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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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的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和保密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损坏,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

三、设备登记和归还1.所有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都应进行登记。

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资产编号、使用部门、使用人员等信息。

2.登记时应进行资产清查,一次性完整登记所有设备。

3.使用人员使用设备后,应及时进行归还登记,确认设备的归还状态。

四、设备使用与操作1.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和操作手册进行正确使用。

2.禁止将设备用于违法、违规、违纪活动。

3.禁止擅自更改设备配置和系统设置。

4.使用人员应当合理使用设备,杜绝浪费和滥用设备资源。

五、设备维护和保养1.设备管理员应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状态和环境。

2.定期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如清洁、更换配件等。

3.设备故障应及时报修,并配合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4.禁止擅自修理设备,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应报告设备管理员进行处理。

六、设备报废与处置1.设备报废应进行登记,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报废原因等信息。

2.报废设备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置,如销毁、清理等。

3.严禁私自处置报废设备,必须经过设备管理员的审批。

七、设备安全保护1.设备管理员应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护措施。

2.设备应安装防盗、防火等安全设备。

3.设备应定期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设备使用后应将设备屏幕锁定,确保数据不被他人窥探。

5.使用人员应负责设备的安全保管,离岗时应将设备关闭或锁定。

八、设备借用和交接管理1.设备借用应按照设备借用流程进行,如需借用设备,应提前提出申请。

2.借用设备应签订借用协议,明确借用设备的使用目的和时间。

3.借用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并注销借用记录。

九、保密要求1.保密设施设备和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保密意识和保密知识。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治理制度1.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治理总则1)为了加强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治理,防止和杜绝失泄密大事的发生,确保国家隐秘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隐秘法》、《保密工作概论》、《保密法规汇编》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单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治理实行“掌握源头、归口治理、逐级负责、确保安全”的原则。

3)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门和个人。

4)本制度所称涉密计算机是指公司所属各部门依据本规定明确的程序,经过申报、登记、审定,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的计算机。

信息系统是由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设施构成,依据肯定的应用目标和规章存储、处理、传输信息的系统或网络。

信息设备是指计算机及其存储介质、打印机、机、复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等具有信息存储和处理功能的设备。

2.责任分工1)公司技术部经理负责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安全治理工作。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治理,对本部门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负主要责任。

2)公司保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安全保密工作的指导、协调、监视、检查以及对失泄密大事的查处。

3)公司保密办公室设密钥治理员负责公司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内部密码(密钥)的生成、安排和保密治理工作。

4)公司各涉密部门需设系统治理员、安全保密员,按有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负责公司涉密计算机的治理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修理工作,具体落实有关涉密计算机、信息设备的安全保密治理规定和措施。

3.涉密计算机确实定及变更1)公司涉密计算机实行申报登记制度。

凡涉及国家隐秘的单位拟用于处理国家隐秘信息的计算机、涉密信息系统必需经过申报、登记、审定,并在公司保密办公室备案。

凡未进展申报登记的计算机均属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严禁存储、处理、公布、传递国家隐秘信息。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为更好的管理我局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以及保密设施设备,特制订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管理1.单位应当建立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使用保密管理责任制。

单位主要领导负责总责,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保密工作机构和信息化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管理工作;2.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按照存储、处理的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分为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非涉密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实行分类管理。

集中存储、处理工作秘密的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参照秘密级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管理;3.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维护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要求进行,选择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单位承担。

资质单位应当签订保密协议。

涉密信息系统的保密设施、设备应当与系统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

涉密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4.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应当指派专人负责,严格设定用户权限,严格控制涉密信息输出和互联网及其它公共信息输入。

涉密信息系统的密级、主要业务应用等发生改变时,应当及时报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5.涉密信息设备应当统一采购、登记、标识、配备,并明确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管理责任人。

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场所应当安全可靠;6.涉密信息设备使用人员、管理人员离职、离岗时,机关、单位应当收回其使用、管理的涉密信息设备,及时取消有关涉密信息设备的访问授权;7.携带信息设备外出,应当经过机关、单位批准和登记,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

信息设备维修和销毁,应当在本单位内部或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8.涉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严格禁止下列行为:1)将涉密信息系统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秘密信息;3)在未经审批的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秘密信息;4)在低密级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高密级信息;5)擅自改变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9.信息设备使用管理,严格禁止下列行为:1)将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2)使用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3)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存储介质;4)使用低密级信息设备存储、处理高密级信息;5)在未采取技术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将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上的数据复制到涉密信息设备;6)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共用打印机、扫描仪等信息设备;7)在涉密场所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上配备或安装麦克风、摄像头等音频视频输入设备;8)使用具有无线互联功能或配备无线键盘、无线鼠标等无线外围装置的信息设备处理国家秘密;9)擅自卸载涉密计算机上的安全保密防护软件或设备;10)将涉密信息设备通过普通邮政或其他无保密措施的渠道邮寄、托运。

