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最新动产质押合同协议范本模板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7篇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7篇篇1合同编号:XXXX年质字第XXX号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动产,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同意将其动产质押给乙方,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动产质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动产1. 甲方质押的动产如下:(请详细列举质押动产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
2. 质押动产的保管地点为:乙方指定的仓库或存储地点。
第二条质押期限及用途1. 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2. 甲方将质押动产质押给乙方,用于担保甲方向乙方履行的债务或借款等。
具体债务或借款事项另行约定。
第三条质押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质押担保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质押动产的交付与验收1.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质押动产交付给乙方,并办理相关交付手续。
2. 乙方收到质押动产后,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如乙方发现质押动产存在瑕疵或与约定不符,应当在验收后X 日内通知甲方。
第五条动产保管与维护1. 乙方应妥善保管质押动产,并负责维护,确保其完好无损。
如因乙方的过失导致质押动产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2. 乙方在保管期间,不得擅自使用、出租、转让或处分质押动产。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允许第三人使用或处置质押动产。
第六条质押动产的处置1. 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得到全部清偿前,乙方有权占有并处置质押动产。
在债务得到全部清偿后,乙方应及时返还质押动产给甲方。
2. 若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债务,乙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动产以实现其质权。
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拍卖、变卖等。
第七条风险承担1. 质押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质押动产损坏、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动产质押的合同范本6篇

动产质押的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守信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背景和目的鉴于乙方对甲方负有债务,为保证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动产质押给甲方,以担保债务的履行。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动产质押物及其状况本合同质押物为乙方所有的动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质押物状况良好,不存在权属纠纷、被查封、被扣押或其他影响质押权实现的情况。
三、质押担保的债权及范围本合同质押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
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相关费用。
四、质押期限本合同质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质押期限届满,乙方应按约定履行债务;若乙方未履行债务,甲方有权依法处置质押物以实现其债权。
五、质押物的保管与使用1. 甲方应在接受质押物后妥善保管质押物,确保质押物的安全。
因甲方保管不善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 在质押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处置质押物,包括但不限于出售、转让、出租、再质押等行为。
若需处置质押物,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3. 乙方应保证质押物的完整性,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的风险。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质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恢复其价值或提供新的担保。
六、权利与义务1. 甲方有权在债务未获清偿前占有、使用、处分质押物。
2. 乙方应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担保债务的本息及费用。
3. 乙方应配合甲方对质押物的检查和管理,接受甲方的查询和监督。
动产质押合同范本一5篇

动产质押合同范本一5篇第1篇示例:动产质押合同范本一甲方(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乙方(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拥有的以下动产进行质押,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标的及数量、规格:甲方将以下动产作为质押标的,数量、规格如下:(具体列明质押动产的名称、数量、规格等信息)第二条质押的目的和范围:1. 甲方同意将上述动产作为质押,以担保甲方可能发生的债务。
2. 质押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质押权的设立:1.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将质押动产移交给乙方,并保证质押的真实合法。
2. 质押权设立的时间为本合同签订之日。
第四条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实现债权义务的,视为违约。
2. 违约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清偿未清偿的债务,并有权处置质押动产以清偿债务。
第五条保险:甲方应按时足额向保险公司缴纳质押动产的保险费,并按照约定保险金额投保。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决争议: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当将质押动产返还给甲方。
3. 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至债务履行完毕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年月日以上是关于《动产质押合同范本一》的详细内容,希望双方能够遵守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法律效力。
第2篇示例:动产质押合同范本一甲方(出质人):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归还乙方借款,为担保借款的履行,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名下的动产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质押范围甲方将其名下的动产(如车辆、设备等)作为质押物,质权数量、种类、规格详见附件清单,自愿将该动产质押给乙方,作为履行还款义务的担保。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一5篇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一5篇第1篇示例:动产质押合同模板一甲方(出质人):(姓名)、(地址)乙方(质权人):(姓名)、(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拥有的动产进行质押,达成如下协议:一、质押动产的基本情况甲方将其拥有的_______(动产名称)、规格/型号为_______、数量为_______、产地为_______,现存放地点为_______的动产,依法质押给乙方。
二、质押范围该动产的质押范围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详细描述质押动产的范围,例如所有权、使用权等)。
三、质押的目的甲方质押动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归还乙方因债务所提供的担保。
