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药店越多越好_李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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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定点药店新规如何选择合适药店购药

医保定点药店新规如何选择合适药店购药

医保定点药店新规如何选择合适药店购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有生病买药的时候。

随着医保定点药店新规的出台,如何选择一家合适的药店来购买药品,成为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这不仅关系到我们能否方便、快捷地买到所需药品,还涉及到医保报销等重要事项。

接下来,我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在新规下选择合适的药店购药。

首先,我们要了解医保定点药店新规的主要内容。

新规可能会对药店的资质、药品的种类和价格、医保报销的流程和比例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

比如,对药店的经营面积、药品储存条件、药师配备等可能有更严格的要求;对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药品目录可能会有调整;报销流程可能会更加简化或者规范化。

只有清楚了解这些规定,我们才能在选择药店时有明确的方向。

在选择药店时,药店的资质和信誉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要选择那些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医保定点资格的药店。

可以通过相关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或者公示信息来核实药店的资质。

同时,了解药店的信誉也很关键。

可以向身边的朋友、家人打听他们的购药体验,或者在网上查看其他消费者的评价。

一家信誉良好的药店,通常能够提供更优质的药品和服务。

药店的位置和营业时间也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选择距离自己较近的药店,能够在生病时更快速地获取药品。

特别是在突发疾病或者夜间需要买药的情况下,药店的距离和营业时间就显得尤为重要。

如果附近有 24 小时营业的医保定点药店,那将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药品的种类和质量也是不能忽视的。

一家好的医保定点药店应该能够提供丰富的药品种类,包括常见疾病的治疗药物、慢性病用药以及一些特殊药品。

而且,药品的质量要有保障,要确保所售药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我们可以查看药店的药品采购渠道、药品储存条件等,以判断其药品质量的可靠性。

药店的服务质量也会影响我们的购药体验。

店内是否有专业的药师能够提供用药咨询和指导?药师是否能够耐心解答我们关于药品用法、用量、副作用等方面的疑问?此外,药店的工作人员是否热情、周到,购药环境是否整洁、舒适,这些都是衡量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它不仅为我们提供了便捷的购药渠道,还在保障我们的健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简单来说,它是经过医疗保险相关部门审核和认定,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销售和相关服务资格的药店。

这些药店与医保系统联网,参保人员可以在这些药店使用医保卡购买符合医保政策的药品。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存在有着诸多重要意义。

其一,方便了参保人员购药。

当我们生病需要用药时,不必总是前往医院排队挂号、开药,而是可以选择就近的定点零售药店,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其二,有助于控制医疗费用。

通过定点药店的规范管理和医保政策的约束,能够避免不必要的药品浪费和滥用,从而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支出。

其三,提高了医疗保障的覆盖范围和可及性。

使得更多的人能够方便地获得所需的药品和医疗服务。

那么,成为一家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通常来说,需要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药店的经营场所和设施要符合相关标准,具备良好的药品储存条件和销售环境。

此外,药店还需要配备专业的药学技术人员,能够为顾客提供合理的用药咨询和指导。

在药品管理方面,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所售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要遵守医保相关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的医保管理制度,如实上传药品销售信息等。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药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在购药时,要携带本人的医保卡,并确保卡内有足够的余额或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要注意查看所购药品是否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药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费用支出。

如果对药品的使用方法、剂量、禁忌等有疑问,要及时向药店的药师咨询。

另外,要保留好购药的小票和发票,以备日后查询和报销使用。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在经营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例如,部分药店可能存在违规操作,如串换药品、虚假销售等,损害了医保基金的安全和参保人员的利益。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医保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对医保定点药店在医保服务范围内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套制度。

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时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也可以规范医保资金的使用,防止医保欺诈行为的发生。

一、定点药店的准入管理3.环境设施要求:定点药店应具备适宜的场地和环境设施,保证药品贮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并确保药店内消防设施齐全、通风良好等。

二、医保定点药店的经营管理1.药品采购和库存管理:医保定点药店应合法采购医保药品,建立有效的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药品进货合理、库存充足,并按照法定要求进行药品的质量管理和保质期管理。

2.药品价格管理:医保定点药店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医保价格进行销售,并确保药店内明码标价,保证价格合理透明,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或以不合理手段牟取利润。

3.药品信息管理:医保定点药店应建立完善的药品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对药品进销存、用药情况等信息进行实时记录和管理,并配合医保机构进行药品信息的上传和共享。

