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及主要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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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

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食品安全法是保障人民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法律,其中规定了食品生产企业需先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本文将介绍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旨在帮助食品生产企业全面了解并正确操作。

一、准备工作在进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前,企业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1.准备材料:申请表格、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明、生产场所证明、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产品标签样本等相关材料。

2.准备场所:食品生产企业应确保生产场所符合法规要求,包括场地卫生、设施设备等方面。

3.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企业应任命一名具备相关资质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二、申请流程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填写申请表格:企业应根据要求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并准确附上必要的材料。

2.提交申请材料: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格及所需材料提交至当地相关政府部门,一般为食药监局或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3.接受审核:相关政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生产工艺流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4.现场检查:若通过初步审核,政府部门将进行现场检查,验证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5.食品安全评估:政府部门将对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控制措施、质量保证体系等进行评估。

6.许可证颁发:若审核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将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在规定范围内公示。

三、补充说明1.审批时限: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时限为45个工作日,具体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

2.费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费用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请咨询当地相关政府部门。

3.年检与更新: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企业应按规定定期进行年度检查,并及时更新许可证信息。

4.处罚与撤销:若食品生产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或食品安全问题,相关政府部门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依法撤销其食品生产许可证。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指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企业,经过一系列审查和检验程序后取得的生产许可证书。

办理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需要以下步骤:
1. 填写申请表格:食品企业需要准备并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如企业基本信息、产品种类、生产设备等。

表格需确保填写准确无误。

2. 提供必要资料:企业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资料,比如企业的注册资本、生产车间的平面图和设备清单、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这些资料将作为审核的依据。

3. 进行审核:提交申请后,相关部门将进行现场审核,包括对生产设备、卫生条件、原料采购等的检查。

审核人员将核对企业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企业所涉及的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了解。

4. 技术评估:审核后,有关部门将对企业的生产工艺、卫生标准等进行技术评估。

评估结果将直接影响企业是否能获得许可证。

5. 签发许可证:若企业通过审核和评估,相关部门将签发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需按规定缴纳一定的费用,并进行年检和监督检查。

需要注意的是,办理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体流程可能因地
区而有所不同,我们应了解当地有关部门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完整版)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一.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图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流程1.1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1)进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界面:2)选择该网页下面的“网上办事业务区”—选择“食品准入”—选择“食品生产许可管理系统”3)点击进入:4)在该网页左下角点击所需项目,可下载相关申请材料资料表格,如未注册,先申请注册后,点击登录按钮:5)根据红字部分说明1:申请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之前,须先办理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

单击菜单列表中的【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申办】进入查询界面。

分别在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申请日期的相关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

单击返回按钮如图所示:6)如果用户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单击【新增】按钮,转到新增页面,填写相关信息后单击【保存】按钮来保存信息。

单击【返回】按钮返回到查询列表,提示:“*”号的是必填写项。

如图所示:7)单击【保存】按钮后,如图所示:8)单击【返回】按钮后,查看相关填写的内容,并打印相关信息。

如图所示:9)当在查询列表处,查询到的数据,单击操作栏的修改按钮,可以去修改选中的数据。

如图所示:10)单击【修改】后转到查询界面,单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每次修改数据,根据情况打印最终的回执、申请表。

建设项目选址设计审查备案期限为15个工作日内,选址设计备案不收费。

审查通过后,方可申请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新办业务。

1.2 食品生产许可业务新办1.2.1 新办类型选择1)用户如果需要申办生产许可业务,请在菜单列表中单击【新办】按钮到新办界面选择业务类型,如图所示:1.2.1.1 新办—食品生产许可证2)选择【食品生产许可证】单击【确定】,转到食品生产许可证查询界面。

如图所示:3)在查询条件中输入查询的信息后,单击【查询】按钮,有数据就返回数据,如果没有数据就显示“没有找到相应的记录!”。

如何查询条件输入无误,并等不到相关数据,这时就要单击【新增】按钮添加一条新的记录。

新食品安全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新食品安全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

新食品安全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1、新版SC食品生产许可办理流程需要什么条件楼主你好,qs证必须用深蓝色,国标7718有明确规定。

sc证不需要标注sc标志或qs标志。

食品伙伴网论坛:因为新的《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包装上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没有要求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2、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一、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程序1、首先需要保证企业各项证件、设备、机构合理合法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之前,需要先将自己的企业起一个名字,并合理合法,各项其它证件齐全,生产食品的设备实施齐全安全合法,这样才能够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

不过这些基础性的东西不齐全,是申请不下来的,所以第一步就是对企业进行整顿。

2、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要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去当地的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