四、质押的期限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期限为_______(质押期限)。
在质押期限届满前,乙方有权拥有该动产的质权,甲方在不影响质押的前提下,有权合理处置该动产。
五、质押的权益1.甲方应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并确保动产的质权能够顺利转移给乙方。
2.在质押期间,如发生质押动产受损、灭失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赔偿或其他处理。
3.甲方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处理或转让质押动产。
六、质押的解除1.在债务履行完毕后,乙方应立即解除该动产的质权,并出具相关解除质权证明。
2.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债务,乙方有权根据法律规定行使质押动产的处分权,并有权优先受偿。
七、其他约定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内容如有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合同的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注】本合同模板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第2篇示例:动产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公司名称)乙方(质权人):(公司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协商,就甲方拥有的下列动产实行质押,特订立本合同。
动产质押合同范本(6篇)

动产质押合同范本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 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为确保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质押。
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质押。
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第一条甲方用作质押的财产为:(附详细质物清单及出质人所有权证明):(1)质物名称:(2)规格:(3)数量:(4)帐面价格:第二条本合同项下质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_____(大写)元整,质押率为_____%,实际质押额为_____(大写)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在本合同订立后五日内将质物移交乙方占有,双方商定移交事项如下:_____第四条在质押有效期内,乙方应负责妥善保管质物,并不得挪用,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取保管费_____元整。
第五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质押财产中的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期限。
如主合同经双方同意延长期限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
保险财产如发生意外损失,所得赔偿金应由甲方到_____银行办理专项存款,并将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需转让质物,须经乙方书面同意,并将转让所得款项交_____银行专项存储,存款单交由乙方保管,或者以该款项提前清偿债务。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质物。
第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质押财产:(1)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经延期后仍未履行债务;(2)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3)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质物所得价款,不足清偿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动产质押的合同范本5篇

动产质押的合同范本5篇篇1动产质押合同范本甲方(出质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乙方(质权人):(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
鉴于:1、甲方拥有一定数量的动产财物,希望为解决资金周转需求,将上述动产财物用作动产质押,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质押。
2、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质押合同。
3、甲方拥有出质权人的主动权,乙方享有质权人的从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如下合同:第一条动产质押的财产1、甲方将其名下拥有的以下动产财物质押予乙方:(1)详细描述动产财物;(2)规定动产财物的价值;(3)动产财物的转让方式。
2、动产财物的具体信息如下:(1)名称:数量:价值:转让方式:(2)名称:数量:价值:转让方式:……3、动产财物的数量、规格、保管及处置情况由甲方负责。
动产财物不得转让、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置。
第二条动产质押的期限1、质押期限为年,自质押生效之日起计算。
2、在质押期限届满时,若甲方未提前清偿债务,乙方有权行使处分动产财物的权利。
第三条动产质押的目的甲方将动产财物质押给乙方,是为了保证履行下述债务:1、质押期间,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债务本息。
2、如因甲方不履行还款义务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条动产质押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权利:(1)在质押期间享有动产财物的所有权,有权继续使用;(2)在质押期限内,在还清债务前,要求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处分动产财物。
2、乙方权利:(1)在甲方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有权对动产财物进行处分,优先受偿;(2)在质押期限内,有权对动产财物实施有效保管,保障财产安全。
3、甲、乙双方应各自承担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合作,维护共同利益。
第五条动产质押的解除条件1、质押期限届满;2、甲方全额清偿债务;3、甲方提前终止动产质押合同。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6篇

动产质押合同模板6篇第1篇示例:动产质押合同甲方:(出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就甲方持有的动产进行质押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拥有的动产为_______________(具体描述动产性质、数量、品牌、规格等明细),作为本合同的质押标的。
经乙方验收确认后,动产一经质押即归乙方所有。
二、债权债务1. 甲方欠乙方的债务为_______________(明确债务起止时间、金额、还款方式等)。
2. 在债务到期之前,甲方应按时足额履行偿还义务;如有逾期,应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三、质押方式1. 甲方所持动产作为债务的担保,向乙方提供质押,并办理相关抵押手续。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单方面处置质押动产或撤销质押。
如有需要,需经乙方书面同意。
四、质押期限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债务清偿之日止。
2. 若债务到期后,仍有未清偿部分,乙方有权继续以质押动产进行清偿。
五、动产保管1. 质押动产应由甲方妥善保存,保证质押动产完好无损,防止丢失或受损。
2.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质押动产受损、丢失,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
六、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构成违约,应支付相应的违约金给乙方。
