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解析: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汇总(精)
黑龙江补贴标准2015

黑龙江补贴标准2015黑龙江省是我国东北地区的重要省份,也是我国农业大省之一。
为了促进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增加,黑龙江省制定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其中包括了农业生产补贴、农业设施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多项措施。
本文将就黑龙江省2015年的补贴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针对农业生产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小麦、水稻、玉米、大豆等主要农作物的种植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小麦、水稻等粮食作物,每亩补贴金额为300元;对于玉米、大豆等经济作物,每亩补贴金额为200元。
此外,针对农业技术推广和示范,黑龙江省还实施了农业技术示范补贴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农业示范户,每户每年可获得5000元的补贴。
其次,针对农业设施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农田水利设施、农业灌溉设施、农业渔业设施等方面的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农田水利设施的修建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5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于农业灌溉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3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对于农业渔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黑龙江省给予40%的设施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40万元。
再次,针对农机具购置补贴,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
具体来说,对于农业机械化作业的收割机、播种机、施肥机等农机具的购置,黑龙江省给予30%的购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对于农业生产用车的购置,黑龙江省给予20%的购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5万元。
总的来看,黑龙江省在2015年实施了一系列的农业补贴政策,涵盖了农业生产、农业设施、农机具购置等多个方面,为农民提供了更多的支持和帮助,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
希望未来黑龙江省能够进一步完善补贴政策,为农业发展和农民福祉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

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发布时间:2015-12-04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2015河南农业补贴政策一:为组织实施好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根据《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好2015年财政支农相关项目的通知》(农办财〔201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一、补贴范围及数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工作要求和我省2013、2014年项目实施情况,按照“大稳定、小调整”原则,对2015年项目县(市、区)及补贴任务做以下调整:(一)取消鹿邑、叶县项目县资格。
鹿邑县项目实施工作积极性不高,申请暂缓实施2015年项目;叶县2014年项目没有按照要求进行供精单位备案。
2015年取消两县补贴任务。
(二)新增商水、鄢陵、平舆3县为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
在未列入良补项目的22个生猪调出大县中,将商水、鄢陵、平舆等3个能繁母猪存栏5万头以上、人工授精普及率30%以上县列入2015年项目县。
(三)调整襄城、新郑、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等7个项目县(市)的补贴数量。
襄城县连续两年年底项目执行进度在30%以下,新郑市2014年项目供精单位备案时间严重滞后影响全省项目进度,核减两县补贴任务数;临颍、济源、潢川、唐河、南乐5个项目县供精单位建设及项目管理严格,项目执行进度较快,月报表上报及时,工作业绩突出,适当调增补贴任务数。
根据以上调整,河南省2015年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县确定为47个,对152万头能繁母猪实施人工授精给予补贴。
调整后的47个项目县为西华、正阳、鄢陵、平舆、固始、济源、商水、林州、遂平、中牟、柘城、潢川、新郑、武陟、卫辉、内乡、偃师、祥符区、尉氏、辉县、临颍、禹州、通许、淮阳、汝州、浚县、汝南、舞阳、方城、郾城区、许昌县、太康、确山、滑县、唐河、邓州、南乐、渑池、平桥区、卧龙区、襄城、伊川、杞县、新蔡、睢阳区、永城、上蔡。
二、补贴对象、标准和程序(一)补贴对象按照“政策公开、农民自愿”的原则,在项目县整县推进,实施生猪良种补贴。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
![(财农[2015]31号)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68b660227375a417866f8f95.png)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业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明确要求在稳定加大农业补贴力度的同时,逐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进农业补贴办法,提高农业补贴政策效能。
遵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农业补贴制度的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统一决策部署,财政部、农业部针对农业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在充分征求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的建议,经国务院同意,决定从2015年调整完善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政策(以下简称农业“三项补贴”)。
为积极稳妥推进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在全国范围内调整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一)必要性。