可以提前打电话问一下,具体有什么要求,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等。

这样可以避免去了很多次,都无法申请。

所以问清楚后,去食品监督管理部门去申请就好。

3、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就需要填写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书。

需要用自己的企业名称等各项数据,正确填写。

大家填写的时候一定要仔细一点,万一填写错误那可就麻烦。

填写完成记得签字,保证申请书的合理有效,才能申请下来食品生产许可证。

4、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很多材料。

主要有企业的营业执照、食品加工场地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场地各个功能区域的平面图、食品加工工艺流程、生产设备设施的清单、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等各项材料。

大家一定要将自己能想到的都准备好,或是提前询问相关部门进行准备,以免耽误生产。

5、提交申请书和材料,并会给我们受理通知书将所有的东西准备完整后,提交到食品监督管理部门。

如果现场没有发现问题,材料等齐全,就会发一张受理通知书。

但是如果材料不全或是那里不合格,现在就不会受理申请,回去准备好材料和相关的东西,找时间在重现提交,一直到受理后拿到受理通知书为止。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及主要表格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流程及主要表格

2021 -8-26目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与编码 (1)〔二〕实施机构 (1)〔三〕申请主体 (1)〔四〕受理地点 (1)〔五〕办理依据 (1)〔六〕办理条件 (1)〔七〕申请材料 (2)〔八〕办理时限 (4)〔九〕收费标准 (4)〔十〕咨询效劳 (4)二、办理流程〔一〕申请 (5)1.提交方式 (6)2.获取收件凭证 (6)〔二〕受理 (6)1.材料补正 (6)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7)〔三〕办理进程查询 (7)〔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8)〔五〕流程图 (8)第1 页三、救济途径 (8)〔一〕投诉 (8)〔二〕行政复议 (9)〔三〕行政诉讼 (9)四、表单填写 (10)〔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0)〔二〕变更申请表 (10)〔三〕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10)〔四〕行政许可代为申请委托书 (10)五、有关说明 (10)附件1、流程图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4、材料撤回申请书附件5、授权委托书附件6、一次性告知书附件7、受理通知书附件8、延长行政许可通知书附件9、告知书附件10、承诺书第2 页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与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与义务、咨询效劳等。

〔一〕事项名称与编码事项名称:食品生产许可编码:37〔二〕实施机构:临沂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许可受理、审批发证环节〕临沂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审查环节〕〔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企业。

〔四〕受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效劳中心市食品药品监视管理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效劳中心二楼〕。

〔五〕办理依据:1.?食品平安法?〔2021年2月通过,2021 年4月修订〕第三十五条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工程与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工程通知?〔2021年12月鲁政字〔2021〕256号〕将“食品生产许可〞逐步下放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程序

食品生产许可证申报程序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必备条件:(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企业设立条件,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二)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环境条件;(三)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保证产品质量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厂房或者场所;(四)食品加工工艺流程应当科学、合理,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食品与熟食品,原料与半成品、成品,陈旧食品与新鲜食品等的交叉污染;(五)食品生产加工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应当无毒、无害,符合相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有关规定;(六)必须按照合法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食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应的强制性标准以及企业明示采用的标准和各项质量要求;(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了解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质量检验人员,并持证上岗。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没有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传染病和其它疾病;(八)应当具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质量检验和计量检测手段。

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检验、检测仪器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必须委托符合法定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产品出厂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协议;(九)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实施从原材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格实施岗位质量规范、质量责任以及相应的考核办法,实行质量否决权;(十)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保持清洁,防止对食品造成污染;(十一)食品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1、用于食品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强制性标准要求;2、食品标签的内容必须真实,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准的要求;裸装食品在其出厂的大包装上使用的标签,必须符合本项规定;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市(地)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也可以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办证申请。

食品生产许可证(SC)办理流程

食品生产许可证(SC)办理流程1、申请人向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以下申请材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审查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

3、审查部门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并通知申请人和监管部门。

4、核查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核查,并将《审核材料清单》所列项递交至审核部门。

现场审查包括:生产场所、设备设施、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人员管理、管理制度,查验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

(1)生产场所方面:核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与现场一致,其生产场所周边和厂区环境、布局和各功能区划分、厂房及生产车间相关材质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设备设施方面:生产设备设施清单与现场一致,符合规定并满足生产需要,自行对原辅料及出厂产品进行检验的具备规定的检验设备设施并满足检验需要。

(3)在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方面:符合规定要求,并能防止交叉污染。

(4)人员管理方面:配备申请材料所列的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建立生产相关岗位的培训及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并取得健康证明。

(5)管理制度方面: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不合格产品管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审查细则规定的其他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6)在试制产品检验合格报告方面:根据食品、食品添加剂所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和产品标准及细则规定,核查试制食品检验项目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及相关规定。