2. 若甲方恶意转移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质押动产,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债务及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解决本合同的履行及解释均适用中国法律。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条款1.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确认后生效,不可撤销。
2. 除非经双方书面同意,本合同不得进行转让。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各自持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以上为动产质押合同的模板,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与权益。
动产质押合同范文通用版8篇

动产质押合同范文通用版8篇篇1甲方(质权人):__________乙方(出质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动产质押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质押物及其相关情况乙方以本合同约定有权处分的动产(详见质押物清单)作为质押物,向甲方提供担保。
质押物由乙方占有并保管,在质押期间内负责妥善保管质押物并保持其完好无损。
质押物的具体情况如下:二、担保范围与担保期限乙方以其动产作为质押物,担保其履行债务的履行。
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实现债权和质权的一切费用。
担保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完全履行债务或甲方实现债权之日止。
三、质押物移交与验收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日内将质押物移交甲方占有并保管。
甲方应当及时验收并出具验收确认书。
在质押期间内,甲方负责保管质押物并负责其安全。
乙方应支付保管费用。
四、质押物的保险与费用承担乙方应当对质押物投保相应的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保险单应注明甲方为保险赔偿金的优先受偿人之一。
在质押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处理事故。
保险赔偿金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五、质押权的行使与实现如乙方未按时履行债务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行使质押权,以质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质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行使质押权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拍卖或变卖,并有权从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如有不足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质押期间与质权的存续期限终止及返还质押物本合同的存效期限自质物的交付日起至所担保的债务清偿完毕止,期间届满时乙方的债务若未完全清偿,质权效力延续至债务全部清偿完毕止。
在乙方完全履行债务后,甲方应当及时返还质押物给乙方。
若甲方未及时返还质押物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若乙方提前清偿债务并得到甲方的确认后,甲方应及时返还质押物给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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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动产质押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质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质权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一条甲方陈述与保证
1.1 甲方是本合同项下质物的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质物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 甲方提供质押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 本合同项下质物依法可以设定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1.4 甲方已对本合同项下质物的瑕疵作出充分、合理的书面说明。
1.5 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质物作出过包括设立抵质押、馈赠或转让在内的任何处分。
1.6 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乙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乙方均有权直接要求甲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甲方对此放弃抗辩权。
第二条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2.1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主合同发放的贷款,金额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金)。
第三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1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有变更,依主合同之约定。
第四条质押担保范围
4.1 甲方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融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以及乙方为实现债权、质权所发生的律师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五条质物
5.1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质物交由公司(以下称监管人)进行监管,质物情况详见《质物清单》。
5.2 出质时双方根据市场情况约定质物价值,该约定用于计算质押仓单的质押率,但不作为乙方处分该质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乙方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5.3 质押仓单的质押率=融资本息总额/质物市值(若部分缴存保证金,则计算质押率时等额扣减融资本息总额)。
本合同项下质物出质时的质押率为_______。
质权存续期间,乙方有权根据质物市场价格的变动变更质物市值,若质押率升至_______%,甲方应当在接到乙方书面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追加质物或交存保证金使质押率恢复至出质时的质押率,否则乙方有权依据主合同的约定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所得价款存为主合同债务保证金;若质押率达到_______%,乙方有权直接处置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所得价款存为主合同债务保证金。
第六条质物的移交和监管
6.1 本合同项下的质物移交程序在甲方、乙方、监管人三方签署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中约定。
因质物仓储、监管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支付方式在《动产质押监管协议》中约定。
6.2 本合同项下质物的《质物交接清单》由甲方、乙方、监管人三方共同签章确认。
质物的权属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料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封存后交由乙方保管。
6.3 债务履行期届满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债权的,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监管人解除质押监管,监管人依照《动产质押监管协议》约定将质物返还甲方。
第七条质权的实现
7.1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或乙方依主合同及本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时未受清偿的,乙方可以采用下列第 E 种方式直接处分质物:
A 以不低于质物出质时价值 %的价格直接变卖;
B 委托拍卖行拍卖;
C 与出质人协商折价抵偿债务;
D 其它处分方式。
E 由乙方任选上述方式之一。
