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无ippc-木质包装处理情况说明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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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木质包装证明.doc

非木质包装证明.doc

首先明确一个IPPC标识(国际上通用的标识,意思是木包装
已经过处理)
在进出口货物的木质包装上要加盖IPPC的专用标识,要不然的话,会被当地海关要求退货。

关于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简称IPPC)
关于木质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目的是确保全球农业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和扩散,促进有害生物控制措施。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为区域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提供了一个国际合作、协调一致和技术交流的框架和论坛。

由于认识到IPPC在植物卫生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WTO/SPS 协议规定IPPC为影响贸易的植物卫生国际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ISPMs)的制定机构,并在植物卫生领域起着重要的协调一致的作用。

2002年3月,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为有效控制木质包装传带有害生物,制定了国际贸易中的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

我国从2006年起执行这一国际标准,1月1日至6月30日为过渡期。

现在,入境木质包装无ippc标识或ippc 标识不符合要求,可能连同货物被责令退。

IPPC木托盘熏蒸证明

IPPC木托盘熏蒸证明

IPPC木托盘熏蒸证明第一篇:IPPC木托盘熏蒸证明情况说明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公司现有运单为:货物品名为: 数量为:_,重量为:贸易国别/地区:_,原产国/地区为:_ _的货物入境。

本公司郑重承诺,该批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已在办输出国家或地区按照国际植物保护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进行了检疫除害处理,并已在木质包装上加施了IPPC认可的专用标识。

特此声明!本公司保证声明是真实的。

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中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公章)年月日第二篇:ippc 熏蒸证明ippc熏蒸证明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plantprotectionConvention,简称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nternationalplantprotectionConvention,简称IppC)是1951年联合国粮食和农业组织(FAO)通过的一个有关植物保护的多边国际协议,1952年生效。

1979年和1997年,FAO分别对IppC进行了2次修改,1997年新修订的植物保护公约尚未生效。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由设在粮农组织植物保护处的IppC秘书处负责执行和管理,目前,签约国为111个,中国尚未加入该公约。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目的是确保全球农业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害生物随植物和植物产品传播和扩散,促进有害生物控制措施。

国际植物保护公约为区域和国家植物保护组织提供了一个国际合作、协调一致和技术交流的框架和论坛。

由于认识到IppC在植物卫生方面所起的重要作用,WTO/SpS协议规定IppC为影响贸易的植物卫生国际标准(植物检疫措施国际标准,ISpMs)的制定机构,并在植物卫生领域起着重要的协调一致的作用。

区域植物保护组织(TheRegionalplantprotectionOrganizations,简称RppOs)在区域范围内负责协调有关IppC的活动,在新修订的IppC中,区域性植物保护组织的作用扩展到与IppC秘书处一起协调工作。

木质包装声明

木质包装声明

木质包装声明第一篇:木质包装声明出境货物无木质包装声明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根据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向贵局郑重声明:以下所述出境货物包装中不含任何木质包装材料。

货物名称:分散染料数/重量:报检号/原产地证申报号:批次号:我单位对此声明负责,如有不实,愿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出口单位名称:(盖章)日期:第二篇:IPPC木质包装声明木质包装声明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本公司现有提单号为,货物品名为,数量为,重量为,贸易国别/地区为,原产国/地区为的货物入境。

本公司郑重承诺,该批货物所使用的木质包装在输出国际或地区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进行了检疫除害处理,并已在木质包装上加实施了IPPC认可的专用标识,特此声明!本公司保证该声明是真实的,如有不实,愿意接受检验检疫机构按照中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处罚。

公司名称(盖章)年月日第三篇:无木质包装声明和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格式无木质包装声明和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参考格式)无木质包装声明(参考格式)致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兹声明:本批货物________________(货名)_____________(数量/ 重量)不含有木质包装。

出口公司名称:(盖章或负责人签名)日期:Declaration of no-wood packing materialTo the Service of China Entry & Exit Inspection and Quarantine:It is declared that this shipment______________(commodity)___________(quantity/weight)does not contain wood of Export Company:(Stamp or Signature of Director)Date:使用非针叶树木质包装声明致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兹声明:本批货物________________(货名)____________(数量/ 重量)所使用的木质包装均由非针叶树制作。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IPPC

