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协议书
晚婚晚育协议书4篇

晚婚晚育协议书4篇篇1晚婚晚育协议书为了增进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和睦与稳定,为了在未来的生活中更好地规划生育计划,我们双方特此协商订立晚婚晚育协议书。
在本协议书中,男方代表姓名为张三,女方代表姓名为李四,以下分别称为“丈夫”和“妻子”。
一、晚婚晚育的原因丈夫和妻子都是在社会上有一定责任和使命的人,对于事业和生活都有自己清晰的规划。
现阶段,双方的事业都正处于上升期,需要相互支持和配合,共同发展。
为此,我们决定延后结婚生子的时间,先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待条件成熟再考虑孩子的问题。
二、晚婚晚育的时间安排1.结婚时间:丈夫和妻子计划在各自的事业达到一个阶段性成就后再考虑结婚。
预计结婚时间为两年后,即2023年。
2.生育时间:在结婚后的两年内,我们将专注于共同生活和共同事业的发展,不考虑要孩子的问题。
待事业稳定、生活有规律后,再考虑生育孩子的事情。
预计生育时间为夫妻双方事业稳定后的5年内,即2028年至2033年。
三、晚婚晚育的责任与义务1.共同支持:丈夫和妻子将共同支持对方的事业发展和生活需求,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在事业上相互鼓励和配合,在生活上相互关心和照顾。
2.生育准备:在生育孩子之前,我们将共同做好生育准备工作,包括身体检查、心理准备、家庭环境准备等,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3.共同教育:在有了孩子之后,丈夫和妻子将共同承担教育责任,共同培养孩子的品德和才能,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四、晚婚晚育的解除与修改如果因各种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执行或需修改,丈夫和妻子应协商解决,并在书面上明确表示同意和修改的内容。
五、晚婚晚育的最终解释权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丈夫和妻子双方所有,一切争议将在双方协商解决。
在签下晚婚晚育协议书之际,我们深信这是对我们共同未来负责任的表现,也是对彼此关系的认真维护。
我们将珍惜这份协议,共同努力实现我们的梦想和目标。
签署人:丈夫:李四妻子:张三日期:2021年10月1日【附】晚婚晚育协议书法律效力声明本协议书系丈夫和妻子自愿协商订立,具有约束力。
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版8篇

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版8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共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保持良好的计划生育秩序,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计划生育协议: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维护计划生育的法制秩序,加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计划外怀孕和非意愿性生育。
通过本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的人口环境。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2. 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相关知识。
3. 提供必要的避孕节育技术服务,确保乙方享有基本的生殖健康服务。
4. 建立计划生育档案,对乙方进行定期跟踪管理。
5. 依法依规处理乙方计划生育相关问题,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 主动接受甲方提供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增强计划生育意识。
3. 积极参与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定期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4. 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计划生育信息,不得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
5. 遵守甲方制定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配合甲方进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四、协议执行与监督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确保协议的有效执行。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计划生育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3. 乙方如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本协议约定,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双方应定期进行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及时解决问题。
五、协议变更与解除1.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2.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计划生育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甲方有权对协议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年,到期后可续签或重新签订。
晚婚晚育协议书6篇

晚婚晚育协议书6篇篇1甲方(男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女方):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晚婚晚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双方本着共同遵守和执行本协议的原则,积极响应国家晚婚晚育政策,共同协商并明确各自在晚婚晚育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1. 结婚年龄:双方同意遵守国家法定结婚年龄规定,男方不得早于23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1周岁。
双方自愿选择晚婚,即在法定结婚年龄基础上推迟三年及以上时间结婚。
2. 生育政策:双方积极响应国家生育政策,选择晚育,即在婚后适当延迟生育时间,充分考虑个人事业发展和家庭实际情况,共同协商制定生育计划。
3. 财产安排:双方共同制定家庭财产规划,确保在晚婚晚育期间家庭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包括但不限于购房、储蓄、投资等事宜。
4. 家庭责任:双方共同承担家庭责任,共同抚养子女,共同照顾年迈父母。
在晚婚晚育期间,双方应相互支持、相互鼓励,共同为家庭幸福努力奋斗。
5. 沟通协商:双方在晚婚晚育期间,应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商,共同解决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如有争议,应遵循平等、公正、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
6. 遵守法律:双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共同维护家庭和睦,不从事违法乱纪活动。
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违约责任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 违约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纠正违约行为,减轻损失。
计划生育协议书3篇

