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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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源强]污染物排放系数及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排放量, 计算方法, 污染物, 系数排放量, 计算方法, 污染物, 系数一、废水部分Wi=Ci×Qi×10W——某一排放口i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公斤/年)Q——该排放口年废水排放量(万吨餐饮业及商场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0%计;美容、理发店和浴室等行业年废水排放量可按年用新鲜水量的85%计。

二、废气部分1、年废气排放量Q=P•B Q—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吨/年)P——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废气排放量的排放系数。

各种燃料废气排污系数2、年烟尘排放量G=B·K·(1-η)G——某一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吨年)。

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燃料消耗量。

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

K——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年烟尘排放量的污染系数。

η——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除尘系统的除尘效率(%)。

其中旋风除尘器除尘效率为80%左右,水膜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0%左右。

燃煤烟尘污染系数燃料油、燃料气烟尘排污系数注:1、燃料油比重为0.92~0.98吨/立方米。

2、燃料气(指液化气)1百万立方米(常压)≈2381吨3、各种污染物排放量SO2排放量:W=β .B (1–ŋ)CO和NOX排放量:W=β .B W—某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某种污染物年排放量(吨)β—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该种污染物燃料煤、油、燃料气的排污系数B—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燃料年消耗量。

煤(吨/年);燃料油(立方米/年);燃料气(百万立方米/年)ŋ—该锅炉、茶炉、大灶或工业窑炉脱硫系统的脱硫效率,其中水膜除尘器脱硫效率为15~20%,旋风除尘器的脱硫效率为0。

各种燃料各种污染物排污系数关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的简易计算法一:燃煤1、燃煤烟尘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为:耗煤量(吨)X煤的灰分(%)X灰分中的烟尘(%)X(1-除尘效率%)烟尘排放量(吨)=———————————————————————————————1- 烟尘中的可燃物(%)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的灰分以20%为例,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15页;灰分中的烟尘是指烟尘中的灰分占燃煤灰分的百分比,与燃烧方式有关,以常见的链条炉为例,15%-25%,取20%;除尘以旋风除尘为例,取80%;烟尘中的可燃物一般为15%-45%,取20%,则1吨煤的烟尘排放量=1X20%X20%X(1-80%)/1-20%=0.01吨=10千克如除尘效率85%,1吨煤烟尘排放量=7.5千克如除尘效率90%,1吨煤烟尘排放量=5千克2、燃煤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SO2排放量(吨)=2X0.8X耗煤量(吨)X煤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煤中的含硫分为1.5%,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5%=0.024吨=24千克其中煤中的含硫分为1%,则1吨煤的SO2产生量=2X0.8X1X1%=0.016吨=16千克3、燃煤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燃煤中氮的含量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NOX排放量(吨)=1.63X耗煤量(吨)X(0.015X燃煤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其中耗煤量以1吨为基准,燃煤中氮的含量=1.5% 燃煤中氮的转化率=25%,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2页则1吨煤的NOX排放量=1.63X1X(0.015X25%+0.000938)=0.00764吨=7.6千克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编著的《排污申报登记实用手册》“第21章第4节NOX、CO、CH化合物排放量计算”,燃煤工业锅炉产生的NOX的计算公式如下:GNOX=B X FNOX GNOX:——NOX排放量,千克;B——耗煤量,吨FNOX——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燃煤工业锅炉NOX产污排污系数,千克/吨二、燃油1、燃油SO2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SO2排放量(吨)=2X耗油量(吨)X燃油中的含硫分(%)X(1-脱硫效率%)其中耗油量以1吨为基准,油中的含硫分为2%,则1吨油的SO2产生量=2X1X2%=0.04吨=40千克2、燃油NOX排放量的估算:计算公式:NOX排放量(吨)=1.63X耗油量(吨)X(燃油中氮的含量% X燃油中氮的NOX转化率%+0.000938)其中耗油量以1吨为基准,燃油中氮的转化率=35%, 氮的含量=0.14% 具体可见《排污收费制度》P123页则1吨油的NOX排放量=1.63X1X(0.14%X35%+0.000938)=0.00232吨=2.32千克。

污染物排放公式

污染物排放公式

污染物排放公式污染物排放公式是用来计算环境污染物质的排放量的一种数学公式。

随着环境污染日益严重,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成为了环境管理和监测的重要工作,而污染物排放公式作为计算方法之一,具有便捷、透明、科学的特点,被广泛应用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各个领域。

污染物排放公式的种类很多,一般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源类型、排放方式等因素进行分类。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污染物排放公式。

一、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气态污染物是指可以在空气中传播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气态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气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气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小时。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废水污染物是指排放至水体的各种含污染物的废水。

废水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排放时间其中,废水流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次级参数法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污染物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时间一般为1天。

三、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固体污染物是指固体颗粒状污染物,如粉尘、废物、垃圾等。

固体污染物排放公式主要是通过计算排放源的排放量、排放浓度等因素,来计算单位时间内排放的污染物质量。

具体公式如下: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量其中,排放浓度可以通过采样分析进行测定,排放量可以通过流量计或称重等测量方法进行确定。

