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技能中心实训室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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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实训室操作规程

学校实训室操作规程

学校实训室操作规程1. 引言学校实训室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实际操作需求而设立的专门实践教学场所。

为了保证实训室的安全、有序和有效利用,制定本操作规程。

2. 实训室开放时间实训室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8:00至下午5:00。

周末和节假日实训室关闭。

3. 实训室预约学生需要提前预约使用实训室。

预约方式为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或者拨打实训室管理中心的电话。

预约时需要提供姓名、学号、预约时间段和实验要求等相关信息。

4. 实训室使用须知4.1 学生在使用实训室前需进行相关培训并通过必要的考核。

4.2 学生在实训室内必须穿戴合适的实验服,并且佩戴好防护眼镜和手套。

4.3 学生需按照实训室规定的实验操作流程进行实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实验步骤。

4.4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需保持实训室内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吸烟、吃东西或带入易燃易爆物品。

4.5 学生在实验结束后,需将实验台面清理干净,并归还工具、仪器设备等。

4.6 学生在实训室内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并妥善保护现场。

5. 实训室管理5.1 实训室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实训室的开放、关闭、设备维护等工作。

5.2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实验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并保持实训室的良好环境。

5.3 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制定实验操作流程和安全规定,并对学生的实验操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5.4 实训室管理人员有权对学生不遵守规定和操作不当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并可以限制学生对实训室的使用权限。

5.5 实训室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学生在实验中发现的设备故障,并报备学校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6. 安全注意事项6.1 学生在实验过程中应注意个人安全,严禁独自进行高风险实验。

6.2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注意绝缘、防火等基本安全常识,防止事故的发生。

6.3 学生在实训室内应熟悉实验室消防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确保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撤离。

6.4 学生在使用实验设备时应注意操作规范,保证身体和设备的安全。

临床技能中心_管理规定(3篇)

临床技能中心_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保障医学生、临床医师及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临床技能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学员及教学设备。

第三条临床技能中心的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以学员为中心,注重提高临床技能培训质量。

(二)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临床技能培训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

(四)坚持安全第一,确保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临床技能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中心全面工作。

第五条临床技能中心下设以下部门:(一)办公室:负责中心日常行政、后勤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教学部:负责临床技能培训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工作。

(三)设备部: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维护、更新等工作。

(四)考核部:负责学员临床技能考核的组织、实施、成绩评定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1.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心年度工作计划;2. 负责中心人事、财务、物资管理等工作;3. 负责中心内部文件的起草、发布、归档等工作;4. 负责中心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二)教学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2. 负责教学资源的开发、整合、更新;3. 负责教学方法的改进和创新;4. 负责教学效果的评估和反馈。

(三)设备部:1. 负责教学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调试、维护等工作;2. 负责教学设备的更新换代;3. 负责教学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度;4. 负责教学设备的报废和处置。

(四)考核部:1. 负责制定临床技能考核标准;2. 负责组织实施临床技能考核;3. 负责临床技能考核成绩的评定、公布和反馈;4. 负责考核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临床技能培训课程设置:(一)基础技能培训:包括病史采集、体格检查、基本操作等;(二)专科技能培训:包括各专科的诊疗技术、手术操作等;(三)综合技能培训:包括急救技能、团队协作、沟通技巧等。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基本技能训练是医学教学的重要内容,是医学生将来临床工作的基础。

为了顺利完成在临床技能中心的学习和培训,确保人身、教学器材安全,培养学生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作风和爱护国家财产的优秀品质,要求每个学生必须遵守实验室制度。

一、实验前经充分预习,认真阅读教材和技能培训手册,明确本次培训的主要目的及要求。

弄清所涉及的医学基础知识。

教师在学生操作前对预习情况进行检查。

预习通不过不准进行操作。

二、使用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前,必须认真听取教师讲解,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到准确、规范的操作。

非本次培训所需的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未经教师允许不得动用。

三、在培训中应认真听取老师讲解的操作要领,仔细观察老师的操作规范,一丝不苟地进行临床技能训练。

学生完成培训后,需有教师认可其操作符合临床规范后才为合格。

四、遵守纪律,注意保持实验室整洁、安静。

不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事情。

五、实验结束后,关掉仪器设备电源开关,将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设备整理好,实验现场整理干净,得到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在临床技能培训过程中如发现医学模型或教学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老师,并积极协助老师处理。