自2004年起,国家先后实施了农业“三项补贴”,对于促进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业农村发展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效应递减,政策效能逐步降低,迫切需要调整完善。
一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我国农业生产成本较高,种粮比较效益低,主要原因就是农业发展方式粗放,经营规模小。
受制于小规模经营,无论是先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金融服务的提供、与市场的有效对接,还是农业标准化生产的推进、农产品质量的提高、生产效益的增加、市场竞争力的提升,都遇到很大困难。
因此,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强化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国家粮食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保障体系,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支持力度,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是提高政策效能迫切需要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
在多数地方,农业“三项补贴”已经演变成为农民的收入补贴,一些农民即使不种粮或者不种地,也能得到补贴。
2015年农业主推技术(103项)

2015年农业主推技术(103项)综合技术(10项)(一)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二) 耕地质量提升技术A.秸秆腐熟还田技术B.绿肥种植技术C.酸化土壤改良技术D.“沼渣沼液”综合利用培肥技术E.脱硫石膏改良碱土技术(三) 水肥一体化技术(四) 高效缓释肥料施用技术A.新型包膜缓释肥施用技术B.稳定性肥料施用技术(五) 中微量元素肥料高效施用技术(六) 旱作农田地膜覆盖技术(七) 土壤有害生物防控技术A.生物有机肥克服连作障碍技术B.石灰氮土壤消毒技术C.光合细菌防治蔬菜苗期土传病害技术(八)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A.人工释放天敌控害技术B.害虫诱杀技术C.生物农药应用技术D.生态控制技术E. 农田鼠害TBS监测与防控技术(九) 农药安全使用技术(十) 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技术农机化主推技术(12项)(一) 水稻机械化生产技术A.水稻机械化育秧技术B.水稻机械化插秧技术(二) 小麦机械化生产技术A.黄淮海地区冬小麦机械化生产技术B.稻茬麦机械化生产技术(三) 玉米机械化生产技术(四) 大豆机械化生产技术(五) 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A.机械化种植技术B.机械化收获技术(六) 花生机械化生产技术A.麦茬全秸秆覆盖花生机械化免耕播种技术B.半喂入花生联合收获技术(七) 棉花机械化生产技术A.棉花播种机械化技术B.机械化采棉技术C.机械化残膜回收技术D.机械化采收籽棉预处理技术(八) 大棚蔬菜种植机械化生产技术(九) 草原复壮机械化生产技术A.牧草切根复壮机械化技术B.牧草切根施肥补播复壮机械化技术C.牧草马莲碎根复壮机械化技术D.牧草狼毒剔除复壮机械化技术(十) 高效节水灌溉机械化技术A.喷灌技术B.微灌技术C.渗灌技术(十一) 保护性耕作技术A.东北垄作区(含东北水田区)B.长城沿线农牧交错区C.西北黄土高原区D.西北绿洲农业区E.黄淮海两茬平作区F.南方水旱连作区(十二)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A.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化技术B.水田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水稻(10项)(一) 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A.水稻机械化毯状秧苗育插秧技术B.水稻钵苗机插与摆栽技术(二) 水稻旱育栽培技术(三) 水稻抛秧栽培技术(四) 超级稻高产栽培技术(五) 水稻精确定量栽培技术(六) 水稻“三定”栽培技术(七) 再生稻综合栽培技术(八) 水稻灾害防控与补救栽培技术A.水稻高温灾害防控技术B.水稻低温灾害防控技术C. 水稻干旱灾害防控技术D.杂交中稻洪涝灾害后蓄留再生稻技术(九) 双季稻机械化生产技术(十) 水稻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A.稻瘟病:“一浸二送三预防”防控稻瘟病技术B.纹枯病:“健身栽培+倍量施药”防控水稻纹枯病技术C.稻曲病、穗腐病、穗(谷)枯病:“一浸两喷”防控技术D.水稻条纹叶枯病、黑条矮缩病、南方黑条矮缩病:“抗、避、断、治”防控技术E.稻飞虱(褐稻虱、白背飞虱、灰飞虱):“选药-选时-喷到位”防控技术F.稻纵卷叶螟防控技术G.螟虫(二化螟、三化螟):“栽培避虫+性诱剂诱捕”防控螟虫技术小麦(9项)Ⅰ、黄淮海地区(一) 小麦规范化播种技术(二) 冬小麦节水省肥高产技术(三) 冬小麦宽幅精播高产栽培技术(四) 小麦深松少免耕镇压栽培技术(五) 主要病虫草害统防统治技术Ⅱ、长江中下游地区及西南地区(一) 稻茬麦免(少)耕机械播种技术A.长江中下游地区B. 西南地区(二) 旱地套作小麦带式机播技术Ⅲ. 西北地区(一) 旱地小麦蓄水覆盖保墒技术Ⅳ、东北地区(一) 东北春小麦优质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玉米(6项)Ⅰ.黄淮海地区(一) 夏玉米免耕直播高产栽培技术(二) 夏玉米密植抗逆防倒防衰技术Ⅱ.西南玉米区(一) 西南玉米抗逆丰产技术A、西南玉米抗旱精播丰产技术B、山地玉米抗逆简化栽培技术Ⅲ.北方春玉米区(一) 玉米密植高产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二) 玉米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增产技术(三) 玉米大垄双行栽培技术大豆(4项)(一) 大豆“垄三”栽培技术(二) 大豆窄行密植技术(三) 麦茬夏大豆节本栽培技术(四) 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技术棉花(7项)Ⅰ.长江流域(一) 棉花轻简育苗移栽技术(二) 麦(油)后移栽棉高产栽培技术Ⅱ.黄淮海地区(一) 盐碱地棉花丰产栽培技术(二) 棉花高产简化栽培技术(三) 棉麦双高产技术Ⅲ.西北地区(一) 适宜机械化采收的棉花种植技术(二) 高密度膜下滴灌植棉技术油菜(3项)(一) 油菜机械化生产技术(二) 油菜轻简高效栽培技术(三) 油菜主要灾害防控技术A.油菜“一促四防”抗灾技术B.油菜主要害虫防治技术C.油菜封闭除草新技术D.油菜根肿病综合技术花生(2项)(一) 花生单粒精播节本增效高产栽培技术(二) 花生夏直播生产技术马铃薯(3项)(一) 旱地马铃薯半膜垄沟深播高效栽培技术(二) 西南山区马铃薯地膜覆盖平作起垄高产栽培技术(三) 马铃薯主要土传病害的综合防治技术果蔬技术(7项)(一) 番茄黄化曲叶病毒病防控技术(二) 设施番茄水肥一体化精准管理技术(三) 设施蔬菜生态基质无土栽培技术(四) 苹果矮砧密植集约栽培技术(五) 果园壁蜂授粉技术(六) 柑橘留树保鲜提质增效技术(七) 优质猕猴桃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其他经济作物(2项)(一) 食用菌病虫害绿色高效防治技术(二) 甘蔗温水脱毒种苗生产技术畜牧兽医(19项)I. 规模养殖产业综合配套技术(一) 规模养殖场标准化配套技术A.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技术B.