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助资金分配表
财政部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6.24•【文号】财社〔2021〕69号•【施行日期】2021.06.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军事其他规定,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2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为了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下简称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负担原则国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家庭优待金标准。
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
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
二、资金分配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征兵任务数(以年度征兵命令为准)和人均定额标准,测算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分配公式为:某省(区、市)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数=(该省(区、市)当年征兵任务数+该省(区、市)上年征兵任务数)×中央财政人均定额标准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并测算下达地方财政应安排的补助经费,确保家庭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
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应坚持科学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和程序使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关于做好我区义务兵家庭及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的

《关于做好我区义务兵家庭及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解读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军区动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我省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关于做好我区义务兵家庭及部分优抚对象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现对通知有关内容解读如下:一、关于调整义务兵家庭及各类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问题(一)关于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问题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提高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复函》(顺府办函[]号)精神,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按照我区公布最低工资标准一倍发放。
根据我区目前最低工资元计算,年标准元。
根据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公布年度顺德区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计算,粤民规字[]号实施后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调整为元,增加元。
(二)关于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问题粤民规字[]号并未针对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作出规定。
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提高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复函》(顺府办函[]号)精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孤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优待金以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分别是最低工资、、、。
为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因此参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同时调整以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算依据的其他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
二、关于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问题粤民规字[]号明确对到新疆、西藏等军队确定的高原、边远、艰苦地区服役义务兵(以下简称高原义务兵)的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倍发放,但对于具体发放时间没有明确规定。
由于涉及到临时调防、执勤、执行任务等多种特殊情况,义务兵在高原和平原地区调动时有发生。
因此结合我区实际明确:一是高原义务兵优待金标准为普通义务兵标准倍;二是参考粤民规字[]号第五条规定,从到达高原、边远、艰苦之日起服役不满个月(含个月)的,家庭优待金按照个月增发优待金;超过个月不满个月的,按照个月增发优待金。
三、关于初级士官优待金发放问题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提高优抚对象优待金标准复函》(顺府办函[]号)精神,初级士官按照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发放。
关于义务兵优待金专项资金财政支出

关于年义务兵优待金专项资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我局为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金项目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优抚、救助、安置等社会工作。
(二)项目基本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是延续项目,用于全县个乡镇新兵入伍家庭的后勤保障,也是落实现役军人服义务兵期间相关待遇的专项资金,年农村义务兵人,城镇义务兵人,资金总额是万元。
具体内容和范围:、农村籍义务兵每年补助元;、城镇籍义务兵每年补助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义的一次性奖励元;、义务兵在部队立功受奖奖励补助:一等功奖励元;二等功奖励元;三等功奖励元;优秀士兵及嘉奖奖励元。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总投入情况。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项目资金全部为财政拨款,年资金总额为万元,其中省财政负担万元,县财政负担万元,用于全县个乡镇名现役军人家庭支出,其中名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义的一次性奖励,保障年度征兵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年,民政局于月将万元项目资金一次性拨付至各乡镇人民政府,然后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的民政专干及时足额按新兵入伍花名册全部发放至每个义务兵家属手中。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管好用好义务兵优待金项目经费,我县制定了《永顺县义务兵优待金管理办法》,对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资金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该《管理办法》和财政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项目管理上,我局成立了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制定了《义务兵优待金项目实施方案》、《永顺县义务兵优待金管理办法》,认真按照《方案》实施,对义务兵优待金项目资金实行专人负责、专帐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管理办法》和财政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在将项目资金拨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后不久,我局组织人员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该项目资金发放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该项目资金发放率为,没有违规使用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该项目资金发放到位,提高了适龄青年当兵的积极性,保障了义务兵家庭的劳动力用工,征兵工作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维护了社会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上台阶。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

本人签字
本人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新兵本人签名(按手印): 年 月 日
批准入伍地
征兵办
审核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为: 入伍通知书编号为:。
盖章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
民政部门
意 见
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同意按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新兵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带网登编号的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复印件,大学新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征兵办留存备查,另一份由民政部门留存发放优待金使用。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
号 码
户籍类别
文化程度
服役部队
大学就读(毕业)院校及地址
大学入学
(毕业)时间入伍时户所在地父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母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其他主要亲属及联系方式
家庭优待金发放银行及账户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必须是父母或指定亲属):
财政部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21〕69号

