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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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

• B.产品标准无具体规定名称的,应选用不会引起消费者 误解的名称或俗名。如“女上衣”等。
• C.使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在同一部位标 注正常名称。
• 常见错误: 1. 指代不清,如实物为男西服,标注为“大衣”;
2.笼统地标注为男装、女装、单衫、单衣等。
精选课件
13
3、号型与规格的标注
• 纺织品的号型或规格的标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的规定。服装(机织类)产品应按 GB/T1335.1~1335.3的要求标明服装号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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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洗 : 基本符号 —— 洗涤槽: 表示手洗或机洗
(常规洗涤)
(缓和洗涤)
(手洗)
(不可洗)
· 漂白:基本符号——三角形:
(不可漂白)
(可漂白)
精选课件
17
1) 水洗后自然干燥: 基本符号 ——正方形: 表示干燥的符号
(悬挂晾干) ;
(阴凉处悬挂晾干)
(悬挂滴干);
(阴凉处悬挂滴干)
(平摊晾干) ;
标注的却是T恤衫的标准编号。
精选课件
20
7、产品质量等级
• 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质量(品质)等级的产品,应按有 关产品标准的规定标明产品质量等级。
8、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 国内生产的合格产品,每单件产品(销售单元)吊牌、 包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 常见错误:将产品等级“合格品”等同“合格证”
1. 甲醛含量 2. pH值 3. 色牢度(水、汗、干摩、唾液) 4. 异味 5. 可分解芳香胺染料
精选课件
23
吊牌部分
• 合格证
• 产品名称:女上衣 • 执行标准:FZ/T81007-2003 • 安全技术类别:符合GB18401-

国内外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技术法规与标准

国内外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技术法规与标准

国内外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技术法规与标准
1. 国内技术法规与标准:
(1)GB/T 8685-2008《纺织品和服装标识》
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的标识方式和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规格、生产单位、洗涤方法等。

(2)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该规范规定了纺织品的安全性要求,包括对物理、化学、生物有害因素的限制要求,以及服装洗涤后的质量要求等。

(3)GB/T 29862-2013《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
该标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护理标签的内容、形式和位置要求,以及护理标签的检验方法和规范。

2. 国际技术法规与标准:
(1)ISO 3758:2012《织物标识和护理标签的维护》
该标准规定了织物标识和护理标签的内容、形式和位置要求,以及对织物产品的洗涤、干燥、熨烫、干洗等护理方式的指导。

(2)ISO 6330:2012《织物--家庭洗涤和干燥过程的程序》
该标准规定了织物洗涤和干燥过程中的标准程序和条件,以及洗涤剂种类和数量的要求,确保织物的质量和特性不受损失。

(3)ASTM D5489-18《标准指南,用于纺织品和服装洗涤、漂白、烘干、熨烫和干洗之后的标注》
该标准指南详细规定了纺织品和服装洗涤、漂白、烘干、熨烫和干洗之后的标注方式和内容要求,确保消费者正确的清洗和护理产品。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适用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衣/男士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裤/产检裤、防辐射服(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适用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注:部分标识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相关术语定义】(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容要求解析】【标注规解析】(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

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

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

纺织品标志标签

纺织品标志标签

纺织品标志标签纺织品标志标签是指在纺织品上附有各种标志和标签的一种物品,它可以传递给消费者有关纺织品的相关信息,包括材质、产地、洗涤方法等。

纺织品标志标签的合理规范使用,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产业良性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文将从标志标签的种类、标准制定、规范使用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标志标签的种类标志标签的种类繁多,常见的包括成分标签、品牌标签、产地标签、洗涤标签等。

成分标签主要介绍了纺织品的材质成分,包括纤维成分、纺织工艺等;品牌标签用于标识产品的品牌来源,体现品牌形象和产品价值;产地标签则说明了纺织品的生产地,对于消费者了解产品的制造过程具有重要意义;洗涤标签则介绍了产品的洗涤保养方法,提醒消费者正确使用和保养。