如因人为不正规操作造成器材损坏,要按实验室规定赔偿。

七、本实训中心所有医学模型和教学仪器概不外借。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以下简称培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完善的临床技能模拟培训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培训中心的资源优势,提高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的意见》、《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床技能模拟培训中心隶属教育处,是遵守医院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为全院医学模拟教育服务的教学平台。

第三条培训中心的宗旨是:应国际医学教育的发展趋势要求,不断提高临床技能模拟教学质量和模拟教学平台质量,为临床床边教学提供有益的补充,培养学员的临床操作能力、临床思维能力、沟通能力等临床阶段所有应掌握的技能,帮助医学生、临床医师实现从理论学习到实践应用的安全过渡。

第四条培训中心的基本教学任务是满足北京医院临床技能模拟培训及考核的需要,在院领导和教育处的领导下,负责医学生、临床医护人员的临床技能模拟培训及考核工作。

第五条培训中心培训的主要对象是在医院学习和实践的医学生、进行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以及本院临床医护人员。

第二章职责培训中心实行教育处、培训中心、教研室三级管理。

培训中心设主任1名,技术管理人员1名,由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熟悉医学教育规律,并且责任心较强的人员担任培训中心管理工作。

在医院和教育处的领导下,培训中心办公室负责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相关管理机构及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第六条教育处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培训中心发展目标和规划。

(二)负责审核培训中心工作任务和计划。

(三)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工作任务和计划实施。

(三)根据教学需要,向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考核计划。

(四)负责培训中心年度评估工作。

(五)负责培训中心的对外开放和交流工作。

第七条培训中心主要职责:(一)协助制定培训中心的发展目标和规划。

(二)负责制定培训中心的规章制度。

(三)负责制定培训中心的工作任务和计划。

医院教学实训室管理规定(3篇)

医院教学实训室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教学实训室的管理,提高实训教学质量,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教学实训室,包括临床技能实训室、病理实训室、药理实训室、影像实训室等。

第三条医院教学实训室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规范管理,责任到人;(三)注重实效,持续改进;(四)资源共享,服务教学。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教学实训室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教学实训室的管理工作。

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教学实训室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修订教学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二)监督、检查教学实训室的管理工作;(三)协调解决教学实训室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四)定期组织对教学实训室进行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教学实训室设主任一名,负责实训室的具体管理工作。

实训室主任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本规定;(二)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卫生、设备、材料等管理工作;(三)负责实训室的教学、培训、科研等工作;(四)负责实训室的人员培训、考核和奖惩。

第三章实训室设施与设备第七条教学实训室应配备满足教学、培训、科研等需要的设施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临床技能实训室:模拟病人、手术器械、诊疗设备等;(二)病理实训室:显微镜、切片机、染色设备等;(三)药理实训室:实验动物、药品、试剂等;(四)影像实训室:影像设备、图像处理软件等。

第八条实训室设施和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九条教学实训室应建立健全设备档案,详细记录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报废等情况。

第四章实训教学与培训第十条教学实训室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实训教学,确保实训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教学实训室应制定实训教学大纲,明确实训内容、要求、方法和考核标准。

第十二条教学实训室应配备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业教师,负责实训教学。

医院临床实习操作指导手册

医院临床实习操作指导手册

医院临床实习操作指导手册前言:本手册旨在为医院临床实习生提供操作指导,以确保实习过程中的安全性、效率性和学习质量。

请实习生在使用本手册时,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操作规范,并保持与临床导师和其他医护人员的良好沟通与协作。

