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从事道路运输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中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三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指通过检查监督的方式,对企事业单位的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生产。
第四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基本原则是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公正监督,追究责任、严格执法。
第五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标是全面提升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稳定,防止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监督范围第六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到位情况;(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制定与落实情况;(三)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四)车辆检修维护制度和装备运输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五)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六)企业的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情况;(七)运输业务执行过程中的道路交通安全情况。
第三章监督方式第七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实地查看、询问、检验、取证等,以便全面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
第八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以根据需要,要求企业提供相关资料,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车辆维修记录等。
第九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应当对执法人员的行为进行录音、拍照等方式进行记录,以确保检查过程的公正、透明。
第十条道路运输企事业单位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资料,协助执法人员查看、调取有关记录。
第四章监督检查的程序第十一条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环节:(一)检查计划的编制: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或月度的检查计划,并报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备案。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制度

对象
道路运输企业
道路运输经营者
道路运输车辆
道路运输相关设施设备
内容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道路运输车辆安全技术状况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质和安全意识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04
监督检查的方式和 程序
方式
定期检查: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 求,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 查
监督检查的职责和 权限
职责
制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督促整改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定期或不定 期的检查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 查处
权限
监督检查人员 有权要求被检 查单位提供相 关文件和资料
监督检查人员 有权进入被检 查单位的生产 经营场所进行
经费来源:政府拨款、企业自筹、社会捐赠等多种渠道
经费使用规定:明确经费的使用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专款专用 监督与审计: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经费的合法、 合规使用
07
监督检查的监督和 考核
监督
监督检查的主体和客体
监督检查的方式和程序
监督检查的内容和范围 监督检查的时限和频次
考核
技术保障
信息化技术应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检查效率
智能化设备配备:配备先进的智能化设备辅助监督检查
数据分析与挖掘:对监督检查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和挖掘,发现潜在问题 信息化平台建设:建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 共享和协同工作
经费保障
设立专项经费:用于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经费预算
实地检查
监督检查人员 有权对发现的 安全生产违法 行为进行调查
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了《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本文档将详细介绍该工作制度的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工作制度的制定背景道路运输管理局一直重视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了对该领域的监督和管理。
然而,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企业违规操作、车辆不合格、司机违法操作等,这些问题都对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造成了威胁。
因此,为加强对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提高道路运输服务质量,制定了《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
二、工作制度的主要内容《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道路运输管理所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强化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保障和监管,确保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交通运输服务质量,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该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工作目标:制定目标确保全面检查和督查,消除车辆和人员交通事故风险,促进交通稳定,提高服务水平,实现交通运输现代化发展。
(二)工作机构:建立中心领导小组,落实分工职责,建设专业检查督查团队,培养专业检查员和督查员等,通过专业团队监督企业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约束交通服务品质等。
(三)工作流程:通过规范检查流程、渠道、内容,确保每个环节的可追溯性和可追责性。
引导企业、从业人员依法进行交通运营生产行为、车辆安全状况和管理情况的全面自查,并做好记录汇总和检查汇报、抽查、复查等环节。
(四)工作人员要求:要求检查督查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道路交通知识,并具备操作技能,要求检查督查人员承诺在执行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工作规范,以及督促企业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意愿和决心。
三、工作制度的实施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制度后,道路运输管理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执行,共出动检查团队300余人次,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督查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综合安全监管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部省属驻扬单位、市直生产经营单位和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
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业务秘密。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一式二份,检查人员、被查单位各一份),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
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
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一式二份,被查单位、职能处室各一份)。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下列方式进行处罚:(一)能当场处罚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实施当场处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摘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是指依法对道路运输行业进行监督检查的制度,旨在确保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本文将详细介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目标、内容、执行流程以及监督责任等。
1. 引言道路运输安全是交通行业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被制定出来,旨在监督和管理道路运输行业,确保其安全生产,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
本章节将介绍本文的研究目的和背景。
2. 目标与意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和人员伤亡率。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提高道路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素质;•促进道路运输行业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水平;•保护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3. 内容与要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和要求:3.1 基本要求•道路运输企业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经营;•道路运输行业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道路运输企业必须按要求采购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工具和设备。
3.2 监督检查内容•道路运输企业的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的合规性检查;•运输工具及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素质检查;•路线和运输方案的合理性评估;•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和报告的审核。
3.3 管理措施•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加强对问题企业的监管力度;•抽查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记录,评估其安全生产水平;•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管理,提高其素质和技能;•加强与安全监管部门的协作,共同推动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生产。
