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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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检单的填制.

报检单的填制.
货物报检单 (1)报检单位登记号: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号码。 (2)联系人:报检人员姓名。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3)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实施受理报检的日期。 (4)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应中英文对照填写。 (5)企业性质 : 根据收货人的企业性质在对应的“口”打 “√”。 (6)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7)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 发票名称一致,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8)H.S编码:进口货物的商品编码。以当年海关公布的商品税 则编码分类为准。 (9)原产国 ( 地区 ):该进口货物生产/加工的国家或地区。
• (22)到达口岸:货物的入境口岸,不能填写国家 ,如果无法打印,用手工添加中文或英文口岸。 (23)生产单位注册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 的卫生注册证书号或加工厂库注册号码等。 (24)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如在口岸装箱则 不填,在本地装箱如实填写装载本批货物的集装箱 规格以及对应的数量和集装箱号码全称。 (25)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 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 此栏,如电子转单则填“电子转单到××局”,或 者别的要求。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的填制
主讲人:
货物报检单
http://219.140.59.23 4:8080/practice/
报检单填写注意事项
• 一、总体要求: 报检单上所有栏目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清晰、真实、规范,不得有空项,且中英 文内容一致,对其中不需要填写的栏目可 以打印“***”或“/”,签名必须由报检 员本人填写,必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报 检专用章。
• (30)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 ①种用或繁殖 ②食用 ③奶用 ④观赏或演艺 ⑤伴侣动物 ⑥试验 ⑦药用 ⑧饲用 ⑨其他 (31)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32)标记及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 有关外贸单据保持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33)外商投资财产:在相应的“□”中划“√”。 (34)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35)领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 检验检疫证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及领证人姓名。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出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03
添加标题
入境口岸:货物的入境口 岸。
04
添加标题
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 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05
添加标题
经停口岸:货物在运输中 曾经停靠的外国口岸。
06
添加标题
目的地:货物的境内目的 地。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写集装箱的 规格,数量及号码。 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有关检验检 疫的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选项中选择: 种用或繁殖(2)食用(3)奶用(4)观赏或演艺(5)伴侣动物 (6)试验(7)药用(8)饲用(9)其他





物 报




报一 检、 单填 填制 制《 总出 体境 要货 求物
报 检 单 》
每份报检单只限填报一批商品。不同的合同 分开填报;同一合同不同的品名分开填报 (即要求同一品名,同一运输工具,运往同 一地点,同一收、发货人,同一报关单的货 物报一批);同一合同各种货物混装在一个 包装箱内的,需提供报检商品清单(清单内 容要求包括:海关编码、商品名称、数/重 量、计量单位、单价以及商品总值)。
随附单据:在随附单据的种类前划“√”或补填。 号码:货物的标记号码,应与合同、发票等有关外贸单据保持 一致。若没有标记号码则填“N/M”。 外商投资财产:由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受理人员填写。 签名:由持有报检员证的报检人员手签。 检验检疫费:由检验检疫机构计费人员核定费用后填写。 邻取证单:报检人在领取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有关检验检疫证 单时填写领证日期入领证人姓名。
二五.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 填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出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入境报检单具体填写要求
1,收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2,企业性质:如果收货人是三资企业的就在对应的口内打勾,其他企业可留空;
3,发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4,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
5,H.S 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 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 个不
同的编码;
6,原产国(地区):填入境货物地原生产国或地区;
7,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
8,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
9,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 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 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
11,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
12,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13,贸易国别(地区):按买卖合同中卖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填写;14,提单/运单号:填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好记性不如烂笔头。

报检单

报检单

报检单(一)概述出口商品检验申请单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提出的,要求其对出口商品作出检验、鉴定的申请格式。

它是出口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或货物买卖合同规定办理的出口商品检验前必须填制的单据。

这些单证是商品检验机构据以进行检验并出具相关证明的重要依据。

填写这些单据,是整个商品检验乃至整个出口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二)出口商品检验申请书格式与说明:1、报检单位:报验单位全称并加盖公章。