计划生育协议书3篇篇1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婚姻状况甲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乙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二、计划生育的基本情况1. 甲乙双方结婚年月日:2. 甲乙双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要求;3. 甲乙双方现已生育()子/女三、计划生育责任1. 甲乙双方为了履行计划生育政策,保持家庭、个人的卫生健康、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特此订立本协议;2. 甲乙双方承诺自愿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履行生育规定,爱护共同的子女,家庭美满幸福;3. 双方保证不违法目的或采取非法手段实施生育行为,不绕开计划生育机构,不通过非法途径实施生育;4. 甲方承诺遵守家庭计划生育政策法、法律法规和公共利益,不擅自违反政策生育;5. 乙方承诺在生活上对甲方表示关爱、理解、宽容,不左右婚生生育权,形成良性的夫妻关系。
四、完成情况1. 甲乙双方承诺应妥善怀孕的避孕工作,积极进行生育控制;2. 甲乙双方同意到当地的计生机构进行登记,并及时完成计生手续;3. 甲乙双方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资料,不得隐瞒或变造信息,不得弄虚作假。
五、约定1. 甲乙双方本愿意遵守此协议,保证认真履行;2. 甲乙双方愿意接受计生机构对履行协议的监督并接受相应的处理;3. 如果发现甲乙双方有违反协议的行为,以今后不再行为为条件,计生机构有权处分;4. 本协议履行中可能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变化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六、数据变化1. 甲乙双方有权对已登记的信息进行调整、更新;2. 甲乙双方有权按照政策法律规定要求删除或关闭信息。
七、解除协议1. 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解除本协议;2. 离婚后,计生协议解除;3. 此协议由计生机构发现并协商解决。
以上为本计划生育协议书的约定内容,双方请认真阅读并签字。
愿双方共同遵守本协议,共同维护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促进家庭和谐稳固,谨慎生育,珍爱生命。
感谢双方的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年月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篇2计划生育协议书一、凡是符合本县相关政策规定的常住户籍居民,不分性别、职业、年龄和学历,必须遵守计划生育法规,并且按照下列条款之规定,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一经签署,双方须严格按照协议的内容执行,不得私自变更。
计划生育协议书范本6篇

计划生育协议书范本6篇篇1甲方(计划生育管理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单位或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计划生育工作达成以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特签订本协议。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负责指导乙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供必要的宣传、教育、培训和咨询服务。
2. 甲方有权对乙方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3. 甲方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应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做到不违法生育。
2.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高计划生育意识。
3. 乙方应按规定参加计划生育相关的检查和服务,及时报告计划生育情况。
4. 乙方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计划生育具体措施1. 乙方应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行晚婚晚育、优生优育。
2. 乙方应采取安全、有效的避孕措施,防止意外妊娠。
3. 乙方在计划生育服务方面遇到困难时,应主动寻求甲方的帮助和支持。
4. 甲乙双方共同做好计划生育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1.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计划生育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2. 因乙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导致甲方承担相应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3. 对于在计划生育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甲方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协议的变更和解除1. 本协议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2. 若乙方因特殊情况需要解除协议,应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解除。
3. 本协议的变更和解除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附则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晚婚晚育协议书5篇

晚婚晚育协议书5篇篇1晚婚晚育协议书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鉴于甲、乙双方自愿结成夫妻,为维护家庭和谐、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特立晚婚晚育协议书如下:第一条甲、乙双方结婚后,不得在结婚之日起五年内怀孕生育。
第二条甲、乙双方结婚后,应合理分担家庭责任和家庭支出,互相关心、支持、照顾,共同维护家庭和睦。
第三条甲、乙双方结婚后,应共同努力提升家庭生活质量,共同规划未来发展,不得因外部因素影响婚姻关系和家庭和谐。
第四条甲、乙双方结婚后,如有怀孕意愿,应提前至少三个月书面告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再行生育。
第五条甲、乙双方结婚后,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变更协议内容,否则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六条对于本协议中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再行协商规定。
第七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日期:乙方签名:日期:见证人签名:日期: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晚婚晚育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确认后签字生效。
此协议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受法律保护。
如有任何违反协议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男方姓名)日期:乙方:(女方姓名)日期:见证人:日期:篇2晚婚晚育协议书甲方:(男方姓名)、身份证号(男方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男方户口所在地)乙方:(女方姓名)、身份证号(女方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女方户口所在地)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婚姻生育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结婚时间约定1. 甲乙双方同意自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立即办理结婚手续。
2. 甲乙双方约定最晚在(具体日期)前结婚,期间不得解除婚约。
二、孩子生育时间约定1. 甲乙双方同意在结婚后(时间段)内生育第一胎子女。
2. 甲乙双方同意在第一胎子女满(年龄)岁之前生育第二胎子女。
三、生育次数约定1. 甲乙双方同意生育子女总数为(具体值)个。
计划生育协议书3篇