4. 执行流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执行流程包括以下几个环节:4.1 检查计划制定安全监督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每年的监督检查计划,并通知相关道路运输企业。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4篇)

某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引言道路运输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物流运输的主要方式之一,但同时也伴随着一系列的安全风险。
为了保障道路运输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二、监督检查的目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目的是维护道路运输行业秩序,促进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规范化、有序化和稳定发展。
通过检查工作,能够发现和解决道路运输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企业的安全管理能力,提高道路运输的安全水平。
三、监督检查内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内容涵盖了道路运输企业的各个环节,包括车辆运营管理、驾驶员安全驾驶、货物装卸作业、运输设施维护等。
通过检查车辆的合法合规运营情况、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和安全意识、运输设施的完好程度等,可以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
四、监督检查程序监督检查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主要包括计划制定、检查准备、检查实施、问题整改和结果通报五个环节。
首先,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监督检查计划,确定检查的重点和方向。
其次,在进行具体的检查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查阅相关资料、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等。
然后,根据计划和准备工作,开始实施监督检查,在全面了解企业情况的基础上,检查是否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
接下来,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并指导企业整改。
最后,将检查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并向相关部门和企业通报。
五、监督检查的要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要求既注重现场检查,也要注重档案和资料的抽查。
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监督检查应该尽量选择随机抽查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
同时,检查人员还应该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执法能力,保持公正客观的态度。
在检查过程中,不得干预和阻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六、监督检查的意义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意义在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通过踏实有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可以减少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出行安全,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保障道路运输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监督检查的任务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
2.监督检查的职责是负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公正、公开地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处理和通知。
三、检查范围1.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包括车辆的技术状况、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等。
2.运输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培训情况。
3.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
四、检查方式1.定期检查:按照计划,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定期检查,对照安全生产标准进行检查。
2.突击检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3.随机检查:通过抽查的方式,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随机检查,增加检查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五、检查内容1.车辆的技术状况:包括车辆的保养情况、轮胎的磨损情况、制动系统的状况等。
2.驾驶员的驾驶状态:包括驾驶员的驾驶证情况、驾驶过程中的违章情况、疲劳驾驶的情况等。
3.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包括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违章操作的情况等。
4.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包括安全设施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设备是否完好等。
六、检查处理1.对于发现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暂扣相关证件等。
2.在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检查后,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到企业,并告知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期限。
七、监督与评估1.对监督检查的结果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评价依据。
2.对于检查结果较好的企业,可予以表彰奖励。
3.对于检查结果较差的企业,应加大监督力度,要求其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八、法律法规1.本管理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等。
2.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1. 引言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是保障公众安全的重要举措之一。
为了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监管,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有效的监督检查制度至关重要。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目的、原则、内容和流程,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
2. 目的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道路运输企业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管理,减少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3. 原则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实施应遵循以下原则:•法律依据原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公正公平原则: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所有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不偏袒任何一方;•预防为主原则:通过检查发现问题,并立即采取措施解决,预防事故的发生;•信息化监管原则: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管和检查。
4. 内容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4.1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审批检查•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的法人资格、许可证的有效性等;•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的车辆及驾驶员的合法合规情况;4.2 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检查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核实实际执行情况;•检查道路运输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安全培训,并核实培训效果;4.3 运输车辆查验•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运输车辆进行定期例行查验,检查车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对运输车辆的行驶记录仪进行检查,核实车辆的行驶情况;4.4 事故调查及处理•对道路运输企业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提出相应处理意见;•对道路运输企业的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5. 流程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流程如下:1.准备工作:确定检查范围、明确检查目标、收集相关资料;2.现场检查:对道路运输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包括资质审批、安全管理制度和运输车辆的查验;3.数据分析:对检查结果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问题和隐患;4.检查报告:撰写检查报告,详细记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和处理建议;5.处理跟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处理,确保问题得到解决;6.结果通报:将检查结果通报给被检查企业,并公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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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依据《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目的是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各项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落实主体责任,纠正违法行为,排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遵循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安监部门综合安全监管和有关监管部门的监管作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