4.医保资金管理:医保定点药店应按照相关要求建立医保资金管理制度,包括医保结算、报销等相关业务的准确、及时、规范处理,确保医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三、医保定点药店的服务管理1.诊疗服务要求:医保定点药店应具备一定的诊疗能力,能够提供常见疾病的初步诊疗服务,并确保在药品销售过程中不得进行对患者普遍开展不必要的化验检查和诊疗。

3.投诉和纠纷处理:医保定点药店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不满意意见,并对纠纷进行调解和处理,避免不良的影响和恶化纠纷。

通过建立和完善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升医保服务质量,规范医保资金的使用,避免医保欺诈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医疗权益。

同时,也可以促进医疗机构的规范发展,推动医疗服务的优质化和可持续发展。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在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制度中,药店的角色至关重要。

药店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提供者之一,承担着向患者提供合格、规范和安全的药品的责任。

因此,建立健全的药店管理制度,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提高服务质量的关键。

一、药店的人员管理1.招聘与培训:药店的管理者应根据药店的规模和需求,合理安排药师、药剂师、药师助理等员工。

招聘时要注重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员工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药店应定期进行培训,使员工了解最新的药品信息、法律法规等,提高服务水平。

2.考核与激励:药店应建立科学的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及时给予奖惩,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药店可以设置绩效考核,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金或晋升。

3.员工激励:药店应建立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包括社会保险、带薪休假、职工培训等,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参与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二、药品采购管理1.供应商管理:药店应建立固定的供应商,并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药店要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确保药品质量和供货稳定。

2.药品采购:药店应根据需求和销售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及时补充库存。

采购药品时,要注重药品的质量和价格,选择正规的药品生产企业,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3.库存管理:药店要根据药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情况,合理管理库存。

要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实施先进的库存管理技术,确保药品的新鲜和安全。

三、药品销售管理1.药品销售:药店的销售人员应具备执业药师资格,确保药品的合法销售。

在售药过程中,要认真核对患者的处方,确保药品的使用安全。

同时,要向患者提供正确的用药指导和咨询服务,保障患者用药的效果和安全。

2.经营管理:药店要建立规范的销售制度,引导销售人员依法经营。

要制定明确的销售政策和价格,杜绝不正当销售行为,确保销售的公平和合法。

3.售后服务:药店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为患者提供用药咨询和售后跟踪服务。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制度

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 目的:确保医疗保险基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药品供应的透明度,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用药需求。

2. 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择,动态管理。

二、定点药店资格1. 具备合法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2. 有健全的药品质量管理制度。

3. 能够提供规范的药品服务。

4. 遵守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规定。

三、定点药店认定程序1. 药店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组织审核。

3. 审核通过后,签订定点药店服务协议。

4. 公布定点药店名单。

四、定点药店管理1. 定期对定点药店进行监督检查。

2. 定点药店需定期报告药品销售和使用情况。

3. 对违反规定的定点药店进行处罚或取消资格。

五、药品价格与报销1. 定点药店需公示药品价格,保证价格透明。

2. 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对药品进行报销。

3. 定期调整药品报销目录和标准。

六、参保人员权益1. 参保人员有权在定点药店购买药品。

2. 有权了解药品价格和报销政策。

3. 对定点药店的服务有投诉和建议的权利。

七、信息化管理1. 建立医疗保险定点药店信息系统。

2. 实现药品销售、报销等数据的电子化管理。

3. 便于参保人员查询和管理部门监管。

八、监督与考核1.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定点药店的监督工作。

2. 定期对定点药店进行服务质量和合规性考核。

3. 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

九、违规处理1. 对于违规操作的定点药店,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

2. 严重违规的,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十、附则1. 本制度由医疗保险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 本制度如有变更,将及时通知定点药店和参保人员。

十一、附件1. 定点药店申请材料清单。

2. 定点药店服务协议样本。

3. 定点药店监督检查标准。

以上内容为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制度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细节需根据当地医疗保险政策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改进建议

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改进建议

医保部门对定点医药机构工作的改进建议医疗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定点医药机构作为医疗保险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其服务质量直接影响到医疗保险的运行效果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近年来,虽然医保部门在管理定点医药机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保服务质量和水平,本文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一、完善医药机构准入机制1. 提高医药机构准入标准,确保医药机构具备一定的规模、专业技术能力和服务质量。

2. 建立医药机构分类管理制度,根据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医药机构,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评价标准。

3. 加强对医药机构资质的审核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医药机构及时予以调整。

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1. 完善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医保基金使用监测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

2. 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3. 加强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行为的监管,规范医药机构收费行为,杜绝过度治疗和乱收费现象。

三、优化医保支付政策1. 完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推广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引导医药机构合理控制医疗费用。

2. 建立医保支付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医疗市场变化和药品价格波动,及时调整医保支付标准。