计划生育协议书3篇篇1计划生育协议书一、缘起及目的为了遵循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合理控制人口数量,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特制定本协议。
二、甲方与乙方简介甲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业:户籍所在地:常住地:乙方: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职业:户籍所在地:常住地:三、协议内容1. 双方自愿遵从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照规定控制生育,不超生,不越生。
如有意外怀孕情况,请及时采取避孕措施,确保家庭计划生育顺利进行。
2. 双方应当共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规,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如双方有生育意愿,须经计划生育部门审核并颁发独生子女证明后,方可生育。
4. 双方应当共同承担照顾孩子的责任,尽力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教育需求。
5. 如双方有离婚意愿,应当提前向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报备,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6.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为5年,期满双方如仍需继续生育,需重新签订协议。
四、附则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同意后生效,一式二份,各自留存一份。
2. 本协议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并重新签订协议。
3. 本协议解释权归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乙方:签字日期:经过以上的协议书签署,甲乙双方就计划生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希望通过这份协议书的签订,双方可以更加自觉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共同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建设文明社会,谋求幸福生活而努力奋斗!篇2计划生育协议书第一部分:前言为了维护国家的生态平衡,实现人口资源的合理分布,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我国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
计划生育是一项重要的国家政策,是每个家庭的责任和义务。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保障各个层面的生育权益,特制定本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部分:计划生育协议书甲方(男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
乙方(女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单位及职务:______。
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版5篇

