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
2024年度防汛台风应急预案防洪防台风应急处置方案

预计未来12小时内将受台风 影响,平均风力可达10级以 上,或阵风12级以上;或者 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 为10~11级,或阵风12级以
上并将持续。
预计未来6小时内将受台风影 响,平均风力可达12级以上 ,或已达12级以上并将持续
。
2024/3/24
18
报告制度流程
01 发现险情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险情,应 立即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或 相关部门报告。
2024/3/24
19
05
应急处置措施与程序
2024/3/24
20
现场指挥调度
启动应急响应机制
根据台风预警级别,及时 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进入应急状态。
2024/3/24
建立现场指挥部
在受灾地区设立现场指挥 部,统一协调、指挥、调 度各类应急资源和力量。
实时掌握灾情信息
17
预警级别划分及标准
蓝色预警
黄色预警
橙色预警
红色预警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受台风 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 上,或阵风8级以上;或者 已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 为6~7级,或阵风8~9级
并将持续。
预计未来24小时内将受台风 影响,平均风力可达8级以上 ,或阵风10级以上;或者已 经受台风影响,平均风力为8 ~9级,或阵风10~11级并将
应急抢险救援工作。15 Nhomakorabea 04预警预测与报告制度
2024/3/24
16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气象部门
通过气象部门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APP 等渠道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新闻媒体
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台风预 警信息。
2024/3/24
关于防范台风的紧急通知防台风紧急通知

关于防范台风的紧急通知防台风紧急通知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近日,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信息,我公司所在地即将受到一股强台风的影响。
为保障大家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前做好防范工作,特发布本次防台风的紧急通知。
一、台风情况介绍及预测根据国家气象局发布的信息,目前我公司所在地正处于台风路径的预测范围之内。
该台风属于强台风,风力较大,强降雨可能引发山洪、城市内涝等灾害。
根据气象部门的预测,该台风将于XX日中午到达我公司所在地。
二、紧急防范措施1.领导责任制各级领导请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将风险防范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并及时通知员工。
2.应急预案落地请每个部门根据各自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台风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应急措施、应急资源等,并做好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3.场所安全检查请各部门负责人组织对公司内部办公场所、生产车间、仓库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
4.加强人员安全教育请各级领导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外勤人员的防灾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防范台风的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人员安排1.内勤人员请所有内勤人员留在公司,根据紧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岗位安全工作。
确保电话畅通,及时发布信息并与外勤人员保持联系。
2.外勤人员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外勤人员的工作安排。
对于必须外出工作的员工,请做好防范措施,确保人身安全;若遇险情,请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紧急联系方式1.公司值班电话:XXXXX请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将值班电话告知所有员工,并保持电话畅通。
2.紧急救援电话:XXXXX如遇紧急情况,请及时拨打紧急救援电话,并向各自部门负责人报告。
五、结束语台风是一种常见但不可小觑的自然灾害,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做好防范工作。
希望每位员工都能加强对台风知识的学习和理解,提高防范意识,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最后,感谢大家的理解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做好防范工作,度过这次台风安全无恙。
《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

厦〔2022〕号签发人:厦门市**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关于印发《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各部门、各项目部、各拆除协作单位:为提高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规范防汛防台风工作流程,促进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减轻台风、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稳定持续发展,现将最新修订的《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厦门市**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厦门市**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6月24日抄送:集团公司,集团分管领导,集团建设管理部厦门市**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6月24日印发附件厦门市**房屋拆除工程有限公司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试行)一、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为提高我司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规范防汛防台风工作流程,促进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运行,最大程度减轻台风、暴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公司生产稳定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厦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集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当前我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汛期规定根据厦门市暴雨洪水及台风影响的特点,每年4月15日至10月31日定为汛期,其中7、8、9月为主汛期。
四、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应对。
五、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各拆除项目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预防台风暴雨通知内容模板

尊敬的全体师生员工:根据气象部门发布的最新天气预报,预计近期我市将迎来一次强台风暴雨天气过程。
为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避免因台风暴雨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将有关预防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1.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台风暴雨的危害性,高度重视此次台风暴雨天气的防范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到人。
2. 成立防台风暴雨应急指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防台风暴雨工作。