7.2 乙方依本合同处分质物时,甲方应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7.3 本合同项下质权的效力及于质物所生的孳息,以及因质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
第八条保管和提存
8.1 如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质物可能使质物灭失、毁损的,甲方可要求乙方将质物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8.2 如甲方所提供质物有损坏或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权利,且甲方拒绝提供相应担保的,乙方可拍卖或变卖质物,并将拍卖或变卖所得提前实现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或向双方约定的第三方提存,提存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保险
9.1 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应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质物的财产保险基本险及附加
险手续;保险期限应不短于主债务到期日;保险金额不低于主合同债务本息。
9.2 甲方应在保险单中明确规定:出险时乙方为第一受益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乙方权益的条款。
保险单交由乙方持有。
一旦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应将保险金直接划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在保险事故发生前,债务人已履行主合同债务的,乙方应将该保险单返还甲方。
9.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如保险中断,乙方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
9.4 对保险赔偿金,甲方同意乙方有权选择下列方法进行处理,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清偿或提前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本息及相关费用;
第二、转为定期存款,存单用于质押;
第三、经乙方同意,用于修复质物,以恢复质物价值;
第四、向乙方指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五、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后,可将保险赔偿金自由处分。
第十条甲方权利义务
10.1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书面通知乙方:
10.1.1 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10.1.2 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10.1.3 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0.1.4 出质的财产发生权属争议;
10.1.5 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10.1.6 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10.2 甲方有10.1.1和10.1.2情形的,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乙方;有前款其他情形的,应在事后3日内通知乙方。
10.3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质物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10.4 甲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服务、鉴定、检验、估价、仓储、监管、交易及诉讼的费用。
10.5 甲方的行为足以使质物价值减少的,应停止其行为;造成质物价值减少时,有义务恢复质物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10.6 质权存续期间,如果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质物价值减少、质物毁损或灭失的,所得赔偿金应当存入乙方指定账户,如果甲方不能提供令乙方满意的新的担保,甲方同意乙方以该赔偿金担保主债权的履行,同时质物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作为债权的担保。
如果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乙方应将赔偿金返还甲方。
10.7 乙方质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甲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并协助乙方免受侵害。
10.8 乙方与主合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除展期和增加融资金额外,无须经甲方同意,甲方仍在本合同确定的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0.9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甲方仍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10.10 主合同债务人偿清其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后,甲方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若主合同债务人的清偿被司法部门判定为无效清偿,甲方仍在原质押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10.11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1.1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提前处分质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11.1.1 在质押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已经部分或者全部产生并且没有全部履行完毕的前提下,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
11.1.2 依据主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提前收回融资,其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未能实现或未能全部实现的。
11.1.3 发生本合同10.5、10.6条所述情形,甲方未另行提供相应担保的;
11.1.4 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乙方可以提前实现质权的其他情形。
11.2 有权要求甲方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11.3 有权收取质物所生的孳息。
11.4 乙方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关于保管质物的约定另见甲乙双方与监管人签署的《动产质押监管协议》。
1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法转让主债权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11.6 对甲方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时所提交的有关文件、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中的未公开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1.7 处分本合同项下质物的所得,在偿还本合同质押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将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 甲方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2.2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2.3 如因甲方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甲方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并生效,自甲方、乙方与监管人签署《质物交接清单》时质权成立,至乙方在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债权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