财政部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关于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21〕6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各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新疆军区、西藏军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军事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为了规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以下简称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经费管理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负担原则国家建立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级负担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制度。
各省(区、市)要根据本省(区、市)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家庭优待金标准。
从2021年起,中央财政按人均1万元的定额标准对地方给予补助。
家庭优待金中央财政补助标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适时调整。
地方各级财政要结合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情况,做好经费保障。
二、资金分配中央财政根据各省(区、市)征兵任务数(以年度征兵命令为准)和人均定额标准,测算下达中央财政补助经费。
分配公式为:某省(区、市)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数=(该省(区、市)当年征兵任务数+该省(区、市)上年征兵任务数)×中央财政人均定额标准地方各级财政应当及时拨付中央财政补助经费并测算下达地方财政应安排的补助经费,确保家庭优待金按时足额发放。
三、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家庭优待金补助经费,用于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地方政府对其家庭发放的优待金。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证明模板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证明模板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证明模板一、引言义务兵是我国军队中一支重要的力量,他们以自愿入伍,为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为了承认和感谢义务兵及其家人的奉献和牺牲,我国政府实施了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
本文将根据这一主题,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以便读者能够全面理解和领会该政策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方式。
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概述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是我国政府为了回馈和支持义务兵家庭而实施的一项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主要包括现役义务兵退役后的生活补贴、子女入学优先、医疗优先等方面的支持。
这些优待金旨在保障义务兵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供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应有的权益。
三、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深度分析1. 生活补贴义务兵退役后,他们及其家庭可以享受到一定的生活补贴,以缓解他们在退伍后的经济压力。
这一补贴金额根据义务兵服役年限、军龄和家庭条件等因素而定,旨在帮助他们有一个过渡期,逐渐融入社会生活,重建家庭。
2. 子女入学优先义务兵家庭的子女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优先权,特别是在教育资源紧张、竞争激烈的大城市中,他们有更多机会进入优质学校,接受良好的教育。
这一政策旨在保障义务兵家庭子女的平等发展权益,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3. 医疗优先义务兵家庭在医疗保障方面也享有一定的优先权,包括就医优先、医疗补助等方面的支持。
医疗是每个家庭都关心的重要问题,而义务兵及其家人由于退役后可能面临就业等方面的困难,更需要得到国家的关怀和支持。
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的广度分析1. 政策覆盖范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适用于所有退役的义务兵及其家人,不论其所服务的军种和区域。
这一政策的广度覆盖了全国各地,并且为所有的义务兵家庭带来了实实在在的福利和优待。
2. 政策实施机构为了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政策能够落地生效,政府设立了相应的实施机构,负责统筹规划、合理分配资源,确保政策的公平和效率。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pdf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审核登记表姓名性别政治面貌
出生年月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类别文化程度服役部队
大学就读(毕业)院校及地址大学入学(毕业)时间
入伍时
户籍所在地父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母亲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他主要亲属及联系方式
家庭优先金发放银行及账户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人户名:
开户银行地区:省(区/市)市(地/州/盟)
本人签字本人承诺上述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
新兵本人签名(按手印):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征兵办审核意见
同志积极报名应征,经体检、政审合格,批准入伍,入伍批准书编号为:,入伍通知书号为: .
年月日
批准入伍地民政部门意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同意按标准发放家庭优待金。
盖章年月日
备注
新兵本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户口本复印件、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大学在校(毕业)生需另外提供带网登编号的应征公民政治考核
表复印件,大学新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复印件。
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征兵办留存备查,另一份由民政部门留存发放优待金使用。
2017年度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发放汇总表

合计
金额 655340.00 514910.00 678745.00 608530.00 444695.00 1053225.00 21664.00 514910.00 421290.00 234050.00 234050.00 327670.00 234050.00 397885.00 374480.00 561720.00 7277214.00
附件:1
2018年度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发放汇总表
年度 类别 乡镇街道
2017年秋季入伍义务兵
普通兵 人数 标准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金额 280860 210645 280860 234050 210645 444695
2016年秋季入伍义务兵
普通兵 人数 16 13 17 16 10 26 1 标准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1664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23405 金额 374480 304265 397885 374480 234050 608530 21664 210645 234050 117025 70215 210645 140430 187240 210645 210645 3906894 人数 28 22 29 26 19 45
1
22 18 10 10 14 10 17 16 24 311
9 10 注:1、2018年度义务兵及家属优待金标准非农和农业户口都为23405元。
制表人:翁国伟
2、根据浙民优[2013]20号文件精神,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校在校生优待问题由批准入伍地发放优待金。
紫金街道 万象街道 岩泉街道 白云街道 联城街道 碧湖镇 雅溪镇 大港头镇 老竹镇 峰源乡 太平乡 丽新乡 仙渡乡 黄村乡 区直 合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