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装置检修中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动火作业是指在工业、建筑等场所中进行明火作业或使用火源设备的工作,这可能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
为确保动火作业的安全,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安全措施:1.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程序:建立明确的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和程序,包括明确责任、流程、审批程序和安全要求等。
2.指定负责人和操作人员:指定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计划和执行,并确保操作人员具备适当的培训和资质。
3.严格落实火源周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周围环境干燥、无可燃物、良好通风,并设置合适的防护设备和消防器材。
4.准备适当的消防器材:确保易燃物附近配备足够数量和类型的灭火器、灭火器具和消防水源。
5.实施动火许可制度:严格控制和管理动火作业的许可,并确保在许可范围内进行,遵循规定的操作流程和安全要求。
6.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在进行动火作业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消除火源附近的潜在危险。
7.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为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如耐火服、防火手套、面罩等,以确保他们的安全。
注意事项:1.严禁在禁火区域或易燃易爆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2.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天气条件进行动火,避免高温、干燥和风大的天气。
3.严禁在有氧气或易燃气体泄漏的区域进行动火。
4.在动火前,清理火源周围的杂物、可燃物和易燃气体,确保周围环境的清洁和安全。
5.在作业现场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
6.在动火前仔细检查和测试火源设备和工具,确保其安全可靠。
7.遇到无法控制的火灾,请立即报警并撤离作业区域,等待专业消防队到达。
这是一些常见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具体的安全措施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评估和制定。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文

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范文动火作为一项常见的作业活动,在化工厂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与角色。
然而,由于动火作业涉及高温、明火等安全隐患,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带来严重的后果和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化工厂的安全生产,制定和实施合理的动火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阐述化工厂安全动火规定的原则和具体内容,以提高化工厂动火作业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一、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是化工厂发展的保障和前提,动火活动的进行必须以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为首要目标,不得违反安全规定和程序。
2. 预防为主原则:动火作业前需进行充分的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作业环境和设备的彻底检查和准备,并且每一步都必须经过合理和细致的计划和组织。
3. 认真培训原则:动火作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安全培训,并获得必要的证书和资质,确保其具备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持续改进原则: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必须不断完善和更新,及时吸取事故教训,推行科学合理的预防措施。
二、具体内容1. 动火许可制度(1)动火作业必须取得许可,并由指定人员进行审批和签署。
(2)许可申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作业计划和方案,包括作业地点、时间、手段和安全措施等。
(3)许可签发后需将相关信息通知其他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全员了解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1)动火前必须对动火现场进行详细的检查和清理,确保周围环境不存在易燃、易爆等危险物质。
(2)对动火现场周围进行安全隔离,确保没有无关人员进入,避免安全隐患。
(3)确认动火作业所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齐全,并进行充分测试和检修,确保灭火设备正常可用。
3. 动火作业中的安全控制(1)动火作业必须进行现场指挥和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2)严禁动火作业过程中进行其他的加工或生产活动。
(3)动火现场必须配备专职消防人员,并使用专用消防器材,确保万一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扑灭。
(4)动火现场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和提示牌,提醒人员注意安全,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及管控措施

动火作业是企业常见的一种作业,也是风险较大、事故多发的一种作业。
在构成火灾的可燃物、助燃物、点火源三要素中,动火作业主动提供了点火源,因此如果可燃物管理不好,在空气环境下必然引发火灾。
GB 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将动火作业列为特殊作业,并将“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划为动火作业范畴;修订中的GB 30871又将在禁火区内使用喷砂机进行的作业也纳入动火作业范畴。
《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中已经将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判定为重大隐患。
动火作业环节发生事故,其原因是对动火作业时的安全风险识别不清,因而使风险管控措施不到位所造成。
一、动火作业环节存在的安全风险1焊渣飞溅可能引燃周围易燃物,引发火灾爆炸动火作业时,动火点下部及周围的可燃物如果未及时清除,焊渣掉落引燃可燃物就会引发火灾。