3. 加强对医保目录的管理,合理调整药品、医疗服务项目等目录,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

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1. 加强对医药机构服务行为的引导和培训,提高医药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2. 推动医药机构信息化建设,实现医保信息与医药机构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

3. 鼓励医药机构提供多元化、个性化的医疗服务,满足参保人员的不同需求。

五、加强部门协同监管1. 建立健全医保、卫生、药监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果。

2. 加强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对医药机构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管。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情况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情况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本情况范文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是指由国家医保部门认可的药店,可以提供医疗保险报销的药品销售服务。

此类药店在我国医疗保健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们为广大患者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药品购买渠道,也有助于规范药品市场,提高医疗质量。

因此,本文将概述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一些基本情况。

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类型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分为两种:一是社区药店,它们位于社区的商业区或住宅区,主要面向周边的居民提供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二是大型连锁药店,如华润万家、康爱多等,通常位于商业中心、商场或超市等,规模较大,种类齐全,服务范围广。

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药品种类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包括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和医保药品目录外的常用非处方药。

此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还可以提供耗材和一些医疗器械等。

三、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内容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不仅提供药品销售服务,还可以提供一系列医疗服务,包括药品配送、病人自付部分的报销、家庭医
生签约等服务。

此外,一些连锁药店还提供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等服务。

四、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监督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和监督由国家药监部门和医保部门共同负责。

药店必须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保证药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

同时,医保部门还会对药店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能够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之,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我国医疗保健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替代的角色,它们为广大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药品销售和医疗服务,同时也有助于规范药品市场,提高医疗质量,推动医疗体制改革。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

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参保人员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保定点药店是指经医保部门认定、与医保机构签订合同并有执业药师的药店。

第三条医保定点药店管理制度是指对医保定点药店的管理、服务规范和质量监管的制度。

第四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保部门规定,积极配合医保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严格执行处方审核、销售规定,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第六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保障药品价格合理,不得擅自提高药品价格,遵守价格监管规定。

第七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保障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第八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积极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识和用药知识。

第九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药品质量安全和服务规范。

第十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定期接受医保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医保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药店负责人,负责全面管理药店的日常运作。

第十二条药店负责人应当具有药品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能够独立承担药店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药师岗位,确保药店的处方审核和药品销售工作得到专业指导。

第十四条药师岗位的药师应当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且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和药学知识。

第十五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药品采购部门,负责药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药品采购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药品采购制度,确保药品采购价格合理,品质安全。

第十七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客户服务部门,负责患者就诊、用药指导和投诉处理工作。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部门应当设立健全的服务流程,提高药店的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第十九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药店的财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二十条财务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药店的财务收支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

第二十一条医保定点药店应当设立内部督查部门,负责对药店的各项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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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报/2011年/2月/28日/第005版
药店周刊
唯贤不唯量
医保定点药店越多越好
本报记者李帅
成都之始
2月12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该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时间由原来的每年第一、二、三季度各审批一次,调整为即时办理。

“这已经是一年时间内第二次调整审批时间了。

”成都市一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负责人对记者说。

据了解,在2010年2月9日颁发的《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以下简称“2010年公告”)中,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审批工作就曾由每年统一审批一次,调整为每年审批三次,每年审批前统一公告一次。

2月17日,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成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又联合下发了《关于申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的公告》(以下简称“2011年公告”),除再次强调医保定点药店审批工作变更为即时审批外,还对“审批原则”进行了调整。

“2010年公告”中的“审批原则”为:“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定点、保证质量、支持连锁、惠民优先、方便购药、便于管理。

同时,根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和购药的需求,以及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的容量等因素,确定审批数量”;“2011年公告”中的审批原则是:“合理布局、总量控制、择优定点、保证质量、支持连锁、惠民优先、方便购药、便于管理”。

两年的审批原则相比较,今年的原则中少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关注”。

对此,一位业内人士称,从公告中看,一方面,今年相关部门没有再提出确定医保定点药店的审批数量;另一方面,审批时间调整为即时审批。

而同时,与“2010年公告”相比,“2011年公告”在医保定点药店的“申请范围”和“申请条件”方面则未出现什么变化。

据此似乎可以猜测,成都市正在试图放弃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的控制——只要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即可在任意时间申请获取医保定点资格。

“医保定点药店审批不唯量、不唯亲,只唯贤的公平环境,是药品零售行业期盼已久的,也是广大百姓乐于见到的。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医保定点药店越多,消费者购药也就越方便。

而好处还不仅于此,市场竞争也会随着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控制的放开而变得越来越充分,从而带动药价的降低。