2、报验日期:报验的日期。

3、联系人:报验联系人的姓名。

4、单位地址:申请报验单位所在地,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

5、电话:报验申请人的联系电话。

6、发货人:应是合同上的卖方或信用证的受益人。

7、收货人:应是合同上的买方或信用证的申请人。

8、商品名称及规格:按信用证(或合同)规定填写。

9、商品编码:按《商品分类及编码协调制度》规定的8位数字填写。

10、报检数量/重量:按实际申请数量/重量填写(重量还应填写净、毛重)。

11、出口商品总值:按出口合同或发票所列货物总值折算成FOB美元价值填写。

12、商品收购总值:填写出口经营单位收购时的人民币总值。

它是商检机构统计和计算检验费的依据。

13、产地和生产厂:产地指出口商品的生产地点,生产厂指生产出口商品企业的名称。

(1)产地填省、市、县、名;(2)生产厂名填全称。

14、生产加工日期:按工厂实际生产(加工)出厂日期和批次号填写。

15、商品包装情况:填外包装材料和包装状况是否良好。

如:“纸箱包装,包装良好”16、标记及号码:(1)按出口货物报关单或明细单所列标记及号码,又称唛头填写;(2)中性包装、裸装、散装商品填"N/M",注明"裸装"或"散装"17、出口国别:按出口货物报关单所列贸易国别或地区填写。

18、装运日期:因商检必须在货物装运前办理,所以装运日期一般填写预计日期。

19、装运口岸:即出口商品报关出运地的口岸。

20、预约工作日期: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以便商检机构及时、有效地进行商品的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

报检单的填制

报检单的填制

案例一:出境货物报检单填制
From:
• 11)包装种类及数量:包装材料的种类\包件数量,同 时填写外包装及内包装的性能单号。 (12)运输工具名称号码:运输工具的名称和号码,填写 实际的海运船舶、汽车、飞机。 (13)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14)货物存放地点:注明具体地点、厂库。
(15)合同号填写具体合同号。
• (16)信用证号一栏,如果以信用证结汇的打信用证号, 除此以外打“***”。 (17)用途:本批货物的用途。自以下9个选项中选择: ①种用或繁殖 ②食用 ③奶用 ④观赏或演艺 ⑤伴侣动物 ⑥试验 ⑦药用 ⑧饲用 ⑨其他 (18)发货日期:实际发货日期。 (19)输往国家和地区:出口货物的最终输入国。 (20)许可证/审批号:须办理出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 应填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其它打“***”。 (21)启动地: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及所在地。
• (22)启运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的启运口岸。 (23)入境口岸:指装运本批货物的交通工具进境时首次停 靠的口岸。 (24)索赔有效期:对外贸易合同中约定的索赔期限。 (25)经停口岸:指本批货物在启运后 , 到达目的地前中途 停靠的外国口岸名称。 (26)目的地:指本批货物预定最后抵达的交货港(地)。 (27)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货物若以集装箱运输应填 写集装箱的规格、数量及号码,若集装箱太多,可另加附页 。 (28)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在合同中订立的 有关检验检疫特殊条款及其他要求应填入此栏。 (29)货物存放地点:货物存放的地点。
• (15)贸易方式:该批货物进口的贸易方式: ①一般贸易、②三来一补、③边境贸易飞④进料加工飞⑤其他贸 易。 (16)贸易国别(地区):进口货物的贸易国别。 (17)提单/运单号:货物海运提单号或空运单号,有二程提单 的应同时填写。 (18)到货日期:进口货物到达口岸的日期。 (19)启运国家(地区):货物的启动国家或地区。 (20)许可证/审批号:需要办理进境许可证或审批的货物应填 写有关许可证号或审批号。 (21)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写。在货物还未卸毕 前报检的,可暂不填写,待货物卸毕后再补填。

报检单填制

报检单填制

第二节报检单填制一、报检单填制的基本要求(了解)(一)常用报检单《入境货物报检单》、《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新增)(二)报检单填制的一般要求:1、如实申报货物信息。

2、做到“三个相符”:(1)单证相符(2)单货相符(3)纸质报检单内容与电子数据信息相符3、企业应按所申报货物的信息准确填制报检单。

4、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经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报检人应在签名栏手签,不得打印或代签。

5、填制完毕的报检单在发送数据和办理报检手续前必须认真审核,检查是否有错填、漏填的栏目,所填写的各项内容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涂改。

(三)报检单填制过程中易出现的问题1、纸质单据与电子数据不一致2、空项3、填制不规范二、《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要求1.编号:由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人员填写,前6位为检验检疫局机关代码,第7位为入境货物报检类代码“1”,第8、9位为年代码,第10至15位为流水号。