5、审核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收集、汇总审查结果,以及《清单》所列的许可相关材料,根据不同食品类别的现场核查情况分别进行评分判定,并汇总评分结果,形成核查结论,填写《食品、食品添加剂生辰许可现场核查报告》。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共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 填写申请表格:首先,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同时需要提供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2. 提交材料和样品:完成申请表格后,企业还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材料,例如生产车间的平面图、制造工艺流程图、原材料进货台账等证明企业生产过程规范和符合卫生要求的证明文件。

此外,还需要提供食品样品,用于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3. 委托检测:企业需要委托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提供的样品进行食品安全检测。

检测内容包括对样品中的微生物、重金属、农药残留、添加剂等方面进行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国家相关的卫生标准。

4. 现场核查:申请材料和样品通过审核后,相关部门将派员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主要包括对企业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检查,以确保企业的生产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5. 审批和颁证:经过审核和核查合格后,相关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综合评估,并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发放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果审核通过,企业将获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内容包括企业名称、许可证号、有效期等信息。

6. 监督检查:企业获得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并不意味着不
再受到监督。

相关部门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的生产环境、设施设备、产品质量等方面进行检查,以确保企业始终符合卫生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食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具体的细节要根据当地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另外,企业在办理过程中还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确保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可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许可证办理流程
食品许可证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合法经营的凭证,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

办理食品许可证需要经过一系列的流程和步骤,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食品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件,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料。

其次,申请人需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进行现场审核。

在审核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平面布局图、生产设备清单、原辅料采购渠道、生产工艺流程等相关资料。

接着,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核发食品许可证。

申请人需缴纳相关证件费用,并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

最后,持证人在取得食品许可证后,需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定期检查和抽检。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办理食品许可证的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总的来说,办理食品许可证是一个严格规范的过程,需要申请人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并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办理。

只有确保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才能顺利取得食品许可证,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产品。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谢谢!。

食物生产许可申请流程

食物生产许可申请流程(一)网络提交。

申请人必需第一通过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效劳平台进行在线申请,并通过系统打印纸质档案材料。

纸质材料由审查组在现场核查终止后带回,或在领取食物生产许可证时交由受理中心。

2.获取收件编号、凭证申请人通过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效劳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后,系统自动生成申请编号。

(二)受理1.材料补正申请材料经审核后需要补正的,行政审批系统自动生成补正通知书,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和补正具体注意事项说明。

申请人及时登入系统查看并进行补正。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效劳平台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登录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企业行政许可效劳平台自动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三)办理进程查询网络查询查询步骤:1.进入山东省食物药品监督治理局网站:2.在首页找到“进度查询”,点击进入,点击“所有审批信息查询”,输入签收号进行查询,查询到的内容包括网上申请号、审批事项名称、单位名称、(许可证、产品名称)、签收号、办理状态。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政务效劳中心领取。

领取时需提供领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委托书(原件)。

2.决定书类型:《食物生产许可证》,本证有效期5年。

食物生产许可申请材料(一)食物生产许可证换/发证申请一、食物生产许可申请书;二、营业执照复印件;3、食物生产加工厂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物生产工艺流程图;4、食物生产要紧设备、设施清单;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进程操纵、出厂查验记录、食物平安自查、从业人员健康治理、不平安食物召回、食物平安事故处置等保证食物平安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物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食物生产许可证企业迁址申请1.《食物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申请书》(三)食物生产许可证企业名称变更申请1. 《食物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2.变更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企业名称变更预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受理时查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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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8-26目录一、办理要素(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1)(二)实施机构 (1)(三)申请主体 (1)(四)受理地点 (1)(五)办理依据 (1)(六)办理条件 (1)(七)申请材料 (2)(八)办理时限 (4)(九)收费标准 (4)(十)咨询服务 (4)二、办理流程(一)申请 (5)1.提交方式 (6)2.获取收件凭证 (6)(二)受理 (6)1.材料补正 (6)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7)(三)办理进程查询 (7)(四)获取审批决定书 (8)(五)流程图 (8)三、救济途径 (8)(一)投诉 (8)(二)行政复议 (9)(三)行政诉讼 (9)四、表单填写 (10)(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0)(二)变更申请表 (10)(三)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 (10)(四)行政许可代为申请委托书 (10)五、有关说明 (10)附件1、流程图附件2、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件3、食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表附件4、材料撤回申请书附件5、授权委托书附件6、一次性告知书附件7、受理通知书附件8、延长行政许可通知书附件9、告知书附件10、承诺书一、办理要素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事项名称:食品生产许可编码:37(二)实施机构: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科(负责许可受理、审批发证环节)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审查环节)(三)申请主体:在临沂市行政区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业。