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C. 肉羊标准化规模饲养综合配套技术D.蛋鸡标准化规模饲养技术E. 肉鸡标准化规模养殖综合技术F. 肉牛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G. 优质后备奶牛培育综合配套技术H. 奶牛数字化精细养殖技术I. 牦牛舍饲饲养错峰出栏技术J. 优质乳生产的奶牛营养调控与规范化饲养技术II. 畜禽繁育技术(一) 提高畜禽繁殖效率技术A. 提高母猪繁殖效率技术B. 奶牛品种间杂交生产技术(二) 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与日粮调控技术(三) 人工授精技术A. 猪人工授精技术B. 水牛同期发情人工授精技术C. 奶牛同期排卵-定时输精技术D. 奶牛性控精液人工授精技术E.山羊和绵羊工授精技术F. 兔人工授精技术III. 饲料营养技术(一) 全混合日粮(TMR)生产技术A. TMR调制技术B. TMR评价技术(二) 粗饲料生产技术A. 青贮玉米的种植和制作技术B. 苜蓿青贮技术C.玉米秸厌氧碱贮技术D. 甘蔗稍青贮技术(三) 畜禽饲料营养技术A. 猪高效饲料配制技术B. 猪健康养殖关键营养技术C. 家禽高效饲料配制技术IV. 饲料添加剂与饲料资源开发技术(一) 新型饲料添加剂应用A.益生素饲料添加剂应用技术B.氨基酸络合微量元素饲料添加剂应用(二) 糟渣类饲料的贮藏技术V. 营养素减排与粪肥资源化利用技术(一) 规模化畜牧场营养素减排与沼气技术A. 规模化奶牛场氮、磷减排技术B. 畜禽养殖粪污沼气能源生态利用综合技术C. 奶牛粪污低温发酵技术D. 电化学法处理猪场污水工艺VI. 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一) 奶牛养殖与牛奶质量安全控制技术A.有机牛奶生产综合配套技术B.生鲜乳安全生产技术(二) 肉畜养殖与肉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A. 安全优质猪肉及制品产业化开发关键技术B. 肉羊规模化育肥与优质肥羔生产技术C. 淘汰奶牛短期育肥技术VII. 畜牧设施设备技术(一) 规模畜禽场设施设备应用技术A.我国南方、中原地区育肥牛舍建筑方案B.山羊适度规模高床舍饲配套技术C.家禽养殖场舍内环境自动监测与智能化调控技术D.B超妊娠诊断技术的推广与应用VIII. 草业技术(一) 牧草综合生产技术A. 紫花苜蓿综合生产技术B.南方主要牧草高产技术(二) 草原虫害微生物防治技术IX. 疫病控制技术(一) 防治技术A. 兔球虫病防治技术B.包虫病综合防控技术C. 绵羊支原体肺炎防治技术D. H9N2亚型禽流感防治技术示范E. 规模猪场传染病控制技术F. 奶牛隐性乳房炎LMT诊断技术G.猪支原体肺炎综合防控技术H.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免疫防控技术(二) 净化技术A. 鸡白血病的净化技术B. 种猪场重点疫病净化技术(三) 畜禽动物尸体高温高压无害化处理机械技术(四) 重大动物疫情处置综合技术渔业(9项)(一) 河蟹生态养殖技术(二) 虾类健康养殖技术A对虾健康养殖技术B中国对虾“黄海2号”健康养殖技术C.克氏原螯虾生态养殖技术D青虾双季健康养殖技术E.“太湖1号”青虾池塘主养、虾蟹混养技术F.多种对虾病毒的现场快速高灵敏检测技术G.鱼虾混养技术H.虾鳖混养模式与技术(三) 淡水鱼健康养殖技术A.罗非鱼健康养殖技术B.鲑鳟鱼健康养殖技术(四) 海水鱼健康养殖技术A.大黄鱼标准化健康养殖技术B.深水网箱养殖技术(五) 海水池塘健康养殖技术A海参健康养殖技术B.刺参优质健康苗种生态繁育技术C海水池塘立体养殖技术D.海水池塘多营养层次生态健康养殖技术(六) 工厂循环水健康养殖技术A.海水工厂循环水健康养殖技术B.淡水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技术(七) 水产养殖节能减排技术A池塘高效增氧技术B淡水池塘养殖水质工程化调控技术C. 池塘微生态制剂水质调控技术D渔用膨化饲料应用技术E池塘鱼菜共生综合种养技术F.草鱼人工免疫防疫技术(八) 盐碱地生态养殖技术(九) 稻田综合种养技术A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稻鱼共作)B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稻鳖共作)C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稻虾共作)D.稻田综合种养技术(北方稻蟹共作)E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稻鳅共作)。
2015年国家土地政策概述

2015年国家土地政策概述2015年土地政策在继续强化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的前提下,更加注重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稳增长、调结构的用地政策。
经梳理,供各位参考。
一、支持产业和经济发展的用地政策(一)出台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政策。
9月,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下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主要内容为:1、积极保障新产业发展用地。
一是明确保障范围。
重点保障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新产业用地。
二是优先安排新产业用地供应。
以“先存量、后增量”的原则,优先安排新产业用地供应。
三是明确新产业、新业态的用地类型。
2、多种方式供应新产业用地。
一是鼓励以租赁方式或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方式供应土地,减轻中小企业一次性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资金压力。
租赁期满可以协议方式办理出让手续。
二是允许在不排除多个市场主体竞争的前提下,将产业类型、生产技术、产业标准、产品品质要求作为土地供应前置条件。
3、差别化保障新业态用地。
依据相关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引导光伏、风力发电等产业项目使用未利用土地;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移动通信基站等用地面积小、需多点分布的新产业配套基础设施用地,除支持采取配建方式落实用地外,依法设立地役权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地方式予以推行。
4、鼓励盘活利用现有用地。
对传统工业转为先进制造业或与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工业企业和科研机构整体或部分转型为生产性服务业、兴办创客空间、发展“互联网+”业务的,给予其使用的现有土地用途和权利一定的转换过渡期。
对依托国家实验室等现有科研设施构建创新平台的,允许其继续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
(二)出台支持快递业发展用地政策。
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1号)。
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有关方面要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
雨露计划政策解读