一、基本操作规范1. 术前准备- 确认患者身份和手术信息- 检查手术室设备和器械的完整性和功能性- 准备所需的药品、消毒液和无菌物品- 保持自身清洁,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2. 洗手和穿戴手术服- 使用洗手液和流动水,按正确步骤进行手部洗手- 穿戴手术服和鞋套,带好口罩和帽子- 佩戴手套、护目镜和其他必要的防护物品3. 操作器械和设备- 了解器械和设备的用途、操作步骤和安全注意事项- 检查器械和设备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熟练掌握操作技巧,遵循操作规程进行实习操作4. 患者安全与隐私保护- 尊重患者的合法权益和隐私权- 在操作过程中,保持与患者的良好沟通,给予适当的关怀和安慰- 确保操作前后对患者进行正确身份核对5. 感染控制- 遵循医院感染控制政策和规范,保持手术室的洁净和无菌环境- 遵守手术室消毒和无菌操作要求- 严格按照规范处理医疗废弃物二、常见操作指导1. 静脉置管- 准备所需器械和药品,确保皮肤消毒和局麻效果- 操作前检查穿刺点和血管选择- 按照操作规范,准确稳定地进行静脉置管2. 注射给药- 根据医嘱准备所需药物和用具- 确认药物名称和剂量,检查药品有效期和外观- 遵循正确的注射技巧,保证安全和有效性3. 导尿操作- 洗手并穿戴手套- 准备导尿用具,确保无菌操作- 根据操作规范进行导尿,注意对患者的关怀与隐私保护4. 常见伤口处理- 洗手并穿戴手套,准备伤口处理所需物品- 清洗伤口,去除异物和死组织- 使用适当的消毒液进行消毒,并进行合理的包扎5. 基本手术操作- 洗手并穿戴手术衣、手套和面罩- 准备手术器械、材料和药品- 遵循手术操作规程,确保手术安全和术后处理三、应急处理和安全注意事项1. 知识和技能培训- 持续学习和提高相关医学知识和操作技能- 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确保专业能力和操作安全2.医疗事故和意外事件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或意外事件时,需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报告- 配合医院的应急处理措施,保障伤者的安全和救治3. 个人防护和安全意识- 注重个人防护措施,减少伤害和传染风险- 学习和掌握相关紧急处理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结语:医院临床实习操作指导手册旨在帮助实习生提高临床操作技能,并确保实习过程中的安全和质量。

医学生实训室日常管理制度

医学生实训室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学生实训室的管理,确保实训教学质量,提高医学生的实践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学生实训室,包括临床技能实训室、病理学实训室、解剖学实训室、生理学实训室等。

第三条实训室的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和服务性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实训室实行校院两级管理,由学院实训室管理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各实训室设主任一名,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实训室设立教学小组,由主任和各专业教师组成,负责实训教学计划的制定、实施和考核。

第六条实训室设立安全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实训过程中的安全。

第三章实训室使用规定第七条实训室仅限于医学生使用,未经批准,任何个人或团体不得擅自进入。

第八条学生进入实训室应遵守实训室的规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第九条学生应提前15分钟到达实训室,准备好实训所需的物品。

第十条实训过程中,学生应穿着整洁,佩戴工作服,保持实训室整洁。

第十一条学生实训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不得随意拆卸设备。

第十二条实训过程中,学生应爱护实训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三条实训室内的实验药品、试剂等物品,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取用。

第四章实训室安全规定第十四条实训室安全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检查,确保实训设备、药品、试剂等符合安全标准。

第十五条学生实训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发生意外伤害。

第十六条实训室内的电气设备、仪器等,使用前应检查其完好性,确保安全。

第十七条实训过程中,学生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手套、口罩、护目镜等。

第十八条实训室内的消防设施、报警系统等,应保持完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使用。

第五章实训室卫生与环保第十九条实训室应保持整洁,定期进行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第二十条实训室内的废弃物应按照规定分类存放,不得随意丢弃。

第二十一条实训过程中,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环保意识,节约用水、用电,减少污染。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规定1.目的:为更加有效的发挥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作用,切实保证进入中心的学习、使用人员的需要,同时为受训人员营造一个规范化的训练环境,保证教学培训得以有序进行。

2.范围:科室、临床指导教师、医学学员。

3.定义:无。

4.权责:无。

5.制度内容5.1凡需使用临床技能培训中心模型设备、器械的教研室和科室,需提前10天到教学管理部办理使用审批登记手续,填写“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设施、操作器械、耗材使用申请单",便于协调。

5.2在中心培训工作中需要使用的模型设备和器械,请在申请时预先通知中心管理人员,由中心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准备工作。

5.3为爱护医学教学模型设备,使用前应先掌握模型设备的使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

学生使用时必须有带教教师负责,在教师的指导下正确使用和操作,并按规定做好签到等登记工作。

5.4使用模型设备前须先洗手,严禁在模型表面涂写、做记号等;避免墨水笔等染色物品污损模型设备。

5.5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模型设备故障、损坏时,应及时向中心管理人员报告,说明损坏原因,严禁擅自修理、拆卸、组装任何模型、软件等。