(四)受理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五)办理依据:1.《食品安全法》(2009年2月通过,2015年4月修订)第三十五条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第三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4年12月鲁政字〔2013〕256号)将“食品生产许可”逐步下放至设区的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六)办理条件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1、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2、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3、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合理的设备布局、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4、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5、具有与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保证食品安全的培训、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健康档案等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原料验收、生产过程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对生产食品有其他要求的,应当符合该要求。

(七)申请材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九条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1.拟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向生产所在地许可机关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1.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1.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3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1.4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1.5食品生产设备、设施清单;1.6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和设备布局图;1.7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名单;1.8食品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文本;1.9产品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须提供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1.10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

2.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条食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2.1企业名称发生变化的;2.2住所、生产地址名称发生变化的;2.3生产场所迁址的;2.4生产场所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2.5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发生变化的;2.6生产设备、设施发生变化的;2.7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申请变更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2.3)项至第(2.6)项情形之一的,原许可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组织进行核查和检验;符合条件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一条企业提出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3.1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3.2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3.3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证明材料。

申请变更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人应当在变更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对其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29号)第二十四条企业申请注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的,应当向原许可机关提交下列申请材料:4.1注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4.2食品生产许可证书正、副本;4.3与注销食品生产许可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注:申报企业在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后,应到政务服务中心食药监管局窗口提供三份纸质材料,同时需提交两份管理制度,并以受理纸质材料的时间为行政许可开始受理计算时间。

(八)办理时限法定时限:60个工作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第二十四条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许可证证书);作出不准予许可决定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企业,并说明理由。

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前款规定的期限。

承诺时限:42个工作日(不含发证检验时间)。

(九)收费标准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咨询服务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立咨询岗负责对申请人咨询、疑问给予解释答复,对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答复,没有明确规定或不便当场答复的做好记录,及时协调提出答复意见并告知咨询人。

电话咨询号码:0539—电子邮箱:二、办理流程(一)申请1.提交方式(1)窗口接收。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

(2)信函或传真接收。

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银雀山路58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76000,传真:。

(3)网络提交。

网址:2.获取收件凭证经审核,为申请人出具材料接收单。

接收单内容包括:材料名称、接收时间、编号、受理人姓名、联系方式、办理期限。

申请人领取方式如下:(1)申请人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接收单由申请人即时领取。

(2)申请人通过信函、传真或网络提交申请的,材料接收单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给申请人。

(二)受理1.材料补正(1)属于窗口受理的,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一次性补正告知书由申请人领取。

(2)属于信函、传真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由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人员以电话或网络形式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3)属于网上受理的,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列明需补正的材料内容、补正期限,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驻厅窗口人员以电话或网络形式告知申请人进行补正。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①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随即打印。

②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办理人员制作不予受理决定书,决定书内容要包括不予受理的理由、有权受理的其他机关的名称、法律救济等。

凭证的获取方式同补正材料的方式。

(三)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号码: 0539--8311516网络查询网址:(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获取方式: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食品生产许可证》,本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届满前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前向我局提出延续申请。

(五)流程图见附件1三、救济途径(一)投诉。

1. 投诉事项。

有下列行为的,申请人可以进行投诉:(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或不予批准的;(2)不在法定期限内批准的;(3)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蛮横的;(4)接受申请人宴请或钱物的。

2.投诉受理市食药监局窗口首席代表负责行政相对人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负责对市食药监局窗口人员违纪违法投诉事项的协调处理。

3.投诉处理(1)对信函投诉做到逐件拆阅、登记,及时处理;(2)对网络投诉要及时登录收阅、打印登记,及时处理;(3)对当面投诉应当分别单独进行,接待人员应当做好笔录;(4)对投诉电话做到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4.投诉处理时限对一般投诉要及时办理,并于3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重要投诉在3日内不能办理完毕的,可延长15日,在30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5.投诉渠道市食药监局窗口(政策法规科)电话:0539—市政务服务中心投诉受理台:0539—电子邮箱:信箱: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邮编:276000(二)行政复议1. 行政复议事项。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之情形,申请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行政复议受理机关:(1)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处,地址:济南市解放路11号,联系电话:0531—(2)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临沂市兰山区红旗路59号,联系电话:(三)行政诉讼1.行政诉讼事项。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申请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诉讼受理机关: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兰山区沂蒙路199号,联系电话:0539-四、表单填写(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见附件2(二)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三)撤回行政审批申请表见附件4(四)行政许可代为申请授权委托书见附件5五、有关说明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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