采取措施,保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
第十五条 国家促进著作权利的合理利用,支持正当使用和传播知识产权相关信息。
第三章商标第十六条 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的排他权。
第十七条 商标可以是图形、文字、标识、三维符号、颜色组合或者其它形式,用于区别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八条 商标注册人享有对其商标的专用权。
第十九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委托他人使用其商标,但应当标明品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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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科学技术方面或文化艺术方面,对创造性的劳动所完成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2、如何把握知识产权的体系范围广义:著作权、邻接权(或相关权)、商标权(包括服务标志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权、产地标记权、专利权(包括工业品外观设计权)、集成电路布图设汁权、新植物品种权等各种权利。
狭义:即传统意义上的。
著作权(包括邻接权)、专利权和商标权三部分。
分为两个类别:一类是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与邻接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有专利权和商标权。
3、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属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新型的民事权利:是一种有别于财产所有权的无形财产权。
即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品或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属性,也是该项权利与有形财产所有权的最根本区别。
知识产权的无形是相对于动产、不动产的有形而言的。
它具有不同的存在、利用、处分形态4、什么是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特征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5、关于知识产权的基本特点(1)、创造性。
是知识产品取得法律保护的条件,是知识产品构成知识产权客体的条件。
专利发明要求的创造性最髙,著作权作品次之,而商标所要求的创造性仅达到易于区别的程度即可。
(2)非物质性。
知识产品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3)公开性。
知识产品必须向社会公示、公布,使公众知悉。
公开性是知识产品所有人取得知识产权的前提。
(4)社会性。
知识产品的社会属性表现在它的产生、使用和归属方而。
产生:一项知识产品特别是创造性成果,都是人类智力劳动的结晶。
使用:一项知识产品可以同时为若干主体所''占有”,为许多人所共同利用。
归属:知识产品即使创造者个人的精神财富,同时又是社会财富的一部分。
5、什么是著作权指自然人、法人或者苴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如何理解著作财产权利和精神权利的总称6、如何理解著作权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而的权利。
7、如何确定作品的作者①作者所为之行为是智力活动,而非其他活动②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对作品构成要素的选择活动③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将貝所选择的作品构成要素按照一立的规律、规则和顺序组合起来的活动④作者所为之智力活动是表达英思想、情感、观点、立场、方法等综合理念的活动。
这四个要素是并列关系,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
)8、确定著作权主体的实质条件是什么确定著作权原始主体的实质标准,就是确认原始主体主张者的"作者身份”或者符合原始著作权的法律依据或合同依据。
除特殊情况外,作品创作者是该作品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1、作者的确立2、视为作者的情形。
视为作者的情形,就是法律规泄,将法人或者苴他组织视为作品之作者的情形。
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应符合三个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创作作品的组织者2、创作者所创作的作品须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志3、由作品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此三个条件为并列关系,须同时具备)9、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是什么作品,是文学、艺术或者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10、作品的构成要素主要有哪些作品的构成要素主要有:文字、数字、符号、色彩、光线、音符、图形等。
11、作品的实质条件及其基本含义是什么①独创性。
独创性是指作品是作者独立创作出来的,不是或者基本不是对现有作品的复制、抄袭、剽窃或模仿。
②可复制性。
可复制性是指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可以被人们直接或者借助某种机械或设备感知,并以某种有形物质载体复制。
12、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著作权内容的双重性,是指由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能依法同时财产权和人身权两个方面的权利。
13、死者能享有著作人身权吗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期分为两种:一是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相同:二是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即此三项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
作者生前,依法享有此三项权利;作者死后,由此三项权利所产生的人身利益仍然受保护。
14、信息网络传播权能代替广播权吗信息网络传播权不同于广播权。
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①传播媒介不同②传播的信息不同③ 接收方式不同④相互间的关系不同⑤容量的大小不同⑥使用方式不同。
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广播权各有优点,故信息网路传播权不能代替广播权。