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的管理-IPPC

定义 ..................................................................................................................................15-5
要求概要 ...........................................................................................................................15-5
环境声明 ...........................................................................................................................15-4
参考文献 ...........................................................................................................................15-4
粮农组织信息产品可在粮农组织网站
( /publications ) 获 得 并 通 过 publicationssales@ 购买。
本信息产品中使用的名称和介绍的材料并不意味着联合国粮食及 农业组织(粮农组织)对任何国家、领地、城市或地区或其当局的法 律或发展状态、或对其国界或边界的划分表示任何意见。提及具体的 公司或厂商产品,无论是否含有专利,并不意味着这些公司或产品得 到粮农组织的认可或推荐,优于未提及的其他类似公司或产品。本出 版物中表达的观点系作者的观点,不一定反映粮农组织的观点或政 策。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doc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doc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为防止林木有害生物随进境货物木质包装传入我国,保护我国森林、生态环境及旅游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国家质检总局、海关总署、商务部和国家林业局联合发布了2005年第11号公告,要求进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在输出国家或地区进行检疫除害处理,并加施专用标识。

现将确认的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公告如下:一、检疫除害处理方法(一)热处理(HT)1.必须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

2.窑内烘干(KD)、化学加压浸透(CPI)或其它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

如化学加压浸透可通过蒸汽、热水或干热等方法达到热处理的技术指标要求。

(二)溴甲烷熏蒸处理(MB)1.常压下,按下列标准处理温度剂量(g/m3)最低浓度要求(g/m3)0.5小时2小时4小时16小时≥21℃48 36 24 17 14≥16℃56 42 28 20 17≥11℃64 48 32 22 192.最低熏蒸温度不应低于10℃,熏蒸时间最低不应少于16小时。

(三)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或输入国家/地区认可的其它除害处理方法。

(四)依据有害生物风险分析结果,当上述除害处理方法不能有效杀灭我国关注的有害生物时,国家质检总局可要求输出国家或地区采取其他除害处理措施。

二、标识要求(一)标识式样:其中:IPPC——《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的英文缩写;CN——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000——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疫局分别编号;YY——除害处理方法,溴甲烷熏蒸-MB,热处理-HT;ZZ——各直属检验检疫局2位数代码(如江苏局为32)。

(二)除上述信息外,标识加施企业可根据需要增加其他必要的信息。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注:本表一式三联,第一联交使用单位留存,第二联交检验检疫机构备查核销,第三联标识 加施企业留存。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木质包装标 识加施企业
(印章)
联系人
木质包装 使用企业
联系人
种类
规格
电话
电话 数量
种类
规格
编号:
数量
木质 包装
处理结果 报告单编号
拟包装货物
IPPC标识式样
处理日期
拟输往国家/ 地区 批次号
报检号 使用数量 结余数量核销人核销日期
备注: 1、不在已加施标识的木质包装上添加未经除害处理的木质材料,并保持标识清晰、规范; 2、存放木质包装的仓库地面硬化、防雨防潮,安装纱门纱窗等防疫设施; 3、仓储、包装、运输过程中注意防雨、防潮、防止有害生物二次侵染; 4、集装箱装运货物前清扫,无有害生物和水渍、泥土等。

无IPPC情况说明

无IPPC情况说明

无IPPC情况说明
情况说明
致:上海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XXXX有限公司在贵局的大力支持下,使我司汽车车身用零配件进口业务得到了相当大的便利,有力保障了我公司汽车零件生产和销售按计划开展,在此深表感谢!
我司2011年7月26日从德国紧急采购进口的汽车车身用零配件。

提单号:45028209,主单号:781-78512416,报检号: 412969,品名为:汽车车身用后板左&右辅助件、焊接总成左&右装配件、焊接螺纹管,此票货物入境存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的海关监管仓库。