二、严密部署,落实防范措施1. 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校园内外的建筑物、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 加强校园排水系统检查。
确保排水系统畅通,防止发生内涝。
3. 加强树木、广告牌等户外设施检查。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树木、广告牌等设施进行加固或拆除,防止因风力过大造成人员伤亡。
4. 加强校园用电安全检查。
对校园内的电线、电缆等进行检查,确保用电安全。
5.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
确保食品安全,防止因台风暴雨导致食品、药品污染。
6. 加强学生宿舍、食堂等生活设施检查。
确保学生生活设施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范意识1.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广泛宣传台风暴雨防范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
2. 组织开展防台风暴雨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值班值守,及时报告信息1.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2. 如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向防台风暴雨应急指挥部报告,确保迅速处置。
五、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做好救援准备1. 各单位要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帐篷、手电筒、雨具等,确保应急救援需要。
2. 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救援准备,随时应对突发事件。
六、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发布预警信息1.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预警信息,及时向师生员工发布预警信息。
2. 利用校园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应急处置措施。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管理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明城管综〔2019〕80号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管理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三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区城市管理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明城管综〔2019〕80号梅列区、三元区城管局、局属各相关单位、科室:根据《三明市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制定《三明市区城市管理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明市城市管理局2019年11月28日三明市区城市管理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暴雨、洪水及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洪抗灾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和《三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三明市抗洪抢险应急救援预案》等。
1.3汛期规定根据《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结合三明市暴雨、洪水及台风的影响特点,确定每年4月1日至10月15日为汛期,其中5、6月为主汛期。
特殊情况下,按照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求提前或者延长汛期。
1.4工作原则1.4.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
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1.4.2坚持以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中心,把人放在第一位、把生命安全作为底线,贯穿落实到工作部署、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的全过程。
关于抗台防洪预案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我国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台风活动较往年更为频繁,且强度较大。
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灾害损失,现就进一步加强抗台防洪预案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抗台防洪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抗台防洪工作落到实处。
二、完善预案,强化演练1. 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抗台防洪预案,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2. 加强抗台防洪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部门、单位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救援工作。
三、加强监测预警,落实防范措施1. 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台风、暴雨等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覆盖到每一位可能受影响的群众。
2. 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设施的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对易受台风、暴雨影响的区域,要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如加固建筑物、清理排水沟等。
3. 加强对重要基础设施的巡查维护,确保其安全运行。
对可能受到影响的电力、通信、供水、排水等设施,要提前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四、强化应急响应,快速处置灾情1.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灾情发生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响应。
2. 加强救援力量和物资储备,确保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对受灾群众,要及时开展救援和安置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
3. 加强灾情统计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灾情动态,为决策提供依据。
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1. 广泛开展抗台防洪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
2. 利用各种媒体平台,普及抗台防洪知识,增强群众自救互救能力。
3.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抗台防洪工作,形成全民防灾减灾的良好氛围。
请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抗台防洪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通知。
XX市防汛抗旱指挥部XXXX年XX月XX日。
防台风预防措施通知

防台风预防措施通知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们:大家好!台风是一种极具破坏力的自然灾害,给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为了做好台风的防范工作,最大程度减少台风可能造成的损失,现将防台风预防措施通知如下:一、台风来临前的准备1、关注台风动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手机、互联网等渠道了解台风的最新动态和预警信息,包括台风的路径、强度、预计登陆时间和地点等。
2、储备应急物资准备好必要的应急物资,如食品、饮用水、药品、手电筒、电池、蜡烛、雨具、充电宝等,以满足至少 3 天的基本生活需求。
3、检查房屋及周边设施仔细检查房屋的门窗是否牢固,如有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清理阳台、屋顶上的杂物,防止被风吹落伤人。
检查排水管道是否畅通,避免积水倒灌。