雨露计划政策解读雨露计划是国家为进一步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引导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为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培养技术技能人才,阻断贫困世代传递而出台的一项扶贫工程。
在我省,通过扶贫助学补助入户到人方式实施。
一、政策依据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扶贫移民发[2015]286号)二、实施范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程实施范围为我省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
三、扶持对象扶持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建档立卡贫困户。
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数据库数据为准。
本人户籍已迁出本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如户籍迁至学校的高职在校生),同样享受扶持政策。
2.子女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专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职教育。
注册正式学籍,学籍的确认以教育部、人社部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为准。
上一学期享受过补助政策,且未毕业的补助对象,继续享受补助政策,直至毕业。
3.自愿申请。
享受补助的扶持对象需学生本人自愿提出补助申请。
四、扶持期限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在校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助学补助。
符合条件的学生第一次得到补助后,在校期间无论家庭脱贫与否,都继续享受扶持政策;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期间享受补助,毕业后升入高等职业院校继续学习的学生,继续享受政策。
特别注意:第一次得到补助后直到毕业期间,需每学期在网上提出申请,才能一直享受。
五、补助标准每位学生家庭每学期补助750元。
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国家其他职业教育资助政策。
六、补助方式1.生源地发放。
2.直补到户。
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打卡到户。
由于在网上申请时,系统默认打款银行为农商行,所以只能提供本人或本户其他家庭成员的仪陇农商银行账号(严禁提供非贫困户银行账号)。
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阶段性变动及效果评价
1978年以来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阶段性变动及效果评价[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户与地理环境相互作用下的中部农区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研究(项目编号4053025)。
??[作者简介]鲁礼新(1970-),男,湖北随州人,河南财经学院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农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
[摘要]1978年以来,我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1978―1992年,以生产资料补贴为主,同时对城镇居民进行粮食补贴;1993―2002年,实施粮食的保护价收购辅之以生产资料补贴,推进农产品市场化进程;2003年以来,改革农业税、费的征收并最终取消农业税。
总的来看,不同时期的农业补贴政策虽然都有一定的效果,但为解决某个具体问题而制定的政策往往缺乏前瞻性。
[关键词]农业补贴;生产资料补贴;农业税费改革??[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07)11-0064-04?お?农业补贴的思想可以追溯到17世纪,不过农业补贴真正成为世界潮流是在上个世纪30年代经济大危机之后。
学术界把农业补贴作为一个专门的范畴进行比较规范地讨论和研究,是从1957年欧洲共同体成立及其“共同农业政策”出台后开始的。
几十年来,国内外关于农业补贴政策的研究成果颇丰,而且近几年关于政策及其效果的定量研究模型也不断出现,但总体上,研究往往集中在具体农业补贴政策的效果方面,而对农业补贴政策的阶段性变动原因关注不够。
笔者尝试从国民经济发展的阶段性来分析我国农业补贴政策的变动及其效果,以便对具体补贴政策及其效果做出更理性地判断或评价。
?ひ弧⑽夜?农业补贴政策的阶段性变动1978年以前,我国对农业的补贴支持主要集中在农业科技和农田水利建设等基础性投入方面,很少有因某一问题而制定的具体补贴政策,前者属于广义的农业补贴,后者属于狭义的农业补贴。
由于基础性投入的效果往往持续时间长,而且不易对其效果进行分割,为研究的方便,文中如无特别说明,均指狭义的农业补贴而不包括基础性投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17•【字号】鄂政办函〔2016〕48号•【施行日期】2016.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5月17日湖北省2015年度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实施办法为切实保护种棉农民利益,促进我省棉花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关于2015年度内地棉花主产区棉花目标价格补贴(以下简称棉花补贴)政策,制定此实施办法。
一、棉花补贴的范围和对象在全省范围内,对主产棉区的种棉农民(包括国有农场、农垦企业和国有农牧渔良种场的棉花生产者,下同)给予补贴。
棉花补贴坚持以农户为单位,以农户二轮土地延包面积为基础,据实核定农户棉花实际种植面积。
农户之间耕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如果明确了补贴资金的受益方,补贴资金补给受益方,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如果没有明确补贴资金的受益方,补贴资金补给棉花种植者;农户之间未签订协议的,补贴资金补给棉花种植者;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棉花生产企业的,签订的流转协议必须明确补贴资金受益人,并报乡镇政府备案,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协议受益人;农户承包耕种村组机动地的,村组必须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由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备案,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给土地承包人;未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的村组机动土地,不得申报棉花补贴;国有农场(含劳改农场、林场等)、农牧渔良种场集体耕地已承包到个体农户的土地,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直接发放到承包户;以前没有签订承包协议的,必须补签承包协议。