总之,污染物排放公式是一种重要的计算方法,通过对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能够更好地了解环境污染的状况,从而采取针对性的环境治理措施,维护人类健康和自然生态的平衡。

因此,对污染物排放公式的应用和推广,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环保意义。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 前=80×3+120+1000=1360(吨/天) 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资料一、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燃煤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燃煤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一氧化碳。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煤的品种、燃料的含硫量、燃烧条件以及排放控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估算。

2.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移动源污染物主要包括汽车尾气中的一氧化碳、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等。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车辆类型、行驶速度、行驶里程、使用的燃油种类以及排放控制技术等因素进行估算。

3.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主要依据不同行业的排放标准进行估算。

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通过工业生产过程中原料使用量、产品产量以及使用的能源种类等因素进行计算。

二、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1.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或者根据废水处理工艺中的废水流量、污染物浓度和单位产量等因素计算得到。

2.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农业面源污染物主要包括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所导致的污染。

其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农田面积、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以及使用的种类进行估算,也可以通过监测设备采集数据来计算。

三、土壤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在实际计算过程中,除了以上所述方法外,还可以利用统计学的方法,通过对污染源的普查和监测数据的分析,推算得出污染物的排放量。

需要注意的是,计算污染物排放量时必须选择准确的参考数据和方法,并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正。

同时,对于大型工业企业或重点污染源,应建立完善的排放数据监测和报告制度,定期报送排放数据,以实现动态管理和控制。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重复用水量统计用水、排水等有关指标,必须首先对给水系统有个概略了解。

在工业生产中按给水的路线和利用程度,分为直流、循环和循序三种给水系统。

1、直流给水系统指工业生产用水由就近水源取消,水经过一次使用后便以废水形式全部或大部分排走。

其生产用水量等于企业从地下水源和地面水源取用的新鲜水量。

2、循环给水系统指使用过后的水经适当处理重新回用,不再排走。

在循环过程中所损耗的水量,须从水源取水加以补充。

3、循序给水系统是根据各车间对水质的要求,将水重复利用,将水源送来的水先供甲车间使用,甲车间使用后的水或直接送乙车间使用,或经适当处理(冷却、沉淀等)后加压送乙车间或丙车间使用,然后排放。

这种系统也叫串级给水系统。

例:某厂给水系统示意图如下甲、乙、丙车间耗新鲜水量为80吨/天丁车间耗新鲜水量为120吨/天戊车间由于采取了循环用水措施,每日仅需补充新鲜水100吨,原耗新鲜水量为1000吨/天,求该厂的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

W前=80×3+120+1000=1360(吨/天)W 后=80+120+100=300(吨/天)重复用水量:W 重=W 前-W 后=1360-300=1060(吨/天) 重复用水率:ξ=%94.77%10013601060%100W W =⨯=⨯前重 另:该厂全年重复用水量=1060吨/天×全年工作日废水排放量废水排放量的计算可以使用各种流量计进行测量,如监测数据、各种流量计测得的数据和连续自动监控测得的数据等。

还可以进行系数估算法,从排污单位的新鲜用水量来估算其污水排放量。

如排污单位的新鲜水量没有进入其产品,一般其污水排放量可以估算为新鲜水量的0.8—0.9倍,如有相当部分变成产品(如啤酒、饮料行业),则其污水排放量应以新鲜水量减去转成产品数量的0.8—0.9倍,还有部分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很高,如轧钢、选矿等行业水的重复利用率都高达80%~90%,水经过多次使用,蒸发和流失都很大,这时用新鲜水量推算污水排放量时所用的系数就比较小,有时甚至会达到40%~50%。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下面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污染物的排放量计算公式。

一般来说,污染物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流量。

其中,污染物排放浓度是指单位时间内单位排放流量内的污染物含量,通常以mg/m3表示;排放流量是指单位时间内排放出的废气、废水或固体废物的体积或质量,通常以m3/s或kg/s表示。

根据这个公式,我们可以计算出各种污染物的排放量。

其次,对于废气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气的温度、压力和湿度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气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理想气体状态方程或湿空气状态方程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另外,对于废水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废水的流量、浓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废水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污水排放标准中规定的计算方法,具体的计算公式和参数可以参考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定。

最后,对于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我们需要考虑到固体废物的质量、密度和排放方式等因素。

一般来说,固体废物的排放量计算可以采用质量平衡法或体积平衡法进行计算,具体的计算方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总之,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是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正确的排放量计算方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各种污染物的排放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控制措施,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

希望以上介绍的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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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控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根据《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的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使用自动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数据计算工业污染源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特制定本计算方法。

一、使用自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
(一)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要求
1.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下简称“国控企业”)国控企业应当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安装技术规范(试行)HJ/T353-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和《污染源监控现场端建设规范》(环发〔2008〕25号)等相关规范的要求,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包括污染物浓度监测仪、流量(速)计和数采仪等)。

2.环保部门按照上述相关规范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验收。

3.国控企业应当依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试行)HJ/T 355-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要求,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进行运行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台账信息,储存足够的备品备件。