各职能处室依据处室职责分工,加强对部省属驻扬单位、市直生产经营单位和全市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建筑施工等危险性较大行业的监督检查。
并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月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可采用对被查单位事前通知或不通知的检查、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检查或综合监督检查、单独组织检查或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
并统一采用相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
五、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
在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应有2名以上执法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监督执法证件,并为被查单位保守技术秘密、业务秘密。
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六、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每次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记录》(一式二份,检查人员、被查单位各一份),逐项填写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局领导及时汇报。
七、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
对要求限期整改的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
整改结束经被查单位申请、职能处室复查后,下达《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一式二份,被查单位、职能处室各一份)。
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以下列方式进行处罚:(一)能当场处罚的,由监督检查人员下达《行政(当场)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被查单位一份,职能处室一份,一份转法规信息处)实施当场处罚。
(二)对需要立案查处的违法行为,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罚:1、由职能处室填写《立案审批表》(一式三份,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办案监督人员各一份),并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2、在对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中,统一使用《调查询问笔录》、《勘验检查笔录》、《抽样取证凭证》、《鉴定意见书》等执法文书。
3、调查取证完成后,填写《案件调查报告》(一式三份,监督人员、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各一份),并经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4、由职能处室下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一式二份,职能处室、拟被处罚单位各一份)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式三份,被处罚单位、银行、职能处室各一份)。
其中罚款额3万元以上的,需报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5、行政处罚实施后,职能处室填写《结案审批表》(一式二份,职能处室、法规信息处各一份),由职能处室主要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6、结案后,职能处室将案件材料按一案一卷单独立卷,及时移交档案室存档。
对需移交其他部门处罚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书》(一式二份,移送单位、职能处室各一份),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八、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
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和恢复生产经营或使用,监督检查人员应事先向分管局长或局长汇报,经同意后实施。
九、各职能处室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列入处室年度考核内容。
十、本管理制度与国家相关法规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相关法规为准,并及时进行修订。
十一、本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广泛开展查隐患、堵漏洞、保安全,形成人人、处处、事事讲安全的社会氛围。
二、各单位有责任和义务对所属范围内的安全有组织地进行经常性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可靠的安全保障。
三、开发区每季度对所属单位必须开展一次集中安全大检查,同时对所属单位的重点场所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抽查、督查和检查。
四、凡对自查、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该上报的要及时上报。
五、检查中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负责检查人员应详实记录在案,根据隐患程序,按要求及规定标准提出整改意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对重大危险源或予以关闭的按法律规定程序办理,并跟踪落实整改措施。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时间:2008-7-23 15:04:36 来源:作者:阅读:29次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在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安全,结合我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安全生产是我处开展各项工作的保证,单位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穿到生产和各项工作中。
(二)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职责,并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接受工会、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监督。
(四)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要把安全生产纳入各自的工作重点,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五)单位职工为各自岗位上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六)处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小组对安全生产要经常督促、提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一)安全生产培训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
(二)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检查考核培训效果、建立培训档案。
(三)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八学时;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在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四学时。
(四)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五)管理处各单位(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积极有效地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3、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4、安全生产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的培训。
三、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1、检查各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网络的健全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职工安全培训及事故处理报告情况等。
2、对机电设备、水工设施、安全用具等进行专项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提出处理意见,跟踪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3、对运行管理现场、工程施工改造现场、维修养护现场等进行不定期抽查,检查相应的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1、汛前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管理范围内的水工设施、机电设备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维修、保养,做到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渡汛、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2、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是对水利工程重要设施、重要施工改造工地、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等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工作,要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汛后安全生产检查,是每年汛期过后对水利工程设施,特别是对汛期工程运用存在的问题、发现的隐患以及超标准运用的水工建筑、机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为制定工程维修项目做好调查研究。
四、安全生产考核制度(一)安全生产考核以各管理所(部门)为单位,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考核主要内容1、员工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情况;2、服从管理、遵守劳动纪律情况;3、接受培训、学习掌握生产岗位安全生产技能情况;4、在工作中自觉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情况;5、在工作中是否认真负责,及时发现和报告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避免事故发生和降低事故损失情况。
(三)考核奖惩措施1、没有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按岗位和考核情况发放安全生产奖。
2、在考核期间内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或降低事故损失的,经考核单位认可,报处安全委员会批准,在安全生产奖励基数外实行重点奖励。
3、因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掌握岗位所必须的安全生产技能、违章操作、不按要求佩戴劳动保护用品等造成事故的,按事故大小、损失情况,扣本人季度、半年或全年的安全生产奖,情况严重的,将影响班组或整个单位安全生产奖,对当事人、有关责任人还要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行政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
其工作职责是: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
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
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