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涉密信息设备的管理,保护国家重要涉密信息资料和信息系统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军队、国防科研单位、国防工业单位,以及其他需要涉密信息设备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对于设备采购单位,在购买涉密信息设备之前必须向国家安全部门申请设备符合标准的证书。

并且采购的设备必须先进行资质验证。

第四条单位内部必须设置专门的负责涉密信息设备管理的机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单位的涉密信息设备管理工作,并对外单位进行督导。

第二章设备管理第五条单位内涉密信息设备的使用、保管、维护等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和标准进行。

第六条各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涉密信息设备的管理制度,对设备的使用做到严格控制。

第七条单位必须对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保证使用人员具有相应的技能,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和保密工作要求。

第八条单位必须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并且对设备性能进行定期测试。

第九条任何单位的设备调拨必须经过单位领导同意,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对于设备的处置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私自处理或出售。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一条对于涉密信息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多重保障。

第十二条设备的供电必须保持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由于供电问题导致设备运行异常。

第十三条设备存放的地点必须具备相应的防火、防盗等措施,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四条设备的网络连接必须进行严格的管控,避免不明连接带来的安全隐患。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单位内必须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对设备的使用进行记录和备份。

第十六条设备的更换和维修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包括提交申请、审批等环节。

第十七条对于设备的报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且进行严格的销毁处理。

第十八条对于设备出入库等过程必须进行严格的登记和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

第五章处罚规定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进行处罚。

第七章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七章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第七章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保密标准》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

本规定所称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是指公司在日常工作中配备和使用的各类应用系统、服务器、计算机、网络设备、外部设施设备、存储介质、办公自动化设备、声像设备和安全保密产品。

3.信息设备包括:服务器、终端、堡垒机、交换机、路由器、网关、网闸、VPN设备、KVM设备、各类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各种工作站、非线性编辑机、工业控制机、打印机、制图机、绘图仪、扫描仪、投影仪等。

4.存储设备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软盘、存储卡、记忆棒等。

5.安全保密产品包括:计算机病毒查杀工具、密码产品、身份鉴别设备(IC卡、USB Key、指纹仪等)、访问控制设备、输入输出控制产品、安全审计系统、入侵监测系统、边界控制和防护系统、电磁辐射和传导泄漏发射防护产品、存储保护系统、信息消除工具、移动存储设备销毁工具、检查工具等。

6.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遵循“谁主管,谁负责”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制度、分清职责、分级管理、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7.本单位没有建设涉密信息系统,采用单台计算机处理涉密信息。

二、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要求1.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员负责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运行维护及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管理;该岗位组织制定由信息安全策略、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组成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文件,维护工作的操作内容和处理过程应留有工作记录和日志文档,并妥善保存,组织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安全保密检查。

2.各部门主管领导对本部门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保密管理工作负领导责任,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责任人和使用人员负直接责任。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了加强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信息的平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保密资格标准】〔国保发〔2021〕43号〕等国家有关保密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密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是以计算机、打印机等为终端设备和存储设备,利用计算机技术进行涉及国家秘密信息采集、处理、存储和传输的设备、技术和管理的组合。

第二章涉密计算机场地与设施平安管理第四条公司涉密计算机存放在保密室。

第五条公司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为单机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实行“控制源头、归口管理、逐级负责、确保平安〞的原那么。

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使用无线网络设备上网,计算机信息系统与公司内部非涉密网络和互联网物理隔绝。

第三章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第六条公司涉密、非涉密计算机必须严格区分,涉密计算机必须登记在册,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涉密信息。

第七条涉密计算机及其使用的数据库必须设置口令,口令长度不得少于8个字符(口令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数字、字符混合方式,不得单独采用大小写英文字母、字符或数字设置口令)。

口令更改周期为一个月。

第八条存储国家秘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所存储的最高密级文件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进行管理。

第九条涉密计算机内的所有涉密文件、资料(包括处于起草、设计、编辑、修改正程中的文档、图表、图形、数据)必须全部进行密级标识。

第十条计算机应安装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正版杀毒软件,涉密计算机应由兼职计算机平安管理员定期查杀病毒,并保存病毒查杀记录;所有需拷贝或安装到涉密计算机中的信息或软件,均需经过杀毒后,才能拷贝。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便携式计算机配置及使用情况必须登记在册;便携式计算机中严禁保存国家涉密信息。