4.环保部门要依据《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
—3—
审核办法》和《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规程》(环发〔2009〕88号)对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开展监督考核,并根据《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使用办法>的通知》(环办〔2010〕25号)核发设备监督考核合格标志,确定设备正常运行,自动监测数据有效。

5.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保部门能够稳定联网,实时传输数据,并保持数据一致。

6.若一季度内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捕集率小于75%时,国控企业应当更换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

每季度有效数据捕集率%=(该季度小时数-缺失数据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该季度小时数-无效数据小时数)。

(二)数据准备
1.根据《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数据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试行)HJ/T356-2007》和《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5-2007》判别缺失或失控数据,并进行处理和补遗。

2.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环发〔2008〕6号)和《国家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办法》(环发〔2009〕88号)的要求,在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或日常运行监督考核不合格期间,国控企业要采取人工监测的方法向责任环保部门报送数据,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间隔不得超过6小时。

(三)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小时排放量
—4—
— 5 —
小时排放量为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期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与对应的废水小时均值流量的乘积。

6
10−××=i i i Q C D (1)
式中: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i C —第i 小时污染物浓度小时均值(毫克/升)
i Q —第i 小时废水排放量小时均值(立方米/小时)
2.日排放量
∑==24
1i i
d D D (2)
式中:
d D —污染物日排放量(千克)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3.月排放量
∑=d m D D (3) 式中:
d D —第d 日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4.季度、年度排放量
∑=m D D (4)
— 6 —
式中:
D —季度或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四)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小时排放量
小时排放量为排污设施正常运行期间通过有效性审核的污染物小时均值浓度与对应的烟气小时均值流量的乘积。

6
10−××=i i i Q C D (5) 式中:
i D —第
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i
C —第i 小时污染物浓度小时均值(毫克/立方米) i Q —第i 小时烟气排放量小时均值(立方米/小时)
2.日排放量
∑==24
1i i d D D (6) 式中:
d D —污染物日排放量(千克)
i D —第i 小时污染物排放量(千克/小时)
3.月排放量
∑=d m D D (7) 式中:
— 7 —
d D —第
d 日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4.季度、年度排放量
∑=m D D (8) 式中:
D —季度或年度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m D —第m 月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二、使用监督性监测数据核定污染物排放量
(一)数据准备
1.监测项目
(1)废水监测项目
企业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确定;企业环评报告书有特殊规定的,监测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规定确定;企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中表6-2所列确定。

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监测项目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确定。

废水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水流量。

对污水处理厂、重点减排环保工程及纳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项目,要同时监测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2)废气监测项目
企业执行行业或地方排放标准的,监测项目按照行业或地方排
放标准确定;企业环评报告书有特殊规定的,监测项目按照环评报告书规定确定;企业执行综合排放标准的,参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附录二确定。

废气监测项目均包括废气流量。

对重点总量减排环保工程设施,要同时监测主要污染物的去除效率。

(3)对于铅、汞、铬、砷、镉等重金属项目以及对本地环境安全有重大隐患的典型特征污染物要加强监测。

2.监测时间和频次
监督性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一次;季节性生产企业生产期间至少每月监测1次,总监测次数不少于4次。

3.质量保证
(1)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2)、《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 397-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技术规范》(HJ/T 373-2007)的要求,对污染源监测的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

(2)监测工作应该在实际生产状况下进行,结合工况负荷、生产时间等以及季度和年度的平均工况负荷计算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减排工程设施对主要污染物的去除率等,企业不得随意调整工况。

监测期间,环保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监督工况,并记录监测期间的生产时间和工况负荷等参数。

(3)应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监测分析方法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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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4)所有监测人员均持证上岗。

(5)所有监测仪器都经过计量部门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测定前仪器经过校正。

(二)废水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计算时段内排放口污染物排放量,公式为:
3101−×××××=G T F
Q C P (9) 式中
P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C —该排放口某污染物监测当日平均浓度(毫克/升)
Q —该排放口监测当日废水排放量(立方米/天)
F —该排放口对应的监测当日生产负荷(%)
T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对应的企业生产天数(天)
G —计算时段内该排放口对应的企业平均生产负荷(%)
2.计算该排放口废水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可将一年内各计算时段排放量累加,获得全年排放总量。

公式为:
∑==k
j j P D 1 (10) 式中
D —该排放口某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千克)
k —计算时段数
j P —该排放口第
j 次计算时段某污染物排放总量(千克)
— 10 — (三)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1.计算时段内废气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量,公式为:
6
101−×××××=G T F Q C P (11)
式中
P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某污染物排放量(千克) C —该废气排放设备某污染物小时平均浓度(毫克/立方米) Q —该废气排放设备小时废气排放量(立方米/小时)
F —该废气排放设备监测小时内生产负荷(%)
T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的生产小时数(小时)
G —计算时段内该废气排放设备的平均生产负荷(%)
如果一个废气排放设备有多个烟道,每个烟道设置了一个监测断面,则每个烟道的污染物排放量都按照公式(11)计算,该废气排放设备污染物排放量为各烟道排放量之和。

2.计算该排放设备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公式为:
∑==k
j j P D 1 (12) 式中
D —该排放设备某废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千克)
k —计算时段数
j P —该排放设备第
j 次计算时段某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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