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土石方定额规则
[广西]2013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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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总说明5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7建筑面积计算规则7A.1 土(石)方工程9说明91.土方工程。
92.石方工程。
103.土方回填工程。
104.土(石)方运输工程。
105.其他工程。
11工程量计算规则111.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12.一般规则。
113.土方工程。
124.石方工程。
135.土方回填工程。
136.土石方运输工程。
13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14说明14工程量计算规则16A.3 砌筑工程18说明181. 砌砖、砌块。
182. 其他砖砌体。
183. 砌石。
184. 垫层。
19工程量计算规则191. 砌筑工程量一般规则。
192. 砌体厚度。
193. 砖石基础。
194. 砌体墙。
205. 其他砖砌体。
206.垫层217. 砖烟囱。
218. 砖砌水塔。
21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21说明211.内容212.混凝土工程。
223.构筑物。
224.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工程。
225. 防火组合变压型排气道。
23工程量计算规则231.混凝土工程。
23(1)现浇混凝土拌制23(2)现浇混凝土浇捣24(3)构筑物混凝土26(4)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工程量,按以下规定计算。
262.预制混凝土构件安装及运输。
263. 防火组合变压型排气道。
274.钢筋工程。
27A.5 木结构工程28说明28工程量计算规则28A.6 金属结构工程29说明291. 构件制作292. 构件安装303. 构件运输304. 其他说明31工程量计算规则31A.7 屋面及防水工程31说明31工程量计算规则321.屋面工程。
322.屋面防水工程333.墙和地面防水、防潮工程344.变形缝34A.8 保温、隔热、防腐工程34说明341.保温、隔热。
342.防腐。
35工程量计算规则351. 保温、隔热。
352.防腐。
36A.9 楼地面工程36说明36工程量计算规则37A.10 墙、柱面工程38说明38工程量计算规则391.一般抹灰、装饰抹灰、勾缝392.镶贴块料393.墙柱饰面404.隔断405.幕墙40A.11 天棚工程40说明40工程量计算规则411. 天棚抹灰。
2013工程量计算规则

第三章 工程计量
3.0.3 本规则和国家计量规范的附录中有两个或 两个以上计量单位的,应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情 况,确定其中一个为计量单位。同一工程项目的计量 单位应一致。
本条说明了计量单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 时的选择方法——编制时根据项目特征,选择最 适宜表现该项目特征并方便计量的单位。同时规 定了同一工程项目相应项目清单的计量单位的一 致性。
密、尽可能唯一的原则。 5、对08规范个别计算规则不适应市场情况进行
了调整,如土石方计算规则。
编制概况
6、新规范计量规则尽可能与现行计价定额 的计算规则相衔接。例如:综合脚手架、 垂直运输、超高降效等按建筑面积计算。
7、工作内容修订,尽可能保持施工工序的 完整。
8、对一般土石方,沟槽基坑的划分标准, 保持了房屋建筑与市政的一致性。
6 拟定的招标文件; 7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8 其他相关资料。
本条规定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
4.1.2 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应按照 本市计价规则及国家计价规范的相关规定编制 。 本条明确了其他项目、规费和税金项目清 单的编制依据。
4.1.3 编制工程量清单出现本规则和国家计 量规范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清单 项目,并报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3.0.4 工程计量时有效位数应遵守下列规定:
1 以“t、k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2 以“m、m2、m3、kg”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 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3 以“个、件、根、组、系统、台、套、株、丛、 缸、支、只、块、座、对、份、樘、攒、榀”为单位 ,应取整数。
2013湖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基价表(说明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一、2013年《湖北省建设工程公共专业消耗量定额及基价表(土石方·地基处理·桩基础·预拌砂浆)》(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有关要求,在《湖北省土石方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年)的基础上,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行修编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三、本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也是实行定额计价时的全省基价表。
本定额是编制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设计概算及投资估算的依据;是企业投标报价、内部管理和核算的重要参考。
四、本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数量标准。
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六、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包含在消耗量内。
七、本定额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1.人工工日。
人工工日消耗量不分工种,按普工、技工、高级技工分为三个技术等级。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人工工日单价取定:普工60.00元,工日;技工92.00元/工日;高级技工138.00元/工日。
2.材料。