2.报检单位:填写报检单位的中文名称,并加盖报检单位公章或已向检验检疫机构备案的“报检专用章”。

3、报检单位登记号:应填写报检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备案或注册登记取得的10位数代码。

4、联系人:报检本批货物的报检员的姓名。

电话:报检人员的联系电话。

5、报检日期:检验检疫机构接受报检的日期。

6、收货人:外贸合同中的收货人。

7、发货人:外贸合同中的发货人。

入境货物的发货人一般为国外公司,许多公司没有相对应的中文名称,因此发货人中文一栏可以填制“***”。

8、货物名称(中/外文):进口货物的品名,应与进口合同、发票名称一致。

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不得填写笼统的名称或与客户约定的代码。

如为废旧货物应注明。

不得直接使用H.S.编码对应的品名。

9、H.S编码:是指由进出口货物的税则号列及符合海关要求的附加号码组成的10位编号。

10、原产国(地区):填写本批货物生产、开采或加工制造的国家或地区。

11、数/重量:应填写本批货物的数/重量,注明数/重量单位,应与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一致。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入境货物报检单填制规范

7.《出境货物报检单》启运地一栏,应填写( ) A.货物原产地 B.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 C.货物最后离境的口岸及所在地 D.生产工厂所在地
8.《出境货物报检单》收货人一栏应填写( ) A.生产单位 B C.外贸合同的买方 D
练习
9.《出境货物报检单》的货物名称一栏应填写( )。
14.贸易国别(地区):指本批货物贸易的国 家或地区。
15.提单/运单号:指本批货物对应提单/运单 的编号。
16.到货日期:按货物到货通知单所列的日期 填写。
17.卸毕日期:按货物实际卸毕的日期填写。 在货物还未卸毕前报检的,可暂不填写,待货 物卸毕后再补填。
18.索赔有效期: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填写,特 别要注明截止日期。
练习
5.《入境货物报检单》上所填写的货物名称填写 要与进口合同、发票一致,如果是废旧货物还应 加以注明。( )
6.《入境货物报检单》上的报检日期应为检验检 疫机构实际受理报检的日期。( )
7.入境货物报检单上所列货物总值和币种应按进 口合同、发票或报关单上所列的填写。( )
练习
8.危险货物联合国编号由四位数组成。( )
1.填写报检单、报检时随附的单据应在相应栏 目中划“√”或者补填。( )
2.《出境货物报检单》上的生产单位注册号 是指本单位在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的代码。 ( )
3.报检单上填写的H.S编码应与当年海关公布 的商品税则中的编码一致。( )
4.报检单上的数/重量一般以净重填写,如 写毛重或以毛重计量必须注明。( )
A.厂检单上所列名称 B C.合同、信用证上所列名称 D.以上三者都可
10.入境报检单上的“入境口岸”应填( ) A.入境城市名称 B C.工厂所在地 D
练习

报检单填制规范

报检单填制规范

报检单填制规范报检单是国际贸易中一种重要的单证,用于向海关申报商品,并进行出口报检或进口报检。

正确填制报检单能够有效地减少货物清关时间和避免不必要的问题和费用。

本文将介绍报检单的填制规范,以确保您能够准确填写报检单并顺利办理清关手续。

一、报检单的基本信息报检单的第一部分包括了基本信息,其中应包括以下内容:1. 报检单位信息:包括报检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2. 进出口口岸:填写该次报检所使用的进出口口岸,包括港口、机场等。

3. 装运方式:填写货物的装运方式,例如海运、空运、铁路、公路等。

4. 报检日期:填写报检单的填写日期。

二、报检单的货物信息报检单的第二部分是具体的货物信息,包括以下内容:1. 品名:准确填写商品的品名,并确保与合同中的品名一致。

2. 规格型号:填写商品的规格型号,以便海关进行准确的辨识。

3. 数量:填写商品的数量,例如重量、体积、件数等。

4. 单价及总价:填写商品的单价和总价,用于核算货物的总金额。

5. 原产地:填写商品的原产国家或地区。

三、报检单的申报要求报检单的第三部分是申报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申报方式:填写报检单的申报方式,可以是手工填写或电子申报。

2. 申报类型:填写报检单的申报类型,包括进口申报、出口申报等。

3. 报关方式:填写报检单的报关方式,例如一般报关、快速通关等。

4. 报关单位:填写报关代理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5. 监管方式:填写海关对货物的监管方式,例如保税区、一般贸易等。

