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
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

论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权利的保护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经济的变革和职业的多样化,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手段。
而劳动合同法,作为规范我国劳动合同的法律,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劳动合同法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性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
该法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行为,提高劳动者地位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保障。
根据法律,劳动者有权选择劳动岗位、享受安全卫生保障、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基本权利。
其次,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的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违反法律制定劳动合同、擅自解除劳动合同等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最后,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对劳动关系的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权益不受侵害。
这些保障措施有效地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劳动生产率和竞争力。
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稳定的意义劳动合同法不仅保护了劳动者权益,而且对于促进整个劳动关系的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双方合同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确保了双方合同的公平性和合法性,有利于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强调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规范了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行为,增强了合同履行的责任感。
最后,劳动合同法加强了合同的执行力度,强化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协商和妥协,促进了双方的沟通和交流,保障了整个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三、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尽管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和促进了劳动关系的稳定,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用人单位没有充分重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随意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损害了劳动者权益。
其次,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正确履行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支付应有的劳动报酬,或者不给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影响了劳动者的生活和工作。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

劳动合同法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深刻体会到合同作为劳动关系的基本制度,对于促进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合同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协议,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在学习中,我认识到了劳动合同法对于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价值,也感受到了法律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首先,劳动合同法保障了劳动者的权益。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者的最低工资、休假、工作时间等基本权益,为劳动者提供了保障。
在实践中,我们常常会遇到一些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比如未按时支付工资、强制加班等。
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保护劳动者权益的法律规范,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并规定了违反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通过学习劳动合同法,我们能够更深入地了解到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并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其次,劳动合同法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订立、变更和解除的程序和条件,使劳动关系的管理更加规范和透明。
在过去的实践中,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经常受到合同内容不明确、合同违约等问题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劳动关系的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事,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
同时,学习劳动合同法还使我们了解到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时必须依法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通过积极运用劳动合同法的知识,我们能够更好地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提高劳动效率。