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所需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其他材料。
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施工现场堆放损耗、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
2013清单计价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及说明一、工程量计算规则1、土石方工程定额中的土壤及岩石类别,依据勘察设计单位的勘察资料和下表确定:2、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m3计算。
3、挖土应按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设计标高与自然标高差所发生的挖土或填土应另行计算。
4、土方运输体积=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1.2),计算结果是正值时为余土外运,计算结果是负值时为土方回运。
5、回填土体积=挖土体积-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砌(浇)筑物所占的体积。
计算管道沟的回填土时,应减去直径在500mm以上的管道所占的体积,直径在500mm以下的管道所占体积可不扣除。
每项目管道直径(mm)501~600 601~800 801~1000 1001~1200 1201~1400 1401~1600应减去土方体积(m3)钢管0.21 0.44 0.71 - - -铸铁管0.24 0.49 0.77 - -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0.33 0.60 0.92 1.15 1.35 1.55量应按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7、原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计算。
8、填土夯实、碾压,按设计图示尺寸以m3计算。
9、凡平整场地厚度在0.30m以上,地槽(沟)底宽度在7m以上及地坑底面积在150㎡以上的挖土,均按挖土方计算。
凡坑底面积在150㎡以内的挖土,按挖地坑计算。
10、凡地槽、地沟底宽在7m以内,且地槽、地沟长度大于地槽、地沟底宽3倍的挖土,应按挖地槽、地沟土方计算。
11、地槽、地沟的长度应按下列规定计算:(1)外墙的地槽按地槽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的地槽按地槽底部净长度计算,地槽边突出部分的体积应并入地槽内计算。
(2)主地沟按中心线长度计算,支地沟按净长度计算。
地沟中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除底面积大于20㎡的井类挖土可将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内计算外,其他均不应增加计算。
(3)地沟中铺设铸铁管时,其管道接口处增加的挖土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土石方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 全统市政定额 】*土石方工程工作内容(一)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的工作内容包括:挖土、抛土、修整底边、边坡。
注:1)砾石含量在30%以上密实性土壤按四类土乘以系数1.43。
2)挖土深度1. 5m应计算人工垂直运输土方。
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1m折合成水平距离7m增加工日,深度按全高计算。
2、人工挖沟、槽土方的工作内容包括:挖土、装土或抛土于沟、槽边1m以外堆放,修整底边、边坡。
注: 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3。
3、人工挖基坑土方的工作内容包括:挖土、装土或抛土于坑边1m以外堆放,修整底边、边坡。
4、人工清理土堤基础的工作内容包括:挖除、检修土堤面废土层,清理场地,废土30m内运输。
5、人工挖土堤台阶的工作内容包括:画线、挖土将刨松土方抛至下方。
6、人工铺草皮的工作内容包括:铺设拍紧、花格接槽、洒水、培土、场内运输。
7、人工装、运土方的工作内容包括:装车、运土,卸土,清理道路,铺、拆走道路板。
8、人工挖运淤泥、流砂的工作内容包括:挖淤泥、流砂,装、运、卸淤泥、流砂,1.5m内垂直运输。
注: 人工挖沟槽、基坑内淤泥、流砂,按土石方工程定额执行,但挖土深度1.5m 时,超过部分工程量按垂直深度每lm折合成水平距离7m增加工日,深度按全高计算。
9、人工平整场地、填土夯实、原土夯实的工作内容包括:1)场地平整:厚度30 cm内的就地挖填,找平。
2)松填土:5m内的就地取土,铺平。
3)填土夯实:填土、夯土、运水、洒水。
4)原土夯实:打夯。
注: 一侧弃土时,乘以系数1.13。
【全统市政定额】 指《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下同。
(二)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的工作内容包括: 推土、弃土、平整、空回,工作面内排水。
2、铲运机铲运土方的工作内容包括:1)铲土、弃土、平整、空回。
2)推土机配合助铲、整平。
3)修理边坡,工作面内排水。
3、挖掘机挖土的工作内容包括:1)挖土,将土堆放在一边或装车,清理机下余土。
湖北省2013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建筑装饰、公共专业)

2013年土石方定额规则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石方及运输(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一、土方工程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G1-1。
2.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的维修和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和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时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6.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8.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10.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11.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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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中的土石方及运输(除有关专业册说明不适用本章定额外)。
