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故灾难类(安全生产)专项应急预案名录

合集下载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全生产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应急预案有什么区别一、指代不同1、应急救援预案:是指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copy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2、应急预案: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

二、特点不同1、应急救援预案:根据预测危险源、危险目标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2、应急预案:完善的应急组织管理指挥系统;强有力的应急工程救援保障体系;综合协调、应对自如的相互支持系统;充分备灾的保障供应体系;体现综合救援的应急队伍等。

三、规定不同1、应急救援预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

2、应急预案:应形成体系,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2、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谁来编写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百导则》,生产经营单位在编写应急预案前,应结合本单位部门职能分工,成立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的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

事故应急预案不一定应该是由安度全人员来编制,也可以提出方案有其他人来撰写,或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编制。

(2)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扩展资料《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知制导则道》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内变化的;容(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的通知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1.21•【字号】深应急办字[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的通知(深应急办字〔2013〕10号)市应急委各成员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3年1月21日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简本)一、总则(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本市保障公共安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三)突发事件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类别:1.自然灾害。

主要包括洪涝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2.事故灾难。

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火灾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

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事故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饮用水安全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生产安全事故分级1.4工作原则1.5适用范围1.6应急预案体系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组织机构2.2部门职责2.3应急指挥机构和职责3 运行机制3.1预防、监测与预警3.2应急处置与救援3.3后期处置4 应急保障4.1人力资源保障4.2经费保障4.3物资保障4.4医疗卫生保障4.5交通运输保障4.6人员防护保障4.7通信和信息保障4.8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4.9应急避难场所保障4.10科技支撑保障4.11气象服务保障4.12法制保障5 监督管理5.1预案管理5.2应急演练5.3宣传培训5.4责任与奖惩5.5预案实施6 附件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和应对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平安深圳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保障,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5)《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6)《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5号)(7)《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版)(8)《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版)(9)《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1年修订版)(10)《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11)《广东省危险化学品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12)《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13年修订版)(1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101号)(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8号)(15)《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党政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深办〔2016〕18号)(16)《深圳市人民政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127号)(17)《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函〔2012〕134号)(18)《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安监厅应急〔2011〕222号)(19)《关于印发〈深圳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等三个框架指南的通知》(深应急办字〔2013〕12号)(20)《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办函〔2016〕81号)1.3 生产安全事故分级生产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1)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I级)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专项应急预案目录

一、总则1.1 编制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工作原则1.4 组织机构及职责二、自然灾害专项应急预案2.1 概述2.2 风暴潮应急预案2.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2.2 预警与响应2.2.3 应急处置措施2.3 地震应急预案2.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3.2 预警与响应2.3.3 应急处置措施2.4 洪水应急预案2.4.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4.2 预警与响应2.4.3 应急处置措施2.5 旱灾应急预案2.5.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2.5.2 预警与响应2.5.3 应急处置措施三、事故灾难专项应急预案3.1 概述3.2 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预案3.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2.2 预警与响应3.2.3 应急处置措施3.3 爆炸事故应急预案3.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3.2 预警与响应3.3.3 应急处置措施3.4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3.4.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4.2 预警与响应3.4.3 应急处置措施3.5 火灾事故应急预案3.5.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5.2 预警与响应3.5.3 应急处置措施四、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4.1 概述4.2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4.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2.2 预警与响应4.3 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4.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3.2 预警与响应4.3.3 应急处置措施4.4 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4.4.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4.4.2 预警与响应4.4.3 应急处置措施五、社会安全事件专项应急预案5.1 概述5.2 防范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5.2.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2.2 预警与响应5.2.3 应急处置措施5.3 防范和处置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5.3.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3.2 预警与响应5.3.3 应急处置措施5.4 防范和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5.4.1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5.4.2 预警与响应5.4.3 应急处置措施6.1 通信与信息保障6.2 交通运输保障6.3 人力资源保障6.4 物资保障6.5 技术保障6.6 资金保障七、应急演练7.1 演练计划7.2 演练内容7.3 演练组织与实施7.4 演练评估与总结八、附则8.1 应急预案的修订8.2 应急预案的解释8.3 应急预案的实施日期本目录旨在明确各类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和内容,确保在各类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力量,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分类名录