栖霞笏山金矿事故就是焊渣掉落井口内,碰撞井筒设施,弹到炸药包装纸箱上,引起纸箱等可燃物燃烧,进而导致混存乱放在硐室内的导爆管雷管、导爆索和炸药爆炸。
再如济南齐鲁天和惠世制药有限公司“4•15”火灾,也是企业在地下室管道改造作业过程中,未事先清除周围易燃物,电焊或切割产生的焊渣或火花引燃现场堆放的冷媒增效剂,瞬间产生爆燃,放出大量氮氧化物等有毒气体,造成10名现场施工和监护人员中毒窒息死亡。
2作业场所周围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气体遇火焰或高温引起燃烧爆炸作业场所周围如果存在可燃气体,遇火源就会引起燃烧,当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爆炸极限时,还会引起爆炸。
3在受限空间内动火作业时存在的风险受限空间内空气流通不畅,可燃物料蒸气局部浓度过高,当达到爆炸极限时如果遇到火源或高温,则可能造成燃爆。
再加上受限空间内人员疏散不便,还会加大对人员的伤害风险。
动火作业风险分析与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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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
作业地点30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命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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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一管道上多处作业
严禁同时进行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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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多处抽堵盲板
编制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有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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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危险品泄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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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危险场所接电时,与生产现场联系不足
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现场不安全时操作人员要通知作业人员撤离
4
警示标志不足
设置护栏,盖板或警示标志。
5
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6
一人作业
电工人员在作业时至少2人以上。
7
设备、工具不合格
提前检查,必须合格
8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
禁止能产生火花得作业,否则应同时办理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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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焊工具不安全
检查电气焊工具,确保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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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5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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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与动火作业地点间距不够
间距必须大于10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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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炔瓶卧放
必须直立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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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气瓶,乙炔气瓶在烈日下嚗晒
夏季采取防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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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焊回路接线不正确
回路线接在焊件上,不等通过下水井或与其她管道、设备搭火
8
带电高处作业
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
9
现场噪音大或视线不清楚等
配备必要得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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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垂直作业
采取可靠得隔离措施,并按指定得路线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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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滑动、滚动得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要求化工企业生产的显著特点是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生产连续性强。
在生产和检修过程中,一旦发生泄漏,必须立即进行设备的补焊堵漏,否则可能导致有毒物质扩散、爆炸、环境污染、人员伤亡或中毒等影响面很大的公众伤害事故。
连续生产设备的补焊堵漏需要进行特殊动火作业,危险性很高,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事故。
本文以合成氨生产为例,介绍特殊动火作业的分类及安全技术要求。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容器、管道等部位,以及无法置换或很难置换的部位、无法拆除或很难拆除隔绝设备的动火作业,属于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证,除按一类动火办理审批手续外,还需由动火点所在单位中提出施工方案的主管领导负责初审签字,再经安全主管部门、保卫消防部门复查签字后,报公司负责人、总工程师或生产主管终审批准签字。