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和龙市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政发〔2015〕10号
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和龙市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和龙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和龙市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政发〔2015〕10号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吉财粮指[2015]21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财政厅决策部署,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在保持补贴总量不减少、补贴力度不降低的情况下,调整优化补贴结构,支持农业生产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从2015年起将“种粮农业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三个项目名称统一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同时,根据国务院同意的调整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总体思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近几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完善农业补贴政策精神要求,进一步增强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实效性,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稳定提高粮食产能,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财政部通知要求各省从农资综合补贴中安排20%的资金,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其余8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按原政策执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厅《通知》精神,并报经省政府批准,现拨付我市2015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3352万元,其中:种粮农民直接补贴954万元,农资综合补贴资金80%部分2398万元,两项资金列入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收支科目213“农林水支出”。
此次拨付的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分配发放办法不变,即州对县(市)、县(市)对乡(镇)仍按原分配办法分配,乡(镇)对农户仍按原计税耕地面积计发补贴。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5〕21号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财金〔2015〕21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为规范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将《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2015年9月6日附件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农业保险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南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及省财政预算安排,对市州、县市区政府引导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开展的特定农业险种保险业务,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农户、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的补贴。
第三条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政策引导、自主自愿、分级承担、专款专用的原则,并向贫困地区适当倾斜。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及资金拨付,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补贴范围及申报条件第五条省财政厅提供保费补贴的农业保险标的为种植或养殖面广、对促进“三农”发展有重要意义的大宗农产品或特色农产品。
包括:(一)水稻、玉米、棉花;(二)油料作物;(三)糖料作物;(四)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五)森林;(六)省内特色农产品;(七)根据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确定的其他农产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题解析:2015年农业补贴政策汇总在上半年,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发布了《2014年国家深化农村改革、支持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政策措施》,大家可以参考以下政策汇总,看看还有哪些补贴政策可以申请,大家赶快行动起来吧!1.种粮直补政策中央财政将继续实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补贴资金原则上要求发放给从事粮食生产的农民,具体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14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2015年种粮直补资金151亿元。
2.农资综合补贴政策2015年1月份,中央财政已向各省(区、市预拨种农资综合补贴资金1071亿元。
3.良种补贴政策小麦、玉米、大豆、油菜、青稞每亩补贴10元。
其中,新疆地区的小麦良种补贴15元;水稻、棉花每亩补贴15元;马铃薯一、二级种薯每亩补贴100元;花生良种繁育每亩补贴50元、大田生产每亩补贴10元。
4.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省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5.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政策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报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型和类别确定,拖拉机根据马力段的不同补贴额从500元到1.1万元不等,联合收割机根据喂入量(或收割行数的不同分为3000元到1.8万元不等。