此外,学习劳动合同法也让我认识到法律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也要求劳动者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通过学习合同法,我们能够了解到维护合同秩序对于社会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
只有在制度的约束和法治的保障下,才能够实现社会公平和谐的劳动关系。
法律规范不仅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指导作用,也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体现。
通过深入学习劳动合同法,我们能够深刻认识到法治建设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自觉遵纪守法,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以新《劳动合同法》为准则和谐劳动关系实现双赢

一
事人掌握着只有自己知道 、他人无法得知或不易验证的 私有信息, 如敬业态度 、 真实能力和对企业的忠诚度是员
、
对我国现阶段劳动关系新特点的理论思考
工的私有信息。 这类私有信息可能导致具有信息优势的 方为谋取 自身更大的利益使另一方 的利益受到损害, 近年来,由于劳动关系不协调等原因引起企业与员工之 Av ̄ ltn和事后 Sei 间的摩擦 、 员工辞职跳槽甚至罢工, 导致双方利益严重受 表现为事前低效率的逆向选择 (de e eco) M r z d。 aH a 损的事件在不同性质的企业 中都时有发生。这些不容忽 低效率的道德风险( o l a r) 在劳动关系不协调的 部, 不同的利益群体之 视的现象和问 题促使我们重新认识现代企业各方利益群 企业内 信息在管理者与被管理者、
弈论中所说的实现双赢的博弈均衡。毫无疑问, 劳动 新《
上的 转变和更新, 像有些国有企业, 传统的“ 官本位” 思想 容易使上级领导淡化企业员工的个人需求问题 ,导致时 而发生怠工 、 低效甚至是群体上访等事件。
一
合同 的 法》 颁布实施, 是与现代市场经济竞争合作的新观
4 一
维普资讯
冶金 经济 与管理
念相吻合 、 与世界文明的步调和走向接轨 、 与人类社会发 展趋势相一致的; 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 , 以人为本 , 调整 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要求的新型劳动关 系,
这就是一种双赢管理。
法和反馈; 定期的部门会议 , 各业务与职能部门定期召开
会议, 听取员工的建议和想法, 公司的 传达 政策与 各项业 务决策 ;4设员工关系顾问。员工可以去与人力资源部 () 的员工关系顾问进行面谈 ,员工关系顾问会对所了解的
劳动合同法对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兼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设

、
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关 系管理 中存在 的问题
7 .逃避法定义务 , 滥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 我国法律 目前 尚
通过劳务派遣方 式就业 的劳 1 .用人单位制定、 修改劳动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少用人单位 未对劳务派遣 作出较为完备 的规范 , 存在较为突 出的“ 同工 不 在制定、 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 动者 的合法权 益缺乏有效 的法律保 护 , , 职工难 以参加工会组织 和参与用人单 重大事项时 , 由用人单位—方说 了算 , 都是 没有听取员工的意见 , 同酬”随意解 除劳动合 同, 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没有保障等问题 。 这种单方规定的“ 霸王制度 ”一般不考虑劳动者的意见和利益 , , 把 位集体协商 , 8 .劳资力量对 比严重失衡 , 侵害劳动者权益现象严重。 主要 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强加给劳动者遵守 , 严重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 () 在一 些私营企业和中小型外 2 .劳动合同建立的不规范。一是用人单位不依法与劳动者 表现在 以下几个方面 :1超 时加班 , 0~1 3小时的情况已成为平常 签订劳动合同 , 尤其是在民营企业中 , 雇员无合同、 无社会保险的 资及港澳地 区企业 中,每天工作 1 超时加班严重危害 了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2 克扣和拖欠工 () 问题相对 比较严重 ; 些用人单位疏于管理 , 一 劳动合 同期 限届满 现象 , 资 ;( ) 3 工作环境恶 劣、 伤事故不 断 ;4 侵 害工人 的人身权利 工 () 后 不及 时与劳动者签订 或变更劳动合 同 ,从 而形成 事实劳动关 如拒绝为工人缴纳 社会保险费 , 不支付或 系。 二是劳动合 同签订时 , 没有规范的书面劳动合 同, 在签约双方 及其他方面合法权利 , 收取各种形 式的抵押金 , 少数企业 地位不平 等 、 劳动者相对处 于附属 地位的情况下 , 容易形成劳动 少支付工伤 医疗 费和赔偿 费 , 强制 劳动 和暴力管理等。 合同条款较多反映用人单位的意志 ,而较少反映劳动者的意志 , 实行限制人身 自由的封闭式管理 、 9 .我国集体合 同立法不完善 , 集体合同流于形式。 目 前我国 造成劳动合同内容不规范 , 至个别企业 的劳动合同条 款中包含 甚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心得

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心得最近,我深入学习了《劳动合同法》,这一过程让我对劳动关系的规范和保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这部法律对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首先,《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和形式。
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
而且,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为劳动关系的建立提供了明确的依据,避免了口头约定可能带来的纠纷和不确定性。
以前,可能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现在,法律的明确规定使得这种情况大大减少,劳动者在入职时能够更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合同的内容方面,《劳动合同法》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比如,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这些条款的明确,让劳动者对自己的工作条件、待遇等有了清晰的了解,也为用人单位设定了明确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对于试用期的规定也让我印象深刻。