第十二条存储、处理涉密信息的可移动存储设备(U盘或其他可移动硬盘)由保密办负责编号、登记、保管,存有涉密信息的可移动存储设备应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

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规范

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规范

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规范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以保障涉密信息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遵守本规范是为了防止信息泄露、保护机密信息以及维护国家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具有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3. 涉密信息系统管理要求3.1 系统审计- 涉密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包括系统配置和访问日志的审查。

- 发现异常行为或安全漏洞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3.2 访问控制- 涉密信息系统应实施强制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系统,并限制其权限。

- 系统登录凭证应进行合理的管理,包括密码复杂度要求、定期更换密码等。

3.3 系统备份与恢复- 涉密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 系统应具备快速恢复的能力,以应对系统故障或其他突发事件。

4. 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要求4.1 设备安全措施- 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应设置密码保护或其他身份验证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够访问设备。

- 设备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并及时修复发现的漏洞或问题。

4.2 设备使用规范- 设备使用时应禁止安装未经授权的软件或应用程序。

- 设备应避免随意连接到未知网络或不受控制的外部设备。

4.3 数据备份与归档- 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应定期进行数据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存储在安全的地方。

- 数据备份应具备可靠性和完整性,以保证数据的可恢复性。

5. 其他管理要求5.1 资源分配和使用- 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应根据具体需求进行合理资源分配和使用。

- 系统管理员应监控资源的使用情况,确保有效利用资源并避免资源浪费。

5.2 培训和意识教育- 相关人员应接受关于涉密信息系统、数据设备和存储设备安全管理的培训,并加强对安全意识的教育。

- 培训和教育内容应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提高人员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6. 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确保涉密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信息的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涉密信息系统的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有效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等各类终端设备。

第四条涉密信息系统存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光盘、U盘、磁带等各类存储介质。

第五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工作由涉密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

第六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遵循依法依规、科学有效、安全稳定、合理经济的原则。

第七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政策规定。

第八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应当坚持综合管理和分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管理第九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管理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

第十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定期进行检查、维修、更新和升级,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十一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运行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装防火墙、杀毒软件、入侵检测系统等。

第十二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使用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严禁非法使用、私自拆卸、更改设备配置或进行其他损害设备安全的行为。

第十三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应当定期备份关键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信息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报废和处置应当符合相关规定,严格防止设备中的存储信息外泄。

第三章涉密信息系统存储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涉密信息系统存储设备管理应当有明确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

第十七条涉密信息系统存储设备的选择和采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涉密信息系统存储设备应当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正常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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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管理制度
一、概述
二、管理目标
1.确保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

2.保护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3.完善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的管理机制。

三、涉密信息系统管理规定
1.涉密信息系统及其设施应设立责任人并报安全主管单位备案。

2.涉密信息系统的进出口应设立管控机制,确保进入系统的信息和设备均符合安全要求。

3.涉密信息系统的操作人员应经过资格审查和安全培训,并签署保密承诺书。

4.涉密信息系统的访问控制应按需设定,确保只有经授权人员能够访问系统。

5.涉密信息系统的监控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并定期进行审计。

6.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事件应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处理。

四、信息设备管理规定
1.信息设备的采购、更新和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2.信息设备的部署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硬件设施、网络环境和系统
配置等。

3.信息设备的操作权限应按照职责分配,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4.信息设备的维护和修复应及时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5.信息设备的安全防护应做好,包括防火墙、杀毒软件、密码控制等。

6.信息设备的使用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并定期进行审计。

五、存储设备管理规定
1.存储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安全要求,包括移动硬盘、光盘、U盘等。

2.存储设备的部署应防止数据泄露和物理损坏,加密存储和定期备份
数据。

3.存储设备的使用权限应按照职责分配,并定期进行审查和调整。

4.存储设备的借用和归还应进行登记和审批,并定期盘点存储设备。

5.存储设备的销毁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并记录销毁过程和结果。

6.存储设备的使用记录应保存一定时间,并定期进行审计。

六、安全措施
1.加强人员管理,设立安全责任人,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和演练。

2.定期检查和维护涉密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存储设备,确保其正常
运行。

3.加强信息安全防护,完善网络防火墙、入侵检测和防病毒措施。

4.加强设备审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件。

5.进行定期备份和紧急恢复预案,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用性。

七、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八、附则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进行合理的程序,并报安全主管单位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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