二、标准制定1.合格国家标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制定并发布了《纺织品标志标签》行业标准,规定了标志标签的规格尺寸、颜色使用以及必须包含的必要信息等内容,从而保证了标签的可识别性和可比较性。

2.企业自愿性标准为了提升产品的形象和竞争力,一些纺织品生产企业制定并实施了自己的标志标签要求,包括标签样式、内容要求等,力求以标志标签的规范使用来提高产品品质、树立品牌形象。

三、规范使用1.信息准确完整纺织品标志标签应该准确地反映产品的信息,包括成分、品牌、产地、洗涤方法等。

标签上的文字、图案等应清晰可辨,不得有模糊不清或误导性的情况。

2.材质合规成分标签应准确地介绍产品的材质成分,包括纤维种类、含量等。

而且,企业应确保所标注的纤维成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或伪造情况。

3.清洗说明明确洗涤标签应明确说明产品的洗涤、保养方法,指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和保养纺织品。

标签上的洗涤符号和文字应简明易懂,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4.标签固定牢固企业应采用合适的方式将标志标签固定在纺织品上,确保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标签不易脱落或损坏。

同时,标签不得对消费者使用产生不便或不良影响。

oeko-tex 标准的标签号

oeko-tex 标准的标签号

一、oeko-tex 标准的定义oeko-tex 标准是一种全球范围内的标签号,它是由国际着色剂研究协会(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Research and Testing in the Field of Textile Ecology,简称Oeko-Tex)制定的一种非官方标准,用于评定和认证纺织品和纺织原料的安全性。

作为一种环保标准,oeko-tex 标准由其严格的限制物质清单和测试方法而著称。

二、oeko-tex 标准的发展历程oeko-tex 标准最早起源于1972年,当时是由奥地利和德国联合发起的“oeko-tex”(环保纺织品)计划。

随后,该标准受到了其他欧洲国家的广泛关注与认可,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全球性的环保标准。

目前,oeko-tex 标准已经成为了全球范围内最权威的纺织品环保标准之一。

三、oeko-tex 标准的标签号含义oeko-tex 标准的标签号是指符合oeko-tex 标准认证的产品所附带的标识编号,也称为oeko-tex 唯一识别信息标签。

该标签号一般由一个Oeko-Tex标志和一串数字组成,数字代表了制造商的认证编号,同时也意味着该产品已通过了oeko-tex 标准的相关测试与认证。

四、oeko-tex 标准的测试与认证内容oeko-tex 标准的主要测试与认证内容包括:有害物质检测(如致癌染料、有害重金属等)、药品残留检测、禁用染料检测、致敏物质检测等,同时还对纺织品生产过程中的环境影响和劳工健康进行了评估。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全面考量,oeko-tex 标准保证了被认证产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

五、oeko-tex 标准的意义与影响oeko-tex 标准的出现,不仅提高了纺织品的安全性和环保性,同时也促进了整个纺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oeko-tex 标准的引入,鼓励了生产商改良生产工艺,推动了有害物质的淘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为可靠的购物选择。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适用范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适用标准】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相关术语定义】(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品。

【内容要求解析】【标注规范解析】(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

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

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

关于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标注GB 18401代号的说明

关于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标注GB 18401代号的说明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关于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标注GB 18401代号的说明
新GB 18401-2010《国家纺织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发布后,有不
少企业咨询纺织品和服装标签是否要标注标准年代号的有关问题,现说
明如下:
在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第5.3条
中规定:“婴幼儿用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他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安全技术要求类别”。

在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第5.3条
中规定:“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明‘婴幼儿用品’字样。

其它产品应在使用说明上标明所符合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类别(例如,
A 类、
B 类或
C 类)”。

根据以上条款,产品使用说明中是否要标注该标准的编号或年代号,并不是强制要求。

只要注明了产品的安全技术类别即可认为是符合
标准要求,其中安全技术类别分为“婴幼儿用品、A类、B类、或C类”。

特此说明。

全国纺织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秘书处
二○一一年四月十九。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纺织品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GB5296.4-2012