计划生育协议书通用版5篇篇1甲方(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员工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为达成共同的目标,促进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一、协议目的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实施,促进员工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
二、甲方的责任与义务1. 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员工的计划生育意识。
2. 组织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员工充分了解计划生育政策及相关规定。
3. 对乙方进行计划生育管理,监督乙方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4. 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服务,如生育咨询、孕前优生检查等。
5.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给予相应奖励和优待。
三、乙方的责任与义务1. 自觉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2. 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了解并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及规定。
3. 按照规定进行生育登记,如实提供个人计划生育信息。
4. 自觉接受甲方组织的计划生育管理,配合甲方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5. 遵守甲方的计划生育规定,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协议内容1. 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2. 乙方承诺按照甲方规定进行生育登记,如实提供个人计划生育信息,并履行计划生育义务。
3. 甲方承诺为乙方提供必要的计划生育服务,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和家庭幸福。
4. 甲乙双方共同营造尊重生命、尊重家庭的社会氛围,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
5. 乙方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行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1.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如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员工,甲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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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汪镇计划生育晚婚晚育协议书甲方:村乙方: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晚婚晚育对促进社会协调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诚信管理,强化我村计生协会的工作职责,防止早婚早育,建立晚婚晚育奖惩制度,把晚婚晚育工作落实情况作为育龄青年诚信计划生育的重要内容。
根据新《婚姻法》的精神,积极鼓励未婚青年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少生优生,转变了婚育观念。
同时也推行未婚青年自愿签订《未婚青年晚婚晚育协议书》,树立婚育新风,确保我村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
协议书有关规定如下:1、未婚青年要自觉做到晚婚晚育。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为晚育。
未婚青年主动落实好避孕措施,不计划外怀孕;2、努力营造晚婚晚育科学光荣的舆论氛围,不早婚早育;3、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优生遗传咨询和优生健康检查服务;3、甲乙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4、本规定由乡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协议书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签定日期:签定日期:外出育龄人员计划生育合同为了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外出育龄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有效地制止计划外生育,根据《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施办法》和_______市的管理要求,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外出人员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一、乙方计划生育责任1.认真执行《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遵守户籍地和流入地政府的计划生育管理规定。
2.外出时应及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时到流入地_________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交验手续。
3.未婚青年要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实行晚婚,晚育。
4.已婚育龄人员要落实避孕节育措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5.外出后要定期接受居住地对乙方的生育,节育措施情况检查与服务,每年进行二次(四月,十月各一次)环,孕情检查,并将居住地(县以上计生指导站)出具的《流动人口环孕情监测证明》寄回户籍地。
如违反合同,愿意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处罚。
二、甲方计划生育责任1.向乙方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办法和规定,按规定为乙方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2.督促乙方按照规定落实节育措施。
3.按《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和《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根据乙方晚婚,婚育,计划生育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三、其他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鉴证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_________(镇)街道计生办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鉴证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合同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实行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
根据《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____________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_________》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的义务1.每年三次组织未婚青年进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发给《国策教育证》;2.及时协助乙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3.组织乙方婚前健康检查,提供新婚知识、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等咨询服务;4.建立计划生育协会会员联系户制度,定期访视;5.对自觉晚婚晚育的青年,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
二、乙方的义务1.按时参加每年三次的未婚青年计划生育国策教育;2.依法登记结婚,不早婚早育;3.婚前不非法同居,婚前如有非法同居或引、流产的,参加一年三次孕环情检查;4.自愿接受段领导、干部和计划生育协会会员的访视。
三、违约责任1.甲方不认真履行计划生育国策教育、监督职责,具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1)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2)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2.乙方不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保证人愿意为乙方作保承担承担连带责任。
(1)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国策教育的,逾期一次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2)未婚先孕采取补救措施,每发现一次支付违约_________元,并强制落实补救措施。
(3)如有非法同居行为,又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孕环检,逾期一天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未达晚婚年龄交纳保证金_________元整,直至晚婚年龄批准生育,甲方全数退还保证金。
四、其它事项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署生效,送公证部门公证。
如一方违约后不支付违约金,另一方经公证部门出具强制执行公证书后,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通过督促程序或诉讼程序追究违约责任。
2.甲方收取的违约金应纳入计划外生育费管理。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_________省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公证处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山东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官方范本)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在工会领导下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企业必须对其工作予以支持,并将女职工工作纳入企业年度考核目标。
第二条企业支持工会女职工组织参与民主管理:职代会中女代表比例与企业女职工比例相当、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全过程、工会女职委的代表参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监事会、(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单位董事会中有女代表。
第三条企业女职工委员会必须在党委、工会的领导和行政的支持下,围绕企业发展、提高女职工队伍素质,开展各种形式、丰富多彩的素质教育和自我达标活动,组织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
第四条企业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
第五条企业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六条企业在组织职工进修、业务学习、岗位培训、出国考察、挂职锻炼时必须安排一定比例的女职工参加。
凡经企业培养(进修、培训、出国考察)的女职工须与企业签定培训、出国的相关协议,必须认真履行,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七条广大女职工要积极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爱岗敬业、爱厂如家,钻研技术、力求创新、遵纪守法,自觉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形象,维护企业声誉。
第八条企业依法保障女职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增强保健意识,不断提高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和身心健康水平。
第九条企业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处于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兼职人员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十条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进行承包、租赁、转让、兼并时,对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不得转为待聘或富余人员。
第十一条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范围的劳动。
企业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布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第十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因月经过多或痛经不能坚持工作的,经医疗机构证明,给予公假1至2天。
第十三条根据企业实际,可为女职工设立卫生室等保护设施,定期为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补贴。
第十四条女职工孕期保护(一)不得安排从事生产和使用危害生理机能的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和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放射性作业以及经常攀高、弯腰、抬举、下蹲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畸胎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其劳动量或安排其他适宜的工作。
(二)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算作劳动时间,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三)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从事夜班和加班劳动,每天在劳动时间内给予工间休息1小时,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上班确有困难者,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提前休产前假。
休假期间,其工资不得低于基本工资百分之八十。
第十五条女职工产期保护(一)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假十五天。
难产的,增加十五天。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二)企业积极宣传贯彻《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鼓励女职工晚婚晚育、少生优育。
符合《条例》晚育规定的女职工增加产假60天。
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每月加发5元奖励费,至子女满十四周岁止。
(三)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四)产假期满上班,给予 1至2周的时间逐步恢复原劳动定额。
因身体原因不能劳动的,经医疗机构证明,按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一)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二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
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女职工哺乳婴儿满1周岁后,如正值夏季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哺乳期1至3个月;经医疗机构诊断为体弱儿的,可适当延长哺乳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三个月。
(二)女职工在规定的哺乳期内,单位不安排国家规定的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上班确有困难,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六个月的哺乳假。
其工资不得低于百分之八十。
第十七条企业应积极参加生育保险,按时足额交纳生育保险费,按生育保险办法的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期间的费用。
没参加生育保险单位的女职工怀孕,在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单位报销,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十八条患有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经医疗机构证明不能胜任现劳动的,单位应减轻其劳动量或暂时安排其他适宜的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