分类及应用范围在连续生产中,塔、槽、管道、反应釜等突然发生泄漏,又无法进行排空、清洗、置换时,只能进行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泄漏时动火危险性很高,必须有严密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
首先要查清设备、管道泄漏的根本原因。
如果管道、设备等容器壁大面积减薄、设备运行温度很低、泄漏处缺陷过大,就不能采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因为即使暂时修复,不久后泄漏仍会扩大甚至发生爆炸。
经检验分析,能够断定泄漏是由于单位的点腐蚀或微波裂纹所致,修复后可恢复原安全性能的,才能动用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一)正常生产时设备管道的补焊堵漏方法是:对漏点处进行堵漏处理→打卡子、塞塞子或模具堵漏→打包箍焊接。
各类盛有可燃气体、加热不分解液体的管道和设备,只要介质成分含量不在爆炸范围内,均可采用此法动火,具体见表1所示。
这种方法适用于中、低压部分设备管道的修补应急处理,如洗氨塔、变脱塔、洗气塔(脱硫、变脱的再生槽,脱碳的常解再生塔除外)等设备的损伤,或连接管道出现的点腐蚀。
动火情况要详细记录在案,以便停车检修时作进一步的更换处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辽阳石化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范》(Q/SY1241-2009)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油炼化【2011】11号)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辽阳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各单位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在生产或施工作业区域内,工作程序(规程)未涵盖到的、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的安全管理要求.第四条名词解释(一)固定动火指在生产厂区内的安全地带,经批准后设立的固定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二)生产用火指锅炉、加热炉、焚烧炉等生产性设备用火.(三)临时动火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四)“四不动火”指动火作业许可证未经签发不动火;制定的安全措施没有落实不动火;动火部位、时间、内容与动火作业许可证不符不动火;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处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
第六条属地单位(一)向动火作业单位进行安全交底,明确动火施工现场的危险状况,组织作业单位共同开展风险识别,制定、落实风险削减措施,并提供现场作业安全条件。
(二)审查动火作业单位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监督作业单位落实风险削减措施,监督现场动火,发现违章有权停止动火作业。
第七条动火作业单位(一)负责开展作业过程风险识别,制定、落实施工风险削减措施,对动火作业过程安全负责.(二)负责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安排具有相应资质的特种作业人员从事作业。
(三)负责编制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动火作业许可证和动火作业安全工作方案作业,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应立即终止动火作业.第八条动火作业申请人(作业现场负责人)(一)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二)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作业前安全交底.(三)落实动火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风险削减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化工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

化工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范本1. 这是一份化工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旨在确保化工动火作业的安全、高效进行。
本规程适用于化工企业内的动火作业,包括设备检修、管线维护和设备清洗等作业。
2. 动火前的准备工作:2.1 进行动火作业前,必须组织召开动火安全会议,明确动火区域,明确工作范围,并指派专人负责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2.2 动火区域必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周围环境,对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3 动火前必须对动火区域进行清理,确保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物品。
2.4 动火设备和工具必须检查完好,确保其正常运转。
3. 动火作业的安全控制措施:3.1 动火作业必须在专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并设立专门的工作站,限制非作业人员进入。
3.2 动火作业必须备足灭火器材,并明确动火作业区域的紧急撤离路线,并安排专人负责灭火和撤离的工作。
3.3 动火区域必须设置有效的防护设施,如防火垫、防火布等,并根据作业需要进行防火隔离。
3.4 动火前必须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理,并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飞溅的火星造成事故。
3.5 动火现场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并对作业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
4. 动火作业的操作步骤:4.1 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向作业区域内的人员进行警示,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隔离措施,确保安全。
4.2 动火前必须对作业对象进行检查,确保其没有泄漏、积存或其他安全隐患。
4.3 动火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并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4.4 动火作业完成后,必须进行现场扫尾工作,清理现场,并对作业设备进行检查,确保没有残留物。
5. 动火作业的安全预防措施:5.1 严禁在易燃易爆介质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5.2 严禁在封闭、密集或通风不良的环境中进行动火作业。