四、报检单的其他要求报检单的第四部分是其他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 附加文件:填写与报检单相关的附加文件,例如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明等。

2. 检验检疫要求:填写商品的检验检疫要求,例如是否需要提供检验检疫报告。

3. 特殊要求:填写报检单中的其他特殊要求,例如特殊货物的申请、许可证明等。

五、报检单的签署和盖章报检单的最后部分是签署和盖章,包括以下内容:1. 报检单位签名和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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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货人:填合同中的卖方;
2,收货人:一般填合同中的买方,证书中不要求打上收货人的,可留空;
3,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
4,H.S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个不同的编码; 5,产地:填报检货物生产所在地县(市);
6,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饮料填填容积(如升);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
7,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
8,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
9,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
10, 货物存放地点:填写货物存放具体地点;
11, 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或内贸合同号);
12, 信用证号:用信用证结汇的要填写信用证号码,没有的可留空;
13, 用途:填写入境货物用途;
14, 发货日期:按货物实际发货日期填写;
15, 输往国家(地区):填货物到达国家或地区填写相应代码;
16, 许可证/审批号:对需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证或出口审批的货物填写许可证号或卫生许可证号或审批单号,不需质量许可证或卫生注册证或出口审批的货物可留空;
17, 启运地:填货物出运的港口;
18, 到达口岸:填货物到达的港口;
19, 生产单位注册号:填报检单位注册登记编号;
20, 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按实填写,不用集装箱运输地可留空;
21, 合同、信用证订立的检验检疫条款或特殊要求:合同、信用证上有条款或有其他要求
(如在检验检疫证书上要注明信用证号码等)的应写明,没有要求的可留空;
22, 标记及号码:根据所附单据上的唛头填写。

23, 随附单据:根据所附单在相应的"口"内打勾,申请单上未列明的,可自己添加;
24, 需要证单名称:根据所列证书名称在相应的"口"内打勾,申请单上未列明的,可自己添加;如需电子转单的,也需注明。

1,收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买方;
2,企业性质:如果收货人是"三资企业"的就在对应的"口"内打勾,其他企业可留空; 3,发货人:填外贸合同中的卖方;
4,货物名称:按实填写货物的中英文名称;
5,H.S编码:根据海关公布的H.S编码填写,每份申请单一般可填5个不同的编码; 6,原产国(地区):填入境货物地原生产国或地区;
7,数/重量:填货物具体数量,如衣服的件数,重量填净重;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数/重量;
8,货物总值:根据合同或发票的金额填写并注明币种,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金额、币种;
9,包装种类及数量:填写货物的外包装种类(如纸箱、木箱等)及包装种类代码和具体的件数;有多个H.S编码的,要根据每个H.S编码对应填写包装种类及数量;
10,运输工具名称号码:按运输工具的类别填写(如海运、空运等)及运输工具名称(如船名等);
11,合同号:填外贸合同号;
12,贸易方式:按实际的贸易方式填写(如一般贸易、进料加工等);
13,贸易国别(地区):按买卖合同中卖方所在的国家或地区填写;
14,提单/运单号:填提单或运单的编号;
15,到货日期:按货物实际到达港口的日期填写;
16,启运国家(地区):填写货物启运国家或地区;
17,许可证/审批号:对需入境安全质量许可证或进口审批的货物填写许可证号或审批单号,不需入境安全质量许可证或进口审批的货物可留空;
18,卸毕日期:填货物在港口的卸毕日期;
19,启运口岸:填货物出运的港口;
20,入境口岸:填货物到达我国的港口;
21,索赔有效期:根据合同约定的索赔有效期填写;
22,经停口岸:填货物运输过程中停靠过的口岸,未停靠过任何口岸的可留空;
23,目的地:填货物最终到达地;
24,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按实填写,不用集装箱运输地可留空;
25,合同订立的特殊条款以及其他要求:合同上有条款或有其他要求(如在检验检疫证书上要注明信用证号码等)的应写明,没有要求的可留空;
26,货物存放地点:填写入境货物存放的具体地点;
27,用途:填写入境货物用途;
28,随附单据:根据所附单在相应的"口"内打勾,申请单上未列明的,可自己添加; 29,标记及号码:根据所附单据上的唛头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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