5.6操作完成后必须按程序关闭水源、电源开关,确保教学仪器设备的安全。

清洁、整理好所用仪器设备、放回原处,保持操作台面的整洁。

5.7操作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倒入指定的回收容器中,不得倒入水池。

5.8严格遵守培训时间安排。

5.9不得将培训中心的物品私自带出。

5.10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的任何场所应保持安静整洁,在里面不准吸烟、吃零食、乱扔废纸及其他污物。

5.11临床技能培训中心不负责个人物品保管,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以免遗失或被盗。

5.12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管理人员负责教学模型设备的日常管理。

5.13医学教学模型设备、器械,未经允许一律不得借出,如需借出使用,应按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

所有借出模型设备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所有设备、器材不得转借。

5.14请学习、使用人员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如因不遵守规定,造成模型设备、器械丢失或损坏,需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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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技能中心实训室使用说明
临床技能中心是以承担本科临床技能教学、继续教育技能培训为主要职能的机构,使用人时数多,使用率高。

开放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5、6、7、8、9月)、14:00——17:30(10、11、12、1、2、3、4月)。

夜间开放课程:周二、周三晚18:30——20:30(节假日除外),春季学期为第3—10周,秋季学期第3—16周。

鉴于各部门与科室常有场地使用需求,特将相关情况说明:
1.凡教学部、继教部等职能部门日常工作需要我中心提供配合的,均为我中心服务范围。

2.本中心为临床技能训练场地,并不具备理论课教室条件,原则上不接受理论课程安排,除非教学部提前提出需求。

我中心不安排任何非经教学部批准的理论课场地需求。

3.每学期开学,各教研室教学类实验课程须制定《实验教学进程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临床技能中心(一般在开学前3周内完成)。

实验项目没有变动的实验课程,只需要报送《进程计划表》。

对于新增的实验课程或实验项目有变动的实验课程,需要报送《项目组成简表》、《实验项目基本情况表》、《实验课程教学进程计划表》。

①《进程计划表》务必填写完整的内容:课程代码、实验分组数、教师类别、总学时、实验学时、周次、星期、节次、实验项目名称、学时、主讲教师。

实验分组数(原则上每组人数至少> 20人)务必与实验主讲教师数一致,实验学时前后一致。

②如有多个教学班级,须在同一个excel文件中制作多个工作表,每一个工作表即为一个教学班级的实验教学进程安排。

③涉及前三周实验课程的教研室务必在开学第一周前报送《进程计划表》,其他材料(《项目组成简表》、《实验项目基本情况表》以及后续《教学进程计划表》请务必于开学第一周内报送。

以上实验教学材料请各教研室严格按照要求填报,填报数据要求详实可靠,将作为我中心安排实训室和排课、准备相关仪器设备、耗材的依据。

上课时间与内容原则上不允许更改,遇特殊需要更改的,必须提前1周告知,并填写《成
都中医药大学调(停)课申请表》交我中心备案。

4.凡上级安排的针对临床医学院学生和附属医院员工的教育、培训和会议等需求,不论任何部门申请,我中心均予以保障,请按预约流程提前预约,以免和日常教学任务等工作冲突。

5.教学安排与相关耗材不同步(耗材不足或已申请未到位)时,我中心负责提前告知,决定是否按原计划安排。

6.准备工作:除日常实验教学、岗培及毕业技能考的实验准备外,其他使用实训室西药输液、器械及特殊布置的,需申请部门提供相应仪器耗材,并派人准备、布置,我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准备。

7.申请使用负责人合理安排使用时间,严禁申请使用和实际使用不符,出现占用实训室不使用的情况。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予以使用:
(1)实训室使用遵循先申请者优先使用。

如遇申请的实训室已被占用,无法协调时,不予安排。

(2)临时申请者,不予安排。

实训室使用必须提前1周申请,并交纸质《临床技能中心实训室使用申请表》备份。

(3)学生及非本校、本院工作人员申请使用,不予安排。

如遇特殊情况,学生申请使用时,带教老师及教学部相关老师签字认可,方可安排使用。

9.实训室使用要求:
①勿喧哗,禁食物。

②班委或组长上课前10分钟到物供科(705)交有效证件(学生证、身份证或一卡通),领取实验耗材。

实验结束后整理好设备器械、清点并归还实验耗材,做好清洁卫生,关好门窗、水电,经课程助教检查后方可取回证件。

临床技能中心
2016年9月27日
报送临床医学院教学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继续教育部
抄送相关部门及各教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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