试用期的长度与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关联,而且在试用期内,劳动者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规定保障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位以试用期为由压低劳动者工资或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还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做出了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这为劳动者追讨劳动报酬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同时,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劳动合同法》的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023年的劳动合同法执行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引言:自2023年实施的新版劳动合同法,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发展。
然而,新法的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其中一些问题可能影响到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采取有效的对策来解决,以确保劳动合同法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功能。
一、执行问题之一: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繁琐在实际操作中,有关劳动关系争议处理的流程繁琐,给雇主和劳动者带来了不必要的困扰。
根据新法,劳动者和雇主应首先进行协商解决,再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解决。
然而,这个流程可能会耗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并且可能导致劳动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对策一:简化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对劳动关系争议处理流程进行简化。
可以引入更具弹性的解决方式,比如强制性调解或者更加灵活的仲裁机制。
这样一来,劳动争议可以更快速地得到解决,从而降低了各方的成本,并且有利于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对策二:建立劳动争议调解机构为了更有效地解决劳动关系争议,可以建立专门的劳动争议调解机构。
该机构应由独立的专业人员组成,具有良好的调解能力和专业知识。
通过这样的机构,可以更迅速地解决劳动争议,提高劳动关系的稳定性。
二、执行问题之二: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脱节虽然新版劳动合同法在制定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各方的需求,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些法律规定与现实情况存在脱节的问题。
这导致了劳动者和雇主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一些困难,甚至出现了法律漏洞和灰色地带。
对策一:加强实际操作指导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可以加强对劳动合同法实际操作的指导。
可以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向雇主和劳动者普及新法的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操作水平。
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和完善劳动合同法,以减少法律规定与实际操作之间的脱节。
对策二: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为了保证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需要加强执法和监督力度。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分析

劳动法和劳动关系分析劳动法和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法律和社会关系。
劳动法是国家用来规范劳动者和雇主之间关系的法律,而劳动关系则是劳动者和雇主之间互相依赖和互相影响的社会关系。
本文将对劳动法和劳动关系进行分析。
首先,劳动法的存在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劳动者是劳动关系中弱势群体,容易受到剥削和侵犯。
劳动法通过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休假等方面的权益,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参与劳动关系决策的权利,包括劳动组织、集体谈判和罢工等权利,以确保劳动者能够在劳动关系中获得公平和合理的待遇。
其次,劳动法也规定了雇主的责任和义务。
劳动法规定雇主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者应当获得的工资,提供合理的工作条件和环境,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等。
此外,劳动法还规定了雇主在解雇劳动者方面的限制和程序,以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然而,劳动法和劳动关系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法律的执行和监督不完善是一个主要问题。
在某些地区和行业,劳动法的执行力度不够,导致劳动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同时,劳动关系中的不平等现象也较为明显,雇主对劳动者的剥削和侵犯行为时有发生。
这些问题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加以解决。
此外,劳动法和劳动关系也受到经济和技术发展的影响。
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劳动力市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雇主可以通过跨国合作和互联网平台雇佣劳动者,这给劳动法的执行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也给劳动关系带来了新的问题。
如何在新的经济环境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并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是一个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总之,劳动法和劳动关系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法律和社会关系。
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规定了雇主的责任和义务,劳动关系则是劳动者和雇主之间互相依赖和互相影响的关系。
然而,劳动法的执行和监督不完善以及经济和技术发展带来的挑战,使劳动法和劳动关系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