4、固定室外物品将室外的花盆、晾衣架、空调外机等容易被风吹动的物品进行固定或搬入室内,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5、车辆停放将车辆停放在安全的地方,远离大树、电线杆、广告牌等容易倒塌的物体。
如果可能的话,尽量将车辆停放在室内停车场。
6、农作物防护对于农民朋友来说,要提前做好农作物的防护措施,如加固大棚、收割成熟的农作物等,以减少损失。
二、台风来临时的注意事项1、避免外出台风期间,尽量避免外出。
如果必须外出,要注意安全,避免在大树、电线杆、广告牌等危险物体下停留。
2、关好门窗在家中时,要关好门窗,并将窗户用胶带贴成“米”字形,以增强窗户的抗风能力。
3、注意用电安全台风可能会导致停电,在停电时要及时关闭电器设备的电源,避免突然来电造成设备损坏和火灾事故。
4、避免使用明火台风期间,燃气管道可能会受到影响,为了安全起见,尽量避免使用明火。
5、关注水位变化如果居住在低洼地区或靠近河流、湖泊等水域,要密切关注水位变化,一旦发现水位上涨,要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三、台风过后的应对1、检查房屋和设施台风过后,要对房屋和周边设施进行检查,如有损坏及时修复。
特别要注意检查电线、电器设备是否正常,避免发生触电事故。
防洪防汛_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防洪防汛防台风指挥部(1)指挥部组成:由政府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职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防洪防汛防台风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防洪防汛防台风方案。
2. 防洪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办公室(1)办公室组成:由防汛办、气象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2)职责:负责防洪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日常管理、协调和监督,及时向指挥部报告工作情况。
3. 防洪防汛防台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1)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洪防汛防台风相关工作。
三、预警及信息报告1. 预警:气象部门负责发布洪涝、干旱和台风预警信息。
2. 信息报告:各成员单位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及时上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预警等级启动相应应急响应。
四、应急响应1. Ⅰ级应急响应:当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2. Ⅱ级应急响应:当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可能造成较大后果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3. Ⅲ级应急响应:当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可能造成一定后果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4. Ⅳ级应急响应:当洪涝、干旱和台风灾害可能造成轻微后果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五、应急处置措施1. 洪涝灾害应急处置:(1)组织力量进行防洪排涝,确保重要设施、交通要道、居民区等不受影响。
(2)转移受威胁的群众,确保生命安全。
(3)加强水利设施巡查,确保堤坝、水库、闸门等设施安全。
2. 干旱灾害应急处置:(1)加强水资源调度,确保居民生活用水。
(2)开展节水宣传,提高全民节水意识。
(3)组织力量进行抗旱浇灌,确保农作物生长。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通知篇一: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修订)》简本(2012年4月18日)1 总则1.1 编制目的做好洪水、台风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和《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福建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
1.3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省发生洪水、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组织机构省人民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省防指”),负责领导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防办”),设在省水利厅;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洪防台风工作;有关部门、行业根据需要设立部门、行业的防洪防台风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本行业的防洪防台风工作。
2.2 组织机构职责2.2.1省防指职责(1)统一指挥全省防洪防台风工作,宣布启动、终止省防指防洪防台风应急响应。
(2)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
(3)组织召开省防指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参加的防洪防台风工作会议,分析评估暴雨、洪水、台风灾害,安排部署防洪防台风、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洪防台风、救灾应急措施。
(4)下达抗洪抢险、大型水库泄洪等调度命令,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5)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洪防台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6)组织气象、水利、水文、海洋、国土等相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分析会商暴雨、洪水、台风发展趋势,提出防御部署意见。
2.2.2省防办职责(1)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向省政府、省防指有关领导报告并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2)提出防洪防台风的目标、重点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省防指提供决策依据。
及时传达省防指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洪防台风措施的落实。
(3)负责省级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抢险物资、器材的储备、管理。
(4)负责省防指的日常管理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3.1 预防和预警信息省气象、水文、海洋预报部门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海浪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省政府和省防指,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要加强自然灾害信息共享机制建设。
3.2 预案准备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应及时修订完善城市防洪防台风预案、渔业防台风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危险区域人员转移预案、水库防汛抢险应急预案、水库洪水调度方案等各类预案方案。
3.3 预防行动省防指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城市、水库、堤防、水闸工程的防汛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落实抢险队伍,修订水库、重要水工程、重要地质灾害点和山洪灾害易发区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防洪防台风抢险演练,加强防汛宣传。
汛期,省防汛、气象、水文、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省云情、雨情、水情、风情,必要时实行加强值班,相互沟通,做好上传下达。
3.4 响应级别按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Ⅲ、Ⅱ、Ⅰ四级。
4响应工作4.1 总体要求4.1.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省防指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1.2 进入汛期,省防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风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应工作。