附录A中还列举出典型的不适用于GB 5296.4-2012的产品,如: 1)一次性使用的制品;2)座椅、沙发、床垫等软垫家具用填充物和 包布;3)鞋、鞋垫;4)工艺品等小件装饰物;5)伞;6)箱包;7) 包装布和包装绳带;8)裤子吊带和吊袜带;9)尿布;10)玩具; 11)宠物用品;12)清洁布;13)墙布、屏风等;14)旗帜;15) 人造花;16)装饰画、装饰挂布等。
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
耐久 标签
GB 5296.4-2012的6.2.1条规定,使用说明的7项 必备内容中的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 护方法这三项内容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的内容 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其6.2.4条还提出当产 品被包装、陈列或卷折,消费者不易发现产品耐久性 标签上的信息时,还应采取其他形式标注该信息,如 在吊牌上信息该标注。
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在穿着或使用时产品不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或仅有小部分面积直接与人体皮肤接触的纺织产品gb529642012的621条规定使用说明的7项必备内容中的产品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及含量维护方法这三项内容必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的内容宜采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宜采用耐久性标签以外的形式
纺织品 国家质量标准最新版解析
吊牌部分
耐久性标签部分
• 产品名称:女上衣 • 执行标准:FZ/T81007-2003 • 安全技术类别:符合GB18401-2010
B类 • 企业名称:XXXXXX • 企业地址:XXXXXX
• 号型:160/84A • 面料:60%棉、40%涤纶 • 洗涤标识:
THANK YOU
石磊
新版纺织品标准知识解析
GB5296.4-2012
《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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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标识标签国家相关标准解析
【适用范围】在淘宝网以下类目所发布的纺织品:
(一)服装类:男装、女装/女士精品、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
(二)服饰配件类:服饰配件/皮带/帽子/围巾(包括但不限于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
(三)母婴服饰类:童装/亲子装、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防辐射服
(四)家居类:床上用品(不包括蚊帐/床幔、“凉席/竹席/虅席/草席/牛皮席”、婴童蚊帐、婴童凉席、床品配件、电热毯)、居家布艺
(五)运动户外类:运动服/休闲服装、户外服装
【适用标准】
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
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注:部分标识内容会涉及到相关产品标准
【相关术语定义】
(一)使用说明:向使用者传达如何正确、安全使用产品以及与之相关的产品功能、基本性能、
特性的信息。

它通常以使用说明书、标签、铭牌等形式表达。

(二)耐久性标签:永久附着在产品上,并能在产品使用过程中保持清晰易读的标签。

(三)婴幼儿纺织产品:年龄在36个月及以下(身高100cm及以下)的婴幼儿穿着使用的纺织
品。

【内容要求解析】
【标注规范解析】
(一)号型或规格、纤维成分含量、维护方法三项内容须采用耐久性标签,其余内容宜采用除耐久性标签以
外的形式标注。

(二)特殊工艺的产品上耐久性标签的安放,可根据需要设置位置。

如果采用耐久性标签对产品的使用有影响,例如布匹、绒线、袜子、手套等产品可以不采用耐久标签。

(三)纤维成分含量大于服装面积15%的部位都应该标注。

产品上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15%的织物可不标注纤维成分
(四)维护方法应该按照: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维护的顺序排列。

例如:
(五)使用说明上的文字应该清晰、醒目,图形符号应直观、规范。

(六)使用说明文字应为国家规定的规范汉字。

可同时使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少数名族文字或外文,但汉语
拼音或外文的字体大小不应大于相应的汉字。

第六条【特殊要求】
(一)婴幼儿纺织产品必须在使用说明上标注“婴幼儿用品”字样
(二)羽绒服装“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除上述要求标注的内容外还应标注:羽绒种类、含绒量、充绒量。

(三)羽绒被“纤维成分及含量”项目除上述要求标注的内容外还应标注:羽绒种类、绒子含量、充绒量。

(四)牛仔服装应该包含“水洗产品或原色产品”字样。

(五)其它产品标准的特殊要求。

【附录及示例】
附录A常用标准
附录BGB18401-2010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分为A、B、C三类,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