只有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劳动法和劳动关系,为劳动者创造公平、合理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1992年劳动合同法

1992年劳动合同法1992年劳动合同法:重新定义劳动关系1992年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实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它不仅是中国劳动法律体系发展的里程碑,也是对劳动关系重新定义的标志性法律。
本文将从历史背景、法律条文以及对劳动关系的影响等方面探讨这一法律的重要性和意义。
一、历史背景与法律出台20世纪80年代,中国市场经济改革进入深水区,国有企业改革、失业问题、社会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成为当时需要解决的重大法律问题之一。
在这个背景下,1992年劳动合同法应运而生。
1992年劳动合同法的主要目的是制定一套合理、公平、稳定的劳动关系规则,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同时平衡劳动力市场关系。
这也是中国劳动法制建设从“劳动保障”向“劳动合同”的重大转变。
二、劳动合同法的内容1992年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包含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方面的条款。
其中,最核心的是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在签订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明确规定合同应包含的基本条款。
这一规定有效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劳动纠纷的发生。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试用期、终止等问题,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在解除方面,1992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关系。
这一规定不仅保障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雇劳动者的权益,同时给予了劳动者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进行救济的途径。
三、1992年劳动合同法的影响1992年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意味着劳动关系被重新定义和调整。
这一法律在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保护劳动者权益等方面产生了深远影响。
首先,劳动合同法加强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明确了双方关系的法律框架,规范了劳动关系的发展。
这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保障和社会秩序。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为劳动力市场的合理运行提供了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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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关系的影响分析(一)背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一方面企业不再附属于国家行政部门,已经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企业拥有了用人自主权;另一方面劳动力“国有"观念的转变,使劳动者享有更多的自主择业的权利。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我国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工会组织在协调劳动关系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者权益受侵害现象日益增多;劳动关系的确立、变更、解除等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公有制企业转制过程中职工利益难以保障,非公有制企业在劳动用工中的不规范甚至违法现象等等都是原有《劳动法》无法解决的。
为此,新的《劳动合同法》对原有的劳动关系做出重大调整,经过修改,四度审议,《劳动合同法》最终于2007年6月29日通过并公布,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法》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力量对比上存在的差异进一步缩小,协调了二者之间的关系,构建了更加平等的三方机制,综合考虑了社会整体效益的结果。
它通过倾向性的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促进劳动关系的协调,缩小劳资双方的矛盾,对就业的稳定、用人单位的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劳动合同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条件下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对于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更好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研究现状
一、国外研究现状
(一)关于劳动关系特点的研究
英美等一些发达国家对劳动法律框架下的劳动关系的研究由来已久,取得了很多的成果。
美国学者认为劳动关系的特点变化与经济发展密切相连,同时劳动关系变化受到国内政治环境的影响和制约,而且劳动关系双方力量始终相差悬殊。
英国学者概括出劳动关系特点为:一是劳资关系相对稳定;二是劳动力结构变化显著;三是中小企业发展快;四是国际化趋势明显。
(二)关于劳动关系理论分析框架的研究
邓洛普(1950、1958)分两个阶段对劳动关系进行了分析。
在1950年的《产业与劳动关系评论》中提出了一个将经济、技术和社会因素的相互作用包含在内的集体谈判和劳资关系的分析框架。
在1958年的《产业关系体系》一书中构建了一个更全面的,并可应用到任何国家的任何产业中去的分析框架,用来解释影响产业关系体系的多种因素之间的相互作用。
美国学者桑德沃(1987)提出了建立在心理学、经济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门学科基础之上的劳动关系分析理论模型,即桑德沃模型。
该模型包含了决定劳动关系变化和特征的多种因素,较全面地分析和阐述了影响劳动关系的具体因素和劳动关系运作中的解决及后果,从多角度来把握劳动关系及其运作。
此外,塞拉蒙、伍德、杜夫梯、安德森等诸多学者对劳动关系理论分析框架都进行过较深入的研究。
他们分别从个方面分析了制约企业劳动关系的各种因素,并形成了相应的理论运行体系。
(三)关于劳动关系性质的研究
关于劳动关系的性质,西方国家相关学科均有论述:马克思主义认为劳资关系是一种阶级利益关系,反映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剥削和被剥削的关系,由此决定劳资双方是一种对立和对抗的关系,而且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这种对立和抵抗关系会不断增强。