百姓乐见
医保定点药店药价普遍高于普通药店的现象一直存在。

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现象正是源于医保政策不放开导致的变相垄断。

2007年,武汉媒体的一次调查,开启了对这一现象的揭露和探讨,此后类似的问题亦开始在各地媒体上纷纷曝光。

2008年,南京一位身患高血压病多年的市民就向当地媒体反映,其一直都在自家附近一家医保定点药店刷卡购买珍菊降压片,价格14.8元,但一次逛街时却在某平价药店发现同规格、同厂家的珍菊降压片只卖7.4元,价格整整低了一半;而他老伴儿吃的倍他乐克,医保定点药店价格也比平价药店高出了三成。

2009年5月26日,央视焦点访谈栏目专门制作了一期名为《定点药店药价缘何高》的节目,对上海医保定点药店药价高的现象进行了报道。

节目中,据上海患者徐霖兴老人的调查,上海部分医保定点药店的药价要比普通药店贵30%~50%,而有的药品还不止这个数。

为此,焦点访谈呼吁增加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尤其要增加平价药店在医保定点药店中的比例。

似乎作为对这一呼吁的“反应”,2009年年底,上海市新增了58家医保定点药店,医保定点药店总数达到了333家。

而且其中给予“平价药店”特别优待,即新增平价药店不受医保定点药店距离间隔限制。

在这次新增的医保定点药店中,有平价药店14家,约占此类申报药店总数的80%,占新增医保定点药店总数的24%。

但是据了解,这次新增医保定点药店是上海市审批医保定点药店的第十一批。

而此后至今,上海医保定点药店的数量一直维持在333家,没再进行过新的审批。

2010年11月,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医疗保险办公室颁布新的《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审批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至2015年12月31日截止。

与之前的《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相比,上海市对医保定点药店进行总量控制的思路并没改变。

《办法》规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本市药品零售业规划、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医疗保险计算机网络容量等,制定本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总体规划,并根据总体规划,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数量实行总量控制。

同时,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办公室)根据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质量、费用、效率、服务人群以及服务需求变化等,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总量进行调整。

此外,与成都的“即时审批”完全不同的是,《办法》规定,上海市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采用不定期审批的方式,具体接受申请和开展审批工作的日期,则以书面形式公布。

《办法》中的上述内容与《暂行办法》几乎没有不同。

“十几年了,仍然没见有什么变化。

”上海市一位药品零售企业负责人略带失望地说。

他表示,医保定点药店也应该宽进严出,让符合条件的企业都有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机会,同时引进退出机制,实行优胜劣汰。

但时至今日,对于医保定点药店药价过高的质疑,仍不时被消费者提出。

某市的一位读者反映,在当地,葵花牌胃康灵普通药店卖8.5元,医保定点药店卖9.5元;快胃片普通药店卖11元,而医保定点药店却卖到14~15元。

渴望公平
实际上,反观其他地区,近几年医保政策放开的速度有快有慢。

部分地区医保定点药店数量的增长仍然受制于距离间隔、审批时间,以及相关部门主观控制等因素。

比如,于2010年下发的《沈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中,对于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条件,就仍然有“与其他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间距不得少于100米”的规定。

此外,沈阳市医保定点药店资格申请的受理时间也仅为每年的6月11日~6月13日(遇节假日顺延)3天时间。

同样,在哈尔滨,零售药店申报医保定点资格时间被限定于每年的4月和10月;而在南京,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审查和确定的基本原则之一仍然是“总量控制,合理布局”。

以2010年的一次审批为例,南京市就有“此次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新增不超过50家”的“数量控制计划”。

相比而言,对于杭州市来说,尽管该市医保定点药店审批工作的指导文件一直沿用着2003年8月15日开始施行的《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办法》,但由于其没有距离限制,也没有对总量的控制,至今为止,杭州市已经审批了49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平均每年超过6批,截至目前,该市已有医保定点药店623家。

而值得注意的是,杭州市医保定点药店的增长是加速度进行的,仅2010年一年,杭州市就新审批医保定点药店12批,共212家。

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由于政府在数量上的控制,已经获得医保定点资格的零售药店实际上已经形成了某种垄断,要解决这个问题,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不断增加医保定点药店数量,
引入竞争机制。

正如全国人大代表、老百姓大药房董事长谢子龙在谈到希望医保政策放开时所说的,医疗保障部门对于医保定点药店的距离限制,不利于市场竞争,不利于药价降低,不利于节约普通参保对象的用药费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对于药品零售行业的公平竞争,还是对于百姓的利益,医保政策的尽快放开都有着非凡的意义。

”上述业内人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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