该票进口货物的包装为木质包装,件数/重量:5个木托/660公斤,其中有1个木托上无专用IPPC标识,经与海外供应商联系,系由于备货时间紧张,海外供应商的疏忽,匆忙中使用了一个没有IPPC 标识的木托,违反了国家检验检疫局对木质包装的相关规定,对由此给贵局造成的诸多麻烦,我司深表歉意,并愿意接受贵局对该包装的处理决定。

我司亦就此情况与海外供应商已进行了沟通,并要求该供应商严格执行我国检验检疫部门对木质包装的相关要求。

我司不需要贵局出具的《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并将此情况反馈给海外供应商,责令其在今后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

此致
敬礼!
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2011-08-05。

木质包装证明

木质包装证明

木质包装证明1. 货物外包装是木质的托盘或者是木箱的话,由发货人负责,在货物出境之前在当地农业部或者是相关部门做高温熏蒸,做完熏蒸后,外包装的每个侧面上都会有IPPC标识,这个是商检在报关后进行放货查验的唯一证据。

2. 货物外包装是纤维板或是纸箱的话,由发货人负责,出具一份正本的“非木质包装正面”,连同报关发票、箱单一起交给收货人,收货人可以让代理凭次正本声明进行申报。

3. 货物的包装情况不是判定“法检”的标准。

判定是否被“法检”的标准是商品进口的HS 编码,也即是税号。

税号后面有监管条件,凡标有A的就是进口法检,B代表出口法检。

法检货物的抽查没有规律,但是机电产品和敏感产品的抽查率较高。

4. 快递公司要求收货人提供包装备用,是担心海关商检查货物包装时,好及时提供海关相关人员看,省的到时候再返回货主处取单证,耽误时间。

唉,工作中吸取的经验呀....2应该是无木质包装声明,这个声明是针对非木质包装出具的声明,是要发货人出具的,并且必须正本盖章或签名的。

空运的话,都要提供的。

快递公司要你提供的也是非木质包装声明,因为报检的时候商检局有可能会要求提供。

如果你确实是用实木包装的,那就要出具熏蒸证书了,外包装上也会有加盖IPPC标识;如果你报检木质包装,海关放行后商检局有可能验货,货物需拖到商检查验区,检验没有问题,方可拖货到厂。

整个过程需要半个工作日。

另外,这一块的检验不是法检哦,法检是针对监管条件是A(进口)或B(出口)的货物,在报关的时候必须提供商检局的通关单。

没有A或B的货物,就不算是法检(法定检验货物)。

3如果你进口的设备用木头材质进行包装,那么就需要熏蒸证明,声明加盖IPPC标示,并且木头包装上也确实加盖了这样的标识。

检疫局就是看这个的,但是并不是每一票检疫局都要查,是在报关之后查的,海关放行后,再做报检。

快递公司没有备用木质包装申明这一说,如果你的包装中有木质材料,那你必须提供,如果没有,提供非木质熏蒸证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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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我司有限公司于年月从进口一批货物,共件公斤,品名为,运单号:,报检号为,包装为木托。

由于我司疏忽未及时和国外发货商取得必要的沟通,宣传我国的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初发布的2005年第11、32号公告(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验新规),国外发货商出口时也没有按照国际植物保护公约组织(IPPC)公布的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标准》对相关木质包装进行仔细检查,造成木托上未加盖IPPC标识,违反了我国检验检疫对木包装的相关规定,也违反了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

我司已将相关情况通知外方,要求外方保证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此家国外供应商对此情况已经了解,也知晓了我国国家质检总局于2005年初发布的2005年第11、32号公告,并保证对以后进口的木质包装上加盖IPPC标识,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发货前认真仔细检查木质包装上是否有IPPC标识。

同时作为国内收货人,我司在日后进口货物的时候,尤其是进口木质包装时,加强同外方的沟通,宣传我国的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进口木质包装要求,在外方出货前确认有无IPPC标志,以邮件照片形式确认,以此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并向贵局保证今后进口的木质包装,在其显要位置上标识有IPPC
标志,如果再发生此类情况,愿意接受贵局的任何处罚。

现我司特向贵局申请销毁无IPPC标识的木质包装。

我司不需贵局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望批准。

由此给贵局工作造成的不便我司深表歉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特此声明!
有限公司
201 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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