应急预案分类名录

一、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1. 地震应急预案2. 洪水应急预案3. 飓风应急预案4. 台风应急预案5. 滑坡、泥石流应急预案6. 旱灾应急预案7.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8. 雪灾应急预案9. 霜冻应急预案10. 雷击应急预案二、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1. 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2. 火灾应急预案3. 爆炸应急预案4. 交通事故应急预案5. 电力事故应急预案6. 矿难应急预案7. 空难应急预案8. 水难应急预案9. 烟雾事故应急预案10. 火山喷发应急预案三、公共卫生事件类应急预案1. 突发传染病应急预案2. 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3.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4. 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5. 职业病事故应急预案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7. 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8. 疫苗接种事故应急预案9. 疾病流行应急预案10. 医疗事故应急预案四、社会安全事件类应急预案1. 财产盗窃应急预案2. 恐怖袭击应急预案3. 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4.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5. 舆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暴力恐怖事件应急预案7. 交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8. 民间纠纷事件应急预案9. 舆论监督事件应急预案10. 社会治安事件应急预案五、特殊领域应急预案1. 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 通信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3. 交通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环保设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5. 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6. 城市供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城市供电突发事件应急预案8. 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9. 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0. 城市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六、综合性应急预案1. 全民防灾减灾应急预案2. 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3. 旅游景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4. 学校安全应急预案5. 社区安全应急预案6.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7. 部门应急联动预案8. 城市应急联动预案9. 国家应急联动预案10. 国际应急联动预案以上为应急预案分类名录,根据不同领域和实际情况,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作为一座充满活力和创新的国际化大都市,面临着各种各样的潜在突发公共事件。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危机,保障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制定科学、全面、有效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一、应急预案的目标与原则(一)明确目标本应急预案的首要目标是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以及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处置,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同时,要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遵循原则1、以人为本始终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充分考虑人的需求和利益。

2、预防为主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3、分级负责按照事件的性质、规模和影响范围,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响应,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4、快速反应建立健全快速响应机制,确保在事件发生后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

5、协同应对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

6、依法规范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应急处置,确保应急工作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依靠科技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高应急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增强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率。

二、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与分级(一)事件分类深圳市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洪涝、地震、滑坡、泥石流等。

2、事故灾难包括火灾、爆炸、交通运输事故、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

3、公共卫生事件如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动物疫情等。

4、社会安全事件涵盖群体性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刑事案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

(二)事件分级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

事故灾难类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规范事故灾难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事故灾难的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故类型:(1)自然灾害:地震、洪水、台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2)事故灾难: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泄漏、环境污染等;(3)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事故、职业中毒等;(4)社会安全事件:恐怖袭击、重大交通事故、公共场所踩踏等。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应急指挥部成立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修订和实施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指挥、协调应急救援行动;(3)监督、检查应急救援工作;(4)组织事故调查处理;(5)向政府和上级部门报告事故灾难情况。

2.3 应急指挥部下设机构及职责(1)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单位应急救援工作;(2)现场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3)应急专家组: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持;(4)应急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人员等的保障;(5)宣传报道组:负责事故灾难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

三、应急响应程序3.1 信息报告(1)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类型、时间、地点、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2)应急指挥部接报后,应及时上报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

3.2 应急响应等级根据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3.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2)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投入现场救援;(3)开展现场搜救、人员救治、财产保护等工作;(4)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5)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灾难信息,做好舆论引导。

深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绪论一、目的与依据为加强深圳市火灾事故的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火灾事故的应对能力和应急处置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突发事件应对预案体系框架》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二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基本原则一、科学性原则应急处置工作需科学合理,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变通。

二、统一指挥原则应急处置工作需实行统一指挥,确保决策、指挥和行动的一致性。

三、垂直领导原则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县和单位的层级关系进行指挥。

四、分级负责原则各级政府和单位需按照属地和职责分工负责,形成应急处置的层级领导体系。

第三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组织体系一、指挥部1. 总指挥部总指挥部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主要负责制定应急处置的总体决策和指挥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在市政府下,由市政府副领导担任指挥部指挥,负责具体指挥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3. 专业指挥部专业指挥部由具体行业组成,根据需要设立,负责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和指导。

二、应急处置机构1. 指挥与协调组负责接收和处置各类警情,指挥和协调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工作。

2. 搜救与救援组负责搜救被困人员、救治伤员和灭火工作。

3. 医疗卫生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伤员的救治和医疗保障。

4. 群众疏散组负责组织火灾事故现场周边群众的疏散和安置工作。

5. 宣传与舆情应对组负责火灾事故的舆情监测和新闻发布工作。

三、支持保障机构1. 后勤保障组负责提供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装备和人员保障服务。

2. 情报信息组负责整合和分析火灾事故相关情报信息。

第四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工作流程一、火灾事故报警一旦发生火灾,相关单位或个人应立即报警,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火灾情况。

二、应急处置启动1. 总指挥部根据火灾情况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启动应急处置机构。

2. 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火灾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专项应急预案名录
(截至2017年3月)
序号
应急预案名称
指挥部办公室所在单位
1
深圳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安委办
2
深圳市处置道路交通(含桥梁、隧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交通运输委
3
深圳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市公安消防支队
4
深圳市工矿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市安全监管局
5
市交通运输委
12
深圳市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
市交通运输委
13
海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深圳海上搜救中心
14
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受纳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市住房建设局
深圳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
市安全监管局
6
深圳市建筑工程抢险应急预案
市住房建设局
7
深圳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市住房建设局
8
深圳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
9
深圳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
市交通运输委
10
深圳市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市交通运输委
11
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