6.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政策国家将加大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实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
7.提高小麦、水稻最低收购价政策2014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提高到每50公斤118元,比2013年提高6元,提价幅度为5.4%;2014年生产的早籼稻(三等,下同、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格分别提高到每50公斤135元、138元和155元,比2013年分别提高3元、3元和5元,提价幅度分别为2.3%、2.2%和3.3%。
2015年,继续执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
8.产粮(油大县奖励政策常规产粮大县奖励标准为500-8000万元,奖励资金作为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使用,超级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用于扶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在奖励产粮大县的同时,中央财政对13个粮食主产区的前5位超级产粮大省给予重点奖励,其余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由省级财政用于支持本省粮食生产和产业发展。
油菜籽增加奖励系数20%,大豆已纳入产粮大县奖励的继续予以奖励;入围县享受奖励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奖励资金全部用于扶持油料生产和产业发展。
9.农产品目标价格政策2015年,启动东北和内蒙古大豆、新疆棉花目标价格补贴试点,探索粮食、生猪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
10.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政策中央财政安排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补助60.5亿元,在主产省实现了小麦“一喷三防”全覆盖。
11.深入推进粮棉油糖高产创建支持政策2013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在全国建设12500个万亩示范片,并选择5个市(地、81个县(市、600个乡(镇开展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试点。
2015年,国家将继续安排2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粮棉油糖高产创建和整建制推进试点,并在此基础上开展粮食增产模式攻关,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高产高效技术模式,辐射带动区域均衡增产。
12.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测土配方施肥专项资金7亿元。
2015年,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14亿亩;粮食作物配方施肥面积达到7亿亩以上;免费为1.9亿农户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指导服务,力争实现示范区亩均节本增效30元以上。
13.土壤有机质提升补助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继续在适宜地区推广秸秆还田腐熟技术、绿肥种植技术和大豆接种根瘤菌技术,同时,重点在南方水稻产区开展酸化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在北方粮食产区开展增施有机肥、盐碱地严重地区开展土壤改良培肥综合技术推广。
14.做大做强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政策农业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做大做强。
一是强化项目支持。
二是推动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
三是优化种业发展环境。
15.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支持政策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正式纳入《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总投资4985万元,专项用于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的统一开发。
16.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安排2340万财政资金补助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依托“三园两场”、“三品一标”集中度高的县(区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44个。
17.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支持政策对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示范区给予1000万元左右的奖励。
力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今年对示范区建设的贷款余额不低于300亿元。
18.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支持政策2015年的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以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组织召开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交流会、完成改革试验项目中期评估三大工作为重点。
19.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政策2015年,将继续组织实施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
20.开展农业资源休养生息试点政策规划中的农业环境治理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二是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三是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四是开展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
在25度以上陡坡耕地、严重沙化耕地和15-25度重要水源地实行退耕。
五是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治理。
六是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
七是开展湿地恢复与保护。
21.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重点治理农村垃圾和污水。