(1)查尔斯·巴贝奇提出通过“利润分享计划”来争取工人的合作,并在雇主和工人之间建立一种新的和谐关系。
(2)丹尼尔·奎因·米尔斯分析了劳资合作的必要性,并使管理思想发生了转变。
继泰勒制以后,职工参与管理,职工持股,“利益分享”等管理办法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企业中纷纷兴起。
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矛盾和对立,使劳资矛盾趋于缓和。
二、国内研究现状
(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价值取向的研究
对于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社会各界对此己基本形成共识。
但对于现代劳动立法的价值取向,学者们却是见仁见智,难有定论。
常凯教授认为:《劳动合同法》不是仅仅停留在保护劳动者的层面上,而是在保护劳动者的基础上构建企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发展;不是为了保护劳动者而保护劳动者,也不是要抑制企业的发展。
企业要适应《劳动合同法》就必须转型,人力资源管理是连接企业和员工的桥梁,要使双方结合到一起,形成合力,使劳动关系达到和谐、稳定。
邱小平认为:《劳动合同法》在兼顾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重点就是要保护普通劳动者的权益。
同时在保护劳动者就业稳定性以及在保护劳动者就业实体权益方面都制定了许多新的制度规范。
(二)关于劳资之间的矛盾的研究
关于劳资之间的矛盾主要有两种代表性观点。
一种认为是以常凯教授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劳资冲突是主要矛盾,即资本和劳动的矛盾仍然是这个社会最基本的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
另一种是以石秀印、李汝贤为代表的观点认为劳动者应当分层,各层之间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劳资矛盾表现为
对立面的统一,即劳资利益协调说。
(三)关于协调劳动关系的途径的研究
戴建中(3)提出了政府可以通过三个方面在企业落地关系调整中发挥作用;完善劳动立法;加强雇工的组织化程度;渐进式地鼓励职工参与管理。
洪安琪(4)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工会立法的参与,同时依靠党的领导和支持,争取有关部门的配合以增强工会作用的发挥是来协调劳动关系的发展。
孟令军(5)认为除了从经济、政治、法律、管理等诸种角度与方法对劳动关系进行认识、把握和调节之外,还可进一步从文化的角度来认识和把握劳动关系,并把文化价值因素融入劳动关系协调当中。
(四)关于“和谐稳定刀劳动关系的研究
洪安琪(6)指出,改变职工弱势地位是建立协调稳定劳动关系的关键回。
陈谊、吴江(7)指出,国家对劳动关系的干预,将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郑慈琴(8)在对我国劳动合同关系变革的研究基础上,围绕着社会主义劳动关系法制化这一主题,通过对现代社会劳资关系的发展和演变的研究,阐述了当代中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时期劳动关系的变迁以及劳资矛盾产生的根源,分析了中国实行劳动关系法律化面临的挑战。
郑童中(9)通过借鉴契约理论的相关分析框架,结合我国劳动关系实际情
况,就劳动合同自身的性质、特征、对劳动关系管理的影响以及履约机制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和主旨内容对劳动关系稳定的影响和作用,并对其做出客观的评价。
(三)本课题的研究意义:
(一)现实意义
我国社会主义实行的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我国劳动关系应该与国际相接轨,改革和调整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劳动关系,以保持和国际同步前进是现实重要的任务。
我们要遵循本国的具体的实际情况,不能盲目跟随国外发展道路。
一方面,本研究总结出新《劳动法合同》调整下的劳动关系的发展现状及其不足,给完善我国劳动关系提出一些建议,以实现我国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发展形势;另一方面,本研究对我国企事业单位在关于劳动关系问题的认识及处理上具有指导作用。
(二)理论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内大多数学者大量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劳动关系理论,对本国关于劳动关系理论的研究具有重大的作用。
但是,国内劳动关系有其自身的发展趋势,我们处理劳动关系问题的经验不足,缺乏系统的研究和理论指导。
此论文研究结合我国具体实际,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
施,对完善我国劳动关系学科体系的不足,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四)本课题研究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在对劳动关系现状以及发展趋势作出准确判断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部科学的、重要的劳动法律,它既是对我国现行劳动法律制度的继承,又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的鲜明特点。
在保护劳动者就业权益、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明确用人单位法律责任、保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等五个方面都有新的突破。
其总的指导思想是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从立法角度,更加注重提升劳动者的地位,更加强调了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这部法律的出台,将会对企业现有的劳动关系及其管理带来较大的影响和变革。
如何在新劳动合同法框架下进一步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用人单位面临的新课题、新挑战。
(1)周新军.马克思主义劳资关系理论与当代社会【J】经济评论,2001
(2)丹尼尔·奎因·米尔斯:《劳工关系》,李丽林、李俊霞等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0 (3)戴建中.私营企业雇工及劳资关系调查报告【J】.社会科学研究.1996
(4)洪安琪.改变职工弱势地位建立协调稳定的劳资关系【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0
(5)孟令军.劳资关系的文化视角【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2
(6)洪安琪.改变职工弱势地位建立协调稳定的劳资关系【J】.工会理论与实践.2000
(7)陈谊、吴江.非公有制企业劳资关系研究述评【J】.经济学动态,2004
(8)郑慈琴.当代中国劳动关系法制化研究.复旦大学硕士论文,2008
(9)郑童中.劳动合同法视角下的劳动关系稳定性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