一、土方工程1.本章定额土壤分类,见土壤分类表G1-1。
2.干湿土的划分首先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和机械乘系数1.18,干、湿土工程量分别计算:如含水率>40%时,另行计算。
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章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按相应项目计算。
4.本章定额未包括工作面以外运输路面的维修和养护、城区环保清洁费、挖方和填方区的障碍清理、铲草皮、挖淤泥时堰塘排水等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沟槽、基坑、一般土方的划分: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过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方。
6.在支撑下挖土,按实挖体积人工乘以系数1.43,机械乘以系数1.2。
先开挖后支撑的不属支撑下挖土。
7.挖桩间土方时,按实挖体积(扣除桩体所占体积,包括空钻或空挖所形成的未经回填的桩孔所占体积),人工挖土方乘以系数1.25,机械挖土方乘以系数1.1。
8.场地按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挖土中遇含碎、砾石体积为31%~50%的密实黏性土或黄土时,按挖四类土相应定额项目基价乘以1.43。
碎、砾石含量超过50%时,另行处理。
10.挖土中因非施工方责任发生塌方时,除一、二类土外,三、四类土壤按降低一级土类别执行,第九条所列土壤按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工程量均以塌方数量为准。
11.机械挖土方中需人工辅助开挖(包括切边、修整底边),人工挖土部分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厚度计算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的,人工挖土厚度按30cm计算。
人工挖土部分套用人工挖一般土方相应项目且人工乘以系数1.50。
12.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c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13.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材料及机械消耗。
14.挖密实的钢碴,按相应挖四类土定额项目执行,且人工乘以系数2.5,机械乘以系数1.5。
15.本章定额项目中为满足环保要求而配备了洒水汽车在施工现场降尘,如实际施工中未采用洒水汽车降尘的,在结算时应扣除洒水汽车和水的费用;如实际施工中洒水汽车与定额取定不同时,洒水汽车和水的用量可以调整。
(本章其他节仍适用)二、石方工程1.本章定额岩石分类,见岩石分类表G1-2。
岩石分类表表G1-22.沟槽、基坑、一般石方的划分为: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2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石方。
3.人工凿石、机械打眼爆破石方,如岩石类别为极软岩时,按软岩定额子目套用。
4.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和闷炮。
5.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考虑,炮孔中如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
6.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可以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用量,增加导火索用量,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抛掷和定向爆破另行处理)7.打眼爆破若要达到石料粒径要求,则增加的费用另计。
8.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盖用的安全网和草袋,爆破区所需的防护费用,定额均未考虑,如发生时另行按实计算。
三、土石方运输1.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己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2.汽车运土时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
当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3.装载机装松散土定额项目是指装载机将已有的松散土方装上车,如装车前系原状土(天然密实状态),则应由推土机破土,增加相应推土机推土费用。
4.自卸汽车运土,如系拉铲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5.自卸汽车运淤泥、流砂,按自卸汽车运土台班数量乘以系数1.2。
6.运泥船运砂石定额,未包括由于河道清理施工封航发生的其他费用和外租设备、船只的途中调遣费。
四、回填及其他1.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准士30cm以内的挖、填土方及找平。
挖、填土厚度超过土30cm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人工填土夯实定额项目中土方体积为天然密实体积,机械填土碾压定额项目中土方体积为夯实后体积。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土方工程(一)土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1.土方体积均以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
非天然密实土方(如虚方体积、夯实后体积和松填体积)应按表G1-3折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2.建筑物挖土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3.土方工程量按图示尺寸计算,修建机械上下坡的便道土方量并入土方工程量内。
4.清理土堤基础按设计规定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理厚度为30cm以内,废土运距按30m计算。
5.人工挖土堤台阶工程量,按挖前的堤坡斜面积计算,运土应另行计算。
6.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所需增加开挖的土方工程量:排水管道按2.5%;排水箱涵不增加;给水管道按1.5%。