规模化畜禽养殖区和居民生活区的科学分离,引导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支持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治理与利用。
引导农民开展秸秆还田和秸秆养畜,支持秸秆能源化利用设施建设。
2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政策2015年,农业部将进一步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使试点县规模达到300个,新增200个试点县,每个县选择2-3个主导产业,重点面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中的带头人、骨干农民。
23.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示范县建设政策2015年,中央财政安排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6亿元,基本覆盖全国农业县。
24.阳光工程政策2015年,国家将继续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以提升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技能为主要目标,对务农农民免费开展专项技术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系统培训。
25.培养农村实用人才政策2015年依托培训基地举办117期示范培训班,通过专家讲课、参观考察、经验交流等方式,培训8700名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和3000名大学生村官。
选拔50名左右优秀农村实用人才,每人给予5万元的资金资助。
26.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政策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
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
二是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
三是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在农村的合法权益。
27.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政策2015年,国家将在管理民主、运行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基础上,培育发展农村合作金融,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农民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丰富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类型。
国家将推进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这些组织必须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坚持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
国家还将进一步完善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管理体制,明确地方政府的监管职责,鼓励地方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28.农业保险支持政策对于种植业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40%,对东部地区补贴35%,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单位补贴65%,省级财政至少补贴25%。
对能繁母猪、奶牛、育肥猪保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补贴50%,对东部地区补贴40%,对中央单位补贴8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30%。
对于公益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5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90%,地方财政至少补贴40%;对于商品林保险,中央财政补贴30%,对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补贴55%,地方财政至少补贴25%。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覆盖全国,地方可自主开展相关险种。
29.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建设项目进行奖励或者补助的政策。
30.扶持家庭农场发展政策推动落实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抵押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相关政策,帮助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31.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政策2015年,除继续实行已有的扶持政策外,农业部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配合有关部门选择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合作社,按照限于成员内部、用于产业发展、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稳妥开展信用合作试点。
32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政策。
对有条件的地方,可对流转土地给予奖补。
3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政策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的具体内容、衡量标准和运作方式,提出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的具体政策措施。
34.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政策2015年,选择三个省作为整省推进试点,其他省(区、市至少选择1个整县推进试点。
35.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根据1号文件的要求,国家有关部门将深入研究新型集体经济组织主体地位、产权交易、股权的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等重大问题。
36.农村、农垦危房改造政策2015 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260 万户左右。
拟按照东、中、西部垦区每户补助 6500 元、7500 元、9000 元的标准,改造农垦危房 24 万户;同时按照中央投资每户 1200 元的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农垦危房改造供暖、供水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