具体要求见下表。

附录C吊牌及洗水唛示例服装:
【案例分析】
错误分析:
1.未标注厂名厂址
2.安全类别应该标注A类、B类或C
类,其中婴幼儿产品须标注为“A类
婴幼儿用品”;B类指直接接触皮肤
类产品;C类指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
品,按照实际产品选择。

3.质量等级只能是合格品、一等品、
优等品中的一个,GB
5296.4-2012中虽已经取消了产品质量
等级的标注,但是产品质量法中要求标
注,且安全类别涉及到产品标注中判定
的参数选择,因此
建议标注。

优等品指标最高、合格
品指标最低。

4.使用说明中洗涤符号错误
5.洗水唛上面少了号型和洗涤维护说明符号。

案例二
错误分析:
1.缺少厂名厂址、产品名称、执行标准、安全类别、
号型、纤维成分含量、洗涤维护说明
2.洗水唛上面的英文信息默认为没有标注,应该采用规
范的中文。

错误分析:
1.缺少纤维成分含量、号型、洗涤
维护方式,XL是错误标注,应该符合
GB/T1335要求
GBT29862 纺织品纤维含量标识解析
一、范围:适用于床上用品(电热毯除外)、絮用纤维制品、羊绒针织品、针织服装、毛巾、针织内衣、毛针
织品、内衣、西服、大衣、西裤、衬衫、休闲类服装、儿童服装、母婴服饰、羽绒制品等纺织品、服装产品
(含户外服装)、居家布艺等纺织类产品。

参考标准:GB/T29862-2013
二、原则:
1.描述真实完整:对商品的材质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确保商品的实际材质与描述相一
致。

2.信息一致:在商品页面各要素中出现关于材质信息描述的,确保页面各要素间材质信息描述的一致性。

3. 名称规范:纤维名称应采取规范名称,天然纤维名称采用GB/T11951中规定的名称,化学
纤维名称采用GB/T4146.1中规定的名称,羽绒羽毛名称采用GB/T17685中规定的名称。

化学纤维有简称的宜采用简称。

4.在纤维名称的后面可以添加如实描述纤维形态特点的术语,例如,涤纶(七孔)、棉(丝光)
*要素:如标题、属性、sku、详情页、图片等三、描
述/标注方法和要求:
1.仅有一种纤维组分的产品:
在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加“100%”,或纤维名称前面加“纯”或“全”。

示例:
a)
纤维含量允差为0;
b)山羊绒含量达到95%及以上,疑似羊毛含量小于等于5%的产品,可标注为100%山羊绒
c)产品或产品的某一部分中含有能够判断为装饰线或特性纤维(如:弹性纤维、金属纤维等),且其总含量小于等于5%时,可使用“100%”、“纯”或“全”表示纤维含量,并说明“XX纤维除外”。

示例:
2.
两种及以上纤维组成的产品:
一般按纤维含量递减顺序列出每种纤维的名称,并在纤维名称的前面或后面列出该纤维的百分比。

各种纤维含量相同时,纤维名称的顺序可任意排列。

例如:
3.带有里料的产品:
应分别标明面料和里料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如果面料和里料采用同一种织物,可合并标注:示例1:
4.含有填充物的产品:
应分别标明面料、里料、填充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

羽绒填充物产品应标明羽绒的绒类别、含绒量(或绒子
含量)和充绒量。

5.由两种及以上不同织物拼接构成的产品:
应分别标明每种织物的纤维名称及其含量,单个织物面积或多个织物总面积不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的织物可不标示。

面料(或里料)的拼接织物纤维成分及含量相同时,面料(或里料)可合并标注。

9.在产品中起到装饰作用的部件、非外露部件以及某些小部件(例如:花边、褶边、滚边、
贴边、腰带、饰带、衣领、袖口、下摆罗口、松紧口、衬布、衬垫、口袋、内胆布、商标、局部绣
花、贴花、连接线、局部填充物等),其纤维成分可以不标。

除衬布、内胆布、衬垫等非外露部件
外,若单个部件的面积或同种织物多个部件的总面积超过产品表面积的15%时,应标注该部件的纤维含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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