15、著作财产权的具体权项(内容)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利用或者许可他人利用英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其具体权项包括:(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就是著作权人自己复制或者许可他人复制其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岀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箸作权人依法享有的发行权,实际上就是向不特泄的社会公众提供作品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岀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岀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具体表现为著作权人自己展览或者许可他人展览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而获得报酬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彫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信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是一项新权利,基本含义是: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设置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圮在载体上的权利。
具体而言就是著作权人自己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左在载体上,或者许可他人这样做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0)改编权。
改编是指改变现有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
改编权,即改编作品, 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改编权是一系列权利,每一种改编方式,都会产生一项子权利。
(11)翻译权。
翻译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列一种语言文字。
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翻译权是一系列权利,涉及一种语言文字,就产生一种子权利。
(12)汇编权。
汇编就是将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内容进行选择、编排,汇集成新作品。
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著作权人依法享有的汇编权,就是自己汇编其作品,或者许可他人将英作品或者作品片段进行汇编,创作岀新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英他权利。
当科学技术的发展使作品能够被以新的方式利用时,相应的权项就可能产生了,如著作权人依法获得报酬的权利。
注释权、整理权、获酬权16、著作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著作权人身权,是指作者或者著作权原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人身不可分离的非财产性权利。
著作权人身权也称精神权利或者人格权等。
著作权人身权的具体权项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特征是:①无期限性是指法律对著作人身权的保护没有时间限制,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②不可分离性,是指作者依法享有的精神权利为作者终生享有,不得与作者相分离,不可转让。
③不可剥夺性,是指随着作品的创作完成,著作人身权即归作者享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作者的这种权利。
特殊情况下,著作人身权可能不归属于作者,或者不全部归属于作者。
17、如何理解相关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一方而,相关权与著作权所具有的的相同含义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自己在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之成果依法享有权利。
它们之间虽然存在某种差异,但主要内容是相同的。
另一方而,相关权只是大陆法系国家授予的权利,与著作权有关,但却平行于著作权。
18、使用他人原创作品演出的表演者,如果事先未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貝表演构成侵权。
此种情况下,表演者对自己的表演能否取得表演者权19、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宇有出租权吗20、《著作权法》第43条规左,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那么,广播电台、电视台应当取得录音制品制作者的许可吗答:广播组织播放他人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录音制品制作者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21、著作权限制有哪些种类合理使用、法左许可使用、著作权穷竭、强制许可和公共秩序保留等。
22、如何理解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左,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
理解这项制度应当注意:①合理使用人不特左②被合理使用的客体为已发表作品③合理使用必须有法律依据④合理使用目的是非营利性的⑤合理使用者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既不必经著作权人许可,也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⑥合理使用他人的版权作品时,使用者应当指明作者姓爼、作品名称,并不得侵犯著作权人的其他权利。
23、合理使用四要素是什么①使用的目的是非营利性的②版权作品的性质③使用者所使用的部分占版权作品的数量和实质性④使用的效果不得影响版权作品的潜在市场和价值。
24、法宦许可使用与合理使用有何区别①使用者不同:合理使用者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但法定许可使用者只能是特定的人②被使用的对象不同:合理使用可涉及任何作品,而法左许可使用仅涉及少数种类的作品③目的不同: 合理使用以非营利为目的,而法定许可使用则以营利目的为主,少数个别使用可能不是营利目的④付费与否不同:合理使用者不必支付报酬,而法左许可使用者应当支付报酬。
25、如何理解著作权穷竭著作权穷竭,是指以销售方式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投放市场后,任何人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且不必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而继续发行销售该作品原件或复制件,而不构成侵权。
26、著作权中合理使用的种类(1) 为个人学习、研尤或欣赏.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2)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半引用他人已发表作品。
(3) 为报道时事餅间,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发表作品。
(4) 报纸.期刊、广皤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題的时事性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