(二)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以体积计算:1.挖沟槽、基坑加宽工作面及放坡系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设计无明确规定时,按表G1-4、G1-5、G1-6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G1-4注:沟槽,基坑中土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类别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包括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加宽工作面和挡土板厚度(每边按100mm计算)。
除设计另有规定外,凡放坡部分不得再计算支挡土板,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3.基础、构筑物、管沟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G1-5、G1-6规定计算。
基础、构筑物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5管沟工每侧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G1-64.挖沟槽、基坑计算放坡时,在挖土交接处产生的重复工程量不扣除。
5.建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6.管道沟槽、给排水构筑物沟槽基坑工作面及放坡自垫层下表面开始计算。
7.挖建筑物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8.挖管道沟槽长度按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二、石方工程1.石方体积应按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
非天然密实石方应按表G1-7折算。
石方体积折算系数表表G1-7注:本表按建设部颁发《爆破工程消耗量定额》GYD-102-2008整理2.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爆破岩石工程量按图示尺寸加允许超挖量以体积计算。
其沟槽和基坑的深度、宽度每边允许超挖量:较软岩、较硬岩:200mm;坚硬岩:150mm。
三、土石方运输(一)土石方运距应以挖土重心至填土重心或弃土重心最近距离计算,挖土重心、填土重心、弃土重心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如遇下列情况应增加运距:1.人力及人力车运土、石方上坡坡度在15%以上,推土机推土和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列系数计算。
2.拖式铲运机3m3加27m转向距离,其余型号铲运机加45m转向距离。
(二)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一回填土总体积(或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取土体积。
四、回填及其他(一)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面积计算。
2.原土碾压按图示碾压面积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碾压后的体积(夯实后体积)计算。
3.围墙、挡土墙、窨井、化粪池等都不计算平整场地。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计算:1.建筑物沟槽、基坑回填土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应扣除管径在200mm以上的管道、基础、垫层和各种构筑物所占体积。
3.室内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三)其他1.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计算。
2.支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单面垂直支撑面积计算。
双面支撑亦按单面垂直面积计算,套用双面支挡土板定额,无论连续或断续均按定额执行。
3.机械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按被拆除构件的体积计算。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说明本章适用于湖北省境内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施工。
一、地基处理1.灌注桩中灌注的材料用量,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注: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2.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单、双头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已综合了正常施工工艺需要的重复喷浆(粉)和搅拌。
空搅部分按相应定额的人工及搅拌桩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0.5计算,其他不计。
水泥搅拌桩的水泥掺量按加固土重(1800kg/m3)的13%考虑,如设计不同时,按水泥掺量每增减1%定额调整。
3.SMW工法搅拌桩,搅拌水泥掺量按20%考虑,实际用量不同时,可以调整;插拔型钢按4次摊销考虑。
4.水泥搅拌桩定额按不掺添加剂(如石膏粉、木质素硫酸钙、硅酸钠等)编制,如设计有要求,定额应按设计要求增加添加剂的材料费,其余不变。
5.高压旋喷桩,设计水泥用量与定额不同时,可以调整。
二、基坑与边坡支护1.地下连续墙土方的运输、回填,套用土石方工程相应定额子目;钢筋笼、钢筋网片及护壁、导墙的钢筋制作及安装,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相应定额子曰。
2.喷射混凝土护坡中的钢筋网片制作、安装,套用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定额子目。
三、单位工程打桩工程量在下表规定以内时,其中人工、机械消耗量另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四、单独打试桩、锚桩,按相应定额的打桩人工及机械乘以系数1.5。
五、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六、地基处理施工前场地平整、压实地表、地下障碍处理等,定额均未考虑,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本章定额未包括施工场地和桩机行驶路面的平整夯实,发生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一、沉管灌注砂(砂石)桩1.单桩体积(包括砂桩、砂石桩)不分沉管方法均按钢管外径截面积(不包括桩箍)乘以设计桩长(不包括预制桩尖)另加加灌长度计算。
加灌长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要求计算;设计无规定的,按0.5m计算。
若按设计规定桩顶标高已达到自然地坪时,不计加灌长度(各类灌注桩均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