4.1.3 省防指成员单位按照省防指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洪响应4.2.1Ⅳ级响应4.2.1.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Ⅳ级响应(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黄色预警,且暴雨可能对我省造成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5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20~3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险情。
4.2.1.2应急响应行动(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部署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2)省防办加强值班力量,由办领导带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收集险情、灾情;掌握发洪区相关水库的运行情况,并对其它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监视。
必要时组织指导相关水库实施防洪调度。
根据会商意见,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报汛情,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通知,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降雨监测,滚动发布短历时暴雨信息,预报发洪地区未来降雨发展趋势,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和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强洪水监测和预报,分析洪水发展趋势,发布洪水消息或警报,及时向省防指报告暴雨、洪水实况和洪水预报。
(6)省防指相关成员单位适时启动防御暴雨洪水预案,部署落实防御暴雨洪水各项工作,传达贯彻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反馈应急响应动态。
4.2.2Ⅲ级响应4.2.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Ⅲ级响应(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橙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大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2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30~50年一遇的洪水。
(3)中小河流堤防或小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
4.2.2.2 应急响应行动(1)省防指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汛情,分析暴雨洪水的发展趋势。
根据会商意见,发出防御暴雨洪水的紧急通知,部署防洪工作。
组织做好发洪区相关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分析洪水现状及发展趋势;了解重要防洪工程运行状况,收集发洪地区的险情、灾情;对发洪区大型水库的运行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部署防洪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加强加密暴雨监测、预报工作,发布暴雨警报,并及时向省政府、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4)省水利厅督促各地加强水利工程特别是水库大坝、重要江海堤防的巡查与监测,落实险工险段和在建水利工程的抢险队伍、物资和设备。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加密对江河洪水的监测、预报,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根据洪水发展趋势,省防指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防御暴雨洪水工作会议,部署低洼地、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等危险地带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提出防御重点和具体防御工作要求。
(7)各类抢险队伍按部署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各级、各部门组织运送抢险物资器材。
驻闽部队、武警部队和公安现役部队根据了解掌握的实时重大汛情、险情和灾情,协调和部署所属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并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和省防指报告各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力量及进展情况。
(8)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指挥部要加强值班,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部署和开展防汛抗洪工作。
(9)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3Ⅱ级响应4.2.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Ⅱ级响应(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较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20~50年一遇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的洪水;或其它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溪河之一发生50~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堤防或大中型水库出现险情;或中小河流的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比较严重内涝。
4.2.3.2 应急响应行动(1)省防指审议发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的决议,紧急部署抗洪救灾工作。
召集省防指主要成员单位的领导坐镇省防指协同指挥,协调指挥驻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救灾。
召集有关部门和专家进一步会商汛情,分析洪水的发展趋势,做好大型水库的防洪调度工作。
(2)省防办及时收集发洪地区险情、灾情,了解成员单位和相关地区的抗洪救灾动态,提出重大防洪决策建议意见,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
(3)省气象局(台)继续加密做好暴雨监测、预报工作。
(4)省水利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做好重点防洪工程、病险水库和在建工程的防洪安全工作。
密切监视重要防洪工程、重点病险水库和在建防洪工程的运行情况,并及时向省防指报告。
提出重要防洪工程调度和抢险的建议意见。
(5)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逐时掌握江河洪水实况,滚动预报主要控制站洪水过程,并及时向省防指及有关部门报告和通报。
(6)省防指召集各成员单位召开抗洪抗灾的紧急会议,提出全面防御工作要求。
(7)抢险队伍根据省防指的命令投入抢险救灾。
(8)省民政部门紧急安置和救助灾民。
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医疗救助。
(9)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支援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受灾地区防汛指挥部,在省防指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开展本区域防汛抗洪工作。
(10)省军区、武警福建省总队、省国土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气象局派员进驻指挥部开展工作。
4.2.4Ⅰ级响应4.2.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省防指防洪Ⅰ级响应(1)省气象局(台)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且暴雨已经对我省造成严重灾害。
(2)根据水文预报,预计闽江、九龙江(西溪)、晋江干流控制站之一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闽江主要一级支流(建溪、富屯溪、沙溪、尤溪、大樟溪、古田溪)、九龙江北溪、晋江东溪、晋江西溪、汀江、木兰溪、赛江主控制站之一发生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闽江、九龙江、晋江干流重要堤段发生决口;或大中型水库发生垮坝;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发生严重内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