5.3 严禁动火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作业现场。
5.4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进行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规程

术语
动火作业:把动火仅仅理解为焊接和切割是不全面 的。在化工企业中,凡是动用明火或可能产生火 种的作业都属于动火范围。例如熬沥青烘砂、喷 灯等明火作业;凿水泥基础,打墙眼,电气设备 的耐压试验,电烙铁锡焊,凿键槽,开坡口等易 产生火花或高温的作业。在禁火区从事上述作业 都应和焊、割一样对待,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 实安全动火的措施。
动火作业证》的审批权限划分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 动火所在车间主要负责人初审签字,经生产车间、 设动部、调度室、安环部会签后,报生产副总 (或总工程师)终审,签字批准。 2、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 火所在车间主要负责人车间主任初审签字后,报 安环部审批。 3、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 所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车间主任审批。
《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办理程序
1.《动火安全作业证》由动火所在单位(动火项 目所属单位)指定的动火负责人办理。办证人应 按《动火安全作业证》的项目逐项如实填写,不 得空项,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内容,划斜线表示。 2、根据动火分级标准,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办理审 批手续,除审批人需要向动火负责人特别交代的 问题,需在票证的安全措施栏补充注明外,审批 人不得代替办证人填写其它票证内容。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标准依据
如使用测爆仪或其它类似手段时, 被测气 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用测爆仪测爆法分析只作为定性的辅 助手段,其数据仅供参考,在本公司内暂 不作为动火分析合格的判断依据。 使用其它分析手段时,被测气体或其蒸气 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 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 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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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检修中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石油化工装置检修动火量大,危险性也较大。
因为装置在生产过程中,盛装多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料,虽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工作,但是由于设备管线较多,加之结构复杂,难以达到理想条件,很可能留有死角,因此凡检修动火部位和地区,必须按动火要求,采取措施,办理审批手续。
审批动火应考虑两个问题:一是动火设备本身,二是动火的周围环境。
动火施工,必须经过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措施落实,办好动火证,签字认可后方可动火。
要做到“三不动火”,即:没有动火证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
动火人接到批准的动火证后,应检查动火部位和防火措施是否都已落实。
如未落实,动火执行人有权拒绝动火;切不能接到动火证后不闻不问,盲目动火。
由生产单位指派的动火监护人,应熟悉工艺流程,了解介质的化学物理性能,会使用消防器材、防毒器材,会急救。
动火前应按动火证要求检查防火措施落实情况,动火和监火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环境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动火。
收工时要检查现场,不得留有余火。
动火监护人一定要自始至终在现场监护,不能擅离岗位或玩忽职守。
1 .电焊作业安全措施
为防止触电,电焊工所用的工具必须绝缘;电焊机壳接地必须良好;电线必须完整不破皮,防止受外界高温烘烤或压轧而破坏;在闭合或拉开电源闸刀时,应带干燥的绝缘手套,防止触电和保险丝熔断时产生弧光
烧伤皮肤;在金属容器设备内或潮湿环境作业,应采用绝缘衬垫以保证焊工与焊件绝缘;电焊工不要携带电焊把钳进出设备,带电的把钳应由外面的配合人递进递出;工作间断时,把钳应放在干燥的木板上或绝缘良好处。
焊工施焊应穿绝缘胶鞋,戴绝缘手套;电焊与气焊在同地点作业时,电焊设备与气焊设备以及把线和气焊胶管,都应该分离开,相互间最好有5m 的距离,防止辐射。
2 .气焊割作业安全措施
目前气焊作业,已陆续淘汰浮筒式乙炔发生器,使用操作简便的溶解乙炔瓶。
乙炔瓶是用低合金钢焊接而成,瓶内充满硅酸钙多孔填料,并加入丙酮14 .1kg ,充装乙炔7 .3kg ,适合于40 ℃以下的工作环境。
在钢瓶肩部和瓶阀上各设置易熔塞一个,其熔化动作温度100 ℃±5 ℃,瓶阀外设有保护瓶帽,瓶体径上下有防震胶圈两个,以防止运输中碰撞,破坏瓶体、瓶阀。
钢瓶里的丙酮是均匀分布在多孔的固体硅酸钙填料里,然后注入的乙快就溶解在丙酮里,由于乙炔气分子为丙酮液体分子所隔离,产生连锁爆炸反应受到限制,因此,就不易产生爆炸。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垂直放置,严禁倒放使用,防止液体丙酮随乙炔流出遇明火造成火灾事故。
乙炔瓶不应受剧烈震动和撞击,以防瓶内硅酸钙多孔填料震碎下沉而形成空洞,影响乙炔贮存,同时禁止横卧
滚动。
如发现滚动,必须垂直放置1h 后方可使用。
乙快瓶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0 ℃,因为乙炔温度过高会降低丙酮对乙炔的溶解度,而使瓶内压力增高,因此夏季要避开炽热的阳光曝晒,露天作业最好用掩体遮盖,瓶体禁止与热源接触。
冬季使用时,如发现瓶阀冻结,严禁用明火烘烤,必要时可用40 ℃以下的热水解冻。
乙炔瓶距明火、热源不能小于5m 。
乙炔减压器与瓶连接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在漏气情况下使用。
如发现瓶阀、减压器、易熔塞着火时,用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救,禁用四氯化碳灭火器扑救。
遇孔隙率低的乙炔瓶,使用时丙酮外流,经稳定处理后,可将瓶阀稍打开一点(约半扣),将乙炔减压器调节到所需最低工作压力。
如还不能奏效,立即停用,将瓶退回乙炔站。
乙炔瓶在使用过程中,其低压工作压力不宜超过0 .098MPa ,一般应为0 .0294 ~0 .0687MPa 为宜。
乙炔瓶用完之前保留瓶内最低余压值,使瓶内丙酮损失减少。
乙炔瓶和氧气瓶应尽量避开同车运输,迫不得已同车装运时,瓶嘴不应对面放,应相互平行和相背放置,防止震动阀漏,发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